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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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賣方):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通用14篇)

姓名:張貴山 身份證號:1134912

乙方(買方):蘭葉梅 身份證號:410052X 爲了確保樓房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閆家巷路北1號樓北1單元401室112平方米,地下室2號12.33平方米,住宅樓一套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住宅樓一套賣於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樓房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糾紛。

第二條:上述住宅的出售價爲人民幣叄拾肆萬陸仟元(小寫:346000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雙方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甲方交給乙方鑰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購房款。

第四條,乙方支付甲方的購房款時,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權相關證件,《山陰縣青年東街閆家巷段房屋拆遷補償、補助(編號: 213)》和房屋補差價收據和各類收據9張,收據票爲準,由乙方擁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樓一經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樓房的產權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其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自甲方售樓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樓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擔,在此之前此房產的權利義務及其它糾紛,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擔。

第六條,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及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協助辦理給予需要出據的一切證明。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甲、乙雙方付款成交後,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付款方式: 。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方承擔。

六、甲方應在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七、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 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 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伍萬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柒萬零叄佰玖拾壹元陸角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10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網絡電視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10日內應把乙方所付定金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4

鑑於: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本合同項下房屋現屬於集體土地,暫時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以後集體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時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時,如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的購房款及房屋升值後收益款 。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仟元整給甲方;

第五條 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 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見證人:

日期: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實際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 。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 ;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爲(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方(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事宜,經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位置及基本情況

1、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願將其頂賬的位於住房,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

2、甲方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和相關關係,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並符合國家及銀川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房屋無異議,乙方對甲方上述出售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並自願買賣該房地產。

第二條 房屋價款和交易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元整(¥:*元整)。

2、付款方式:

⑴在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協議》後付定金¥:*元整,大寫:*元整。

⑵甲方配合乙方在接受該房產付款後辦理正規售房合 同及房屋產權證。

⑶乙方在接到房產證書後以一月期限爲準,付清尾款 ¥:*元整,大寫:*元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違約,向甲方支付該房總價萬的20%的違約金。

第四條 其他條款

1、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全屬真實,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損失。

2、此房*年**月**日之前所產生的暖氣費、物業費等屬於甲方承擔;*年**月**日之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之後入住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縣______ _ 擁有的房產(住宅 ),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 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公積金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公積金按揭,並於放款三日內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將交易的房產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房屋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各付各稅(費)原則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共______人,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興山縣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 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地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對所售房地產所有權的聲明

1、甲方所售房地產是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購買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產權並符合上市交易的條件。房屋產權證號爲: 。

2、甲方房地產(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間,房屋結構爲 ,登記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律師提示】:首先,售後公房上市交易,除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簽字外,還需同住人簽字同意。如未經同住人同意,售後公房的買賣有可能無效。其次,一定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轉讓,因爲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

3、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爲: 。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爲: ,抵押登記日期爲: 年 月 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爲: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於 年 月 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4、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爲: 。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爲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關於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另附。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產總金額爲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稅費。

2、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2)買房向銀行抵押付款: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其餘房款乙方擬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未能將銀行貸款辦理好並交付給甲方,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購房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師提示】: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籤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爲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有針對性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第三條 交納稅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律師提示】:按有關規定,賣方一般需付營業稅等十種左右的稅費;買方一般需付契稅等八種左右的稅費。但是雙方有約定的從約

第四條 房地產交付

1、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在交房時一併交給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要考慮好交錢、過戶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戶以後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戶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雙方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後再支付小部分剩餘尾款,以約束賣方。

第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內,共同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律師提示】: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戶手續,主要是什麼時間過戶一定要說清楚,而且買方交錢和過戶的時間間隔不宜過

第六條 定金及交房保證金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 元。

2、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甲乙雙方同意從交易總房款中預留 元作爲交房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交付給甲方。

3、關於交房保證金託管的約定: ;

4、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雙方約定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後,守約方不可進一步追究違約方其他違約責任的,從約定。雙方既約定定金,又約定賠償損失的,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既可主張定金罰則,又可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爲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作爲違約金。

【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後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爲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3)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房確認。

(4)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戶口,甲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

(5)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如有租約另行約定)

2、乙方承諾和保證: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師提示】:第一,要覈實合同簽訂人員身份的真實性以及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確保合同不因主體不適當而導致合同無效。第二,帶租約的房屋買賣,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是實物交付還是租約權交付。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要把出賣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時在簽約前將出租信息告知買家,而買家也要認真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應提供書面承諾。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坐落

2、房屋權屬證書號爲

第二條 價格:

1、甲乙雙方共同同意該套房屋出讓價格以單套計算,不適用面積計算,房屋的總出讓款爲(大寫) (¥: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購房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七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九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方交納。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 (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買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XX小區7號樓1506室擁有的房產住宅。(詳見 )。

第二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並約定在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支付全部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第三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 天內將交易的房產手續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等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將坐落在的房地產(產權證書號爲:)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或車庫)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4、甲方定於年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

5、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轉移登記中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12

賣房方(簡稱甲方):

買房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舊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出賣自己所有的位於 (詳見房產證)。

第二條: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爲 ,在簽訂合同後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房款後應在七日內將房屋及屋內的財產全部交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出售的舊房登記在甲方名下,若干年後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

第五條:乙方出售上列房屋後,其子女及其親屬無權干涉乙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子女繼承權、拆遷補償權及轉讓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違約要求乙方返還房屋時,按市場價支付給乙方,乙方違約要求退房時,已支付的購房款不退。

第七條:本舊房買賣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部門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爲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據收條爲準)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第三條:房屋過戶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

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餘款日爲準)。室內現有家電、傢俱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五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房款,如乙方違約,房款不退。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年月日:

個人樓房房買賣合同書 篇14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身份證號:

買受人: 身份證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套房達成如下協議:

該套房所在地: 號,樓層爲第 層 邊,主體結構爲框架結構,建築層數爲6層,該套房的用途爲普通住宅,層高爲3米帶板,朝向爲 , 室 廳,該套房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該房屋自賣之後,雙方永不反悔,任憑賣方居住、出租、轉讓處理,賣方及親屬無權干涉,此房賣前未盡事宜(含界址、產權等),買方概不負責,由賣方處理。

一、 計價方式與價款

總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 整(小寫) 元,本條所稱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和,包括套內陽臺,挑廊與及樓梯間的分攤面積。

二、 付款方式與及期限

分期付款:第一期爲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付購樓層套房澆樓面水泥時付 元,第三期爲交房後 天內一次性付清所差款項 元,如房屋需變更,辦證所需稅、費、出賣人概不負擔,均由買受人負擔。 出賣人保證該套房沒有產權糾紛,如政府建設、城建等單位執法部門在清查套房超面積、超層高所產生產權糾紛,概由出賣人承擔會部責任(含罰款),買受人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其他產權糾紛,由出賣人承得相應違約責任,在保修期內除自然災害外造成的房屋質量問題其房屋結構安全及經濟責任由出賣人負責。

三、 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套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套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另有約定者,買受人在使用該套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套房有關的共同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同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套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四、 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 賣方必須保證房屋的工程質量和遵照政府的建造章程依法建造。如有違反,一切後果由賣方承擔責任。

2、 賣方必須保證出入暢通(買方不分攤任何費用),含頂樓天面可以共用(裝水塔,太陽能及其他設施等。)

3、 土地屬集體地土地,按現有的政策不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本協議同樣有效。如有政策允許辦理,賣方應無償協助配合買方辦理一切手續證件,如遇政府拆遷,本套房用按政府的補償歸買方所有(注:按政府的貨幣折換補償方式按市場價計算)。

4、 買方對本套房有權隨時轉讓和使用,賣方無權干涉。

五、 交房標準及時間

內牆,天棚混合砂漿打底,安裝好鋁合金窗戶,外牆,樓梯間及公共設施裝修好。

交房時間: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買人一份,買受人一份。

六、 補充知款

1、 水、電開戶費用由買受人自理:樓梯間的路燈,按層數各自負責。

2、 底層雜物間/平方米。

3、 套房加雜物間總價款,合計金額: 。

4、 此套房產權,使用權由買受人系下全權所有繼承。

5、 其它約定:在政府政策允許辦理產權登記事宜,出賣方必須無條件提供手續協助買受方辦理房產登記等一切手續,所涉及的費用由買受方自負。

7、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8、買受人承諾:買受人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9、附件: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 買受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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