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打工勞務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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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打工勞務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出國打工勞務合同(通用3篇)

用人單位代表 :

受用人(乙方):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_鎮(辦事處)__________村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本公司承攬工程的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員工,乙方對甲方充分了解後,願到甲方工作,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如下勞動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乙方必須是年滿二十二週歲以上公民,且本人自願、身體健康、親屬同意者,如有一技之長優先錄用。

二、 用工期限爲半年一簽,可以連續續簽,自出國之日起至回國之日止,回到國內合同自行終止。

三、 勞動報酬及發放辦法

1、乙方的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算,每天工作十小時爲一個工日,工資單價爲:工資按170~190元/工日標準,組長工資按220~240元/工日標準。在工作中三個月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工資下調----%。具體標準有甲方項目經理根據乙方在國外的工作表現及工地工作能力而商定,加班費另計。工人工資每季度結算一次,不低於當季度工資總額的70%,工人回國甲方覈對賬目後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一次簽證週期內從居住地到工作地往返一次的差旅費及乙方在國外工地的食宿費、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四、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覈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工作期間所領用工器具丟失或人爲損害,按國內價格二倍賠償;

4、乙方自身有心臟病者,出現後果自負;

5、甲方公司爲乙方按排國內學習考試,送出國的各項事務,乙方積極配合;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電建三公司節假日的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要據實際狀況而定。

3、乙方必須按時,按量,按質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考覈;

4、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5、乙方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六、 乙方被錄用後,要認真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團結同志,服從安排,按質按量的完成各項任務。乙方應做到安全生產,並根據工作、工種和崗位,嚴格按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如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罰款,質量安全及他人事故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負。凡出國人員發生一次個人打架鬥毆事件當事人各罰款20__元,發生一次羣架事件當事人各罰款5000元。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盜竊等構成治安及刑事案件者,或在不屬於工作時間發生的事件,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七、 對工傷殘、亡的處理(在施工現場因工負傷、亡處理費用按以下標準,在施工現場外發生的因病死亡或其它傷、亡事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乙方在錄用期內因工負傷,經醫療部門確診需住院治療的,應在甲方指定的醫療單位就近治療,如需護理,由甲方指派人員護理,若乙方自定護理人員,甲方每天支付護理費20元,乙方在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不需住院可在家治療的,每天發給乙方20元的工資,不得超過60天。醫療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者費用由乙方自負。

2)因工負傷,經醫療部門確診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各項費用合計10000元並同時解除合同,一次性處理完畢,其它雙方互不追究;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各項費用合計50000元,並同時解除合同,一次性處理完畢,其它雙方互不追究。

3)因工死亡者,甲方支付乙方死亡各項補償費共計200000元,一次性處理完畢,其它雙方互不追究。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甲方,由於受市場因素的影響,非甲方預見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

1、在工作中三個月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工資享受70%;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度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嚴重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連續三個月,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的;

6、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7、乙方在出境時,有嫖娼拘留者造成處罰,費用由本人承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非工負傷,在規定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交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變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要保證乙方的正常工作環境,若乙方無法正常工作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需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定實時生效,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10000元的違約金,若因乙方的不正當理由解除造成甲方施工損失,乙方應據實承擔甲方的損失。

十、勞動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請申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甲方代表、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國打工勞務合同 篇2

出國務工勞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爲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爲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覈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覈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爲: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爲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爲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覈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爲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覈;

(2)負責安排覈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爲,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爲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爲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爲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國打工勞務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勞 動 者(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建築行業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從 ;試用期從進入工地起90天,試用期的工資執行項目包乾指標及參考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項目 崗位工作,當工程項目較小甲方要求乙方兼職其它工作時,乙方必須履行所兼崗位職責,乙方應服從安排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確實不能擔任所按排工作崗位,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按排,日工資從工作之日起隨工作崗位的調整可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乙方日工資按項目包乾指標及參考工資計算,以實際考勤天數爲準,出勤天是按項目不同季節的每日實際作息時間爲一天,日工資中已包括法定節假日、休假日、夜間加班、值班和日作業超過8小時工作的全部加班工資增加費、社會基本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社會保險、醫療保險費由乙方自行交繳,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由甲方交繳時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日作業時間按項目部的作息時間和工程需要確定;如項目部確定的作業時間內乙方遲到早退,執行公司有關規定;如需要夜間加班、值班乙方應服從,否則當天的日工資按50/%結算,並按公司考覈制度扣減日工資;第一個月生活費自帶,每月發基本工資800元,每月25日發放,工資餘額農曆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工傷意外保險,及時足額交納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出現安全事故按乙方戶籍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3、乙方享有甲方的企業管理制度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1、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在履行職務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管理制度和各項規定,必須及時發現並制止工作中違反工作流程和規範的行爲,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嚴格按公司考覈制度處理;

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任何不作爲都被視爲違反勞動紀律;

4、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獎勵或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勞動考覈:

1、嚴格執行公司管理制度,承擔屬於自己工作職責範圍內的責任;

2、乙方在甲方所按排的工作崗位上連續二個月的制度和指標等考覈不符合公司要求(不合格),甲方有權視乙方不能擔任該項工作,乙方的日工資從工作之日起下調30%,經協商乙方同意甲方降級按排的,按所擔任的工作發放相應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條款: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3、由於國家規定的不可抗拒的因數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4、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崗位進行調整的;

八、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拒不服從上級領導安排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企業管理制度的;

3、違反操作規程、野蠻指揮和作業的;

4、在管理中吃拿卡要、違規違紀;

5、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怠於工作、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6、隱瞞自己身份或健康狀況的, 不得隱瞞下列情形:

1)、有傳染病、心臟病、高血壓、身體有缺陷的,及其它不能適應建築施工生產疾病的;

2)、無個人簡歷及身份證的;

3)、不能履行勞動義務和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

4)、合同簽訂前患職業病者或者因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違返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行政規章等其他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原則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四)、公司應經營情況確需裁員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情況解除

本合同:

1、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輔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

九、合同的終止和續簽

本合同期限屆滿,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勞動合同終止;乙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是否續訂,經雙方協商後,應及時辦理續簽手續,否則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按下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除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外,另支付乙方違約金三千元整;

2、乙方違反紀律、行政法規及甲方企業管理制度,有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除賠償甲方損失外,還應按其工資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在未經雙方協商並辦妥手續前,擅自離開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的,乙方還應按其工資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註冊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解決;由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 籤 名:(簽章)

甲方委託代表人: 身 份 證 號 碼: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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