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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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通用22篇)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爲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交接

1、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2、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

3、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1、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兩份,買受人兩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置及價格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該車位編號爲_____,總價爲_____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使用權款項。

三、該車位交付日期爲:___年___月___日。

四、該地下車位設計爲人防工程,乙方僅在和平時期享有與所購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約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3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已對甲方的黃金涪畔的地下停車位作了充分了解,現決定購買該地下停車位,並經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建設的,土地使用權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黃金涪畔地下停車位號,面積平方米,設計用途爲停車位。該車位的使用權年限原則以土地使用權年限爲準,如遇國家及省、市政策調整,按新調整政策執行。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

二、計價方式和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價款,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採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諾應當在年月日前,將地下停車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擔該停車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六、本協議所列買受方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爲準確的,若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延誤,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5

編號:

甲方(賣方):淅川縣福森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福森金藍灣 身份證號: 電 話:0377---69586666 69589999 聯繫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爲爲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爲 ㎡,用途爲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爲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 5日內採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地 址:淅川縣二橋西福森金藍灣 聯繫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 專項維修資金;

(2) 契稅;

(3) 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爲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萬元;餘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爲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

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爲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爲,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9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出賣給乙方車庫的相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賣車庫的位臵。甲方出賣給乙方的車庫位於營山縣城新民路銀都小區A區地下附一層,編號爲2號至15號和77號,共15個,(含所購車庫進出口通道用房),總建築面積約____平方米。(附圖紅線標示內)

二、車庫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車庫單價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書後,乙方預付定金____元。餘款乙方接收車庫時一次性付清。

四、相關約定

1、甲方出賣給乙方的地下車庫不辦理產權登記,以甲、乙雙方簽訂的本購買車庫合同書和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爲乙方購買甲方地下車庫的永久有效依據,將來並不受物業持有人變更的影響。

2、甲方出賣給乙方的地下車庫售前產權必須是屬於甲方,且產權清晰,無債務抵押。若售後發生產權、經濟糾紛均由甲方按合同書違約協定負全責。

3、乙方購買甲方的地下車庫及爲車庫配套的過道物權和使用權永久歸乙方所有,並與該小區地上建築物享有同等的相關權力,今後若發生該地上建築物附帶地下車庫拆遷改建,相關協商處臵,收益權利均歸乙方所有。

4、地下車庫公用設施及通道的使用權。乙方所購甲方地下車庫含銀都小區A區地下車庫進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權。地下車庫進出口通道及相關配套設施爲全體地下車庫購買人共有,乙方同樣享有永久的通行權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閉、阻撓、改變用途和堆放雜物等影響乙方車輛通行的行爲。

5、爲了便於乙方對所購車庫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停車需要,在所購車庫進出口安裝門欄,門欄以內的物業處臵權、使用權,由乙方自行策劃、管理和維護。甲方不得干預。

五、車庫交付條件。車庫內四邊牆壁和屋頂爲搓沙抹平刮白,地面爲豆石地面,護牆底部應做好排水溝。爲乙方所購車庫的進出口各安裝捲簾門一扇,單獨安裝電錶一隻,通道安裝照明5盞。甲方統一提供門崗和安裝監控設備,消防設施等,並進行物業管理。

六、車庫交付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另一方總金額30%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八、車庫保修按照國家相關保修條例執行。物業管理費由乙方另行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車位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購買的西安市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對該車位享有合法所有權,該車位不存在任何權利糾紛,產權明晰。

二、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在簽訂本協議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剩餘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車位過戶手續後,即車位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乙方支付剩餘的。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開發商辦理車位產權登記手續,並提交辦理車位產權所需的相關資料,在車位產權登記在甲方名下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產權過戶到乙方名下,期間所需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如甲方未提供相關資料或不積極履行過戶義務,視爲甲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應配合乙方在小區物業處或開發商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並於讓日交付車位(包含但不限於: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等其他手續)。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車位總價款30%的違約責任,並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六、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1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爲甲方開發的“東南________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爲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爲: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牆面爲普通水泥砂漿粉刷、塗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爲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爲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爲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爲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範圍限定於本小區範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爲認可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並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聯繫住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已購買魅力之城(二期) 號 單元 室房屋,並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壹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現場實地爲準。

2、該車位總價款爲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爲準。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簽訂之後頒佈新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以及宏觀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爲等特殊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按時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應延期交付而無須承擔延期交付的責任。)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權限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並接受,並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爲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牆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戶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設備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爲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小區_____樓_____號車位(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爲人民幣_____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風險告知:很多業主都認爲買了車位之後就不再產生其他費用,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即使我們買下了車位,還需要每個月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這筆費用每個小區收取不同,大概在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購買車位之前最好問清車位管理費的數額與繳納方式,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位後,對本車位享有所有權。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位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風險告知:將車位細則寫入合同。業內人士指出,爲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星雅俊園,編號爲s098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爲準。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車位藍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於重慶市(以下簡稱“該房屋”)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爲準。

第二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代爲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視爲乙方完成本事項。2、乙方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爲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爲止。如果貸款銀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郵寄函件)複印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按每日40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30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延誤時間超過5日的,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60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1、2、3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貸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及相應利息),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爲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戶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屋爲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後,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定時限內或約定時限內辦理委託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方免責。

2、乙方爲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稅、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採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稅、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上記載地址爲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3日,則認爲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稅、費和抵押登記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放貸款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7

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樓盤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爲______期______區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用途爲______;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爲人民幣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採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______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______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8

協議雙方: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宅項目建設程序合法、用途明確。協議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購買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其位置(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標註爲準)位於地下車位,編號 ,其功能主要用於停放家用轎車、小型旅行車。

二.本協議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協議簽訂後,視爲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規劃圖附後)。

三.乙方要愛護車位及其設施、設備,如由乙方造成的損壞,其維修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根據XX年X月XX日建設部令第號《房屋建築工程維修辦法》的規定,保修期內甲方負責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損壞除外),保修期內所產生的檢查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保修期外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日常的運行、養護、維修費用,從本車庫車位使用人繳納的車位物業管理費中支出,由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六.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戰時徵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免責:

(1) 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車位;

(2) 因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車位售價:

1. 地下停車位首批的出售價格確定爲X萬元/個。

2. 地下停車位的規格爲寬XX米,長X米,用彩色線條標註。停車位的使用權預售以一個車位計價。

地下停車位的出售,首次預收地下停車位總價款的,即爲人民幣XX萬元/個;

將根據地下停車位出售情況採取分批此出售辦法實施,對第一批參與購買地下停車位的業主將給予總價款X%的優惠,此優惠款在交付餘款時予以扣減;

九.停車位的交付步驟: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後順序出售地下停車位;

2.乙方付清%出售款後,即取得相應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甲方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科大花園地下停車位使用文書;

3.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科大花園住房產權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項後因甲方原因放棄購買,甲方將無條件退還出售款並承擔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在甲方停車位資源能夠滿足的條件下,經甲方同意後可作適當調換;

6. 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後因其它原因主動放棄購買,甲方同意退還購買款。

十.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乙方擁有該車位的使用權,甲方將無權再處理該車位,否則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19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國際公寓小區樓號爲該小區常住業主。甲方在國際公寓小區擁有地下二層000號車位年使用權(20 年購買,20 年到期)。現乙方有意購買甲方擁有使用權的該車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願購買地下車位使用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按現狀向甲方購買位於光彩國際公寓地下二層000號車位使用權。

第二條 該車位僅限於停放乙方駕駛的小型汽車,車位的使用期限爲自該車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__年5月24日。

第三條 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萬元整(小寫:¥)。

第四條 乙方應於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將本協議第三條所列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該車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整而導致的延誤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車位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車位交接當日共同到國際公寓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處辦理該車位的交接及備案手續,如乙方逾期不辦理前述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辦理該車位交接手續時,應按照國際公寓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規

定與物業管理公司就車位管理事宜簽訂管理公約,並按該公約的約定交納有關管理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管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年_月_年 _月_日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 的 小區現有部分地面架空層車位和部分地下室車位,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所有車位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此訂立如下協議事項:

一、地點、數量:甲方位於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長福路1號的長福家園小區擁有的所有車位53個,其中4號樓地面架空層車位19個;6號樓地面架空層車位9個;5號樓地下室車位25個。

二、轉讓價格:每個車位均價6.5萬元,總計53個車位共計價款344.5萬元。車位的轉讓稅費,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辦法: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50萬元預付款,餘款在雙方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收件時全部付清。

四、產權的過戶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於配合車庫轉讓協議書。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至產權無法辦理過戶,甲方退還已收取乙方的款項,雙方免責。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簽訂日起生效,履行完畢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1

甲方(出售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名流時代廣場”第 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爲 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爲(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黃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車庫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車庫車位買賣合同書 篇22

出賣人(甲方):延安聖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項目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於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 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爲(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仟元整,乙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後,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 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後,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範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佔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 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設備。

3. 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 乙方所選定車位位於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並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 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並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設備、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 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併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並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爲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後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

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 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爲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爲送達。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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