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買賣簡單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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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運輸合同,有需要的來收藏哦

商鋪買賣簡單合同協議書

商鋪買賣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 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一)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規劃建設許可證號爲 ,預售許可證號 。

(二) 商鋪座落在 ,結構爲 ;

(三)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四)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方式獲得;

(五)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爲 ,租期爲,年租金爲 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爲基礎,決定買受商鋪。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人民幣 。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叄個工作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乙方支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將商鋪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於乙方付清房款後五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爲: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爲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 年 月 日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五條 商鋪損害風險責任自鋪面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商鋪交付佔有前,因使用商鋪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處理,交付佔有後使用商鋪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會同承租人處理。

第七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七天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商鋪交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益人,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商鋪,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15日內,甲方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商鋪買賣合同範本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爲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地下一層 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爲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爲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____拾 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 %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爲(__________幣)_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 銀行(帳戶名稱: ,帳號:_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____ 拾 元整;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____ 拾 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____ 拾 元整;

(2)買受人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____ 拾 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 年 月 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爲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爲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 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 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爲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 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爲已通知,郵寄後 日或公告後 日視爲通知到達之日。

第二十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於商鋪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戶的房產(店面)給乙方。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使用面積 爲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此房產一切情況介紹屬實,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或經濟糾紛,權屬無任何瑕疵,同戶籍、相關親屬及房產共有、所有權人同意出售,其書面同意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書面同意文件)。同時物業交接前需付清甲方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有線、通訊費及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後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及房屋交付

1、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之日起_______日將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

2、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首付款當日,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配套設施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交易成交價格,包括房產的配套價格,此房產附帶的配套及所有權轉移後不得拆除(或附帶)的設備有:(甲方保證下屬設備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遺失或損壞,按照該設備市場價賠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物業、寬帶費等各項費用由甲方繳清。

上述費用如甲方未繳納,則乙方可從購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權利瑕疵及關於房屋稅費、銀行抵押、戶口等未清事項。

因本合同房屋已實際租賃給第三人使用,租期至20xx年2月止,甲方應保證與租賃戶無其他糾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滿後乙方可自由出租房屋。

甲方承諾在雙方簽訂本合同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日前空出房屋並遷出在此房產名下的全部戶口。

甲方應負責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乙方應協助。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應結清水電、煤氣、物業、有限電視、通訊等一切費用,並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物業、______________過戶手續。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支付購房款,並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辦理完畢房屋過戶手續後支付尾款。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2、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時;或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協議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擔房屋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房屋、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過戶,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___日內辦理,逾期不辦理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應在合同規定之日遷出戶口,甲方逾期遷戶的,按日向乙方承擔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

5、甲方未按約定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過戶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承擔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轉讓價款,並按本款規定主張違約金。

(2)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因甲方原因(虛假承諾)導致合同無效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8、由第三方提供帳戶監管時,甲方或乙方違反約定的或者因違反約定導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違約確認函,第三方根據約定處理監管賬戶資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風暴、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禁止、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政策調整等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和無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約性義務,該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各方應立即磋商以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其最大努力終止不可抗力事件或減少其影響。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選擇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律師事務所(參與買賣見證時)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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