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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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精選10篇)

員 工 姓 名 :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雙方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害,降低和減少損失,保證工程如期順利完成,在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簽定本勞動協議書。

一、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的第一天起,隸屬於甲方的施工隊員,一切的日常行爲規範及施工安全工作應無條件的遵循甲方的管理,以及現場有關單位的監督。

二、乙方必須認真自覺地接受甲方施行的積壓項安全積壓日常管理制度的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意識,積極履行安全作業保證書的職責,克服麻痹和僥倖心理,因麻痹導致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按照施工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造成人身傷亡的,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對全體施工隊員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提高隊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並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考覈。

五、甲方在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施工安全檢查員,乙方必須配合檢查人員的各項工作,自覺接受甲方監督、調查處理,應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對違章操作規程的現場施工人員,代表甲方作出處理意見。

六、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公司 負責人: 公司地址(註冊地): 省 市 區 路 號

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爲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有關條款內容:

一、 勞動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3 個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一個月。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 塔吊操作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共五臺塔機:QTZ315三臺、QTZ40一臺、QTZ50一臺,保證24小時需用須到,塔吊司機不少於七人且協議由一人代表)。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人員進場後,必須提交崗位證書及身份健康證明。(文登中心醫院檢查證明)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建議、檢舉和控告。

4、甲方提供塔吊司機住宿,但乙方必須保持室內衛生及用電安全。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在執行國家有關工資支付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

1、試用期工資標準爲每人 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貨幣形式按月轉賬或現金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壓一個月。甲方特殊原因支付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同意,延期支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日。

3、標準發薪期發放工資(不即刻發放)。

4、入職後中途內離職的不予結算工資。

5、工資發放形式,必須由七個塔吊司機每人簽字,方可發放。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依據社會保險制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按本協議第四條規定一次性包死執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七、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爲乙方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涉及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甲方應事先告知乙方需要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變更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交予對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有權在相應的法定情形出現時,依照法定程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4、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終止。

5、甲方在乙方辦妥交接手續和物品、資料後,15日內爲乙方辦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手續。

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應在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到甲方單位上班的,視爲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甲方認可的除外。

2、爲本合同附件,所填之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任何虛假,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責任以及補償。

十、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規定相牴觸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生效。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3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確保你與他人的生命安全。作爲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着決定性作用。需要對塔吊司機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安全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具體要求如下:

一、司機在掌握塔吊類型、性能後方可作業。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試一下開關箱裏的漏電是否好用,然後在爬行過程中逐步檢查 標準間螺栓緊固程度,如有鬆動應處理。

三、隨時檢查各限位的靈敏程度,如有不靈應立即調試。

四、對齒輪箱、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保養(一星期一次)。設備的好壞,保養是關鍵的一步。

五、應注意的問題:

1)嚴禁隨便調整安全裝置及電氣。

2)嚴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迴轉機構或起重小車移動地面重物、牽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轉半徑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體,禁止起吊與其它物體相連的重物。

5)起吊視界不明的物體,應有專人指揮。

6)注意風速,當風速接近最大風速20m/S 時應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時,不要將重物懸掛在吊鉤上。

8)不工作時將變幅小車運行至吊臂根部,並將吊鉤開起靠近小車,以利於臂架隨風轉動。

9)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流。

10)塔機應定人,非機組人不得進入駕駛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應準確估計出吊載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數值,將可能出現的超載和超力矩等。

12)牢記起重吊裝“十不弔”

(1)超負荷不弔;

(2)歪位斜吊不弔;

(3)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4)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5)重物超過人頭不弔;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弔;

(7)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

(8)吊場上站人不弔;

(9)捆綁不牢不穩不弔;

(10)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弔。

以上要求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如出現設備損壞及人身傷亡,一切後果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4

小區 棟位於 (路、街) 號,前後南北向呈一字形排列, 棟塔吊位於軸處; 棟塔吊位於軸處,兩塔 均爲 型 塔機,臂長 ,因此兩塔在迴轉作業時吊臂易發生碰撞,爲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保證安全生產正常進行,甲、乙雙方經協商制定安全操作技術措施,詳細如下:

1、甲、乙雙方聘用塔吊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禁止酒後作業。

2、兩塔塔臂高度差不少於2M;目前 棟塔臂高度 M、 棟塔臂高度 M,

棟塔臂最終高度 M、 棟塔臂最終高度 M。

3、甲、乙雙方協商要求塔吊駕駛員操作前必須對塔機各行程限位進行自檢並做好交接,嚴禁塔機帶病作業,作業中塔吊司機必須做到先鳴笛、後起鉤,先觀察、後襬臂再加速的原則進行操作。

4、五級風以上(含五級)停止作業。

5、遇有霧天、雨天停止作業。

6、夜間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照明設施,視線不清不準操作,並嚴格遵守“十不弔”之規定。

7、甲、乙雙方,其中一方工地因檢修或其它情況需要切斷總電源時,必須預先通知對方,防止迴轉剎車失控,塔臂溜車造成兩前臂相互碰撞,發生安全事故。

8、如在操作中甲乙雙方現場同時突然斷電,雙方塔吊駕駛員應立即採取緊急制動措施,並在吊物下方無人作業區域儘可能地將吊鉤上降拖地對吊臂下溜起制動與保護作用。

9、嚴禁塔臂超速回轉,防止塔臂在突然斷電時失去控制,保證突發事件時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點。

10、五級風以上甲、乙雙方應將塔臂設牽引繩用地錨定點固定,嚴禁塔臂“空檔溜放”。

棟負責人: 駕駛員:

棟負責人: 駕駛員:

棟負責人: 駕駛員: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5

1、信號指揮工佩戴“信號指揮”標誌或特殊標誌,安全帽、安全帶、指揮旗、口哨俱備,並正確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機機械的基本性能,向其中司機及掛鉤人員進行旗語手勢,聲響信號的交底約定。

3、必須瞭解調運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它固定物的連接和掩埋情況等,確定吊點、吊裝方法的具體事宜。

4、檢查吊索具的磨損情況,有達“報廢”標準情況之一的立即更換,尚未達標準卻又磨損程度輕的,必須降低其允許使用範圍。

5、檢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發現吊具有變形、扭曲、開焊、裂縫等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停止使用。

6、吊裝作業人員。信號指揮必須集中精力,按規定要求操作,時刻注意塔機的運轉、吊裝情況。

7、堅持“十不弔”原則,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8、信號指揮人員要站立得當,旗語或手勢明顯準確,哨聲清晰洪亮,與旗語手勢配合協調一致,上下信號密切聯繫,應當清楚地注視吊物起、運轉、就爲的全過程。

9、信號指揮者應當站在有利於保護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揮作業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時,應停鉤檢查,待妥當後再行調運。

11、吊物懸空運轉後突發異常時,指揮者應迅速視情況而定,緊急告知危險部位人員撤離,指揮塔吊司機將重物慢慢放下,排除險情後,再行起吊。

12、吊運中若突然停電或機械故障,重物不準長時間懸掛高空,應想辦法將重物落放到穩妥的位置並墊好。

13、吊物時,嚴禁超低空從人的頭頂位置越過,要保證吊物與人的頭頂最小的安全距離不小於1m。

安全部負責人: 年 月 日

信號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6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塔吊屬大型特種機械設備,它的拆除全屬高處特種作業,爲了確保拆除作業安全進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塔吊裝拆施工方案》、《塔吊拆除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二、 塔吊拆除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進行,乙方必須由專業的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三、 拆除前,乙方必須對塔吊各系統認真檢查,檢查後上報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四、 拆除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向拆除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並簽字,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五、 作業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對操作人員的防護用品使用情況,身體狀況進行嚴格檢查,不符合作業條件不允許上崗。

六、 在拆除過程中,當遇天氣鉅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以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的狀態並固定牢靠,經確認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七、 發生安全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班組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乙方必須認真及時整改,乙方若不整改,甲方有權利令其停止拆除作業。

九、 月 日 塔吊拆除5節標準節,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7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項目經理部4臺塔吊進行安裝及拆除。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塔吊安裝拆卸資質。爲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確保施工安全,雙方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甲乙雙方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規、條例和規定。

2、乙方在安裝,拆卸前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嚴格按塔吊安裝規程進行安拆操作,嚴禁違章酒後操作。

3、參加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工種作業證件,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電箱,塔吊配合安裝等條件,同時進行相應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應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並密切注意周邊情況,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機械設備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亡的義務,對於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8

甲方:

乙方:

塔吊屬大型特種機械設備,它的拆除全屬高處特種作業,爲了確保拆除作業安全進行,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塔吊裝拆施工方案》、《塔吊拆除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二、 塔吊拆除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伍進行,乙方必須由專業的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三、 拆除前,乙方必須對塔吊各系統認真檢查,檢查後上報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四、 拆除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向拆除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並簽字,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五、 作業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對操作人員的防護用品使用情況,身體狀況進行嚴格檢查,不符合作業條件不允許上崗。

六、 在拆除過程中,當遇天氣鉅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以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的狀態並固定牢靠,經確認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七、 發生安全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班組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乙方必須認真及時整改,乙方若不整改,甲方有權利令其停止拆除作業。

九、 7月8日旺園小區一號樓東側塔吊拆除5節標準節,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9

甲方(設備承租單位):施工地點:乙方(設備出租單位):塔吊型號:爲確保塔吊在施工中安全運行經甲、乙雙方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擬定本協議。

一、甲方:

1、提供塔吊進場安裝所需的場地、道路和電源。

根據塔吊的技術要求做好塔吊基礎、地基,爲塔吊安裝創造條件。

2、

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吊具、索具。

由經過培訓考覈發證的指揮人員按規程進行捆綁,摘掛吊鉤,指揮吊裝,安全作業,不得超載違章。

對塔吊司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3、塔吊釣鉤以下(含三腳架、卡環、釣索具等)安全由甲方負責;鉤頭以上由乙方負責。

4、塔吊司機視線無法達到的吊裝作業,依靠指揮信號進行,必須準確配合,確保安全,夜間作業施工現場要配備充足照明。

5、塔吊拆裝作業時,其作業範圍內嚴禁外人走動,甲方給予支持。

6、塔吊工作範圍內遇有高壓線,變壓器等供電設施,應按規定進行防護。

7、甲方如在六級以上大風強行使用,及塔吊正在使用中間工地突然短電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

1、爲甲方提供的塔吊必須是性能良好,安全設備齊全,是國家定型產品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塔吊。

2、塔吊的安、拆隊伍必須持有天津市建委頒發的資質證書。

3、塔吊司機需持有天津市勞動部門發放的操作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現違反安全規定的作業和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4、塔吊司機聽從工地指揮,遵守工地的各項安全制度。

5、爲保證塔吊經常處於完好狀態,做好日常保養維修工作,發現隱患和不安全異響,及時排除杜絕代病運轉,甲方應給予支持配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安全協議書(塔吊) 篇10

協議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安全生產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

二.施工地點 。

三、施工項目:甲方委託乙方安裝(拆除)型號爲 型塔式起重機(設備編號: ),數量:壹臺。

四、甲方責任

1、 確保立、拆塔現場條件良好,有施工所需的工作環境,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主要包括:路基的鋪設,平整現場、道路、電源、照明、以及對地下障礙物的處理工作等。

2、 指派專人負責現場協調,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負責給乙方在拆、立塔現場的拆卸、安裝、頂升、錨固等工程中所需用的電源,腳手架以及其他配合工作。該機組人員跟隨作業,監督安裝質量。

3、 塔吊基礎必須經過嚴格檢驗,合格後方可交與乙方施工、承擔因塔吊基礎不合要求而出現的一切後果。

4、 拆塔前應保證塔吊各部運轉完好,技術、結構安全可靠 ,並承擔因機械設備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

5、 甲方負責乙方在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安全、保衛工作。

五、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拆裝工藝程序施工,確保質量。

2、 確保運輸、拆卸、安裝過程中的機械設備安全及完好。

3、 承擔因施工中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並賠償造成的相應直接經濟損失。

4、 安裝完畢後,確保塔機運轉正常,並提供完整的安裝、拆除資料。

5、 乙方安裝過程中符合甲方對環境的要求。

六、其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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