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採購合同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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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是國家的根本,是關乎民生的重要問題。糧油企業作爲糧食的提供方,其發展的好壞對國傢俱有重大影響。以下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準備了:4篇糧油採購合同模板,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糧油採購合同模板4篇

糧油採購合同模板一

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本着互相信賴及誠信原則訂立本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零部件訂購)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於甲乙雙方訂立的所有零部件。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本合同的零部件訂購是指乙方生產製造的各種零部件,包括: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委託加工的零部件。

第三條:甲方評估乙方的經營業務、技術水平、生產規模及服務質量後,向乙方訂購各項零部件(以下簡稱訂購零部件)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在乙方 工廠加工製造成零部件後,交付甲方指定之受貨人及地點。

第四條:甲方定期以採購單、請購單寄送或傳真向乙方訂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供貨。採購合同範本第五條:採購單內所載[預示量]係指當期應交數量;[預示數量]係指甲方授權乙方預先製造之訂購數量;[預計數量]僅供參考,不視爲正式訂購。

第六條:甲方應於合理的時間內將採購訂單寄送或傳真乙方,交貨數量調整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並由雙方協商交貨時間。

(技術資料)

第七條:甲方應提供乙方製造訂購零部件所使用之技術資料,技術資料包括圖紙(零部件

圖、裝配圖、工程圖、檢驗規範或承認圖)詳細規格、標準及樣件等,必要時甲方可追加或刪減之,乙方不得拒絕。

第八條:乙方對甲方供給之技術資料應妥善管理,不得遺失或將內容外漏第三者,若因此

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在合同終止或解除或經雙方協議認爲已無需要時,乙方應無條件將該資料歸還甲方,倘若乙方遺失圖紙,每張應賠償甲方人民幣60元,甲方有權並逕自從貨款中扣抵。

第九條:乙方對甲方供給之技術資料應做必要的校覈,倘有疑義或相互牴觸時,應即向甲方提出,並以甲方的書面解釋爲準。因甲方供給之技術資料失誤而造成乙方嚴重損失,則根據乙方的請求,經雙方協商後由甲方補償。

(委外物料之供給)

第十條:甲方必要時得供給乙方製造訂購零部件需用之合格原材料、半成品(以下簡稱委

外物料)。

第十一條:委外物料供給的方法、時間、場所、價格、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定之。 第十二條:乙方委外給物料時,應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質量及數量,如發現有瑕疵或數量短缺時,應即通知甲方。甲方對前項通知怠於處理者,視爲承認其通知。乙方怠於前項之檢查及通知者,除隱藏性的瑕疵外,視爲承認受領客供物料。隱藏性的瑕疵於日後發現者,應即通知甲方;怠於通知者,視爲承認受領委外物料。 第十三條:乙方對甲方指定之其它供應商直接交付的委外物料,需依前條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乙方爲加強對客供物料的管理,應設賬冊詳實登錄。客供物料除用於製造加工

甲方訂購零部件外,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五條:乙方對無償客供物料之剩餘材料、廢料等,需依甲方指示處理。

第十六條:乙方倘有客供物料加工不良時,應即與甲方共同分析原因,並做防止再發生之

必要處臵。倘加工耗損率超過雙方約定,而其責任在乙方時,乙方需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倘因委外物料的瑕疵造成訂購零部件的不良,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採取處理措 施。

第十八條:甲方得派員每年定期實施委外的物料進行盤點對賬,乙方需提前準備,盤點日期由雙方協商,盤點當日乙方應派員共同確認。

第十九條:乙方因保管不周造成客供物料之數量短少或質量變劣時,乙方需照價賠償(價格依照事先約定合約書書面資料實施)。

(模具、檢驗量具等)

第二十條:乙方製造訂購零部件必須的生產模具,倘系由甲方向乙方訂購而借予乙方使用者,其所有權屬甲方。

第二十一條:模具的訂購、驗收、借用之管理,依甲方《模具合約書》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可按實際需要自制或委託製造檢驗量具,費用負擔另行協議。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製造或委託製造與甲方產品相同之模具、檢驗量具……等,移做未與甲方有相關的生產上。

(設計變更)

第二十三條:甲方因設計變更不得不終止或解除個別合同之一部分或全部,此時甲方需向

乙方提出合同變更的書面通知,乙方必須同意。

第二十四條:因設計變更使乙方受損時,得根據乙方的請求,經雙方協商後由甲方補償之。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時,甲方須以正式修改圖紙或規格,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即通知各有關單位修正相關資料、廢棄或繳回舊圖紙或規格,並依據雙方協商的新圖紙或規格生效日期(或以數量決定)停止製造舊件。

第二十八條:爲有效管制質量、改善產品及降低成本,乙方相關於圖面要求之變更,需提出[設計、規格變更申請書];對非相關於圖面要求之變更,需提出[工程變更預定實施連絡單]。上述之變更均需經甲方覈准後始得進行。

第二十九條: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貨源、設計變更或工程變更,甲方將依據《違約變更零部件索賠及罰款作業標準》(附件一)中規定向乙方索賠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一切損失,同時視違約狀況向乙方處以5萬元或5萬元以上的罰款。

(價格及支付)

第三十條:訂購零部件價格系依據乙方向甲方提出的報價單或附屬文件,經雙方協議決定者;所定價格除另有約定外,係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場所交貨,並含包裝、運費在內的價格。

第三十一條:訂購零部件因設計變更而變動成本者,視實際情況重新議定價格。

第三十二條:每期貨款應於驗收合格月份之次月一日起計算60天內(若60天遇假日則順延),由甲方選擇以支票、匯票、電匯……等方式支付乙方;以甲方匯出、轉賬之日爲準。

(包裝)

第三十三條:訂購零部件應適當包裝及標示,除應具備包裝牢固能防損傷及質量劣化、便於搬運,看管,點收等原則外,並需符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之[包裝協議書]約定。倘乙方未按協議書約定內容交貨時,甲方有權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負責賠償;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交貨、檢驗等)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採購訂單指定之日期、時段、交貨地點、交貨形態、包裝規格等配合交貨。

第三十五條:乙方需按照甲方規定之交貨手續、批量及包裝方式交付訂購零部件,並提交有關單據(包括進料驗收單、檢驗記錄表或材質證明)。未按前述規定者,甲方可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應負賠償之責。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Page 4 of 10

第三十六條:乙方如需提前或延遲交貨或數量不足等異常情況時,應事先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並需採取善後補救及防止再發生之適當處臵。

第三十七條:甲方接收訂購的零部件時,應即覈對交貨單據,必要時會同乙方代表檢查外觀、包裝及交貨標籤、清點交貨件數,並於交貨收料單上簽收存證。

第三十八條:若因乙方交貨短缺,造成甲方生產受損等,甲方將根據《交貨短少罰款作業標準》(附件二)中規定對乙方進行罰款。

第四十條: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交貨之料架及零件變形或損壞,甲方可拒收,乙方按延遲交貨承擔違約責任;若因而造成停工待料,甲方可請求賠償損失。因可歸現於甲方之事由致交貨之料架及零件變形或損壞,甲方應負責修繕並支付乙方貨款。

第四十一條:質量檢驗應由甲方依檢驗標準迅速執行,並將合格與否之判定結果通知乙方,前項檢驗標準結果作爲質量及數量的最後認定標準。

第四十二條:質量檢驗標準(含抽樣數量、檢驗方法、限度樣件等)依據甲方規定或雙方的檢查協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乙方需依甲方的驗收通知,將超交或不合格的訂購零部件,遵照甲方的通知於指定日期前加以處理(收回並補交合格品或將瑕疵矯正等)。

第四十四條:乙方若不遵照前條規定,於指定日期前處理,則甲方不負保管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處理,乙方對於處理的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第四十五條:若甲方急需使用訂購零部件時,乙方應派員對交貨之不合格零部件進行全檢,

選用其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矯正;若乙方無法派員處理時,甲方得派員對交貨之不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矯正後使用。因全檢或加工矯正所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負擔,並直接從貨款中扣抵之。

第四十六條:倘訂購零部件不符原訂規格,但在結構、性能上尚無妨害時,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後,得經照甲方《特認處理作業標準》(附件三)特認驗收並扣減價款。

第四十七條:若因初次製造之零部件(含新開發零部件及設計變更零部件),需經甲方書面確認質量合格後方可量產。

第四十八條:若因乙方交貨欠交或交貨不良,造成甲方生產全線停工,甲方將根據《停工待料索賠作業規範》(附件四)規定向乙方進行索賠由此造成的損失。

(質量擔保、索賠)

第四十八條:乙方需參照甲方提升品質的質量要求,建立建全質量保證體系,以完成生產及檢查的作業。

第四十九條:乙方應保證所交付的訂購零部件爲全新制品,質量符合甲方供給或認可之圖紙、規格、樣件及技術指導的要求。

第五十條:訂購零部件雖經檢驗,但有隱藏性的瑕疵未發現或此項瑕疵並未在檢驗項目內,

而於甲方受領後始發現,經雙方判定其責任若屬乙方,且甲方於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出者,乙方仍需對瑕疵矯正或補償合格品或扣減價款,同時若因此瑕疵使甲方遭受損失時,乙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五十一條:甲方通常只對訂購零部件抽驗,若於甲方受領後,工廠作業中發現不合格品,且證明其責任應屬乙方者,乙方須於接獲甲方通知後,依甲方規定限期取回不合格,若未依期限更換或取回而造成甲方停工的損失時,甲方有權從乙方下批交貨中扣抵或扣減價款。

第五十二條:在甲方產品正常銷售之保證期限內,若有不良零部件發生,其責任屬乙方時,

乙方應補償相關零部件,若必要時需更換總成件,乙方應予以配合,並補償因零部件不良甲方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五十三條:甲方向乙方訂購之產品銷售後,若因乙方產品之瑕疵所產生任何損害,乙方

應負賠償之責。上述之賠償,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索賠要求後,應在10日內答覆處理,如不予以答覆處理,則視爲認可。乙方並在15日內支付賠償費用。若乙方對於索賠費用有異議時,可與甲方協商解決,但在提出一個月後,如未達成協議,則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支付索賠的全部費用。

第五十四條:甲方在辦理索賠時,原則上不向乙方退還索賠零件。若乙方認爲需要退回索賠零件時,可向甲方提出要求,由雙方協商處理。若判定乙方責任,乙方應承擔相關運雜費用。

(保密)

第五十五條:雙方對本合同有關業務、技術上的機密事項應切實保密,不得泄漏予第三者;即使在合同終止後,仍需負保密的義務。若一方違反保密規定致對方利益遭損時,應負賠償之責。

第五十六條:依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乙方委託第三者製造時,應僅告知必要範圍內之機密,並使該受託人保證履行保密的義務。若受託人違反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其負連帶賠償責任。

(工業產權)

第五十七條:乙方依甲方圖樣、規格製造之零部件,如發現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時,應速通知甲方處理。其法律責任應由甲方進行處理。

第五十八條:乙方自行設計之零部件(含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繪製承認圖經甲方認可者在內),乙方需負責因侵範他人知識產權所發生之一切後果。

第五十九條:除甲方訂購或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銷售、使用依甲方規格製造之零部件及模具,夾具,治具。

第六十條:乙方應保證在甲方產品結束後,繼續供應甲方承製之零件五年以上,以保障售後服務市場之需求。

(權利讓與)

第六十一條:乙方將零部件委託第三者製造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並得到甲方的允許,但乙方仍需按合同規定對合同履行承擔責任。

第六十二條:甲方或乙方除事先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將本合同或其權益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者。

(調查與協助)

第六十三條:甲方於必要時如要求乙方提出其設備、材料來源、生產管理、質量保證及相關財務報表等資料,乙方必須提供。

第六十四條:甲方於必要時訪問乙方工廠,並調查乙方有關訂購零部件的工廠設備、生產管理、質量保證、技術能力、製造產能及經營管理等實務,乙方要予以配合。

第六十五條:乙方接獲甲方前二條要求時,除不得已的理由經甲方同意外,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

(不可抗力)

第六十六條:因地震、火災、戰爭、騷動、封鎖等不可抗力事故發生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不承擔法律責任。但該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應在事故發生後14日內將合法有效證明事故發生或存在的文件寄給另一方。雙方根據事故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合同順延或變更解除。

(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六十七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雙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雙方經協商同意。

2、

3、

4、 一方陷於解散、破產或停業整頓等狀態下不能履約。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第六十八條:甲方因生產變更,經確認及訂購零部件已無需求時,有權終止合同,但乙方之庫存品在甲方訂購量、授權量之範圍內,甲方應於生產變更後6個月內負責處理或賠償。但存在如下情況時,甲方不負處理或賠償:

1、 有違法行爲經查屬實且有影響甲方權益之虞者;

2、 經調查報價不實,顯有圖謀暴利時;

3、 連續逾期交貨或交貨質量有重大瑕疵,嚴重影響甲方生產時;

4、 因故無法如期交樣合格,經甲方同意順延三個月,期滿後仍無法交樣合格時。

(法律適用)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條: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如不願協商或協商調解不成,一方可以向訂購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第七十一條:依本合同規定所有之任何正式通知或請求,均應以書面爲之。無論面交或郵寄對方本約所列地址或經對方書面另定之地址,均爲本合同之附屬文件;對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後十日內提出反對理由,否則將視爲默認。

(合同有效期間)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間自生效日起算爲期一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延長一年,但一方不同意續約,應至遲於合同期限屆滿之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 提出,否則視爲同意續約。(合同份數)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零部件訂購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並各自貼用印花。

訂立合同人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負責人: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人代表: 地址:

公司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電話:

稅號:XXXXXXXXXXXXXXXXXXXXX 納稅人代碼: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開戶銀行: 帳號:

糧油採購合同模板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項目---設備採購(或製作)合同:

第一條 乙方供貨設備名稱、數量及規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貨物及數量詳見清單或供方報價單)

第二條 合同價款

(一)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元)

(二)合同價款含17%增值稅稅金、保險費和設備運輸費用等採購合同範本第三條 供貨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並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設計供貨。(根據具體情況詳細規定質量技術條款)

(二)在安裝、調試及質保期內的運行過程中,乙方應負責處理出現的設備缺陷和技術服務問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於因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問題,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第四條 交貨日期、方式和地點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及時供貨,並將合同標的物於---前運至---。

第五條 驗收辦法、

(一)到貨驗收包括數量、規格、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隨機技術資料、裝箱單等。

(二)產品交付後,由甲方對產品進行完好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視爲交付完畢。

(三)上述憑現狀的初步驗收,不能解除安裝、調試直至最終驗收過程中乙方對貨物的內部缺陷應負的責任。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合同中貨物單價、總價是按合同交貨期交貨的結算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受任何調價因素的影響,爲最終不變價,在履行合同的整個期間內有效。

(二)設備運至甲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價款的70%。

(三)甲方安裝調試完畢合格,乙方開具全額合法的17%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

(四)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滿12個月後,如設備運行正常,無任何設備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10%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和索賠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應及時以方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付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在3天內覆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應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應作爲修改合同的依據。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遲交貨,也應按此辦理。

(二)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條規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義務,均屬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約罰款可按下列方

法處理:

1.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付違約金。逾期違約金按1000元/天計算,甲方可在設備結算款中扣除。違約金尚不能補償對方損失時,有權向對方追索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後服務,甲方有權自行請其他供貨商消除乙方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對貨物質量與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負有責任,或者如因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甲方有權在檢驗、安裝、調試和驗收期間內和質量保證期內向乙方提出索賠。

(四)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15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中扣回索賠款,如果質量保證金尚不足以賠償,甲方保留進不步追償的權利。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一)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則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係指供需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可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不可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

(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九條 技術保密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涉及的任何技術祕密,也不得將甲方技術用於其它項目。否則,甲方將追究供方的法律責任。(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術或商業祕密)

第十條 爭議解決

(一)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10天內仍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裁決應由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進行。

(三)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應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即開始生效。

(二)在不違背上述合同條款的原則下,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未盡事宜和對合同條款的必要修改,雙方應互相諒解,遵循合同法有關內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形式由雙方簽字蓋章記錄在案,作爲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六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糧油採購合同模板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採購商所在地】

採購商: ________有限公司

供應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合同範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和

___________________(市/省)地方政府部門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充分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採購商

向供應商購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數量單位 單價 (含增值稅) 總價

(含增值稅) 增值稅率 稅額

總計

二、交貨時間、地點

產品應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日內交付至採購商在_________________的工廠。供應商應在產品交付運輸前二日內書面通知採購商到貨日期。

三、質量標準、質保期

產品的質量標準爲:

產品的質保期爲 【 】年,自產品經採購商根據本合同後附的《通用條款》第10.2款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四、運輸及保險

供應商應負責安排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費等相關費用。供應商亦應負責購買運輸保險,承擔保險費,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合同的總價款。供應商應在產品交付運輸前二日內將保單傳真給採購商。

五、包裝及包裝物的回收

產品的包裝應爲:

包裝物【不回收/回收】。

六、價格及支付

本合同的總價款爲 __________人民幣(含增值稅)。

付款方式爲:【電匯】

支付時間爲:產品經採購商根據本合同後附的《通用條款》第10.2款驗收合格後

【______】日內支付總價款的90%,餘款在質保期結束後【______】日內支付。

六、採購合同通用條款

本合同後附的《通用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而《通用條款》中有規定的,適用《通用條款》的規定;《通用條款》中沒有明確規定,而本合同中有規定的,適用本合同的規定;《通用條款》與本合同的規定相牴觸的,適用《通用條款》的規定。

七、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10-30%) %的違約金。

2.賣方所交標的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賣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賣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賣方因標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 賣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買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 賣方應當償付買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賣方應當負責賠償。

4賣方逾期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1-2) %/周作爲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損失。

5. 賣方未經買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應在發貨前與買方協商,買方仍需要的,賣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買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

接到賣方通知後( 7) 個工作日內通知賣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7. 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10-30) %的違約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買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並自此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採購商:聖戈班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E-Mail:

帳號:

開戶行:

稅號:

供應商: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E-Mail:

帳號:

開戶行:

稅號: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

糧油採購合同模板四

甲方(學校):湘河鎮大古洞國小 乙方: 地 址:湘河鎮三官廟村 地址: 湘河鎮紅魚村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糧油購銷管理政策,在平等、自願、合作、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定購指定的牌面粉、

二、合同訂購的糧油質量、等級執行國家規定標準。

三、甲方必須做到及時付款,保證沒有質量原因不借故壓款、退貨、壓價。

四、乙方必須做到按簽訂的合同提供指定的品牌面粉及食用油、數量、質量,要按國家質檢部門規範認定的爲準。

五、若因乙方糧油質量所引起的食品衛生事件乙方不但要無條件退貨,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六、在執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負責人(承包人)有變動時,由接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貨時,需攜帶本合同,每次結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採購合同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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