實用的個人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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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個人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個人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崗位職責爲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____________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__,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實用的個人勞動合同 篇2

名稱: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因工作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_______爲________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鑑證

鑑字第________________號

鑑證部門(蓋章)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____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協商變更原合同____條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另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鑑別證鑑字第________________號

鑑證部門(蓋章)

實用的個人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浙江中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瑞安市外灘大廈三樓 聯繫電話: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說明: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爲: 。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爲 :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地點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 。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爲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爲 元;

C、根據乙方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爲: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製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爲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爲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覈、確認。

第六條 對於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爲 。

A、每月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爲 。

A、銀行代發:甲方爲乙主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B、每月戶進行;

B、現金髮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工作時間爲 。

A、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必須及時爲乙方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

安全和健康。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用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 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7條、

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

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並在5日內進行工資結算,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要依法支付應付金額50% — 100%的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應付金額50% — 10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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