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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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1

賣方:________買方:________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精選14篇)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分之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日分之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2

代理商: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本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如下:

鑑於甲方擁有“千年情”系列工藝品在中國的獨家生產權、商標權、專利權,且甲方願意授權乙方作爲甲方在指定地區的產品區域獨家代理商,而且乙方願意接受該授權。有鑑於此,甲方和乙方簽署本協議,同意下述條款和條件。

第一條:授權

1.1 爲促進產品銷售之目的,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的獨家區域經銷商,乙方接受該授權。乙方爲獲取該授權,須在本協議簽訂當天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批進貨金額達到人民幣 整(¥: 元)。

1.2 前述授權僅在 區域市場有效。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經營必備文件,便於乙方開展經銷前期準備工作

1.4 乙方如銷售產品至授權以外尚未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須取得甲方認可並自行承擔售後服務。

1.5 在授權地區以外已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乙方不得推銷產品,如跨區衝貨(調查結果爲乙方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產品獨家經銷權。

1.6 在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區域獨家經銷商發生了糾紛時,甲方應盡力協調,並擁有裁決權。

第二條:購買產品及獎勵的政策

2.1 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在授權區域要完成一定的銷售指標。(詳見下表)

月份(20xx年)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年度銷量

銷量(萬元)

2.2 乙方需在本協議簽訂後達到1.1的約定,否則本協議自行失效。

2.3 乙方完成區域年度銷售目標,甲方按照進貨額的3%向乙方提供一次性獎勵作爲廣告宣傳資金。如連續兩個季度不能完成月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權。

第三條:經銷產品

3.1 除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義務外,乙方應儘量努力在該地區內經營、銷售產品。

3.2 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時,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品配合乙方搞好產品宣傳推廣工作。

3.3 乙方單次提貨一萬元人民幣以上(含一萬元人民幣),甲方承擔物流費用。

第四條:與客戶關係

4.1 甲方不定期投放廣告及舉辦全國或地方性“昆蟲蝴蝶展”宣傳活動,促進產品銷售和千年情的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乙方享有與甲方聯合辦展並分享獲利。

4.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方案並結合當地實際進行產品銷售。

4.3 甲方不對乙方作出的有關甲方的任何虛假聲明和宣傳向客戶負責。

第五條:提貨方式及價格體系

5.1 甲方堅持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按協議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貨款到賬後,甲方一週內將貨發出。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時,參照區域獨家經銷商價格執行,乙方在地區經銷產品時,應嚴格按照最低零售價規定。

5.3 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4 執行價格體系:(見附表)

第六條:商業祕密

6.1 乙方確認並同意,由甲方提供或與甲方有關的全部信息是甲方的商業祕密,在本協議期間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提供信息。

6.2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和解除後,歸還甲方信息,包括報價、定單、手冊、客戶名單或任何其它資料等。

第七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7.1 合理規劃市場,設置並監控經銷網絡;價格體系的制定,及調整,地區銷售目標的制定,終端市場管理及策略。

7.2 甲方有爲乙方提供產品經營所需要的相關文件和資料的義務,按協議規定在準確的時間和地點爲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甲方向乙方供貨時,經乙方驗收,如發現產品破損,應在一週內如實向甲方反饋信息,如屬實,甲方應進行免費調換。

7.3 乙方所進貨物(特別註明不許調換的商品除外)在三個月內如果有不好賣的產品,甲方接受調換,換貨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退回公司調換的貨物要求包裝完整並具備再銷售的品相。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 在授權地區銷售甲方產品,可根據需要在經銷區域內招商,依據甲方提供的適合市場實際情況的營銷策略和建議進行操作。

8.2 向用戶提供售後服務,協助維護甲方及產品形象及名譽,及時向甲方反饋信息。

8.3 在本協議期間,在授權地區內爲產品的經銷和廣告活動中使用“千年情”系列產品的商標,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權利許可給任何其他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行爲,雙方協商解決。

9.2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爲,使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協議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3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須通過訴訟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條:

10.1 本協議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協議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10.2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北海千年情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地址:北海市體育北路19號A座401號 地址:

電話:0779--2030590 電話:

代表: 簽章:

日期: 日期: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買方):

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藝術品買賣事宜,達成合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如合同生效後發現藝術品上有甲方未披露之權利負擔,則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八條所規定之責任處理。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小寫),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 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每日合同價款的 %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 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倍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交易價格每日百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爲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後果:

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爲違約。

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方式寄送文件或通知對方的,視爲通知已送達,由未告知通信方式變更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合同簽訂時間爲 年 月 日。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名): 代 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4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雙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本合同所列各種工藝品詳細清單及收費標準如下表。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工藝品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明細價款附後。

三、包裝及運輸:

供方必須採用在運輸過程中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並承擔其包裝費,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供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有關工藝品的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按廠家工藝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爲手工製作,實際所供貨物與樣品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爲準。 五、貨款的支付:

1、合同簽訂後7天內,需方預付供方合同總價款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爲預付款。

2、本着貨到付款的原則,所有標的物到場驗收合格後,需方在7天內支付餘款,即合同價的50%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供需雙方約定交貨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後30天內交貨。

3、運輸費:供方承擔。

七、 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需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徵得供方同意,在和供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後方可變更,否則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2、供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需方同意,未經需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供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供方應進行更換;供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於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

4、需方應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由於需方原因未能按時支付款項的,供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至付款後第一天起算。

5、標的物到現場一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如因需方原因更換標的物,增加更換部分貨款並將更換部分物品的交貨期順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訂條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變更方必須與利益相關方簽訂補充協議,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 未盡事宜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衝突的條款以協議條款爲準。

十、 合同份數、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及款項付清後自動失效。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5

賣方:(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買方:(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_____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郵箱: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郵箱: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藝術品概況

1、甲乙雙方買賣的文化藝術品清單。序號品名單價數量總價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證其對標的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或者得到了所有權人的完全授權。

3、甲方就標的藝術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諾:

標的藝術品來源合法,非盜竊或搶劫物等贓物,非走私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標的藝術品不存在權屬爭議,也未設定抵押或質押或留置等負擔。

標的藝術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的情形。

瑕疵:甲方承諾,標的藝術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觀現狀外,無其他品質瑕疵。

二、交易價格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交付及驗收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2、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

3、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4、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四、交易的中止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______%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五、甲方的取回責任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違反本合同條約內容,即爲違約,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約定交易總價______%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遲延履行交付義務,則每延遲____日應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項金額或逾期物品價值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時,每日的違約金標準爲逾期款項或逾期物品價值的______%。

4、標的藝術品交付後,因甲方隱瞞其瑕疵或其權屬瑕疵,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藝術品概況

1、甲乙雙方買賣的文化藝術品清單(以下簡稱“標的藝術品”)。

序號:

品名: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金額::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2、甲方保證其對標的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或者得到了所有權人的完全授權。

3、甲方就標的藝術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諾:

(1)標的藝術品來源合法,非盜竊或搶劫物等贓物,非走私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2)標的藝術品不存在權屬爭議,也未設定抵押或質押或留置等負擔。

(3)標的藝術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的情形。

(4)瑕疵:甲方承諾,標的藝術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觀現狀外,無其他品質瑕疵。

二、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交付及驗收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2、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

3、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4、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四、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____%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五、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違反本合同條約內容,即爲違約,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約定交易總價____%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遲延履行交付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項金額或逾期物品價值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時,每日的違約金標準爲逾期款項或逾期物品價值的____%。

4、標的藝術品交付後,因甲方隱瞞其瑕疵或其權屬瑕疵,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8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保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

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

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

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___%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

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

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

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_日 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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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10

藝術品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藝術品概況

序號:        。

作者/年代:        。

藝術品名稱:        。

數量:        。

單位:        。

規格尺寸:        。

質地:        。

保存現狀:        。

瑕疵:        。

備註:        。

二、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三、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    元,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五、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六、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    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七、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    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日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爲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爲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

十四、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1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序號:__________

作者/______年代

藝術品名稱: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

規格尺寸:__________

質地:__________

保存現狀:_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 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___日 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12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 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 日 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13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作品概況

序號:________________

作者/年代: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

規格尺寸:________________

質地:________________

保存現狀:_______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作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爲: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第五條 作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作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作品進行確認:甲、乙方應於作品的正視、俯視、左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作品權屬、真僞、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日___分之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陶瓷藝術品買賣合同書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文化藝術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權委託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願意購買本合同約定文化藝術品,本合同構成雙方買賣關係。

爲此,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訂立條款如下:

一、標的藝術品

1、甲乙雙方買賣的文化藝術品見《文化藝術品清單》(以下簡稱標的藝術品)。

2、甲方保證其對標的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或者得到了所有權人的完全授權。

3、甲方就標的藝術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諾:

(1)標的藝術品來源合法,非_____或搶劫物等贓物,非_____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2)標的藝術品不存在權屬爭議,也未設定抵押或質押或留置等負擔。

(3)標的藝術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的情形。

4、瑕疵:甲方承諾,標的藝術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觀現狀外,無其他品質瑕疵。

二、交易價款

1、價格:

(1)雙方同意,標的藝術品的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及其工作人員均應對交易價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交易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2、支付:

(1)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個日內,支付總價的________%作爲定金。

(2)甲方向乙方交付標的藝術品日的________個日前,支付總價的________%。

三、交付

1、交付時間:在乙方支付全部價款的條件下,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標的藝術品交付乙方。

2、交付地點: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點。

3、驗收:

(1)甲乙雙方進行交付時,乙方應進行驗收,驗收依據爲本合同。

(2)乙方在驗收時如發現標的藝術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異議,應當時提出。

(3)驗收結束後,甲乙雙方應在標的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上簽字確認。

4、所有權與其風險轉移:

(2)交付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動轉爲應付價款。

四、其他事項

1、中止交易:

(1)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標的藝術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①?標的藝術品的來源不合法或其來源與甲方承諾不符;

②?標的藝術品的權屬存在爭議或權屬狀況與甲方聲明不一致的;

③?標的藝術品並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聲明的重大瑕疵的。

(2)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終止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個日內領回標的藝術品,超過期限未領回的,乙方有權收取保管費。

2、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違反本合同條約內容,即爲違約,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約定交易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遲延履行交付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項金額或逾期物品價值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時,每日的違約金標準爲逾期款項或逾期物品價值的_____%。

(4)標的藝術品交付後,因甲方隱瞞其瑕疵或其權屬瑕疵,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爭議解決:

(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爲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

(2)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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