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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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裝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型號設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後由乙方安裝調試並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並承擔基礎製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並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後的保衛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爲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於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着,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安裝、拆卸方案,並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後,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並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爲;負責爲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爲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2

承包方(甲方):

租賃方(乙方):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 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 QTZ63(SLP5013)

二、 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爲止。

三、預計工期: 12 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後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覈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 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後支付進出場費餘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並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後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製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並對製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並付清租賃費時間)爲準,該時間爲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並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徵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牆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篇3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設備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覈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複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於 。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並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爲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基礎驗收後將相關技術資料複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後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座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後,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並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 元(大寫: ),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 元(大寫: )。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包乾租賃費(不計加班)爲每月 元 (大寫: )。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後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複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而停機每月少於48小時,屬於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爲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三人,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錨固(外用電梯需要接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出租變更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爲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後,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設備交還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郵局的時間爲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後應在 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後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糾紛解決

9.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答覆,超過7天不答覆視爲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通知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後28天后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爲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9.2、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先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甲乙雙方代表及聯絡方式

10.1、甲方指定 爲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2、乙方指定 爲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3、履約過程中發生文件傳遞應當用書面形式。可以交由對方履約代表簽收,或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通過郵局遞交。按照上述地址將有關文件遞交郵局即視爲文件己經送達。

10.4、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擔。

11、合同生效與解除

11.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簽定日期: 年 月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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