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零星工程分包的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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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零星工程分包的協議書 篇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零星工程分包的協議書(精選3篇)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監理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作業人員

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_______名。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爲______天。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1 合同價款爲: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2 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4.2.1 本合同價款爲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4.2.2 以年施工預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額爲依據:

①定額工資單價爲:

瓦工_____元/工日;結構木工______元/工日;裝修木工_____元/工日;鋼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電工______元/工日;壯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築面積確定承包價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結構:_____元/平方米;地下結構:_____元/平方米;初裝修:_____元/平方米;水電: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項工程承包:

外牆面磚: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漿:_______元/平方米;

內牆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 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爲準)

4.2.4 因不可抗力、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累計超過八小時的按__________標準補償。

4.3 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5.1 結算、決算資料:

5.1.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5.1.2 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籤認資料等。

5.2 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5.2.1 發包人應於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給予覈實、確認並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5.2.2 工程交工後28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後28日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5.3 合同價款的支付:

5.3.1 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勞務費的,每期支付的勞務費數額不得少於己辦理結算額的80%,餘款在發包人對決算資料予以確認後28日內付清。

5.3.3 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發包人不得以現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勞務費。

5.3.4 辦理支付的手續爲:承包人爲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應向發包人出據“北京市外地進京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作爲收款憑證,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爲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付給承包人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 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1 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 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6.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6.2.2 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6.3 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 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爲施工依據。

7.2 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3 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爲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b.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c.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須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e.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f.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爲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其承認此事實。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 文明施工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9.3 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材料機具供應

10.1 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備的工具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防護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擔。

10.2 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10.3 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10.4 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文物保護

對施工中發現的文物,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應於收到書面通知24小時內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的,由責任人依法承擔行政的、法律的責任。因保護文物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二條 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 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負責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 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 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12.6 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7 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8 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爲__________,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託_____有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 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 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13.2 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爲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 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13.5 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發包人同意,並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3.7 承包人確認_______爲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爲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14.1.2 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14.1.4 發包人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爲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範圍內與過錯方對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14.2 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 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14.2.2 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應出示委託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勞務零星工程分包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於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建築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範,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後付30%,主體驗收合格後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其餘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交底。

五、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範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爲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後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爲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零星工程分包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 爲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勞務分包合同。

一、工作內容:

甲方將“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工程(具體部位根據現場劃分)”弱電智能化工程分包給乙方。工作內容包括:

分包範圍及內容: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位於無錫市湖山路8號。本次改造建築爲1#宿舍樓、2#宿舍樓、4#宿舍樓、食堂、門衛,本次新建建築爲行政教學樓、5#宿舍樓、警營文化中心、綜合訓練館,以及室外總體平面等,改擴建總建築面積爲3.1萬平方米。

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項目將對項目弱電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設符合幹部學校的教學、管理需求的全新、先進的弱電智能化系統,並需在系統建設中,考慮兼容使用原有設備。本次招標範圍包括以下系統:

1. 數字電視監控系統

2. 防盜報警系統

3. 光纖周界報警系統

4. 電子巡更系統

5. 一卡通系統

6. 綜合佈線系統

7. 計算機網絡系統

8. 程控交換機系統

9. 電視系統

10. 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

11. 音視頻系統

12. 錄播系統

13. 電子白板系統

14. 信息發佈系統

15. 電子閱覽室系統

16. 無線對講系統

17. LED屏顯示系統 18. 系統集成(選配,不計入投標價)

19. 機房工程

20. 信息化教室工程 21. 綜合管道工程

二、結算方式:

1、甲方按總價的10%作爲施工結算價格。

2、總包方按實際施工人數付1200元/月生活費;(約每月1~8號)。最終結算時把這部分費用扣除。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待工程結算審價結束後付至總價的 ;質量保脩金按結算造價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後付清;

4、本綜合單價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具費、各種零星配件、太陽燈、勞動車、小型手動電動工具、移動電線、電箱等材料設施費,臨時腳手的搭設費成品保護費、二次搬運費、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管理費、利潤、趕工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旅差費用、通訊設備費、安全防護、安全文明施工費、垃圾清理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等。

三、質量要求、驗收辦法及處罰措施: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甲方技術交底的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並達到規範合格標準。

2、支撐系統必須全穩定可靠。

3、一個部位完成後,乙方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須報甲方檢查驗收,一次驗收不合格視情況罰款100—500元。甲方在檢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見,乙方必須限時整改,若整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整改時,每處罰款300元。若驗收不合格,整改時間耽誤了工期計劃,則該段工作量單價下調10%。

4、分段分項工程完成後,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工長驗收符合要求,並簽字、認可後才能予以結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2、使用電動工具時,要用有責任心、有經驗的人來操作,操作人必須具有機械操作證,嚴禁違章作業及冒險蠻幹。

3、對於電動工具、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安裝、架設並維修,其他人員不得亂動,有問題馬上找項目部經理或電工、安全員來處理,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4、嚴禁酒後作業,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5、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有關事宜,對事故造成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五、工期要求及處罰措施:

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數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確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已經確定的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時做如下處罰:

1、每個工期段達不到要求的,該段罰款1000元。

2、總工期達不到要求者,除按每個工期段罰款外,所承包的總工程量單價下調10%。

3、乙方連續兩個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單價的90%結算,其餘部分作爲對甲方再招用分包隊伍延期、窩工的補償;或者,甲方自行充實施工人員,單價按合同單價的2倍計取,從乙方結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自備扳手、鋼尺、線墜、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嚴禁偷、搶、打架,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

3、嚴禁聚衆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項目經理彙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出現上述行爲,無論有何理由,每次均罰乙方5000元,工程結算時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領用的工具、儀器、設備等材料,要嚴格管理使用,禁止損壞和丟失。如果發生損壞和丟失,按其經濟價值的3倍收罰款。

5、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遵守者,每次罰款200元。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逐一登記清楚。

7、就餐時,必須按次序排隊領取飯菜,嚴禁擁擠起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領飯時要講究衛生,聽從炊事人員的管理,不準打架,有問題要找項目經理或棟號長解決,若在就餐期間同炊事人員打架,無論有何理由,每次罰款1000元。

8、年滿50週歲以上或者體弱、病殘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隱瞞者每人罰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員及代班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班前會、班後會,以便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嚴禁不參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棟號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人次罰款50元。

12、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後,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價款的90%予以結算,其餘部分作爲甲方再聯繫施工隊伍的延期、窩工補償。

13、未經甲方同意,嚴禁私自開竈,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14、安全、技術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後終止。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無錫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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