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那麼採購居間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採購居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採購居間合同範文一甲方:(公司) 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間人)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賣方(以下簡稱丙方)採購氧化鐵紅居間合同,並甲方委託乙方協助甲方完成商務談判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與丙方就建立購銷合作相關事項提供商務談判及相關服務。甲方授權乙方爲與丙方建立購銷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並有對本業務的運營狀況享有知情權。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務資訊及其他方面的服務的範圍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資源與甲方進行溝通和聯繫,及時瞭解和獲取丙方銷售氧化鐵紅的相關信息和意向;
2、向甲方介紹丙方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事宜,並將丙方詳細地供應信息提供給甲方;
3、參與銷售經營的談判,就購銷合作事項跟各方一起進行價格商談,技術調研和技術分析;
三、乙方負責與丙方就甲方採購氧化鐵紅事宜進行深入的溝通、聯繫和協商,對此甲方認可乙方此前所作的這些工作,並同意將這些工作作爲乙方爲甲方提供商務資訊服務的一部分。
四、甲方與丙方訂立氧化鐵紅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元人民幣/噸做爲佣金,每月每批次按實際供貨噸位計算;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五、甲方同意與丙方建立購銷合同,並同時與乙方建立佣金合同。
六、甲、乙雙方承諾簽約佣金合同確定之後,在重大經營方針和政策、重大事項的決策以及日常經營活動方面應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雙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丙方達成簽約後並在甲方每次給乙方付款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把經紀人佣金現金轉賬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賬戶。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爲準。
開戶行:
戶 名:
卡 號:
八、甲方承諾如果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之間達不成購銷合作,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者甲方的關聯公司不得單獨與丙方、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另行洽談採購本合同涉及到的氧化鐵紅購銷業務。如果乙方發現甲方、甲方子公司或者甲方的關聯公司單獨與丙方、其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洽談上述購銷之事宜,並達成協議,視爲本協議已經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目的已經達到,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佣金。
九、雙方同意丙方與甲方協議簽署採購氧化鐵紅協議,即視爲乙方向甲方提供資訊服務和其他服務的義務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協議規定的佣金。
十、違約責任,甲方若不按合同第七條執行,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爲總佣金的5‰/天;甲方同意凡乙方所提供資訊服務的合作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業務,甲方都將按本合同的第四條條款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按受合同成交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續簽後的佣金可隨市場和交易價格變動而雙方協定。對本次業務保密協定不以任何理由越過乙方操作,如越過乙方操作即認爲自願違約並支付交易額的30%作爲罰款。
十一、本協議簽訂之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簽約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協議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本協議一經簽署,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協議的條款。 十三、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過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和連續性,複印件與原件相一致。並願意就各自因提供虛假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四、雙方承諾在本協議談判過程中及本協議簽署後5年內,雙方對本協議相關的信息、資料具有保密的義務。除參與本協議談判和制定的雙方行政和管理人員、聘用律師和其他相關人員有權知曉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協議另一方有關本協議的相關信息、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十五、本協議附件若與本協議的條款不一致,應以本協議的條款爲準。
十六、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請守約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協商,制定書面補充條款加以約定,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相關人員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附件包含甲方資質,甲方和丙方簽定的正式合同複印件一份,及補充條款若干。
甲方(印章): 乙方:
經辦人:
日 期: 日期:
採購居間合同範文二甲方(委託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採購居間合同: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爲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爲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託採購商品名稱: 煤炭;
商品質量指標: 大卡電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爲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爲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爲準;
運輸方式: 甲丙雙方共同約定的鐵路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爲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噸,總額爲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準;
3.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發出的交款通知單(或繳款通知單、付款通知單、催款通知單)的當日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交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爲準;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簽約通知之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簽約,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單之後,不論以何種原因拒絕與丙方履約, 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發出交款通知單,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的居間費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向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交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意願即被視爲有效通知;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 10元/噸
¥ 元/噸
¥ 元/噸
¥ 元/噸
居間費用共計: RMB 元(大寫: 元整)
4. 責任條款:
4.1 甲方作爲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4.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並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託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 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託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5. 違約責任:
5.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爲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供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前提,主合同因爲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5.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爲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 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採購居間合同範文三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煤炭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爲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爲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爲(稅後)RMB 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煤炭檢驗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爲: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思即視爲有效通知;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爲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煤炭交易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爲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前提,主合同因爲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爲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信息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泄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 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複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地址:電話:代表人:居民身份證號碼:開戶銀行:賬號:蓋章:日期:
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省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