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起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訴狀(通用3篇)
共有人起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訴狀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確認被告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協議》及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爲無效;
2、請求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向其支付的定金萬元,並依照定金罰則另行向原告支付款項人民幣萬元。
3、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利息損失元(詳見利息損失計算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中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認爲:_________________《房產買賣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應依法確認爲無效合同。
基於上述事實和理由,爲保護原告合法權益,特此請求貴院,判決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共有人起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訴狀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房產,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爲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已購買的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
元整出售給乙方。該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爲應告知乙方,並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已對甲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三、房屋貸款抵押的註銷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天內至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同時提交辦理該房屋所屬權證、土地證所需的各類材料。
2、甲方應在從銀行取得的上述房地產已結清貸款、註銷抵押的證明文件,取得房屋產權證後的天內將相關文件交給乙方保管、留置。
四、乙方付款
1、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首期房款元給甲方。甲方同意在首期房款支付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內外的構造及設施,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約履行,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違約責任處理。
2、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當日支付尾款元整。
五、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於乙方。
2、甲方所留屋內傢俱、電器均送於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則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則應在悔約之日起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共有人起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訴狀 篇3
賣方:住址:身份證號:
買方:住址: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門市,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具有完全的產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各種購臵房產手續、票據真實齊全。如交接後發生該門市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甲方所售門市權證號及座落位臵、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門市地址位於,爲結構;
2、甲方所售門市面積平方米;
三、門市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門市面積爲㎡,總金額爲拾萬仟佰元整:元。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辦理兩證的費用由方負擔。協議生效後就該門市房的所有權利義務即轉移至乙方,乙方自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等手續,甲方負責提供辦理房產過戶所需的證件並協助乙方辦理,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負。
四、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買賣合同後付元。
2:乙方辦理完房產交易權證手續後一次性支付剩餘款元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