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保潔員)(精選2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5W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保潔員)(精選24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爲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3

勞動合同書

方:______

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爲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鑑證時間: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爲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於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說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於職責範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於職責範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文件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1)被人民檢察院免於起訴的;(2)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3)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於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文件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後寫明。

2.本合同範本僅供用人單位制訂勞動合同書時參考;

3.勞動合同應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隨意塗改。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爲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5

招聘方:_________ (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期限:

第一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項目工程完工爲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負責甲方項目經理部辦公、生活、實驗室電力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條 乙方負責甲方廠區各施工段電力設施的維修、維護工作,各施工現場電錶抄報工作及線路正規化建設。每兩天檢查一次線路,看是否有亂接亂拉線路的情況,並將檢查情況記錄成臺帳上報。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原則上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和工作需要以及電力設施的運行使用情況開展工作。

第五條 節假日,如果甲方項目經理部及各工區生產、生活電力設施發生故障,乙方必須放棄休假進行維修,直至排除故障,正常運行爲止。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履行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日常表現及業績考覈情況,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在崗期間實行工資標準爲試用期________元/月。

第八條 年終甲方根據乙方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日常表現及績效考覈等情況,適當考慮年終獎的發放標準。

第九條 乙方工作期間可在項目部及各工區食堂就餐。

五、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並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

第十一條 電力設施維修、維護、保養的工具由乙方自備,但甲方提供電力設施維修、維護、保養所需的配件和材料。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在試用期間,因業務技能原因,不能勝任該項工作。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因電力設施發生故障,乙方不能及時搶修,導致工程施工因電力設施無法正常運行而造成停工。

第十四條 對各工區施工現場電錶不按電力部門規定時限抄表,多報或漏報給經理部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人身傷亡、電力設備損毀等責任事故。 第十六條 不聽從項目經理部的工作安排,工作期間長期不在崗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七條 由於乙方身體及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乙方必須提前10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結清乙方工資,解除聘用。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自由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並共同履行各項條款。

第一條 錄用

乙方應在開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檔案材料:

(1)員工登記表(附件一);

(2)身份證複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資格證複印件(如有);

(5)健康體檢報告;

(6)前一家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7)勞動手冊原件。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向乙方保證如下事項: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設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在中國國內進行經營活動。

(3)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法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若本合同簽訂前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已經與第三方解除或終止了所有勞動關係並完成了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職手續。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沒有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羣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

(3)乙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沒有違反與第三方之間的競業限制義務或保密義務,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的事項。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沒有任何僞造或虛假的內容。

(5)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受過勞動改造、刑事處罰或者重大的行政處罰。

(6)在本合同簽訂時,沒有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礙。

3、若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任何一項,依照甲方的就業規則等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等”),構成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希望續簽本合同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的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續訂本合同。

第四條工作地點及內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區(以及甲方業務所及的地區)   部門,擔任       職務,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覈標準被認定爲不能勝任該職務的,甲方可對乙方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如拒絕該調整,甲方可以根據其規章制度等對乙方進行處罰。

本條款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崗位及職務進行了明確約定。其中涉及到崗位調整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即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考覈標準被認定爲不能勝任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務。此規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崗位考覈標準,並將該考覈標準書面告知勞動者,例如以員工手冊的形式將考覈標準的具體內容交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收回單。

前述對於崗位調整的條款實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進行約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變更的事由,那麼當需要變更的情形出現時,若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即對合同進行調整,那麼就存在引發勞動糾紛的風險。

此外,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勞動者就用人單位發出的協商變更通知不予答覆,但又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此時不能視爲其默認變更,爲避免此僵局,用人單位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訂立關於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通知答覆期限的條款,約定逾期未答覆的視爲其同意變更。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稅前人民幣   元。除該基本工資外,甲方還可根據其生產經營等情況向乙方支付各項津貼、補貼,各項津貼、補貼的支付具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規則實施。試用期的月基本工資爲稅前人民幣   元。除了相關法律規定或甲方另行制訂的規則中規定需在試用期內支付的津貼、補貼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貼、補貼。

2、甲方鑑於第四條第1款但書規定的變更乙方職務的,可以相應的調整本條第1款規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補貼(以下,該兩項合稱爲“工資等”)。

3、本條第1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或前款調整後的工資等包括應由乙方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的金額,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從該金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等後的餘額爲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實際金額(以下簡稱“確定工資等”)。

4、工資等的計算以一個月爲單位,月末爲決算日。甲方於下個月的5日(以下簡稱“支付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該月的確定工資等。如支付日爲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則提前至之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5、甲方可根據其經營業績,在每年的年終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績效獎金以及具體的發放時間及金額。如有績效獎金,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可選用條款:6.甲方在每年年終向乙方發放年終獎(雙薪),雙薪發放的標準爲:乙方本條第1款規定的工資等/12個月*乙方當年實際工作月數,雙薪的發放時間爲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無論何種原因)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年終獎。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業務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職務性質、特徵等,對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即通常情況下安排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不含就餐及休息時間)。甲方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其業務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條第1款但書的關於職務條件變更的規定,在獲得勞動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將本款選擇的工時制隨時變更爲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通知乙方。

出於業務的需要,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工作會因各項目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經常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從而產生加班工資的支付爭議。因此,從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規範公司運作以及對員工負責出發,用人單位可考慮在部分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特點進行簡要介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限制。也不受勞動法規定即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業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資。而對於該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例如,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應按照不低於該員工正常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

(3)企業僅私下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無效的。必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且只有在主管部門確認該企業該類崗位確有必要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情況下才會予以批准;並且,該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審批部門根據企業的情況在1-3年中決定),期限屆滿企業需重新申請。在申請過程中,關鍵在於申請崗位的確定與描述,並做好與審批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的需要,統一或分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安排補休。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或休息休假的具體辦法應根據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等。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和完善業務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而使甲方經營受損或造成設備、產品破損等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損失。

5、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爲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應依法交納公積金。

2、乙方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工傷後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過試用期後工作每滿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員工可根據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事先經過批准後進行休假。

第八條乙方須遵守的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修改、變更或廢止就業規則等或制定新的就業規則時,乙方應遵守該修改後、變更後或廢止後的內容或者新就業規則的內容。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就業規則等對乙方進行命令、監督指導及/或賞罰,乙方應當服從。

2、乙方不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而且在本合同的終止、無效、解除或撤銷後均需對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許可接近或公開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員、董事等,以下合稱爲“外部人員”)進行公開或泄漏。但是,能夠證明是已經公開的事實,及正當合法地從與甲方無關的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不在此限。保密信息是指根據甲乙雙方間的僱傭關係,甲方向乙方公開的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及甲方的顧客的信息,及乙方製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從其他公開渠道獲知的信息。甲方的關聯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出資份額的公司。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保密義務時,應支付1個月的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月基本工資作爲違約金。甲方所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該超過部分。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的,本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或保密協議的內容與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該保密協議的內容爲準。

3、發生下列的任一項事由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歸還保密信息資料。

(1)本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時;

(2)乙方因調動工作、擔當業務或職位變更時;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還保密信息時。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沒有甲方以書面形式作出的業務命令或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成爲其他公司、事務所(包括外國企業的駐華代表處及中國國內企業的分支機構)、經濟組織或其他單位的董事、總經理等的高級管理職員、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羣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並且,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業務。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和企業任職(不論是否擔任與其在甲方處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兼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或企業提供任何諮詢性、服務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引誘、慫恿或者威脅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其他僱員到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企業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變更

1、由於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時應在變更協議書上註明變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無須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除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變更要求,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覆,雙方簽訂變更協議書。未在該期限內回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認定爲無效的,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本合同期滿,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以第(3)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終止的情況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試用期內爲3日)後終止。乙方於解除生效前離職的,甲方可以以曠工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實際損失。

9、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終止日前處理完畢下列事項:

(1)爲了使甲方的業務不發生障礙,適當、及時地處理交接工作;

(2)乙方對甲方有金錢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等的返還或賠償責任等)時,立即全額返還或賠償該金錢債務;

(3)乙方有屬於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鑰匙等)時,立即將該物品返還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還其佔用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文件、資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記載着甲方相關業務內容的光盤、磁盤、USB移動存儲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處理的事項。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勞動者因本人原因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現實中用人單位通常會採取對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相應扣除的方式進行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亦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規章對此進行了規定,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依法要其賠償,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按照本企業勞動規章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逐月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用人單位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方式彌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時,可參照合同簽訂地有關工資支付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響範圍內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等的規定執行。

2、乙方在全部閱讀完畢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並充分理解其內容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就業規則的內容發生變更或制定了新規則時,乙方應努力掌握該變更內容或新規則的內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應在書面上簽名以證明其已經閱讀。

3、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郵寄送達。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乙方的聯繫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甲方通過向本合同中記載的聯繫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爲已經進行了送達。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爲已經進行了送達。

4、本合同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發生矛盾時,以該法律法規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權限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爲無效,也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內容即使被認定爲履行不能,也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將無效及履行不能的內容變更爲最接近各方當事人本意的內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7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  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甲方承諾作爲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若因爲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爲( A )。

A.本合同期限爲有固定期限,期限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期限爲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爲試用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爲: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爲: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   A 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9小時(不含用餐時間)。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於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後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後工資額爲1550 元/(月/日)(大寫:1550元人民幣)。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爲 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根據公司管理績效考覈提存等制度履職後月工資額不低於     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三)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要求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將每月單位部分社會保險元(大寫:人民幣)直接發放到乙方月工資當中,落地應用乙方每月工資單上有社保補貼單項,並且有乙方親筆簽字。若乙方要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則將每個月甲方工資中發放的單位部分社會保險返還給甲方,甲方則根據國家和當地的相關規定爲其補繳。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覈等第爲乙,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人事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係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爲準。

(二)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不限於行銷策略、客戶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人事資料、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並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其他事項

1)乙方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條件;工作期間,乙方非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指定的醫院進行復診,並以該複診結果爲請假依據。

2)甲方依據政府規定爲乙方投繳社會保險,因乙方原因(如再就業後仍在領失業保險金、身份證號碼重複或原保險賬戶未停繳等)造成甲方不能爲乙方投繳社會保險時,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對於身體健康狀況無隱瞞,對於學歷,培訓,工作經驗無虛假陳述。簽署合同後若發現上述資料不真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在變更身份證、戶籍、學歷、住所等相關信息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因以上信息不正確,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不能送達等情況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屬非農、非漁業戶籍的,自到職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人人事關係轉入甲方指定的當地勞動人事部門,並向甲方提供調轉人事關係證明,逾期不能轉入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鑑證機關(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工程勞務用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部: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務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

用工開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工結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結算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結算方式。

第一種結算方式:包乾單價。根據______________預算定額規定計算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_______元。根據乙方施工的建築面積乘以包乾單價確定最終結算總價。

第二種結算方式: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天。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出勤天數乘以工資標準後計算乙方最終結算工資。

第三種結算方式:計件工資。根據______________預算定額規定計算乙方實際施工內容的定額工日,結算標準_________元/工日。根據定額工日數乘以結算標準確定最終結算總價。

第肆種結算方式:___________

勞務用工合同總價:

1、無論採用上述何種結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支付辦法爲:簽訂本合同次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標準爲_________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內容,並達到本合同約定要求後,經雙方確認結算金額,甲方一次性將結算餘額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節,則甲方於春節前20天向乙方結算已完工程量80%的人工工資,其餘20%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內容後,一次結算。

2、乙方承擔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內容,事前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事後7日內向甲方簽證確認,否則甲方不予結算工資。

3、乙方人員增加,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增加的人員甲方不予結算工資。

4、乙方施工結束後,若人工費超過合同總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七、質量:

八、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施工現場乙方必須達到級文明工地要求;必須達到級標化工地要求。

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級安全教育,並提供施工圖紙。

2、提供施工臨時設施和水、電源,提供乙方人員的住宿。

3、爲乙方人員代辦暫住證、胸卡等有關證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進場,進場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或辦理有關證件(身份證複印件、暫住證、務工證、上崗證等),保證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2、進場前,乙方須確定其負責人,並訂立委託書,授權委託其負責人代爲與甲方結算、領取工資以及處理與其相關的事務。

3、保證向甲方填報各種資料的真實性,禁止弄虛作假,維護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

4、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方案組織施工,必須更改時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和結算工資。

5、乙方人員進出現場、生活區必須佩戴胸卡,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出現場和生活區,非作業時間,不得進入工地。

6、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月節點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計劃,甲方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證進度,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連續二個月未完成計劃,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在施工中須服從甲方管理和指揮,增強自我管理意識,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乙方進場前必須如實向甲方告知健康狀況,包括有無殘疾、傳染病等影響從事本工種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種疾病。如因乙方殘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進場後甲方發現乙方人員中健康狀況不適於現場施工作業者,必須無條件退場。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關於勞務用工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辭退。

10、嚴格按照施工工序組織施工,未經甲方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對甲方所提要求存在異議時,可採取協商辦法處理。

1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擾亂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後果,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無條件退場。

十、工程質量與驗收

1、驗收以《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國家和地方制訂的其他強制性標準和規範爲依據。

2、施工中若國家或地方頒佈強制性標準或規範則執行新標準或規範。

3、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需進行返工,直到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並承擔返工費用。甲方向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費用。

4、乙方應向及時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甲方一經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乙方必須返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此類返工不順延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無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政策、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應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損壞甲方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遇特殊情況需拆除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認爲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及時處理。

4、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特殊作業必須採取系安全帶等安全措施,禁止吸菸。

十二、產品保護

1、在工程尚未驗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區域內已完工程、甲供材料、成品及設備的產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期間發生損壞、遺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和賠償。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建築材料、施工工具、設備的保管和維護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護。

十三、違約責任

1、施工期間發生以下之一情況,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1)接到甲方的進場通知未按期進場。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質量事故隱患且不及時整改。

(3)現場施工管理混亂且不及時整改。

(4)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甲方的進度計劃。

(5)乙方不能達到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費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浪費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乙方結算金額計算。

4、乙方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視情況乙方承擔50-80%的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畢,甲方結算後終止。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工(乙方):_____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_____ 乙方(職工):_____

名稱:_____ 姓名: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

經濟類型:_____

通訊地址:_____

聯繫人:_____ 電話:_____ 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______月以上不滿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合同期限在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______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爲(填“是”):( ______)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_________年、半年(_________)、季(___)或月(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爲成立);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元/______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______年______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爲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爲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爲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_____(蓋章) 乙方: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0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______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_____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__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年限,每滿一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______月平均工資一個______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______月:_____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年限,每滿一______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一個______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______月的______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______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______年的按一______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______年______月人均工資六個______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排,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件,以每件底工資_______元,保底工資維持 個月。

2、甲乙雙主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未滿一個月工期就離職則扣除乙方所有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爲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爲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纔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爲,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覈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爲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爲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覈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爲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爲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爲: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污盜竊、職務侵佔、走私販私、行賄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爲的。

乙方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爲或不良社會行爲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本合同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4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    方:北京           有限公司

乙    方:                

使  用  說  明

一、本勞動合同書作爲公司與職工確立和調整勞動關係之用。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當事人雙方均應認真履行。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凡需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合同空欄內或另附紙。

三、本勞動合同甲方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填寫與身份證一致的姓名、出生日期,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他人代簽的無效。

四、本勞動合同設定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書“其他事項”欄中重新約定。

五、本勞動合同用鋼筆或藍、黑色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本勞動合同塗改無效。

六、本勞動合同中“其他事項”、“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訂書”所

留空欄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張;另附內容由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北京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學歷: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戶口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緊急聯繫人           緊急聯繫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並在乙方已經詳細瞭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一)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個月爲試用期。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止。其中,前    個月爲試用期。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任務完成爲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此工作崗位的時間爲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工作內容見附件(崗位職責確認書)。

在此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在職時的工作表現以及甲方的經營狀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重新確認,如對重新確認未達成一致的,乙方可選擇進入待崗期.雙方任何一方亦可選擇解除勞動關係.爲保證工作之連續性,如有工作崗位調整時,不論是否存在爭議,乙方應首先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以及任何辦公用品、資料及設備。

第三條 乙方應達到本崗位任職要求(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具體詳見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具備良好的獨立工作能力,按照甲方的需要,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配合公司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訂的服務規範、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在乙方任期內,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和職務,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排,否則視爲乙方嚴重違紀,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一)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二)經甲方考覈(月度、季度、年度考覈),結論爲不合格的;

(三)乙方沒有完成任職之初承諾完成的任務;

(四)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五)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

(六)符合法律法規、雙方合同約定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乙方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爲北京或者甲方指定的其他地域,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出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5天。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

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工作時間、加班具體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因爲乙方原因加班,應當向甲方提出申請。沒有提出申請而下班後在工作場所逗留的,不視爲加班。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行爲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的收入,根據勞動合同期間公司經營情況和乙方所在崗位及工作能力進行調整。獎金作爲乙方福利的一部分,由甲方盈利情況決定是否發放,並且採取不定期發放。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基數爲¥     元,且試用期內不享有獎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甲方支付病假工資的標準是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條 甲方願意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的規定,遵守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甲方工資發放週期爲一個月,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化;

(二)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三)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違紀受到處罰或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五)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

(六)符合法律法規、雙方合同約定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上述要求的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以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待遇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甲方有權在乙方未發的工資中予以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九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條 如果甲方爲乙方出資參加培訓,甲乙雙方可另行簽署專項協議。此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並明確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期限。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與專項協議規定的服務期不一致時,以最晚到期日爲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

第二十一條 乙方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四)、(五)、(六)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所獲得的任何有關甲方的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均屬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公司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在本勞動合同有效期或本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如違反本條規定,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實際損失。如乙方尚未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甲方並有權按照乙方造成損失的後果扣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部分直至全部工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員工手冊》、                          

第二十五條 甲方通知的送達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可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將有關人事或勞動合同方面的通知等文件發送到下列有效通訊地址:(請勿填寫公司電話及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有效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承諾,在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內,保證該地址可以接收公司的通知文書。如果該地址有變動,則乙方應當於3日內向甲方做出書面的變動通知,否則視爲乙方提供虛假信息。

公司文件如果因爲地址變動或者收件人拒籤被退回,均視爲送達乙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已完成和正在進行的工作向甲方報告,並將有關文件資料、物品設備等移交給甲方。工作交接需填寫工作交接單,工作交接辦結需雙方簽字確認,具體交接程序按甲方《員工手冊》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本合同如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簽字):                   

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手冊》簽收單

本人茲確認已收到《員工手冊》,並已經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本手冊中的所有內容,且在此承諾將遵守本手冊中的所有規章制度,並以公司的行爲規範要求自己;

本人茲確認,本手冊僅限北京            有限公司內部使用,屬於公司保密信息,不得對外披露。

員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

遵守規章制度承諾書

我作爲北京        有限公司的員工,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促進公司業務的健康發展,願就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達成以下共識,並做出相應的承諾:

1、“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個企業要想取得健康、快速的發展,必須要有一套適合本企業文化特色的各種規章制度、道德規範和行爲準則作保障,如果企業不加強制度建設,缺乏規範運作,企業將失去活力。

2、本人自加盟公司以來,經過參加新員工培訓或學習公司的《員工手冊》等各項規章制度,現已收到了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目前執行的規章制度有了明確的認識,我認爲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正確的,對企業的良性運作和個人的職業發展是有益的。

針對以上共識,本人願意遵守並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承諾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合同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如下變更(不夠可另頁):

甲方:

(公章)

乙方:

(簽字)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合同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對《勞動合同書》續訂    年(   個月),即續訂合同的生效日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的終止日爲     年   月   日。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以外,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的權利、義務依照          號《勞動合同書》及其附件執行。

甲方:

(公章)

乙方:

(簽字)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5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檔案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爲乙方接收,保管當事人的人事檔案。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爲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認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資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協議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期限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

2.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款第2條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款第2條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4.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6

用人單位(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受聘用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                         

聯繫電話: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第三條 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職務)並相應調整勞動報酬。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受節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覈制度執行,由底薪和提成組成(其中底薪爲 元,提成爲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上海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覈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覈,依據考覈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九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於次月 日以 (現金/打卡)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污、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行政拘留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覈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爲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X年 月 XX日

X年 X月 XX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7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

乙方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出生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_____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

編碼: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______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_______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8

勞動合同書樣本

編號: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

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

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

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

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          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

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

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

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

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

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

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

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19

一、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負       責       人:

單    位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 方(勞動者)姓 名: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 話:

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二)本合同試用期爲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爲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三)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B.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 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三)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發薪日期爲       日。 

(二)乙方基本工資爲       元/月,加班工資以基本工資爲基數計算,試用期爲該基本工資的80%。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六、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甲方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證明。

九、違約責任及違約金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就有關服務期和違約金等事項雙方約定如下(或見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書):

(二)乙方爲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 員,雙方就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約定如下(或見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書):

十、雙方約定事項

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的條款如與國家或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不一致時,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三)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爲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爲: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爲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爲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爲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爲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爲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覈中,考覈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覈爲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爲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爲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爲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佈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21

甲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撲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的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止(其中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爲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合同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 件和勞動保護

1、工作時間按甲方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制度執行,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 元人民幣每月。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遵守甲方規定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經濟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 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 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行爲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害公司名譽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七條 培訓及外派學習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由甲方出資外聘師資培訓和派出學習的乙方,須爲甲方服務1~3年,雙方可就培訓及外派學習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服務期限未滿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賠償甲方爲乙方出資培訓、外派學習的費用。

第八條 商業祕密

1、乙方爲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祕密的乙方離職後,同意在3個月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3個月內,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祕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合同的期限,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合同的期限,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當月工資標準增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給乙方。

4、乙方因用人單位救災未按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時,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2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20xx年最新勞動合同範本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勞動合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20xx年最新勞動合同的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20xx年最新勞動合同的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_______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 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_______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 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______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 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 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 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_______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 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 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 資。

(二)日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 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 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______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 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_______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 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_______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 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 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 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 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 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保潔員) 篇2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本勞動合同。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年月日期滿,本次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爲第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3、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並於每月工資分配辦法和支付方式,以 元支付乙方工資。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第十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內容一致,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原勞動合同相關內容應作爲爭議處理的依據。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按現行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私自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勞動合同(續簽)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乙 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xx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爲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爲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 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爲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