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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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通用31篇)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爲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

2、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爲: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 (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3、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根據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會導致勞動合同解除違法,從而不能出現當事人預想達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與願違地要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解除的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勞動者在人身受到威脅,被強迫勞動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應的程序。

而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是否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後果,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實踐中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及需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盡一致,相對比較混亂。

4、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起點不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爲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除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爲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時,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均應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起計算,即應按工作年限計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後,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數額略有不同。對於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用人單位是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合同法》對於此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若用人單位不同意按照維持或高於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爲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對於 20xx年1月1日後,因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屬於經濟補償金計算範疇。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7:00前,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交接,向甲方的欠款及其他應付款項的結算支付,整理並移交客戶信息等。同時雙方應按甲方規定程序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如乙方的個人檔案、戶籍關係在本協議簽定前已存放於甲方的,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下簡稱“個人檔案、戶籍關係轉出期限”),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個人檔案及戶籍關係從甲方調出,否則甲方將在上述個人檔案、戶籍關係轉出期限屆滿之日後一個月內將乙方的檔案及戶籍關係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從甲方轉出,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及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本協議生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標準___個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金額爲:_____;甲方同時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1個月工資,計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爲:______元;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項共計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爲:___元。以上工資計算方式均按照前12個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以上金額若不超過3倍前12個月平均工資金額的.,不扣除個人所得稅,超出部分按國家規定計算徵繳個人所得稅。

4、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工作交接和調離手續後,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工資統一發放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資。本協議約定的經濟補償金和通知金因有不扣繳個人所得稅的部分,故不和工資一起發放,在工資發放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5、乙方離職後需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中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的相關約定,乙方應對在甲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各種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6、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它義務。

7、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8、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3

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項之約定, 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的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爲 ,在甲方工作年限爲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 元。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爲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爲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爲_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7、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5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______原因,致使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家庭居室裝飾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協商後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包括:

二、合同費用結算:原合同的`設計費總額爲____元(幣種爲人民幣)。根據乙方設計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和原合同中對設計費的約定,甲方應付共計___元,甲方已付___元,甲方應付未付_____元(大寫:____元整),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擁有包括設計成果在內的本項目資料的著作權。甲方保留在本項目中繼續使用、深化該設計、或將設計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設計單位參考的權利。

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協議生效、原合同終止。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協議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6

,性別女,年齡XX週歲,系我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現從事教師崗位工作,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爲五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因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於XX年XX月XX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單位:(章)

員工簽名:(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備案機關:(章)

年月

說明:

一、此證明一式六份。單位、個人、勞動仲裁、勞動保險機構、人事檔案各一份。

二、員工流動、待業和重新就業,應憑此證明辦理轉移、錄用、登記待業和辦理養老保險手續。

三、辦理此證明書,應帶《勞動合同書》作爲審查依據。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7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姓名: ,性別: ,年齡: 歲 ,工種、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因以下第 項(只選一項)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

本證明一式2份,手續完備後,勞動者檔案、用人單位各存一份。用鋼筆、簽字筆填寫,不能複寫,塗改無效。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8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爲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沒有經濟補償金。只有在《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文)生效的情況下,國有企業老職工在終止勞動合同時,企業發給不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從20xx年12月26日勞動部發文《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廢止後在有關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生活補助費問題的覆函》規定:

(一) 該文廢止後,國有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期滿與企業終止勞動關係後有關生活補助費的支付問題,地方有規定的,可以按地方規定執行。地方沒規定的,以《規定》廢止時間爲準,對在《規定》廢止前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後與企業終止勞動關係時,應計發勞動者至《規定》廢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 個月;對在《規定》廢止後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係時,可以不支付生活補助費。

(二)對於國有企業改制的,企業中的原國有企業職工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支付生活補助費,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該文所說的生活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爲同一概念。

(四)目前上海市仍然執行:原國有企業的固定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到期終止支付不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原固定工在96年以後又再次重新續訂合同的,到期終止沒有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合同對終止的經濟補償有約定的照約定辦。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過失性解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性裁員

用人單位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應當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用人單位的裁員方案應當在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採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實施裁員方案,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工會對勞動合同解除的監督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爲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舉證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可予撤銷用人單位的決定,用人單位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附:企業在以下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現在大家都應該清楚的知道勞動合同終止補償是怎樣的了吧,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您在認識這方面問題的時候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啊的法律疑問,不妨詳情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們。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9

我們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第_____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x公司人事部

20xx年xx月xx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0

第號

員工姓名: 所在部門: 勞動合同終止時間:年月日

本通知發出時間: 年 月 日

通知方式: 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媒體公告、其他

公司經辦人:

本人已收到單位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接收人簽名:

(送達憑證粘貼處)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1

在《勞動法》的實施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隨意與勞動者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並據此終止勞動合同,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提前消滅,不能真正起到維護勞動者就業穩定權益的作用。同時,在勞動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單位破產等情形下,勞動合同如何處理,原有法律都沒有作出規定。

爲了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

一、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二、增加了勞動合同法定終止的情形,除勞動合同期滿外,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還包括: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還補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2

女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章規定,我單位決定於20xx年4月25日起與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理由:

截至20xx年4月25日,你已連續曠工15天以上,該行爲違反了《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員工懲處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予解除勞動合同,我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鎮遠供電局

20xx年4月25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3

甲方:XX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原簽訂的租賃合同(編號)簽訂如下解除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方  

1. 原租賃合同甲方;廈門XX公司;  

2. 原租賃合同乙方:  

3、原租賃合同物業管理方:XX公司。  

二、約定事項  

1、乙方租賃甲方原康利金融大廈 樓 單元,租賃合同面積平方。現解除物業合約,本解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原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租賃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付甲方的費用,逾期甲方保留以元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3、乙方同意本協議第二條第 2 款費用結算終止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協議簽署當日,甲方可對本協議的物業單元進行停水、停電並做封鎖。同時視爲該單元物業租賃使用權已交回甲方。甲方即日起可正常方式另行對外出租或經營。  

5、本協議約定乙方可清理帶走的物品爲:(另加附件說明:)。  

6、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本協議第二條第 5 款約定的物品清理完畢,逾期未。清的甲方可將視爲乙方遺棄物處理,甲方清理乙方本遺棄物品中產生的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現場需拆除、破損、遺失等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簽訂後,經甲方對租賃物業現場驗收無異議,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物的鑰匙,在乙方簽署《 退場確認單》起本協議即刻生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乙方在撤場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及裝飾(包括但不侷限於門、窗、地板水電設備設施)否則雙倍賠償。  

9、本協議簽署日結清:管理費、水電費、公攤費共計人民幣破損、改造、拆除、恢復費及清運費人民幣元;  

10、乙方原已繳交裝修保證金等人民幣述費用的抵扣多退少補。  1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1

2、其他具體撤場執行細節以雙方書面確認爲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簽署  甲方:康XX公司   乙方:  授權人簽署授權人簽署  蓋章: 蓋章: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廈門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4

一、認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亦即勞動合同所確立的勞動關係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終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原有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終止僅限於兩種情形,不能滿足實踐的需要,《勞動合同法》對此進行了完善和豐富,將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增加到了六項。《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應當以勞動合同期限最後一日的24時爲準。

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爲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終止勞動合同的`風險提示

勞動合同終止並不等於勞動關係消滅,可能因勞動合同續訂、延長、事實勞動關係存在而繼續保持勞動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xx]6號)第1條第2項規定,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通俗地說就是有書面通知且送達的,勞動爭議發生,仲裁申請期限開始計算,勞動者必須在時效內主張權利;沒有書面通知的,勞動爭議未發生,勞動者可隨時主張權利,這將導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不穩定。因此,在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必須出具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且送達給勞動者。

綜上所述,認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亦即勞動合同所確立的勞動關係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終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原有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原簽訂的租賃合同(編號)簽訂如下解除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方

1. 原租賃合同甲方:

2. 原租賃合同乙方:

3、原租賃合同物業管理方:

二、約定事項

1、乙方租賃甲方原康利金融大廈 樓 單元,租賃合同面積平方。現解除物業合約,本解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原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租賃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付甲方的費用,逾期甲方保留以 元/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3、乙方同意本協議第二條第 2 款費用結算終止時間爲 年 月 日。

4、本協議簽署當日,甲方可對本協議的物業單元進行停水、停電並做封鎖。同時視爲該單元物業租賃使用權已交回甲方。甲方即日起可正常方式另行對外出租或經營。

5、本協議約定乙方可清理帶走的物品爲:(另加附件說明:)。

6、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對本協議第二條第 5 款約定的.物品清理完畢,逾期未。清的甲方可將視爲乙方遺棄物處理,甲方清理乙方本遺棄物品中產生的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現場需拆除、破損、遺失等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簽訂後,經甲方對租賃物業現場驗收無異議,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物的鑰匙,在乙方簽署《 退場確認單》起本協議即刻生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乙方在撤場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及裝飾(包括但不侷限於門、窗、地板水電設備設施)否則雙倍賠償。

9、本協議簽署日結清:管理費、水電費、公攤費共計人民幣¥破損、改造、拆除、恢復費及清運費人民幣 元;

10、乙方原已繳交裝修保證金等人民幣¥述費用的抵扣多退少補。

1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12、其他具體撤場執行細節以雙方書面確認爲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簽署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6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係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於消滅。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

一是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是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是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是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

六是勞動者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於勞動合同期滿前的n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於收到該通知書的n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並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爲拒絕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

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之前完善續簽手續,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完善續簽手續的可以推遲,但至推遲不得超過合同期滿後的n日(由用人單位確定)。

勞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應支付的賠償金額,用人單位可從勞動者每月工資中扣除,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勞動者每月工資額的20%,且保證勞動者每月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後,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勞動者應按照約定及用人單位相關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內(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且小於15日),按用人單位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造冊移交用人單位指定人員並簽名確認、雙方還需要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會簽單》。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7

一、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合同條款之項原因決定自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意思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與用人勞動關係對本的工作任務嚴重或者經用人拒不改正;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原合同無法經當事人協商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乙方勝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辭職;

13、法律規定的情形;

14、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勞動法規規定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 月工資合計 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8

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

一、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3種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23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合同範本《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操作指引」用人單位在實踐中需注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前提條件是解除勞動合同的動議系用人單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主動要求辭職,此種情況下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二、經濟補償計算基數中工資的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如何確定?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在計算經濟補償時,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作爲計算基數,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就必須理解“工資”的含義。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實踐中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有基本工資、應發工資、實發工資之分。基本工資通常是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設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待遇等。應發工資是指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獲得的全部工資,包括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實發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通常會被扣減一些費用,比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所得稅,扣伙食費、房租費等,勞動者實際到手的.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19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係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合意約定,乙方不享受甲方年終獎金分配,甲方給予乙方 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_元整。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後,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一切業務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資料、信息、數據、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報銷公司賬目、結清欠款;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序: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後,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係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訟爭。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後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外泄露、披露、發佈、公開宣傳、傳授、轉讓或者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任職期間瞭解和掌握的所有甲方的文件、信息、資料、數據、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載體所記載的技術祕密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記載並保存的書面、光碟、電子文檔、郵件等形式記載的甲方各類資料記錄文件等。否則,乙方應按雙方所訂《保密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0

第一條: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於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乙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於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封存或轉出)。

第二條:雙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後,甲方按民法典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1

甲與公司三年期的勞動合同將於20xx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按規定提前一個月向其下達了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甲簽字確認。之後在第二天甲在公司院內與其他員工談話時,被往來單位車輛倒車時颳倒。經CT檢查診斷爲肌肉拉傷。主治醫生建議休15天,該病假於12月中旬已休完。

根據甲的要求公司申請了工傷認定,勞動部門在12月中旬下達了工傷認定書,認定工傷事實成立。現在甲提出進行工傷鑑定,由於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公司到勞動部門諮詢,確認工傷鑑定將在一個月後才能下達。

本期問題:

一、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能否依法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如不能應如何確定雙方的勞動關係?

二、甲的醫藥費由社保機構承擔,還是由肇事者承擔?

三、根據甲的傷情在未達到工傷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公司能否直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

一、一般在雙方對工傷事實沒有疑異的情況下,應依法進行工傷鑑定。待工傷傷殘等級明確後,如爲7-10級工傷人員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給予工傷待遇。

本案中公司應向甲下達《勞動合同順延通知書》,確定雙方的勞動合同基於工傷鑑定的特殊情形,順延到工傷鑑定確定之日終止

二、第三人侵權行爲成立並承擔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應由第三人承擔全部的醫藥費用。如第三人無力支付、未全額支付或按責任比例由員工承擔部分(應提供法律文書),由社保機構承擔或者補足差額。

在20xx年7月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甲的`醫藥費如第三人不明確或者不支付,應由社保機構先行支付,之後由社保機構向第三人進行追償。

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該條款中的“被確認”既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已下達工傷鑑定結論,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申請工傷鑑定過程中。

甲的傷情在正常情況下可能沒有達到工傷傷殘等級,不屬於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在公司願意承擔相關責任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如工傷鑑定結果有利於甲,他有權申請勞動人事仲裁主張自己的權益。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勞動合同順延後工傷鑑定結論確認員工的傷情不夠工傷傷殘等級,員工對工傷鑑定結論不服申請再次鑑定。這種情況下如公司願意承擔責任,同樣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2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還要受到競業限制,究竟涉及到哪些人羣?這讓許多正在學習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單位和個人無法理解和接受。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競業限制只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技術人員和負有特定保密義務的員工,這些人員在離開崗位後一定期間內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的單位同類的經營項目。這一制度的設置目的是預防和解決存在競爭關係的'同行互挖牆腳,避免高端人才帶走技術和商業祕密,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競業限制的實施必須是保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所必需的。

作爲勞動者所承擔義務的範圍不能被無限制擴張,這樣最終損害的還是自己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可以與知悉其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的一定期限內,勞動者不得到生產與本單位同類產品或者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者業務。

競業限制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現實生活中的道德底線,爲了保護單位的商業祕密,用人方可以與勞動者訂立競業限制條款。

但是,如果勞動者複製或者故意記錄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戶名單,是爲了將來解除勞動合同後使用,這種行爲構成對誠信義務的違反,即便沒有競業限制協議,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這也是實踐中勞動者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後,對用人方造成損害的有效防範手段。

競業限制雖然客觀上限制了勞動者的就業權,間或影響到勞動者的生活生存,但這種情況只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協議的方式來確定範圍、地域、期限,儘管用人單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價,但並不能完全彌補勞動者因就業限制而遭受的損失。需要說明一點,競業限制限於知悉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核心技術的人員,而非面對每位勞動者而言。

鑑於商業祕密的範圍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單位來認定,難免有被擴大之虞。原則上,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應當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係的地域爲限。受競業限制約束的勞動者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業務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3

編號( )

本單位與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此證明書已於本人簽字之日送達本人。

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說明:此證明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二聯交職工使用,三聯存入職工本人檔案。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4

____________:

我們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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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 收 回 執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 )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5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是指。意見一:指用人單位從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二:指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三:指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四:指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險種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五:含上述所有行爲。

54、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超過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但不能約定勞動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的違約金。

55、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服務期規定追究勞動者違約金。

56、《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客觀經濟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兼併、分立、合資等。

57、《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是指在三個月內裁減人員達到此標準,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58、《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的三類人員無先後順序之分。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後,重新招用人員時,應當履行優先通知被裁減人員的義務,對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但未優先招用被裁減人員的,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59、企業由於生產經營發生重大困難,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討論決定降低勞動報酬的,不視爲未及時貴客支付勞動報酬。

60、用人單位未建立工會的,可以不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但未徵求工會意見的,可以事後補正程序。

61、被鑑定爲6~10級的工傷人員,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用人單位除應當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外,還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62、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按勞動者的應發工資計算。勞動者前12個月平均收入低於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63、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時,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的義務的,額外支付的一個月工資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標準計算。

64、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高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計發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不受十二年的限制。

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履行地與企業註冊地不一致的,勞動者的工資高低以勞動合同履行地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爲參照。

65、《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金分階段計算。計算本法施行前的經濟補償,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執行,計算本法實施後的經濟補償年限,按本法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年限從XX年1月1日開始計算。同時國有企業還要按《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廢止後有關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生活補助費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80號)支付生活補助費。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5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需注意試用期的期限,舉證責任。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需保證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嚴重違反”的定性。

三、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要點:“重大損害”需量化。

四、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意:刑事拘留並不等於已追究刑事責任。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適用時難在舉證責任。

六、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實踐中集中在欺詐方面。

七、勞動者提出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用人單位提出的需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提出的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八、勞動者提前30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勞動者預告解除,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九、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仍然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注意證據的保留,需兩次書面通知,第一次通知籤合同,第二次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十、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注意:如果單位降低條件導致勞動者終止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

十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僅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被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可獲經濟補償,法律並無規定,實踐中通常認爲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十二、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6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勞動關係的終結,彼此之間原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不復存在。

終止勞動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年月日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爲年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用人單位停業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簽收人:

簽收日期:年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範本

1、合同終止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第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於___年___月____日予

以終止。因終止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籤蓋章,並經鑑證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鑑證機關:(蓋章)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鑑證人:(蓋章)

年月日

2、提前終止合同書樣本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和乙方於年月日簽署了《勞動合同》(詳見附件)。

(2)經乙方要求,並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並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並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後,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爲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後,《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籤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勞動合同》

甲方:x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

籤:

終止勞動合同書

我們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簽收回執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5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是指。意見一:指用人單位從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二:指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三:指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四:指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險種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爲;意見五:含上述所有行爲。

54、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超過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但不能約定勞動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的違約金。

55、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服務期規定追究勞動者違約金。

56、《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客觀經濟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兼併、分立、合資等。

57、《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是指在三個月內裁減人員達到此標準,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58、《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的三類人員無先後順序之分。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後,重新招用人員時,應當履行優先通知被裁減人員的義務,對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但未優先招用被裁減人員的,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59、企業由於生產經營發生重大困難,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討論決定降低勞動報酬的,不視爲未及時貴客支付勞動報酬。

60、用人單位未建立工會的,可以不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但未徵求工會意見的,可以事後補正程序。

61、被鑑定爲6~10級的工傷人員,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用人單位除應當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外,還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62、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按勞動者的應發工資計算。勞動者前12個月平均收入低於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63、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解除勞動合同時,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的義務的,額外支付的一個月工資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標準計算。

64、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高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計發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不受十二年的限制。

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履行地與企業註冊地不一致的,勞動者的工資高低以勞動合同履行地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爲參照。

65、《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金分階段計算。計算本法施行前的經濟補償,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執行,計算本法實施後的經濟補償年限,按本法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年限從XX年1月1日開始計算。同時國有企業還要按《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廢止後有關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生活補助費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80號)支付生活補助費。

終止勞動合同出現情況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僱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後,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併後,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7

___先生/女士:

您於20__年_月_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鑑於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20__年_月_日,請您於20__年_月_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併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

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___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20__年_月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8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29

用人單位與職工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約定終止條件應是法定解除條件之外的條件。

所謂法定條件,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用人單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既然這些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爲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來約定。對此,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明確規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從而防止用人單位規避應承擔的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二)約定的終止條件應當是除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爲。

在任何情況下,時間都不能作爲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只能是時間之外的某種事件或某種行爲。對用人單位來說,主要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某種事件,如生產線報廢;對職工來說,主要是個人的某種行爲,如出國定居考上大學或在社會上打架鬥毆,經批評教育不改,其劣跡反覆出現等。

(三)約定的終止條件必須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現的客觀情況。

如果是勞動合同生效前就已經出現的事件或行爲,就不能作爲終止條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而這裏所說的客觀情況,是指不能確定的情況是自然出現的.,不是人爲製造的,即可以預見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預謀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不能在勞動合同中把本單位主觀製造的條件約定爲合同終止條件。例如,機構合併、人事調整等。

(四)約定終止條件要充分考慮生產經營特點。

用人單位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目的是要在這種條件出現時終止合同。因此,必須充分考慮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因爲不同性質的生產性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情況是不同的,生產經營單位可能遇到的情況在一些經營單位是不可能出現的,如果把本單位生產經營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況約定爲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約定條款根本出現不了,約定的終止條件就失去了意義。

(五)約定終止條件要兼顧到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情況。

由於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職工都可能出現某些客觀情況,導致用人單位不願意繼續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既要把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某種情況約定爲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也要把職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某種行爲約定爲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例如,企業聘用的部門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中,有的業務能力不差,工作業績尚佳,也沒有違紀問題。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風與其他員工不合,多數員工都不肯與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現出離職傾向。對於這種情況企業無法繼續使用該職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針對這類問題,可以考慮約定爲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勞動合同即可終止。具體條款可表述爲:乙方(員工)履行職責期間,經年度工作總結或職工民主評議,有一半以上員工不肯繼續接受其領導或與其共事,其履行職責出現危機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是關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不管在什麼時候對勞動合同做出處理都要雙方協商一致。在每個階段都有需要雙方格外注意的地方,這關係到雙方的合法權益。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30

本通知送達單位:

勞動合同當事人姓名:

您於年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項情形,本公司決定於20--年--月--日與您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

2、您已經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3、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門、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於20--年--月--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給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範文合集 篇31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到_____年__月__日日,現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年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_____年__月__日17:00 前,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交接,向甲方的欠款及其他應付款項的結算支付,整理並移交客戶信息等。同時雙方應按甲方規定程序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如乙方的個人檔案、戶籍關係在本協議簽定前已存放於甲方的,乙方應於_____年__月__日前(以下簡稱“個人檔案、戶籍關係轉出期限”),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個人檔案及戶籍關係從甲方調出,否則甲方將在上述個人檔案、戶籍關係轉出期限屆滿之日後一個月內將乙方的檔案及戶籍關係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從甲方轉出,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及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 ,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本協議生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標準__ 個月,計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爲: ;甲方同時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1個月工資,計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爲: 元;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項共計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爲:元。以上工資計算方式均按照前12個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以上金額若不超過3倍前12個月平均工資金額的,不扣除個人所得稅,超出部分按國家規定計算徵繳個人所得稅。

4、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工作交接和調離手續後,甲方於_____年__月__日公司工資統一發放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資。本協議約定的經濟補償金和通知金因有不扣繳個人所得稅的部分,故不和工資一起發放,在工資發放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

5、乙方離職後需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中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的相關約定,乙方應對在甲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各種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6、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它義務。

7、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8、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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