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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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

簽約地點: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精選17篇)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商定價,協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廠區/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託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票,並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票時一併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 

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爲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複覈,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船運計量單數量爲準,合理磅差率 爲 3‰,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爲依據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爲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後發貨。 

五、發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行GB175-20_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並委託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後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願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爲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爲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2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交貨期限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3

簽約地點: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商定價,協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廠區/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託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票,並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票時一併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爲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複覈,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船運計量單數量爲準,合理磅差率 爲 3‰,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爲依據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爲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後發貨。 五、發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行GB175-20_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並委託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後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願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爲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爲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及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產品的名稱、批次/型號、數量、價格等

1.1表中單價爲綜合單價,系貨物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一切費用,包含出廠價、運雜費(含裝吊、捆紮、運輸、中轉、卸貨、倉儲)、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等費用。(提示:綜合單價中應包含的費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1.2 此單價在合同履行期內 調整,調整方式爲: 。

(提示:綜合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內是否調整,由簽訂單位自行約定,如約定調整價格的,應明確具體調整方法。)

1.3以上數量爲暫定量,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數量增減。甲方減少數量的,不屬於違約;甲方增加數量的,乙方應按合同其他條款執行。結算以本合同第7.2條爲準。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期限爲暫定期限,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單方調整合同履行期限,但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質量標準和相關要求

3.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 水泥符合 國家標準及業主和監理的要求,產品的化學成分和機械性能、重量以及允許偏差質量能滿足的要求。乙方交貨時出具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實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說明、使用時應注意的問題,特別是與各種外加劑的反應及處理。

4. 計量方法

4.1 包裝水泥以乙方在交貨地點的實際交貨包數爲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

4.2 散裝水泥數量以甲方的電子計量衡計量爲準,乙方出廠磅單數爲參考,合理磅差率 ‰,合理磅差率內的正/負誤差由甲方承擔。

5.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5.1 交貨時間: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計劃通知後,在 日內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將產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5.2 交貨地點: 項目部現場拌合站(或現場工地倉庫)。

(提示:地點約定應具體詳細,如供貨地點較多或簽訂合同時尚未確定,建議約定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爲準。)

5.3 交貨方式: ,未將貨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風險及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提示:交貨方式應約定明確,如散裝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儲罐;袋裝水泥工地卸入倉庫交貨。)

5.4 包裝方式: 。

(提示:約定散裝還是袋裝。)

6. 驗收及提出異議

6.1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

(提示: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約定)

6.2 乙方應提供水泥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或試驗報告單,但並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

6.3 包裝水泥袋上應有水泥品種、強度等級、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水泥袋完整,生產日期應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6.4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對水泥進行驗收檢查,逐批查驗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單,並應對其品種、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等進行驗收。

6.5 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可以進行復檢。複檢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後送複檢,檢驗結果作爲最終判定依據。複檢費用由過錯方承擔。(提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具體約定,可以約定爲送省市級建築材料監督站進行復檢。)

6.6 對儲存期超過兩個月或對質量有懷疑的水泥,應複驗其強度等級,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體積安定性,並按試驗結果使用。

6.7 甲方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數量等不符合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應自收到產品後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對產品質量的異議不受該時間的限制,隨時發現可隨時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日內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收到的產品,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提示:甲方提出的異議中,應明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不符合情況及其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6.8 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進行現場接收(指定收貨人爲:),貨物經收貨人對外觀、型號規格、數量檢查合格後,由指定收貨人在乙方出具送貨單據上簽字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爲甲方有效確認。產品簽收的,並不視爲免除乙方對產品質量和技術應負的責任。

6.9本合同約定貨物的質保期爲 12月,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果乙方對貨物有另外承諾的質保期且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同意以期限較長的爲準。

7. 結算與貨款支付

7.1 本合同無預付款。

7.2 每月的日爲當月的結算截止日期,甲乙雙方根據甲方檢驗合格及共同籤認的憑證計算當月水泥實際收貨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爲結算、支付依據。(提示:本條課根據合同實際情況和本單位結算管理進行約定)

7.3 貨款支付採用下列第 項。

(1)貨款一次性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稅發票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 %,剩餘 %作爲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一次性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2)貨款分期支付。結算完成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的增值稅發票後日內,甲方按當月業主向其撥付的工程進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於當月貨款結算金額的 %,剩餘 %作爲質保金,在質保金滿後個月內無息支付,如發生糾紛,則延後至糾紛最終解決後30天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並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品質量的保證責任。(提示:如不適用分期支付貨款情況,則本項刪除)

7.4支付方式: 。

乙方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

乙方指定款單位名稱: ,開戶行及賬號。(提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銀行轉帳、信用期支付等方式,但在約定承兌匯票方式時,應註明此價格基礎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兌貼息。)

7.5 運費計算方式:一票制結算,運費包含在綜合單價中,乙方統一開增值稅發票。

7.6 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 3 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爲甲方違約且不計息,乙方不得以此爲由中斷本項目的貨物供應。。

8. 甲方義務與違約責任

8.1 甲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8.2 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8.3 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範圍內的產品。

8.4 按合同約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收。

8.5甲方在寬限期後,仍逾期支付貨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9. 乙方的義務與違約責任

9.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各種單證,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無條件承擔退貨等費用,並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單證的貨款金額的%的違約金,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2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貨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方採購,所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擔;如逾期超過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3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異議時提出的要求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乙方仍不能滿足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本批次所交產品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如製取的水泥試件抗壓、抗折、抗滲(如果有)不能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相應的貨款,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爲清除不合格產品發生的費用及工期延長的損失費用。

9.5 乙方應提供滿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水泥儲存罐,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物品,乙方應承擔甲方一切損失。(提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本款)

9.6乙方多送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產品,退場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拒絕收回多交部分貨物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上述貨物,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7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貨,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其它供應商,並由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9.8乙方必須做好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環境保護,遵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因違反規定而受到任何處罰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對道路、環境、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9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和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有關貨物無法律權屬上的瑕疵、無知識產權爭議,如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10 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10.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②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11.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於擔保。

11.2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及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買受人(甲方): ××××× 身 份 證 號 : ×××××××××××××××× 地 址: ××××××××××××××××××××××

出賣人(乙方): ×××××××××××××××××××××××× 地 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 履行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注:第一次供貨時間以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爲準)

第三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符合國家標準GB175-20xx《通用硅酸鹽水泥》的所有要求,並且還要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相關標準、規範、條例等。其中部分指標爲;進場驗收標準稠度用水量不大於28%,膠砂流動度≥200mm,細度80μm方孔篩選餘≤5%,比表面積在330-380m2/kg之間,P II 42.5R的28天強度不小於50Mpa,PO42.5R不小於48Mpa。

第四條 交貨方式:買賣合同1、乙方負責把水泥運輸到指定料倉,運輸費及卸船等一切費由乙方負擔。

2、甲方應提前小時將供貨要求,供貨數量以電話、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要求將水泥發運抵交貨地點。

3、甲方如用水泥量特別大時,甲方要提前36個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送到甲方倉庫。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每次貨到甲方攪拌站後應通知甲方材料員,由甲方材料員組織本公司試驗室技術員進行進場抽檢,並同時封存樣品,檢驗人員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抽檢驗收合格,由材料員及檢驗人員同時簽名確認後方可卸貨,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確保本車或本船貨物的質量一致,在卸貨過程中發生質量異常,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卸貨,已卸下的貨物,按第五條第1點處理。

第五條 驗收方式:

1、甲方實驗室(質檢部門)應及時組織檢驗人員對乙方交付的水泥進行抽樣檢查,若檢查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作降價處理或直接無條件退貨。如果雙方對水泥抽樣檢查結果有異議時,由甲方所在地的質檢部門進行鑑定,所需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2、甲方把水泥出廠檢驗報告及水泥合格證交給甲方材料員後,甲方材料員方可在乙方送貨單上寫明收貨日期及收貨數量,並簽名確認。水泥的28天檢驗報告也在水泥發送至甲方之日起35天內補齊。

第六條 計算方式:乙方必須提供磅碼單,甲方也獨立過磅,如雙方的偏差超過3‰,甲方以最低數量的爲最終收貨數量。如乙方有異議,雙方可到第三方公磅進行復稱,複稱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第七條 結算和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結算方式,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使用量,於每月2日對上個月的單,每月7-10日結賬。

2、甲方以銀行承兌支付70%貨款,現金付30%。

第八條 風險條款:

1、水泥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水泥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

2、因水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無條件退貨,在此情況下,水泥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價格調整: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市場的價格有波動,水泥廠應以書面調價函的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按新價格執行。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已供應的貨物按市場最低價結算,其中降價的差額部分,乙方應賠償甲方雙倍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卸貨所需的現場條件,並予以配合。

2、甲方根據需要,可隨時對乙方交付的水泥進行抽樣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並提供便利條件。

3、 乙方不能按時按量交付水泥,因乙方拖延供貨致使甲方生產中斷,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甲方保證按時付款,逾期之日起乙方將按拖欠貨款數額0.8‰每日計收滯納金,乙方並有權停止供貨。

4、乙方交付的水泥品種、規格、質量等若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降價處理或直接退貨。若延誤甲方生產或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任何損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全體股東及簽約人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其它條款:①雙方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需覈對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人身份證複印(需覈對原件)②乙方應當提供本合同水泥質量合格證書、質量符合國家標準一等品的各項指標證書。③乙方應當提供本保證本合同水泥沒有被依法查封、扣押或抵押擔保。乙方應保證對本合同水泥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

第十一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權利與義務爲甲乙雙方享有與承擔,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讓予第三方。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的辦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簽約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6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誠信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水泥品種型號及價格:

東關普通硅酸42.5級水泥,每噸到貨價格____元。(含運輸費及裝卸費)。

注:

1、簽訂合同時的價爲暫時報價,以後隨行情漲跌。

2、廠家水泥價格上調時,甲方應電話和短信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以電話或短信及其它快捷方式拒絕甲方發貨,否則視爲乙方默認同意新的價格。

二、水泥質應符合水泥國家175-20________標準,依據水泥國家標準(甲方)生產廠家只對水泥質量負責,不對混凝土、砂漿質量負責。乙方對甲方所供水泥有質量異議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將生產廠家同編號水泥封存樣品送國家水泥質檢中心仲裁,檢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確屬水泥質量問題的甲方及廠家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三、運輸交貨方式,由甲方組織車輛運到乙方施工工地,即,罍街二期及全民健身中心支護項目工地,乙方必須保證工地道路暢通,乙方要貨必須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發貨,否則工地水泥斷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收到水泥後出具收貨單據,如當事人不能現場收貨的應由受委託人簽字收貨單據爲準。

四、付款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每次送貳佰噸結清一次貨款,以此類推,最後尾款即支護項目工程結束後,兩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所欠尾款,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月須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4%的違約金,直至付清所有欠款爲止。

五、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六、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委託現場收貨人姓名:

八、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爲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爲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爲:車運,買受人應於每次用貨前不少於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複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xx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徵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爲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 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爲下述第( )種方式:

1、 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爲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視爲交貨。

2、 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爲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繫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同關係):交貨地點爲 ,運費及下車費 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 爲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爲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爲多個工程的,每個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託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於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爲交貨。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 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爲依據 2、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爲驗收依據,並委託出賣人抽樣、籤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並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 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爲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後貨,款到發貨。

2、 先貨後款,出賣人供貨滿 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 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爲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爲準。) 第九條 對帳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並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爲準,並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 發票的開具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爲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並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 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爲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覆,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爲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爲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爲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 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爲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於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爲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爲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爲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3份,出賣人執 2份,買受人執 1份,鑑(公)證部門執/份。

甲方:乙方:日期: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8

簽約地點: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商定價,協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廠區/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託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票,並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票時一併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 

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爲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複覈,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船運計量單數量爲準,合理磅差率 爲 3‰,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爲依據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爲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後發貨。

五、發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行GB175-20_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並委託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後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願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爲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爲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及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9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要求: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爲,交貨時間根據乙方要求。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位置,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材料視爲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材料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材料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它責任,同時甲方在7日內換送合格材料。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500噸。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放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合執一份。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0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10月10日

賣方:水泥有限公司

買方:(集團)有限公司

重慶恆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因工程需要,向射洪佳祿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買水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定,達成如下條款:

以上單價爲暫定價格,至合同簽訂之日起到供貨完止單價隨行就市,賣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買方。

二、質量標準:按國標《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執行。若國家標準有更新,按新標準執行。

三、水泥運輸方式:水泥運輸由賣方負責送貨到買方項目指定地點,其運輸費用已包含在水泥單價中。包裝水泥的下車費用由賣方承擔。

四、送貨時間、數量:合同生效後,買方需要水泥時,提前兩天以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賣方(代理人)送貨的時間、數量。賣方按買方的通知送貨,但如遇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原因造成不能完全送貨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視爲違約(違約金5萬元)。

五、送貨地點:買方所在施工現場和指定施工點。買方必須保證至各施工現場及各拌和站的道路暢通,若因道路不暢通而導致賣方不能按時到貨,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六、產品驗收:產品在貨到時進行數量驗收驗證,同時賣方應向買方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水泥的數量以到買方現場過磅的爲準,誤差控制在3‰範圍內,其質量標準按GB175-20xx執行。買方根據賣方出具的產品質量報告單可抽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的檢驗機構檢驗,若檢驗不合格,賣方賠償買方檢驗費用並賠償買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檢驗合格由買方承擔全部損失。雙方對水泥質量發生爭議可現場抽樣送檢,如現場不能抽樣,則以賣方化驗室封存的封存樣爲送檢樣品。

七、出票方式:賣方按實際供貨量結算價款並開具國家規定的稅務發票。如賣方墊付運費,由單獨開具有關運費的稅務發票。

八、結算方式:每月買賣雙方對賬結算一次,次月十日前買方向賣方支付此次結算的全部貨款。如當月賣方實際供貨已達五千噸時,則按實際供貨數量每滿五千噸結算一次,結算後5日內付清該筆結算貨款。

九、違約責任:

1、水泥質量按國家標準執行,賣方承擔水泥質量問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買方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向賣方償付所退或拒收貨物的全部貨款,並承擔所供貨物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買方逾期付款的,應向賣方償付逾期付款總額每日千分之四的違約金;

3、賣方應按買方需求通知供貨,賣方若不能(地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按買方通知供貨,爲了工程需要,買方有權使用其他品牌的水泥,因此造成買方的經濟損失及增加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是買方原因,買方在未付清賣方水泥款前,買方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水泥。

4、買方不按時支付貨款,賣方有權停止送貨,買方尚未結清賣方貨款前,買方不得向第三方購買水泥,否則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肆份,買方執貳份,賣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一年。

賣 方: 買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1

買 方:

賣 方:

一、生產廠家、品種、包裝、價格、數量:生產廠家

1、以上價格爲含稅價(暫定),如遇價格調整,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對價格進價調整時,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調價通知函》爲準,也可以以賣方區域經理電話、手機信息爲依據。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水泥質量符合賣方企業內控標準或行業標準,如遇國家水泥強制標準修訂,產品質量標準依據修訂後的國家強制標準執行。

三、交貨地點和運輸方式:

1、交貨地點:指定在賣方水泥庫底裝水泥,買方自行組織車輛運輸並自行承擔運輸所有費用。

四、合理損耗及計量辦法:

散裝水泥計量以賣方工廠磅單爲依據。雙方對數量有異議時,可經過計量權威部門審覈進行復核,以最後複覈的實際數量爲結算依據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下列執行:

水泥驗收以賣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爲依據,買方委託賣方取樣,封存三個月,在三個月內,如買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則買賣雙方將買方委託賣方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賣方將賠償買方損失及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

六、供應方法:

買受方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提前3天通知賣方供應數量,雙方共同確認後組織發貨;裝車按照車到達先後順序裝貨;不可抗力因素及工廠設備的檢修、故障、供貨時間相應順延。

七、其他約定及結算方式付款方式:

1、鑑於簽定的價格是雙方約定的買方供給__X的價格,比當期市場價低,爲了維持正常市場秩序,賣方供於買方的水泥僅能供給雙方約定的攪拌站使用,不得將水泥轉供於其他第三方工地項目或其他攪拌站,如經發現有轉供行爲,賣方停止供貨的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並有權按賣方當期掛牌價進行結算。

2、結算方式:款到發貨,買方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三個月(含三個月)面值三十萬(含三十萬)以上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貨款,水泥結算數量以賣方的實際過磅數量爲準。

八、以上單價爲含稅價,一票制結算。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未提及的事項,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2)各項內容手改、塗寫無效。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買方執貳份,賣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稅 號:

賣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使用區域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原則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量月均交(提)貨,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買受人提貨量特殊時,應提前 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儘可能滿足買受人的需求;出賣人遇特殊原因(如設備大修、電力供應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產影響供貨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約定數量供貨時,應及時通知買受人,並雙方協商對交(提)貨數量作相應調整。每天實際交提貨數量,買受人提前一天電話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四條 標的物驗收、檢驗標準、方式:按GB/175-20_國標規定,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籤封后保存90天。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疑問時,應當自提貨之日起90天內提出,買賣雙方將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出賣人將賠償買受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檢費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質量按GB/175-20_國家標準檢驗,以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的檢驗結果爲驗收依據。出賣人應在每批水泥出廠時向買受人出具3天強度報告,並及時補報28天強度報告。

第五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式: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地磅計量實數爲準。買受人有異議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貿易磅進行磅差檢驗。損耗按浙江省散辦規定執行(合理損耗≤3‰)。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由買受人自行到出賣人公司內提貨。

(注:買受人可委託運輸人負責提貨,並與運輸人簽訂運輸合同,由買受人向出賣人辦理委託書等文書,交貨地點爲買受人使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單價爲暫定單價,如遇廠家價格上調,按雙方同意的單價結算。2、雙方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每月最後一天爲結算截止日,結算憑據爲雙方確認的訂貨清單、現場收貨人簽字的送貨驗收單。出賣人在貨款結清後出具正規稅務發票給買受人。買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將前月結算貨款支付給出賣人90%,餘額在最後一次結算後,一個月內付清。3、買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過60天,如發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買受人不按約付款;2、買賣雙方對水泥價格調整無法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內結清貨款。爲此雙方互不承擔調價產生的其他責任。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如遇颱風地震火災戰爭等)因素形成時,雙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責權。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3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

價金總額:_______________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 方開戶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4

簽約地點:

乙方(華新):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雙方實際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品名、品種及強度等級、數量、價格及供貨計劃如下:

甲方: 檔案號:

合同價格原則不變。如遇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和/或原、燃材料價格變動較大時,雙方協商定價,協商不成(甲方不同意價格調整,明確拒絕或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三日內仍未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貨物交付:

1、甲方自行組織 □ 車輛 □ 船舶到(廠區/倉庫/碼頭)提貨。貨物裝車(船)由甲方委託乙方與裝運單位簽訂合同,力資費由乙方代收代付,乙方負責從裝運單位取得力資費發票,並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出廠價發票時一併交付甲方。

2、乙方按甲方書面需求計劃供貨。若甲方需調整產品需求計劃,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確認:月度計劃火車、船運提前7天,汽車運輸提前3天向乙方書面提報變更需求計劃。若甲方未能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和提貨,乙方有權調整合同供貨計劃。三、計量驗收及合理損耗規定:

1、包裝水泥以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實際交貨包數爲準,包裝袋重按國家標準執行。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乙方應立即複覈,若確屬乙方原因應予以更換。

2、散裝水泥以乙方供貨工廠出廠磅單數/船運計量單數量爲準,合理磅差率 爲 3‰,合理磅差率內的負誤差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在收貨時提出,由甲乙雙方會同國家計量檢測部門對乙方計量設施進行檢測,若確屬乙方原因,以檢測結果爲依據計算。若甲方未在收貨當時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

甲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的,收貨人簽字驗收或加蓋指定的收貨印章均視爲甲方有效確認(收貨人簽收筆跡或收貨印章式樣另附),指定收貨人對數量有異議的,亦應在收貨時提出,否則,視爲甲方對該批次交貨量無異議。四、貨款支付:先付款、後發貨。 五、發票的出具:乙方對甲方出具產品出廠價發票。

六、質量要求、驗收方法及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

1、質量要求:乙方所供通用硅酸鹽水泥執行GB175-20_標準。

2、特殊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以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同編號產品出廠檢驗報告驗收,並委託 □乙方 □乙方下屬各分子公司 抽樣。

4、提出異議期限:如甲方對質量有異議,應在收貨後四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甲方對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無異議。

5、解決質量異議的方法:出現質量異議時將封存樣送雙方共同認可的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裁決,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產品銷售(使用)的區域/工程(項目)客戶: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所供產品質量按第六條約定方式檢驗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願承擔因產品質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乙方在供項目和客戶;

② 在未經乙方許可情況下,甲方以本合同項下產品供應到非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域、項目或客戶。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提報書面產品需求計劃和/或變更計劃,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九、解決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爲自然人時)/蓋章(甲方爲法人和/或經濟組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3、無論本合同終止與否,甲方對所獲知的乙方商業、技術與客戶等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章) 代表人: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章) 法人或委託人: 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5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符合GB175—20xx標準。

三、交貨地點和方式:

交貨地點:賣方工廠交貨,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即完成交貨義務;買方委託提 貨車輛在賣方工廠提貨期間,因裝運袋裝水泥整包、蓋篷布、或移動車輛等業務由買方或買方委託的運輸單位負責,賣方不負責該等責任和義務,與該等事項有關的一切責任由買方負責。

運輸:買方自理;交貨後一切費用(包括交貨時的卸貨費和運雜費)由買方承擔。

四、合理損耗及計量辦法:

水泥計量以賣方工廠磅單爲依據。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水泥小包裝符合國家標準,包裝物不回收。

六、質量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下列標準執行:

水泥驗收以賣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爲依據,買方委託賣方取樣,封存90天,在90天內,如買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則買賣雙方將買方委託賣方籤封的試樣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水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如檢驗不合格,由賣方承擔檢驗費用;如檢驗合格,由買方承擔檢驗費用。

七、供應方法:買賣合同買方以書面或傳真方式提前 2 天通知賣方日供應數量,雙方共同確認後組織發貨,裝車按照車到達先後順序裝貨;在供貨期間,如遇集中採購,買方須提前一週書面申報需求量,經賣方確認後組織生產和保供。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洪水、停限電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工廠設備的檢修、故障,供貨時間相應順延。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合同期內,合同價格指買方以銀行匯票、電匯、現金支付貨款執行的價格。 賣方出票方式:一票制。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根據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GB175-20xx)第10.3運輸與貯存要求,水泥自賣方交付買方後,買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妥善運輸、倉儲、保管,確保最終水泥產品使用者使用的水泥均爲合格的產品。水泥在買方的運輸、倉儲、保管等過程中淋雨或受潮或與其他水泥混雜或其它原因,導致買方從賣方購買的海螺水泥品質發生變化、不符合國家標準,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買賣雙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條款祕密的責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違約方向第三方泄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執行本款第 1 項方式。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買賣雙方簽訂廉政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如有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終止買賣合同。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方名稱(章): 賣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6

甲:

乙: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單價(元)單價(元)備註 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有效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簡單的水泥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通大道商業城3#市場工程,使用乙方牌水泥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 供貨時間:

協議簽訂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貨數量:

以實際供貨數量爲準。

三、供貨價格:

經雙方協商目前價格P. C32.5等級袋裝水泥包到包下價格爲元/噸。往後價格在此基礎上隨行就市。如遇市場價格漲跌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貨方式:

甲方應按工程進度實際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貨;乙方負責將水泥運至該工地指定的堆放地點,甲方應保證工地堆放點的道路暢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額外卸車費由甲方負責;搬運距離超出正常搬運距離(即10米)時,增加的額外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水泥驗收:

甲方在對水泥驗收過程中對質量和數量有異議,甲方在當天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無異議時甲方予以簽收。

六、雙方責任:

1、乙方應確保合同期內的水泥供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應的水泥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如因乙方所供應的水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四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現場勘查,經勘查後確屬乙方責任(以國家質檢部門的鑑定爲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每次所供應的水泥重量必須保證數量,甲方應每車進行抽檢,如果檢查數量的磅差在0.3%以內,按出廠數量計算,超出0.3%,以雙方確認後的數量計算。

3、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將本品牌的水泥與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產生糾紛。如因甲方在施工過程中違規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報送當月材料的數量送交甲方審覈,甲方審覈完後在次月15號前支付乙方所供應材料總量90%工程款,餘10%待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付清。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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