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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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1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3篇)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__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__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__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__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 .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__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__.裝運後即刻發給__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__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__除外)一份寄給__,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爲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__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__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__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__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__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__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__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__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__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__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__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__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__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__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__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__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__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__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__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__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__,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__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__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__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__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__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__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2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中國公司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_國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2.生產國別和製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鏽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鏽,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後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後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金額爲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後於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爲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爲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於船隻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隻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後,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後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於貨物裝船完畢後,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於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採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製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爲貨物抵目的港後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製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並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後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覆,則認爲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週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週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採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買方: 賣方:

中國公司 _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___律師)

(簽字)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並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具體技術細節見附件“a”

包裝

保險和貨物重量

港(airport)到岸價總金額:

2.原產國和製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裏,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溼、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於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於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鏽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溼”,“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爲受益人的保險額爲發票金額110%的一切險。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爲付款行,以賣方爲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爲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後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註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並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複印的空運單,註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在多於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複印的裝箱單,註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複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後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在cif條款下,1份正本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以及2份複印件,按發票金額的110%保全險(all risks)。

(7)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複印件。

(8)一份正本、兩份複印的原產地證明。

(9)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於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

在cfr/cif條款下:

a.賣方負責將貨物在裝運期限內從裝運港運到目的港。不允許轉船。一旦發生轉船,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風險全部由賣方承擔。不允許倉面裝載。裝載貨物的船隻不允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國旗。貨船船齡不能超過15年。

b.如果貨物用空運/包裹方式郵遞,賣方將於條款5所列裝船期前3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條款12(1)內容。賣方在發運貨物以後當即按條款12(2)規定通知買方,以使買方安排保險和及時辦理清關手續。

12.裝船通知

(1)賣方爲了以下目的(a、b、c)將於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範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寬,3米高,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爲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定時,買方將要求採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c.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後,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於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製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後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製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爲是最終結果。製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爲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後,買方將申請蘇丹商品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並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後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有權向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於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的18個月內,如果由於該設備由內在缺陷、製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

檢驗證明將作爲索賠的基礎。賣方對於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爲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於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生的一切,並在從那以後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

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儘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後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後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爲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4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表達貨物買賣合同樣本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二、產品質量與質保

1、質量標準:

2、質保期限:

三、檢驗/驗收標準、方法

按國家標準與方法。

四、產品價款與結算方式

1、產品總價款爲 元(大寫: 圓整)。

2、結算方式:

五、交付與運輸

交付地點:

運輸方式與費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產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了明確農作物種子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種子:

二、供方對以上種子出具農作物種子檢驗證書(標明種子實際質量指標)供需方複檢,需方收到貨後15天內,對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的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爲種子合格。

三、調運種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種子經營許可證複印件、發貨時需方與供方對每批種子共同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於生產收穫結束。

四、供、需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等供貨、付款,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同,否則,視一方爲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額10%經濟損失費。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據當地生態類型進行合理佈局,若由於越區種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如種子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補充條款,增補條款屬於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售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方現有一輛______色______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登記日期___________乙方已現場覈對一致。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時,有償轉讓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本車價款爲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過戶手續後,乙方將車款一次性付清,過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需對本車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負全部責任,如因來路不明或被抵壓查封等其它因素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由甲方承擔。

三、本車甲方不做任何質量保證,由乙方現場鑑定認可購買,成交後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自簽字成交前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簽字成交後,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如簽字後有一方違約,由法院判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7

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願將自己的`一套住房售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房產位置:該住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

一、房價及交款方式:經協議該套房住房售價____________元,交款方式爲一次性。

二、出賣方有協助乙方辦理好房產交付、水、電使用、房產證辦理等方面的手續。

三、出賣方不得在本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前將本房產轉賣、抵押給其他人,也不得簽訂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如違反本條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後,出賣方收到買受方的房款後應將房屋當日交付給買受方,如該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買受方收取,租賃方有直接交付租金給買受人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房屋主張權利並有確定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月按購房款的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款收據

今收到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賣方及收款人(簽章):___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8

買方: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一、合同概述

1、買賣雙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依據,經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買賣方___________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2、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銷售的本合同中詳述的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

3、買賣雙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買賣雙方不得在未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

5、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

6、合同正本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

7、合同設備的生產廠商爲___________。

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之間所有信函應通過傳真或ems發送。當一方要求書面正式函件時,確認文件應通過ems快遞。

二、貨物名稱、數量、價款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價款: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

貨款的支付本合同雙方之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雙方的結算方式採用現款現貨的方式進行,當賣方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後發貨給買方。

四、包裝、運輸、驗貨標準

1、賣方發運的___________應牢固包裝,使其適宜長途運輸、多次操作和裝卸。應採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凍、防鏽,確保在正常作業和裝卸條件下安全無損地到達指定地點。

2、賣方應在適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體書寫以下內容:裝運標記、收貨人、目的地、件數、毛重/淨重、尺寸(長、寬高)及設備名。

3、根據___________的特點和對運輸裝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裝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國際通用的標記註明“小心輕放”“向上”“防潮”等。

4、收貨標準如下:

(1)外包裝盒完好無損,無擠壓、無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關配件外觀完好、無損壞、無短缺。

五、交貨時間、地點、風險轉移

1、合同生效後,賣方應在______日內把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地點。

2、開箱檢驗時雙方應做好記錄並簽字,以作爲雙方確定責任的根據。若賣方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按雙方同意的日期參加檢驗,或委託買方檢驗,買方有

權單方開箱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雙方在場時同樣有效。貨到7天內買方未提出質量異議則視爲產品驗收交貨完畢:數量屬實、質量合格。

如發現箱內設備部件和技術資料短缺或損壞,且屬賣方責任,則由賣方負責及時補足或更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3、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轉移以貨物到達買方指定的地點並驗收合格爲分界點。即驗收前貨物所有權及風險歸賣方,驗收後歸買方。

買方聯繫人及驗貨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賣方聯繫人及驗貨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六、質量標準、保修條款

1、賣方提供的______,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行業相關技術規範要求;

2、賣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爲一年(自最終用戶開具發票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3、賣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爲六個月(自最終用戶開具發票之日起六個月內如在三個月內出現無法解決的故障,由賣方負責包換(自最終用戶開具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

4、賣方所提供產品由______公司全權負責產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貨人:______

電話:______

郵政郵碼:______

七、不可抗力

1、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經雙方商定,可視情順延完成本合同的時間或終止執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7天內,儘快以電傳或電報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並用ems郵寄由有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另一方審查、確認。

3、不可抗力:地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翻船、空難及雙方共同認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八、違約責任

1、買方若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賣方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須按應付貨款的______‰作爲違約金補償賣方,此項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2、賣方若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總貨款的_____‰作爲違約金補償買方。此項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3、由於賣方自身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收貨單位及收貨人,賣方應承擔錯發期間貨物毀損和遺失的風險,同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保險費用。

4、若因買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收貨單位及收貨人,買方應承擔錯發期間的貨物毀損和遺失風險,同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保險費用。

九、知識產權、商業祕密

1、賣方保證:向買方所提供的各種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正確的,所提供產品的知識產權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對其提出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買方對賣方所提供產品的宣傳資料和技術資料只享有非獨佔使用權。非賣方同意,不得對其進行任何修改。

3、買方不得將賣方提供的商業祕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十、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附件與主合同發生衝突時,以主合同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章爭議解決

若對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力求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後爭議仍未解決,雙方同意訴於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買方: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9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甲方(購買人):

乙方(供應商):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20__年_月_日 20__年_月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 )。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後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於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於簽約後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註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註: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注:

① 格式合同亦稱標準合同(standardcontract)。在國際貿易買賣中,由一個國際組織或外貿商業組織或律師事務所根據買賣合同應具有的基本內容而擬定的固定條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標準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才能成爲有效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的約束力。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一、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採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 合同簽訂後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 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於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後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 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簽字日期:

賣方 中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買方 _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 數量│ (3) 單價│ (4) 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__%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爲憑。

賣方 買方

中國 公司 _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___律師)

(簽字)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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