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銷合同書大綱
近年來,在商品購銷活動中,少數不法分子打着期貨交易的旗號,利用出賣假合同、假髮票、假提貨單,或者簽訂假合同,騙取預付款等方式,進行騙買騙賣的違法犯罪活動。因此在簽訂商品購銷合同書時需要注意,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商品購銷合同書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商品購銷合同書範文1甲方: 乙方:
甲方決定在乙方所經營的水果廠內購買水果若干。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關係,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乙方特制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購買乙方出產的水蜜桃8000斤、鴨梨10000斤和香蕉、蘋果15000斤。
二、水蜜桃、鴨梨、香蕉、蘋果四種水果均在八成熟採摘後,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到甲方。
三、水蜜桃、鴨梨、香蕉、蘋果四種水果均由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
四、驗收人員由甲方規定,驗收辦法是由甲方派遣專業人員到乙方廠內進行驗收。
五、由乙方負責以柳條筐包裝並及時運到甲方店內;其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六、各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的好壞,價格一律按照國家規定的當地收購牌價折算,貨款在每批水果交貨的當日即通過銀行託付,絕不拖欠。
七、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購,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賠償;當乙方交貨量不足時,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賠償。
八、如因突發的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由雙方各執一份,並各自送一份到上級單位進行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書範文2需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漢壽泰湘農牧業有限公司蔣家嘴科技大樓
二、工程地點 :漢壽縣蔣家嘴鎮芙蓉路
三、供應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實際需要及時足量供應
四、供貨期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結構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以上單價已含稅;
2、以上單價含泵送費;
3、以上單價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爲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爲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爲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爲,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爲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在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訂單按時按量送貨到達指定地點,或者因爲供方原因不能順利施工給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叄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書範文3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