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房買賣合同(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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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房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

舊房買賣合同(通用14篇)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____個單元,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座_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覈實,並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經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____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舊房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房屋結構爲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爲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爲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舊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房方(簡稱甲方):

買房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舊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出賣自己所有的位於 (詳見房產證)。

第二條: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爲 ,在簽訂合同後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房款後應在七日內將房屋及屋內的財產全部交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出售的舊房登記在甲方名下,若干年後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

第五條:乙方出售上列房屋後,其子女及其親屬無權干涉乙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子女繼承權、拆遷補償權及轉讓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違約要求乙方返還房屋時,按市場價支付給乙方,乙方違約要求退房時,已支付的購房款不退。

第七條:本舊房買賣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部門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舊房買賣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姓名:

國籍::

地址: 編碼: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買方:姓名:

國籍::

地址: 編碼: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第層,共,房屋結構爲,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爲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爲。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爲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爲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舊房買賣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實際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 。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 ;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爲(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舊房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爲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據收條爲準)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第三條:房屋過戶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

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餘款日爲準)。室內現有家電、傢俱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五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房款,如乙方違約,房款不退。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年月日:

舊房買賣合同 篇7

賣方:

買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爲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日期:

舊房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身份證:

買受人:身份證: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並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合肥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房款元。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張該房產的合法權利,並不得在本合同簽訂後又與其他方簽訂關於本合同所記載的房屋的買賣合同並辦理過戶手續。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須將房屋過戶給乙方,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後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六、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附屬設施過戶給乙方。

七、辦理房產證過戶所應繳納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貸款費用,且過戶前甲方必須結清該房屋銀行剩餘貸款。

八、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即將該房屋交由乙方佔有使用,同時,甲方須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附屬設施的費用結清。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嚴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須雙倍返還乙方已付定金,同時返還乙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舊房買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

__年____月____

舊房買賣合同 篇10

鑑於: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本合同項下房屋現屬於集體土地,暫時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以後集體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時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時,如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的購房款及房屋升值後收益款 。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仟元整給甲方;

第五條 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 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見證人:

日期:

舊房買賣合同 篇1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天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

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在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爲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乙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

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房價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其中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舊房買賣合同 篇12

售房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市__區__縣__小區__樓__單元__號

2、房屋類型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結構__樓層,房屋走向:__,房屋形狀:__,用途__。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_拾_萬_千_百_拾_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土地證編號:

三、房屋四界:東: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該房產總價格爲人民幣叄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拾萬元訂金。

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柒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於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稅、土地交易稅和其他費用。

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____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____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房屋所有權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舊房買賣合同 篇13

出受人: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所認購的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開發位於市街的物業,現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甲方開發的' ___ 棟 單元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單價爲 元/平方米,總價爲 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應在本協議書籤訂後至 年 月 日前,帶齊相關資料到___物管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同時交清購房款,乙方交付的購房首付款無息轉爲購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期限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甲方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售,乙方購房首付款不予退還;甲方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時間內,若將乙方所認購物業另行出售,則甲方雙倍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

6、乙方保證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準確、有效。否則,因此造成的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7、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即生效。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本協議自動作廢。

甲方: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舊房買賣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填寫說明:本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供填寫時選擇使用,請打“√”選擇,打×刪除,;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約定時,應以劃線刪除。每一條款中有數個選項的,只能選擇一項。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合同之第一方(以下簡稱“賣方”):

賣 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合同之第二方(以下簡稱“買方”):

買 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合同之第三方(以下簡稱“經紀方”):

經紀方:        房地產置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買賣雙方獨家委託經紀方促成以下物業的買賣事宜,現合同三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權屬情況

1、 物業地址爲: (下稱“該物業”)。

2、該物業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房地產權證,或□ 爲準)。賣方合法持有□《房地產權證》或□ ,號碼爲 。賣方保證對上述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且該物業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或被查封的情況,如存在隱瞞與該物業買賣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爲的,或因賣方原因導致該物業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賣方應賠償由此而給買方及經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該物業以現狀按套售予買方,而買方或其授權代表已全面檢查和了解該物業的所有情況並無異議。該物業現狀:

(1)□不附帶傢俬電器 □ 附帶有傢俬電器(詳見傢俬電器清單№: );

(2)□不附帶租約 □ 附帶租約,賣方保證承租方已經放棄優先購買權,買方同意連同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該物業,賣方須協助買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約或繼續履行原租約;□買方於交樓當天或□領取房地產證當天□或 當天開始收取該物業租金;

(3)□不帶戶口 □帶戶口,賣方應 年 月 日前遷出;

(4)沒有抵押登記;

第二條 成交價、稅費和物業交割。

1、該物業之成交價爲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整(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此成交價包含該物業所有樓款及現有已繳交和已發生之全部雜費(包括管道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電話初裝費及入住費用、物業維修基金等等)。買賣雙方應如實申報 成交價格,否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買賣雙方稅費繳付方式:□買方全部承擔 □按政府規定各付各稅 □賣方全部承擔。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府部門原因發生稅費種類及標準的變化,則由:□賣方自行承擔 □買方自行承擔 □雙方各自承擔。

3、買賣雙方同意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使用之日期爲:□賣方收齊全部樓款當天或□ 。

4、賣方在交付該物業予買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包括水電、煤氣、管理費、電話費及有線電視費等),賣方保證在交樓後買方無須對上述賣方欠款及應付費用負責,且賣方還需配合買方辦理物業、水電等各項轉名手續,否則視爲賣方逾期交樓,買方有權追償及拒絕收樓。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物業無抵押登記情況適用

一次性付款

1、□定金 □部分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應在簽署本合同同時自行交付賣方。

買賣雙方需於簽署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提供齊全辦理房屋買賣交易的全部資料。

2、定金餘款: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須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賣方。

3、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1)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給賣方;

(2)買賣雙方到房管部門簽訂《梧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籤合同)當天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4、買賣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後 年 月 日前備齊交易所需資料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過戶申請手續;

5、部分樓款: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1)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給賣方;

(2)買賣雙方到房管部門簽訂《梧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籤合同)當天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3)買方應在領取不動產證回執當天直接支付給賣方;

6、樓價餘款: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1)買方應在應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給賣方;

(2)買方應在領取不動產證當天直接支付給賣方;

(3)買方應在領取不動產證回執當天直接支付給賣方;

(二)物業無抵押登記情況適用

銀行按揭付款 申請貸款種類:□ 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 □組合貸款

1、□定金 □部分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應在簽署本合同同時自行交付賣方。

2、定金餘款: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須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賣方。

3、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1)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直接支付給賣方;

(2)買賣雙方到房管部門簽訂《梧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籤合同)當天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4、買賣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後 年 月 日前備齊交易所需資料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申請過戶手續。

5、買方應在出新不動產證後 個工作日內簽署銀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貸款所需費用,並在簽署銀行按揭文件後 個工作日前自行提供齊全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並向銀行申請 年 萬元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准的結果爲準)。同時賣方必須提供協助。

6、樓價餘款(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元),由貸款銀行直接劃到賣方銀行帳戶。

7、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少於買方申請的貸款金額,二者相差金額,買方應在貸款銀行放款當天直接支付給賣方。

以上各項約定:

1. 凡若因銀行政策調整導致銀行貸款利率提高的,買方須配合銀行調整相應利率或選擇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以確保賣方收取房款的權利。

第四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買賣雙方應及時提供與該物業交易相關的完整資料(含該物業之權屬證明原件、有關身份證明原件等),及時配合經紀方簽署相關文件及辦理相關手續。

2、賣方逾期遷出戶口或交樓的,賣方應賠償與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給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不足彌補的,買方仍有權追討。

第五條 經紀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經紀方應根據誠實信用、廉潔高效、勤勉盡責的原則爲買賣雙方提供服務。

2、基於買賣雙方獨家委託經紀方提供居間服務,且經紀方已促成買賣雙方簽署本合同,買賣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當天向經紀方佣金,其中

(1)賣方應向經紀方支付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人民幣 元整(¥ 元)或詳見《服務收費確認書》(№ );

(2)買方應向經紀方支付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人民幣 元整(¥ 元)或詳見《服務收費確認書》(№ )。

買賣雙方或其中任一方逾期支付上述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的,每逾期一天則按應付費用的1%向經紀方支付滯納金,

直至上述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履行與否不影響本佣金的支付。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代守約方向經紀方支付佣金。守約方已支付的,經紀方不予退還,應由違約方直接賠償守約方。應由守約方支付而尚未支付的,經紀方有權選擇向守約方或違約方任何一方要求支付,守約方墊付後可向違約方追償。未經經紀方同意,買賣雙方私下解除本合同的,由買賣雙方共同對經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若買賣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即視爲違約。屆時,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已收之房款應於解除合同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天內退還,違約方需支付房屋成交價的10%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

(1)一方拒絕按約定收取或支付定金、樓款的;

(2)一方拒絕出售或購買該物業;

(3)任何一方隱瞞或所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合法/不準確等情形,從而導致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

(4)在守約方、或有關政府部門、或銀行等其他機構、或經紀方發出關於辦理有關本次交易手續的通知後五天,仍不履

行本合同之條款時;

(5)違反資金託管協議及有關合同的其他補充協議的;

(6)買賣一方拒不配合提供交易所需要資料或逾期辦理交易、按揭、過戶等買賣相關手續、逾期交付房產、逾期支付房款、逾期不遷出戶口等無故不履行或怠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超過五天的;

(7)其他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之情形。

合同未約定明確履行期限的,以守約方或經紀方發出敦促履行通知之日起五天爲履行期限。

2、若買賣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本條第1點的違約行爲時,違反方除應即時向經紀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外,還應即時賠償因其違約給經紀方造成的損失,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經紀方所應收而未收的買賣雙方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守約方已支付中介代理費及諮詢費的,經紀方不退回,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 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三方均同意有關交易日期相對順延。本合同簽訂

後,若因不可抗力或合同三方約定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則本合同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各自

承擔。

第八條 任何過往之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等書面文件均屬於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有相沖突的地方以本合同

爲準。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籤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爲準。

經紀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條款向買賣雙方作出詳盡解釋。合同三方對上述每一條款之含義均清楚明白且並無異議。

備選條款:

1. 買方知悉該物業業權人 ,現業權人委託 作爲代理人代爲出售該物業,簽訂本合同。

買賣雙方代理人保證具有合法的代理權限,否則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 □賣方同意 / □賣方不同意,本次交易過程中,買方可指定過戶到 名下或□以《指定產權人確認書》爲準。

第九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解決本合同之爭議糾紛:

向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首頁記載的各方通訊地址爲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送達地址。上述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

面通知,否則一經正常投遞則視爲送達。合同註明由經紀方轉交款項的,以經紀方劃出之日期爲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三頁,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及經紀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特別告知

1、經紀方已就當前的限購政策及貸款政策向買賣雙方作出詳盡告知,買賣雙方清楚知悉。

2、買方通過按揭付款的,應提前查詢自身的徵信情況。

3、簽訂合同前,買賣雙方應自行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預告登記等權利轉移受限的情況。

4、凡經紀方員工向客戶收取任何款項及費用,需開具經紀方正規收款憑證且加蓋公司財務印章。否則,經紀方一律不予認

可,相關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5.根據政府部門的規定,我司不代收任何的交易資金,買賣雙方可向銀行申請交易資金託管。

賣 方 買 方 經紀方(蓋章)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合同三方茲於上述 年 月 日親筆簽名(請用正楷簽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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