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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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預拌混凝土在工程建設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是怎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範本
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範文1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C50砼單價: 元/立方

四、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五、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3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爲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120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六、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

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因需方報料有誤差,再續報料不足夠 立方時,需方需支付空運費 元。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爲,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爲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次月10日內支付工程款的 %,其餘部分待合同結束後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無違約行爲時,需方通過其他形式生產本合同範圍內混凝土,供方不得已任何藉口中斷混凝土供應。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執 份、供方 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範文2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承建的以下項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應。爲明確雙方在商品砼供應過程中的權力、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商品房

2、工程地點:##

3、混凝土預計總方量:約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xx年12月至主體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級、價格、泵送費及特殊要求費用。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爲甲乙雙方對賬日,乙方指定##(電話:##)對混凝土供應方量和貨款進行審覈後在結算單上簽字(印)確認作爲結算的依據,付款方式爲:

1、車庫封頂後30日內付足總貨款的50%;

2、主體封頂後一個月內付足總貨款的60%;

3、餘款在主體封頂後7個月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澆築時間、數量、等級及時準確供應混凝土,否則由此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對估料應及時銜接,確保準確。

3、甲方應按國家規範要求,合理設計砼配合比,確保砼的質量達到國家規範要求。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產資質證書、商品混凝土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施工現場水通、電通、道路通,現場平整,空中無障礙,具備甲方施工作業條件。當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乙方應派專人指揮甲方車輛順利進入現場。夜間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備以上條件,甲方有權拒絕供砼且不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

2、乙方應做好澆築砼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甲方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後,超過1個小時不能卸砼,造成砼質量下降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爲確保砼質量,在施工現場乙方不得違規操作或隨意加水,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天氣狀況制定砼的施工和保養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填寫《澆築混凝土通知單》,並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做好供應準備。

5、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計算辦法

按甲方到達施工現場運輸車發貨單的數量爲計量依據,乙方指定某某爲收貨人,同時乙方不定期對甲方砼送量進行抽查,如抽查結果誤差在正負2%以內(GB-14902《預拌混凝土》標準)雙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結果爲負值且大於2%,則以當日所供商砼爲單位,按當日當車方數虧損量比例計算,從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在十日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砼供應,並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額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七、合同變更或解除:由於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經雙方協商進行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確認無疑,修改無效。結算付款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必須先協商解決,如經兩次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供銷合同範文3

甲方(買方):

乙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GB14902-20xx 《預拌混凝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商品混凝土買賣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工程地點:

第二條 商品混凝土供應量

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應量約合同總價款約萬元,該數量爲概算量,結算數量及金額以實際供應量爲準。

第三條 訂貨方式及供貨的變更

1、簽訂本合同後,乙方隨甲方工程進度需要按時供應混凝土。

2. 甲方應在每批次混凝土供應的24小時前通知乙方,並在《混凝土澆築計劃表》上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以便乙方做好混凝土生產準備工作。(表式詳附件-)

3. 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當批次供應計劃,由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4.在供貨過程屯 甲方需要的混凝土品種和規格如超出木合同範圍,必須在 混凝土澆築前24小時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乙方有權不予提供超出木合同範 圍的混凝土。

第四條混凝土強度等級及單價

第五條、混凝 土數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約定混凝 土數量按GB14902(8.1;8.2; 8.3)標準進行結算。

2、乙方混凝土生產時,配料嚴格遵循覈定配合比由電腦精確計量拌制,乙方提供每批次混凝土前,甲方認爲有必要,可對乙方當批次混凝土配方再覈實,派員前往乙方生產站採取隨機抽樣方式覈定混凝土重量後推算混凝土體積量,使雙方在當月結算混凝土量時,以乙方《送料單》爲依據結算。

3.、抽樣覈定方式雙方作如下約定:甲方每次抽查三車以上混凝土量,以其平均值作爲依據,且甲方抽查車輛過磅單應有乙方該混凝 土運輸車駕駛員簽名確認。甲方應不遲於抽查的次日將結果通知乙方,否則視爲甲方對該批次混凝土量無爭議

4、墊層、樁、地坪、砂漿、路面、零星混凝 土按乙方《送料單》數量結算。

5、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以 並於月底前做出《月混凝土結算書》。

第六條 混凝土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的質量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驗收依據詳附件二及合同附錄)。

2、乙方供貨到現場澆築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權拒收作退貨處理,其退貨處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 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後4小時內通知乙方;如對混凝土質量確有爭議,應及時分析原因,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其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乙方產品質量原因,其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工程技術人員和相關人員應在乙方實驗室技術人員見證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及規範對混凝土抽樣檢驗標準制作試塊。試塊成型後,應做好記錄及編號工作,以塑料薄膜覆蓋並置於陰涼處,拆膜後,立即進行標準養護。乙方在現場見證取樣的試塊在標養28天后,由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相關人員,並約定見證試壓時間,若甲方未到攪拌站見證試壓或未提出異議,乙方將把試壓數據作爲質量驗收依據。

第七條 價款結算及文付

一、混凝土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於每月結算書》。

2、甲方工程項目連續天未澆築混凝土,甲、乙雙方應在結算。

3、若甲方逾期30日不與乙方結算,視爲甲方同意乙方按已簽收的《送料單》作爲結算依據;甲方和建設方約定的結算時間不涉及本合同,故甲方不得以此遲廷辦理本合同的結算時間。

4、雙方約定在結算書上相關人員的蓋章、簽字被視爲已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按每月做出的《月礆結算書》,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20日止混凝土用量總價款的%給丙方作爲進度款,餘的混凝土款併入下月進度款中一併支付,尾款在工程主體斷水之日起三個月內逐月付清。

2、甲方若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按時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可暫停供應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貨款後恢復供應。

3、甲、乙雙方債權債務未結清前,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單方廢止本合同並另與其它混凝土供應商簽訂供應本工程項目混凝土合同。

4、乙方收款人員憑乙方開具的發票向甲方收取混凝土貨款。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爲確保工程質量,乙方負責生產合同約定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2、甲方將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送乙方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生產,並按時供應商品混凝土。

3、乙方原材料質量及檢驗標準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的規範及標準,乙方應提供所澆築混凝土的技術資料,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應在辦清全部結算、付清貨款後交付。

4、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供應計劃發貨,保證施工進度需要。

5、因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設專人與甲方共同協調混凝土供應事宜。

7、乙方運送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入現場後,應戴安全帽,應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

8、甲方對現場的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有異議,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到現場處理,不得延誤。

9、在木工程混凝土供應過程中,若發生在施工現場之外的生產、運輸過程的安全責任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乙方原因發生在本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乙方到現場處理,否則之後乙方將不予認可;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責任事故則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九條 甲方責任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應提前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乙方報混凝土澆築計劃,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時間籌集原材料。

2、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場地相對平整、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達施工現場後,甲方應安排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有序,對車輛駛離現場有達到環保要求的,甲方應派人清潔乙方車輛輪胎。

3、甲方必須保證現場輸送混凝土必需的電力、照明、水源及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設施。並承擔輸送泵所需水電供應及費用。負責佔道證辦理及相關費用。

4、混凝土需進行泵送施工時,甲方應組織施工人員在乙方指導下負責鋪設、遷移管道及泵的進出場到位,以保證混凝土順利入摸。若因甲方未辦妥施工許可證照及道路佔用手續等而引起的責任,由甲方負責。泵車進出場甲方負責清點泵管及配件,遺失照賠;

5、商品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甲方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而單方摻入外加劑、摻和物、生水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乙方按甲方填制的《混凝土澆築計劃表》要求,組織貨源到位後,甲方應及時組織澆築。若甲方未能及時組織澆築,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停留時間超過6小時以上,導致混凝土報廢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混凝土振搗不密實,養護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8、在供應混凝土期間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性停工或更改供應計劃的內容, 甲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商品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甲方應不遲於45分鐘內開始卸料,每車卸料時間應控制在120分鐘內。若超過120分鐘不能卸完,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資源浪費損失;甲方發生單車混凝土要量不足6 m3的,應文付6 m3運費(30元/ m3 )

10、甲方承擔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爆摸或浪費造成的損失。

1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與乙方辦理結算,如果由於甲方原因未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以乙方的《送料單》作爲結算依據。

12、如果木工程項目因資金、規劃要求變更等原因導致工程項目停工,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後的30日內付清乙方己送混凝土的所有貨款。

13、若遇市場原材料漲價,漲跌幅度在5%以內,不作砼價格調整,漲跌幅度超出5%,按原材料漲跌幅度比例作砼價格相應調整。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已的各項責任、未按合同期限支付貨款,應承擔違約責任。

2、若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可以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情況下,暫停供應商品混凝土,並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供應商品混凝土,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應承擔違約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詳見合同相應條款。

5、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暴雨、大雪、水淹、地震、狂風等)及政府交通管制或堵塞導致本合同所供商品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不視爲乙方責任,由雙方協商解塊。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文爲清潔打印條款,經雙方簽字(簽章)確認而發生效力,合同中任何單方塗改內容不產生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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