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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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

先生/女士: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通用30篇)

根據你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爲;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前到(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始,試用期至 年 月 日,試用期滿,經甲方考覈合格後轉爲正式合同制員工,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合計2年。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擔任 職務。

第三條:乙方承諾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並服從領導安排;

出現產品質量事故時,積極分析產生原因,並按公司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四條:根據印刷行業的他特殊性,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時工作制,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證工作時間爲每日12小時,多餘時間爲加班,已含在基本工資中。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擔保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在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後,甲方與每月20日,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七條:由於甲方工資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按約定標準給予支付工資。

第八條:乙方 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鄭州市相關政策執行。

五、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

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崗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按相關規定負責相應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在其他企事業兼職,不得獨立或與他人合夥開辦與甲方業務經營範圍相近的企業,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終止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交接。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帶走甲方的任何資料、物資。

七、違約處理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有違約方支付給守約方相當於乙方月均工資的違約金,另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___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______月薪爲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字: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崗位: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收入由_________構成。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覈乙方。

2.甲方的義務

(1)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2)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3)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

4.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爲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5.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3.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九、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理。

十、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覈准,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一週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是否批准乙方轉正的書面決定,若批准,則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______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爲此付出巨大的代價:_____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_____企業超過一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__________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_______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風險提示:_____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______月以上不滿一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______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______年以上不滿三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______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______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一)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

1、計時工資。工資爲___________元/______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______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爲每______月的_____日。乙方______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工作______年限、獎罰記錄、_______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_______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_______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商業祕密保護:_____

第二十條 競業限制:_____

第二十一條 服務期: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以下條款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_________部門試用,試用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爲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覈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准後可提前轉正。

五、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本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七、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理。

八、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覈准,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一週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書面簽字後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 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

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

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日期:

試用期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 8 小時,實際工作時間爲早上 9:00--下午 17:00,平均每週不超過 40 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 24 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 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36小時。五、休假 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 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 30 天申 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 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號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 1 個工作日說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 (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 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 22 時至次日 6 時期間的,支付 200%的加班工資;(2)週六週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 200%的加班工資; (3)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 300%加班工資。

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 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金。七、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 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 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 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 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的義務 (1)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爲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十、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 提前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三)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 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 元(不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員工入職第一個月爲培訓期,入職前七日(含第七日)爲完全培訓期與適應期,如在此期間離職無工資,如通過整個培訓期則工資照常發放;第8至第30日爲實習期。第一個月培訓期工資爲 元。(非車間工作人員及特殊崗位具有即刻上崗能力者無實習期,直接進入試用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 名 稱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三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湖南省長沙市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 標準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法定節、假日爲休假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工資標準爲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等在增減30%範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後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於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通訊補貼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七條 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二)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和福利待遇(含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福利等)對應的金額之和超過依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工資標準的,超過部分包括了這部分金額所應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相應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由乙方個人承擔並負責繳納(乙方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障機構等繳納,也可以交由甲方代繳;因乙方未繳納而相關機關要求甲方繳納或扣繳的,甲方可以從以後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甲方制訂的崗位職責,乙方必須遵守。

第九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甲方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的除外;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出現其他確需裁減人員的情況,在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准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1)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2)違反本辦法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賠償金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爲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甲方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收集相關證據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三)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保守商業祕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 年 月版本並於 年 月修正)爲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1

聘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受聘人員: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1、2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促銷工作。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覈、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種工作制。

1.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______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1.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有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本合同爲試用期間合同。

一、試用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

2、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 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可以拒絕,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間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試用期月工資 元。

2.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變化情況,按照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管理辦法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得剋扣或拖欠。

四、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即進行培訓。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若公司規章制度無異議,須在公司規章制度上確認簽字。

五.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試用期間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訂

1.試用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試用勞動合同終止前10天,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的按期終止還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試用期間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試用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文件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爲 。

3、遵守公司保密守則;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乙方有權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凡是請假均由甲方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不享受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順延兩天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由廠長決定論處程度。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週內提出辭職甲方將不發給乙方任何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工作天數發放。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第二個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具體由公司決定)。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甲方的《員工手冊》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爲________專職白班司機,作息時間爲早7點到晚7點,逢停運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後,自願將交付壹萬元人民幣(10000元人民幣)作爲風險押金,一直到離職爲止,如乙方沒有任何違章或事故處理,甲方予以退還乙方。

五、________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若保證人是自然人,保證人自願對乙方行爲所產生的任何後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按乙方完成任務的百分之30提成計算,獎金另計。(完成任務的多少按每日營運現金計算)

七、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和出租車行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車主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盡忠職守,維護甲方利益。

八、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乙方應定時保養車子,如檢查機油、檢查輪子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至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如有違反,乙方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甲方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甲方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十一、乙方在職營運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依公而辦私之行爲,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十二、乙方關於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駕駛員安全行車責任:

爲了確保行車的安全,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頻率,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責任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甲方交通法規教育,並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管理。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後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3.自覺遵守運價政策,做到明碼標價,合理收費,車容整潔,標誌明顯,計價器有效,各種服務證齊全有效。

4.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車主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後、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機良好。

6.積極配合甲方和車經營者做好其它各項安全工作。

(二)甲方責任

7.行使職權,加強現場管理和源頭管理。

8.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三、乙方應杜絕貪污、侵佔甲方財物,否則,一經發現予以10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5

1、首先,瞭解一下什麼是試用期。

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中對試用期作出具體規定:“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爲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單位將試用期合同與勞動合同分開簽訂,如只約定三個月或六個月試用期,但不簽訂勞動合同,甚至試用期後再繼續簽訂試用期合同,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只約定試用期而沒有約定合同期的,試用期無效,視爲正式勞動合同。

2、關於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解除。

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賦予了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有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力,且該解除權是無條件的。但有的用人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附加條件,如約定需提前通知,甚至需承擔違約責任等等,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該約定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應確認爲無效條款。相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試用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不得解除試用期合同。另外,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不得再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而解除勞動合同。

3、關於試用期的工資。

1995年5月12日勞動部發布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第5條第2款規定:“學徒工、熟練工、大中專畢業生在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試用期及轉正定級後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根據這一規定,單位可以自行確定試用期的工資待遇,但是仍應以不違反勞動法爲前提。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單位稱試用期屬於不熟練勞動期,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有些合同乾脆規定沒有工資。這些做法,是違法的。

4、關於招、接收費和培訓費用。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中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合同期滿,職工要求終止合同,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向職工索賠。 ”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單位往往錄用之前收取試用者各項培訓費、服裝費、風險金等等,名目繁多。而實際上,用人單位根本就未對試用者進行培訓,也未發生其他費用,有的高達好幾千元。但是,未做幾個月,用人單位就以各種理由逼迫試用者辭職,並不退還各種費用。這種做法,是變相收取押金,是違法的。

5、關於見習期與試用期。

上述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指出:“關於見習期與試用期。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爲期一年的見習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見習期是一種人事制度。但從性質上看,見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僅僅規定了見習期,則見習期內的待遇及勞動關係,按照國家人事部門及高等院校有關見習期的規定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既規定了見習期,又規定了試用期,則在試用期內執行勞動法有關試用期的規定。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爲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爲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爲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爲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______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______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______或______,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______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8

試用期勞動協議書(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試用期勞動協議書(二)】

甲方: (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 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協議書(三)】

編 號:

甲方: 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生產因素,需要各崗位人員,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

本合同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試用期勞動合同二. 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並承擔本崗位工作任務。

2.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並按合同規定和各崗位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

三. 勞動制度

1. 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 甲方發放各崗位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維護生產設備,搞好崗位環境衛生工作。

五. 工作任務和勞動報酬

1.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工作,完成甲方分配的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暫定乙方的崗位是 ,暫定崗位工資 元。如有需要,甲方有權調動乙方崗位和工資。

3. 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工資,即次月的28日發放。

4.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必須完成甲方交給的月計劃生產任務,按勞計酬。具體作息時間由各車間、部門自行調整。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乙方自覺自願加班,加班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報到生產部批准後在月工資中發放,不再另計報酬。乙方請假時,不計報酬。

5. 乙方對報酬存異議時,必須在次月提出,否則視爲認可。

6. 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的當月工資,甲方應按規定在次月28日發放。

六. 保險福利

1. 乙方因公受傷時,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2. 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按月代爲扣繳,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3. 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爲乙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4. 乙方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簽字、蓋印: 。

七. 教育與培訓

1.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

2. 甲方派人或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後,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三年,另附籤《培訓協議》。

八. 合同終止和解除及續訂及責任

1. 合同期滿時,合同即行終止。

2. 甲方拖延工資,未經乙方同意時,即行終止。

3.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合同解除。

4. 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公共形象時,合同解除。

5. 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6. 因乙方違反企業制度或違反法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

7. 甲方認爲乙方無法勝任甲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 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0. 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按企業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提出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附則

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簽訂,簽字生效。

2. 對本合同有異議時,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出解除或更改

3. 因部分職工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將不負責其各類保險費用,視爲自動放棄,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索取。

4. 乙方必須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任務。

5. 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並自願接受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

6. 乙方在進入甲方上崗後,必須認真學習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標準)。

7. 乙方因某種原因,請求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否則將視爲自動離職,放棄任何報酬。

甲 方: 乙 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9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當事人雙方對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條款所作的修改或增減。那麼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1.關於試用期的定性

用工實踐中,可能有些人認爲,所謂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爲了相互瞭解、相互選擇而約定的相互考察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均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個錯誤認識。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後纔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後纔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證明需在試用期內開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處於試用期內。如果不符合這個前提條件,那麼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爲由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四大要件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作出勞動合同解除處理應具備以下要件:

1、用人單位對錄用崗位制訂了明確的錄用條件(如勞動者年齡、文化程度、身體狀況、思想品德、技術業務水平、戶籍關係等);2、勞動者不符合用人單位規定的錄用條件;

3、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4、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在勞動者試用期內。

以上四個要件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3.解除勞動合同需證明員工不合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會被勞動仲裁或法院裁決撤銷。

《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試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隨意爲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而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須符合以下要件:

1、用人單位有合法具體明確的錄用條件

要對“錄用條件”事先進行明確界定。錄用條件一定要合法、明確、具體,可操作。首先,切忌出現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錄用條件,如乙肝歧視,對女性設定婚育方面的條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將錄用條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說符合崗位要求,就不能僅僅說符合崗位要求,而應該把崗位要求是什麼,怎麼衡量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固定下來。第三,“錄用條件”應該是共性和個性的結合。所謂“共性”即大部分企業和崗位的員工都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在應聘的時候如實告知自己的與工作相關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體狀況、工作經歷等等。所謂“個性”即每個企業、每個崗位或者職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學歷的要求,要求獲得相應證書,有的有技術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業招聘時對崗位職責的描述等等。“錄用條件”的共性可以通過規章制度進行明確。“錄用條件”的個性可以通過招聘公告、勞動合同等等和規章制度結合起來進行明確。

2、錄用說明書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公示,簡單說來,就是要讓員工知道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是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員工知道了本單位的錄用條件。那如何進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幾種:(1)招聘員工時向其明示錄用條件,並要求員工簽字確認;(2)勞動關係建立以前,通過發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員工明示錄用條件,並要求其簽字確認;(4)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錄用條件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3)規章制度中對錄用條件進行詳細約定,並將該規章制度在勞動合同簽訂前進行公示。比如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

3、不符合錄用條件須有證據證明

不錄用不能跟着感覺,得建立在公正、客觀的基礎之上。用人單位如果認爲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並解除勞動合同的,有舉證義務。即用人單位必須證明其已將錄用條件明確告知了勞動者,並根據錄用條件對勞動者進行了考覈;有相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達到錄用條件;已將考覈結果告知了勞動者;將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了勞動者等。由於勞動法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作出了嚴格責任的規定,因此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嚴格依法辦事,把工作做細, 儘量做到滴水不漏。

證據的取得和固定離不開完善和嚴格貫徹考覈制度。應當對新員工結合錄用條件進行動態跟蹤考察。在考覈過程中

,有硬性指標的可作量化的考覈,無法量化考覈的可進行考評,作出評語。

4、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須在試用期內

用人單位必須在試用期內就對勞動者進行錄用條件考覈,並在試用期結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決定並送達勞動者。實踐當中,有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後纔對員工進行考覈或者在試用期結束後纔將解除決定送達。這種做法,等於自棄權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也不能再以此爲由辭退員工了。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性別 ________,年齡 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 。因 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 _____年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1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解讀】本條是關於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爲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瞭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爲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爲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爲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爲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勞動者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爲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築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爲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纔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爲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爲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爲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爲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徵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爲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問題上,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爲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並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後達成的協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於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二)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爲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裏。不管試用期之後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如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的用人單位爲了規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爲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2

一、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因爲存在不籤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

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爲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後再籤也不遲,不試用怎麼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因此,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二、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應儘快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發現有可能拒籤合同情形的勞動者,在滿一個月前應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對於這些沒有誠信的勞動者來說他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般也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作爲用人單位來說立即終止與他們之間的勞動關係雖然會損失一些招聘成本,但是可以減少支付雙倍工資及經補償金以及以後可能出現的更多損失。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______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______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______或______,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______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

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

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

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__ _ _____

乙方:姓 名__ _________ 電話:__ ___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以下所列條款。

1、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爲 部門 。本職位每星期休息一天,其他法定假日按公司安排休假;

2、試用期自_ _年 _月 _日至_ _ 年 _月 _日止,爲期 _ _個月。試用期每月詳細工資待遇: 元、 元、 元;

3、試用期滿,經考試合格者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覈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僱; 4、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

5、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每天工作八小時,如需加班或值班應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不當理由拒絕;

6、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報酬,工資於每月20日固定發放;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離職需遞交辭職申請,在辦理離職手續後方可離開,如對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有權依據損失要求賠償;

8、乙方工作能力欠佳,在試用期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無故曠工2次或無故遲到3次以上者甲方可隨時解除試用期合同,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9、乙方在工作區域及宿舍應遵守甲方管理規定,若出現在甲方工作區域及宿舍以外範圍的觸犯國家法律和個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乙方存在非法佔有甲方財產或不服從管理造成設備損壞及其它損失者照價賠償,甲方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13、乙方在試用期內有3—5日的觀察期,若觀察期內不合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並不支付乙方在觀察期內的工資;

14、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1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1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甲方:

部門負責人簽字: 乙方:

公司總經理簽字: 簽字:

籤 字 時 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區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爲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屬文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6

試用期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用人單位和員工都可以相對容易地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並不意味着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僱員工。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僱員工的條件和程序都相對簡單,只要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一經證實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既無須提前通知,也不必給予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僱員工,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是否已經與自己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只是口頭上說有試用期,實際上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則試用期不成立。沒有試用期這個前題,用人單位就不能引用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解僱員工。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是事實勞動關係,因此只能按事實勞動關係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即用人單位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

2.用人單位是否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用人單位都不能以此爲理由辭退員工。所謂證據的充分性,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3.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什麼時間。勞動部《對關於如何確定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的覆函》中明確指出:“對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超過試用期,則企業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一旦試用期結束,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解僱員工,這時只能依勞動合同的約定或《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這裏還特別提醒: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只有在確實需要的情況下,纔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試用期。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7

試用期的協議算勞動合同,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一、試用期期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因此,你單位與你簽訂的試用期協議不成立,該試用期爲勞動合同期限。

2、你可以2個單位爲共同被申請人。

3、你可以要求的那位支付你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4、《試用期協議》屬於勞動合同,超過試用期1個月後的工作期限可以主張二倍工資。

合同有效無效對你來講都無所謂。在試用其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賠償違約金/培訓費等。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因招用勞動者直接支出了費用,那麼即使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付該費用。

能不能算勞動合同,以勞動部門認定爲準,具體地還是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諮詢吧,因爲協議的具體條款不清楚,不太好說。如果不是勞動合同,可以申請賠償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8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於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爲。同時,也是作爲企業初步考察應聘者的能力與潛力的方式,以此來分配和確立應聘者的職能及崗位。本文簡要以案例形式分析了試用期合同的簽訂問題,望對您有所裨益。

一、案例

某公司因工作性質的原因,人員更迭頻繁,爲保障公司業務的順利進行,不斷有新人被招聘進入公司,同時又不斷有員工離開公司。在離職員工中,很大一部分爲新招聘員工,他們當中一部分人經過一段時間的試用,公司發現其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關係;一部分人因感覺不能適應公司的工作強度和工作性質,或不滿意公司提供的工作條件而提出辭職。

暫且不說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嚴格的法定理由和程序,單單與每一個新入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再辦理離職手續,這個過程就讓人力資源部的工作顯得非常龐雜。於是,人力資源部設計了兩種應對這種情況的勞動合同,一種是試用期內暫時不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合格後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另一種是僅對試用期內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二、提示

(一)試用期是考察期

大量用人單位爲避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時履行繁瑣的手續,往往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動者單獨簽訂一個3個月到6個月不等的“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合同”期滿後再決定是否聘用該勞動者。試用期考覈過關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履行勞動職責;未通過試用期考覈的,則直接終止試用期合同,不再轉正錄用。但事實上,用人單位這樣的做法卻是違法的。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無論試用期多長期限,崗位有多重要,試用期內都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範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二)試用期不能沒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建立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雖然與轉正後的正式勞動關係相比具有靈活用工的特點,但試用期勞動關係也屬於勞動關係的一部分,建立試用期勞動關係,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法律同時賦予了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一個月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可以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進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經過一個月的考察,對初步確定與用人單位發展相符,具有培養潛力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經初步考察明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應當說明理由後儘快與其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

用人單位應當特別注意一個月的時間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約定工資標準兩倍的工資,超過一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僅建立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能成立

法律並未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但是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有百害而無一益。《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能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試用期期限和勞動權利義務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被視爲約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勞動合同,不具有用人單位對“試用期勞動合同”的預期法律後果。

其次,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故而應當計算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佔用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易於形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增大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負擔。

最後,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能成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適用試用期的約定及法律規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續訂等均應當遵循勞動合同的一般規定,執行起來較試用期用工規定相比更爲嚴格,違背了用人單位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初衷。

三、操作

(一)在黃金三十天內簽訂勞動合同

自員工入職的30天內,即從試用期開始就簽訂勞動合同,完善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可以從流程的開端就防止爭議的發生,免除用工風險和管理過程中不必要的麻煩。

(二)注意招聘技巧,巧妙設計錄用條件

招聘是員工管理的第一個步驟,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入口環節,除了嚴格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確定權利義務,防止風險發生之外,還應對試用期更爲重視,特別是試用期可以即時無補償解除的運用要素。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巧妙設計招聘錄用條件,在選拔人才的同時,爲試用期內順利處理勞動關係打好基礎。

四、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爲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爲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爲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9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繫方式:

乙方:

現居住地住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爲___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_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元;

其他工資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0

試用期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期限爲: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爲: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爲:_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爲: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計件單價爲: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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