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商品買賣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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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爲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於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某物、作爲或不作爲的債務,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分享看看買賣合同,歡迎參考哦

貨物商品買賣合同範文

有關商品買賣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合法締約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一)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有效期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爲準。

(二)乙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價格

(一)除屬於國家定價的商品外,乙方對所供貨商品自行定價,乙方報給甲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乙方應以書面送達方式向甲方報價。

(二)經甲方書面確認之乙方《購銷商品確認單》將作爲本協議之附件。雙方約定:報價單中商品的價格作爲商品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的實際成交價格,包裝、運輸、裝卸等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變更商品單價時,必須提前三天將該類商品的新報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變價。

(四)甲方訂單不另標明交易價格,以保障雙方交易價格之機密性,雙方成交價格應以本條第(二)項所述之報價單爲準。

四、商品質量

(一)乙方供應的商品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B、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產品產地、生產廠名及廠址。

C、有產品說明書(包含對規格、等級、所含成份的名稱及數量的說明)。

D、有使用期限說明書(包含: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說明)。

對於上述資料,如果商品包裝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貼在商品上的商標(標誌)上已具備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應在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同時自付費用承擔提供商品質量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僞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餘保質期時間必須在原有保質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六)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經乙方確認後,甲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爲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進行4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分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檢驗費則由乙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乙方結算。

五、交貨及驗收

(一)交貨實行送貨制,即:乙方應按訂單所規定的時間(以開出日起四天內)將商品運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貨時,貨到現場時商品從卸貨到進入甲方倉庫中所發生的搬運工作一律由乙方負責,貨到現場時甲方收貨人員僅點收箱數量或件數,以後甲方開箱時如發現商品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則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按訂單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貨。遇到特殊情況,可同甲方相關人員協商。

(四)乙方交貨時,應提供甲方訂單複印件或傳真件,乙方根據甲方訂單複印件或傳真件開具送貨單,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甲方根據訂單和送貨單驗收,點收完畢後,雙方交接人員簽字。

六、退、換貨

(一)乙方貨品進入甲方超市,如出現質量上問題或滯銷,乙方應對供應的貨品實行二包:包退、包換。但在退換滯銷貨品時該貨品的剩餘保質期時間應不少於原有保質期1/3,單件外觀無破損且未使用。

(二)對出現滯銷或問題商品,乙方應儘快安排退換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換貨類別,如五天內乙方仍未安排貨品的退換,所涉及到需退換貨品的保質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按退貨通知確定數量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減。

(三)甲方收貨後在實際銷售時開箱發現商品有殘損或短缺,乙方應組織退換或補貨。

(四)甲方收貨後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隱蔽瑕疵或其他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組織退換。

七、質量保證金

乙方貨物進入甲方場地銷售前應向甲方繳納 爲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屆滿或驗收交接日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返還質量保證金。

八、對帳

(一)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爲:每月一次,對帳日期爲每月3日至10日,對帳期限爲8天。

(二)甲方更改訂單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實現。如乙方在收到該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爲乙方同意按該更改訂單交易,且交易單價不變。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則甲方的更改無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條件地更改訂單的,則乙方應同甲方相關人員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予以處理。

(四)乙方應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附送貨單結算聯。

九、結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乙方開戶行:

帳號:

稅號: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帳期30天

十、合同的終止

(一)乙方不能按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遲履行、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後仍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終止合同。

(四)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義務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終止。

(五)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中有關允許一方終止合同的情況時,也可以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違反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的,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質量保證金里扣除損失的10倍作爲違約金並終止合同。

(二)乙方供給甲方的商品價格如高於乙方供給其它同類客戶的價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該訂單商品金額的5倍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計3次達不到9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交貨義務且逾期2天以上,則按未交貨物的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期滿前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達訂單且乙方接受的,視爲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爲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或收據。

(四)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繳納 作爲新品促銷服務費。

(八)年終返利

年配送額0-50(含)萬元返 %;

年配送額50-100(含)萬元返 %,以此類推。

結算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年終返利轉賬至甲方,甲方提供相關票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閱讀參考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表達關於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 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採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 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 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 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 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並未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 貨物超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 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 船名和啓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 商標爲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爲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 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 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 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 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 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 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 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 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 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載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 買方: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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