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品店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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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連鎖模式近二三十年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快速發展,那麼你知道飾品店加盟合同是怎麼一回事嗎?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飾品店加盟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飾品店加盟合同
飾品店加盟合同範文1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 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 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 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 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 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 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 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 爲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 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爲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 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 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爲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

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爲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飾品店加盟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了解與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就乙方加盟“spamao品牌專營店”達成以下協議:

一、 授權加盟地址:

甲方授權乙方在 加盟經營spamao品牌專營店。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爲期 年。

二、 乙方加盟條件

1、乙方認可甲方的經營理念,並對spamao飾品專營店具有強烈興趣和極大信心,同時又具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經驗,善於營銷創新與新方法嘗試。

2、乙方申請新開店鋪的實際種使用面積,以15—20平方爲宜,店鋪位置須報甲方確認適合經營“spamao”系列產品,並按照甲方裝修效果圖統一裝修。乙方在首個spamao飾品專營店取得經營成功後,若想在協議區域內另開spamao飾品分店時,應事先通知甲方,準確報備新址,便於甲方跟進服務。

3、爲統一市場價格,理順市場秩序,最大限度地維護加盟商的經營利益,甲乙雙方簽署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市場保證金¥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佰 拾 圓整,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時,予以退還,不計利息),乙方第一次進貨額不應少於¥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圓整)。其中:髮飾¥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圓整);彩妝¥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圓整):首飾¥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圓整)。簽訂合同時,應付合同金額百分之三十的訂金,交付貨品時,結清餘(餘款全部到甲方帳號後再發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轉交他人。

三、 甲方的責任

1、爲確保spamao的品牌競爭力,更好地與全國加盟商聯動“共贏”,甲方在市場運作時將顛覆傳統方式,摒棄單一的產品招商,改爲與乙方攜手打拼,以終端消費者爲核心,參與“市場整體規劃與營銷理念創新”,把服務延伸到客戶最關心的“銷售”這一環節,儘快幫助客戶打開市場。品牌營運部)

2、免費爲乙方設計店鋪裝修方案,並由專業人員上門服務,做全程指導。

3、甲方負責免費維修乙方貨品,同時爲方便乙方經營,甲方將提供適量常用規格的水鑽,以供乙方自行簡單維修用。

4、甲方負責首次培訓乙方營業員3-4名,爲期約 天,內容包括心態調適、髮型設計、銷售技能技巧、店鋪管理等。培訓地點由甲方安排,乙方提出培訓申請,由甲方在7天內安排,乙方食宿等一切費用自理。乙方老員工提升培訓免費。

5、新店開張時,甲方派1-3名專業人士負責陳列和銷售模式的帶動,時間大約爲7天,免收指導費。乙方負責解決甲方人員硬臥標準的單程路費,並解決食宿問題。

6、其它後續跟進,甲方將指派客服人員逐店跟蹤,做到“點對點服務”,免除乙方一切後顧之憂。

四、 乙方的責任

1、正常營業情況下,乙方申請甲方帶動師進行業務指導時,乙方應承擔帶動師的交通費和食宿費。

2、正常營業情況下,乙方申請甲方對其員工再培訓,須提前7天預約,甲方可免費提供住宿,伙食等其它費用由乙方人員自行解決。

3、爲了解全國各加盟店的實際銷售狀況,做到及時供貨,乙方應向甲方如實申報每月的盤點表和每日業績情況,以使雙方互動有序,。

4、如乙方由於經營原因搬遷,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信息更新,方便日後物流配送。

五、 補貨及換貨

1、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每次補貨額不得少於20xx元(結算價),款到發貨,不拖不欠。甲方負責7天內合理配送並代辦託運,中、長途運費由

乙方承擔。

2、如果乙方確實存在新進貨品積壓,那麼站在對客戶高度負責的立場上,在無腐蝕,無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將無條件地予以調換,但數量不能超過補貨數額的30%。

六、 保密約定

1、在合約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對方的商業祕密及做出有損對方品牌及利益的行爲。

2、甲方應嚴守乙方的商業機密,若有違犯,乙方具有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反之亦然,甲方也具有依法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七、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共有利益前提下,應有一種大局觀,甲方必須遵守合同承諾,乙方也須遵守甲方的統一零售價,對顧客的優惠折扣不能超過貴賓卡之規定,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調整價格,如有違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必須只向甲方訂購貨品,乙方無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轉交他人,如有違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連續三個月沒有補貨,將視作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

4、如乙方有損害“spamao”品牌形象的行爲,經勸告仍不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乙方違約經營及銷售,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八、 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在乙方付清市場保證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2、簽約後兩個月內,乙方必須開業經營,否則合同失效。

3、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約,合同自然失效。

4、解除合同後,乙方不能繼續使用“spamao”品牌,所有以“spamao”品牌爲標誌的物品在撤掉後不能繼續使用。

九、 其他規定

1、spamao飾品(國際)連鎖機構特許經營加盟政策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同等有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其達成的條款爲本合同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雙方協商不成,需要訴訟或仲裁,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關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飾品店加盟合同範文3

甲方:(下文簡稱“甲方”)

乙方:(下文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經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 經銷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品牌的專營店。

2.授權產品系列爲甲方的“”品牌系列產品。

3.授權區域爲:——————省——————市(縣)————區————路(街)————號

4.此經銷範圍只指在上述店鋪內從事傳統渠道的銷售活動,不允許在互聯網上或進行郵購,電視購物等銷售活動。

5.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所規定的經銷條件的基礎上,甲方承諾不再授權給其他營銷商在以上店鋪周圍2公里內經營“”品牌產品,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乙方承諾不經營“”以外任何產品。

7.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增設或開發專賣店,獎勵制度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經銷條件

1.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國家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法人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法律文件之複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關檔案。(乙方法定代表人應以個人的身份與甲方簽訂專賣合同)

2.爲了杜絕惡意串貨,低價傾銷或者違反甲方的相關市場政策,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需一次性向甲方繳納3000元保證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採購或銷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標的產品,一經發現,乙方向甲方繳納五千元的違約金,甲方並將以書面形式(包括直接送達,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終止本協議並保留追訴和查扣之權利。

4.爲使品牌能夠長期持續發展,乙方直接租賃店鋪,統一終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遵守甲方各項規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經營使用,以防如有違反甲方規定,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使用權。

5.乙方年度進貨計劃:年進貨計劃(萬元)

6.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內,未能完成本項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4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經銷區域發展第二個專賣店,第二個專賣店與乙方享有同等權利。

7.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未能完成本項第5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6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10天內,支付首批貨款、保證金及開店費用後合同生效。否則甲方可按乙方自動放棄經銷權而終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專賣店平面圖,甲方提供裝修方案,乙方須嚴格執行。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甲方:

(1) 提供優質產品,並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求;

(2) 不斷創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場競爭力;

(3) 幫助乙方提供服務能力,完善經營系統。

(4) 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相關的產品知識和營銷知識培訓。

乙方:

(1) 制定銷售目標,並有效措施;

(2) 負責甲方產品在所屬區域內銷售;

(3) 及時反饋市場信息;

(4) 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人員在該經銷區域進行調研,檢查,培訓等工作。 四.訂.供貨條款 1.訂貨 (1) 季度訂貨由甲方組織乙方於季度前共同制定訂單計劃。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進貨,首批訂貨金額————萬元。貨款一次性到賬,貨品可分批下單發運。

(3) 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

2.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後,於1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訂單,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在1-2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並通知乙方。

3.訂貨量大,超出訂單計劃的,乙方需提前與甲方簽訂產品訂購單,並支付30%的預付款,餘款於發貨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後,立即組織生產,在10-20個工作日內保質保量發貨。

2.運輸

甲方代辦託運,運輸運費和保險運費由乙方承擔。

3.驗收

乙方收到貨物應當即清點驗收,如發現貨物的品種,數量與甲方出庫單不符,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如數量不符要由承運部門開具證明。如驗收無誤,乙方須向甲方傳真貨運簽收單。如超過三天責任乙方自負。

4.品質

(1)甲方提給乙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產品質量和包裝的法律規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換。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產品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5.調貨

(1)調貨期限;由公司配貨的新產品,自甲方開單之日起30天內可以調換。後續有補貨的不予調換。乙方訂單訂貨不予調換。

(2)調貨條件;需調貨的產品內包裝應完好無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條款

1.付款:

(1)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或以貨運代收款。

(2 ) 付款方式: 電匯 □;現金□;託運方代收款□,結算幣爲人民幣。

2.對賬

(1)甲方寄給(或傳真)乙方的對賬單,乙方收到後3日內簽字蓋章確認,並將確認聯寄回(或傳真)甲方。若超過期限未寄回(或傳真),甲方視爲乙方默認。

(2) 甲乙雙方在每月20日對賬一次,如乙方對甲方發出的對賬單有異議,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否則甲方不予接受和認可。

六.形象貨架,貨架支持條款

1.乙方開設甲方品牌專賣店.店中店或專櫃,甲方免費提供相應設計圖紙和具體標準要求。乙方須按甲方的設計進行裝修。

2.甲方給予乙方的貨架支持:貨架全額款由乙方付給甲方,(1)自第一筆發貨之日起滿1年返總貨架值45%;第2年滿後返總貨架值55%。或(2)自交款進首批貨起算,滿25萬元返2%作爲返還貨架款,直到反清爲止。

七.品牌保護條款

1.乙方使用甲方“”牌商標及相關標識.文字.圖案.文稿時須報經甲方審批並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不得改變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擴大使用範圍。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可印製在名片.櫃牌上,有利於品牌推廣。

3.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在經銷區域內的電視.廣播.報刊.路牌等媒體,開展有利於提升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八.廣告費用條款

1.甲方將根據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的需求,在全國性媒體上投放廣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無償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3.甲乙雙方,共同開展有效的宣傳推廣,甲方乙方各分擔廣告費的50%。

4.乙方如單獨或與其他品牌共同進行廣告.宣傳活動;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所生產的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覈實後,給予10%-50%的補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經銷區內,甲方總的廣告宣傳費用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乙方當年累計進貨額的2%。廣告費用的補貼全部是年底以貨補的形式兌現。

九.保證金的使用及退還:

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保證金使用及歸還約定如下:

1.經銷期間,甲方經查證,發現乙方有違反合約規定及市場管理政策的行爲時,第一次以書面形式給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則乙方須向甲方交納4000元的違約金,以後甲方如查證乙方仍有違反合同約定及市場管理政策行爲的,有權直接取消乙方的經銷權利,一切後果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正常到期,雙方辦理完手續一月後,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十.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產品知識,技術等所有甲方認爲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條款

1.甲方或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方有權追究另一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而私自轉讓經營權,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滿,根據年度合作情況,雙方再協議是否續約。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十三.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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