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二手房地產買賣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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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二手房地產買賣合同 篇1

深( )房現買字( )第 號

深圳市二手房地產買賣合同(精選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爲: 房地產用途爲: 登記建築面積爲: 套內建築面積爲: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該房地產於 年 月竣工。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爲 ,物業管理服務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爲:

、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戶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爲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買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 上述定金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監管機構監管。買方將定金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爲賣方收訖。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預留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作爲交房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辦法爲下列第 種。

、交由居間方託管;

第八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 )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

買方需付稅費:(9)印花稅;( 0)契稅;( )登記費;( 2)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3)《房地產證》貼花。

其他費用:( 4)權籍調查費;( 5)公證費;( 6)評估費;( 7)律師費;( 8)保險費;( 9)抵押服務費;(xx年 月 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 )買方須於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戶。 (2)買方須於 年 月 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 銀行承諾發放貸款少於應交房款餘額的,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項買方應支付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一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爲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三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

第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八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二手房地產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地產情況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別_________,結構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權人_________;房屋爲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三。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

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 房地產價款、其他價款及交付

房產價款爲_________元(幣種: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其他價款爲_________元(幣種: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二手房地產買賣合同 篇3

*賣 方: *身份證號碼:

婚姻狀況:□已婚 □未婚 □離異 □喪偶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買 方 : *身份證號碼:

婚姻狀況:□已婚 □未婚 □離異 □喪偶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經紀方

地址:2553號 電話: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及經紀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房屋爲 房(以下稱該房屋),該房屋的產權證號碼爲:邕房權證字/桂( )南寧市不動產權第 號,產權人: ,共有人: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產權證登記爲準)。除產權證登記的產權人、共有人外,如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賣方承諾已取得該第三人對出售該房屋的同意,並有權代表該第三人簽訂本合同,並願意爲此承擔法律責任,買方對此也已清楚且無異議。買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由經紀方帶其實地勘察該房屋,認可、接受該房屋現狀,並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該房屋成交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此成交價以套爲計價單位,不因房屋實際面積與產權證記載面積不一致而變動。

第三條 購房款支付方式:

(一)第一部份房款爲定金:人民幣(大寫) (¥ ),按 支付:①買方於本合同簽訂當天直接付給賣方人民幣(大寫) ; ②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定金人民幣(大寫) 支付給經紀方代管。買賣雙方均要求經紀方代爲保管該定金,並同意經紀方收到定金視爲賣方收到,任何一方違約的可以據此適用定金罰則。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配合查檔,查檔顯示該房屋無查封時,由經紀方直接將該定金轉給賣方,如查檔發現該房屋有查封時,經紀方直接將定金退回買方,合同終止,互不承擔違約責任。③ 。

(二)第二部份房款爲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大寫) (¥ ),買方按 支付給賣方。①賣方向銀行提前還款解押當天,買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並指定該款項專項用於銀行提前還款以解除設定在該房屋上的抵押權,賣方應在買方支付該首期款前配合買方辦理該房屋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爲買方,權利範圍爲買方定金和首期款,以保證交易安全,在遞件辦理過戶手續前買賣雙方應解除前述抵押登記;②在買賣雙方遞件辦理過戶手續當天支付人民幣(大寫) ;③ 。

(三)第三部份房款爲房屋餘款:人民幣(大寫) (¥ ),按 支付給賣方:①資金託管,雙方在遞件辦理過戶手續前到銀行辦理資金託管,領取該房屋過戶至買方(或其指定人員,以下統稱買方)名下的新產權證當天由託管銀行支付;②按揭貸款,買賣雙方需到銀行簽訂劃款協議書,領取(含經紀方代領,下同)買方的新產權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由貸款銀行直接劃款給賣方,貸款金額、年限、放款時間等相關事項以銀行審批爲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少於房屋餘款的,買方應在銀行放款後三日內以現金或轉賬方式補足給賣方;③買方 公積金第 次貸款,買方承諾:領取買方的新產權證後七個工作日內全力配合經紀方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手續,賣方應予配合。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年限、放款時間等相關事項以銀行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爲準,如批准的貸款額少於房屋餘款的,買方應在銀行放款後三日內以現金或轉賬方式補足給賣方;④ 。

(四)第四部份房款爲交房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 ),按 支付給賣方:①賣方在交付該房屋給買方當天進行結算,由買方直接付給賣方;②賣方交房並遷出戶口當天進行結算,由買方直接付給賣方;③ 。

第四條 賣方交付該房屋給買方的時間:按 交付:①賣方收到房屋餘款之日起 天內;②帶租約於 年 月 日前交付;③ 。

賣方在交付該房屋給買方前,應結清該房屋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寬帶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所有雜費,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並視爲賣方逾期交房。買賣雙方在交接房屋時應先覈驗該房屋是否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確定符合交付條後應簽署《交接房屋確認書》。

第五條 交房現狀爲 :①空房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如門窗、吊頂、地板、水電設備等)完好;②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幷包括傢俱家電(以買賣雙方確認的傢俱家電清單爲準);③毛坯房;④附帶租約;5 。

第六條 房屋買賣應繳納的稅、費:①查檔費;②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③個人所得稅;④防洪保安費;⑤轉讓手續費;⑥契稅;⑦登記費;⑧工本費、印花費、配圖費、測繪費;⑨印花稅(車庫、寫字樓、商鋪繳納);⑩抵押登記費;?委託公證費;?評估費;?辦土地證服務費;?辦理土地證的費用;?土地出讓金、土地契稅、印花稅費;?房屋維修基金;?公攤面積費用;?提前還款違約金;?原業主契稅、個稅及滯納金;? 。本次交易的具體稅、費種類和金額,以相關部門規定爲準。

(一)買賣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辦理該房屋的繳納稅費和遞件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拒絕配合的一方或雙方屬於違約;

(二)賣方承擔上述稅、費的 項(註明具體項目);

買方承擔上述稅、費的 項(註明具體項目)。

該房屋如符合國家政策需要辦理減免個人所得稅時,賣方應如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其不配合辦理減免個人所得稅或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本次交易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其自行承擔。

(四)如遇國家出臺新的政策或政府部門調整稅率、費用等事項,買賣雙方應當按新規定執行,如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由賣方或賣方承擔該稅、費的,則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由買方或賣方繳納該稅、費。

第七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買賣雙方保證辦理該房屋交易過程中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全部真實、合法、有效,否則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賣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原件交由經紀方保管,直至辦理該房屋遞件過戶手續,否則視爲賣方違約。

(三)如該房屋已設定有銀行抵押權,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如是尚未辦證的房屋爲領取產權證)之日起 日內向銀行申請還款解押(如存在逾期還款,賣方應還清逾期貸款本息),並從申請還款之日起 日內還清貸款,提前還款的所有手續費由賣方承擔,同時賣方應在取得銀行結清證明後貳個工作日內辦理註銷抵押手續。如該房屋設定有其他抵押權登記,賣方應在辦理遞件過戶手續前註銷該項抵押權登記。

(四)如買方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以銀行按揭貸款支付房屋餘款的,其應在本合同簽訂(如是尚未辦證的房屋爲領取產權證)之日起 日內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同時買賣雙方應相互配合到銀行簽訂劃款協議書等材料、文件。買方應在領取(含經紀方代領)該房屋的新產權證後壹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買方應保證其個人徵信良好,如因買方徵信等原因無法按揭貸款的,買方應在十日內更換貸款主體,如更換後仍無法按揭貸款的,視爲買方違約。

(五)賣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權,該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或被查封的情況;如該房屋已被出租,賣方保證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保證該房屋不屬於違章建築、危房或被拆遷範圍;保證該房屋過戶給買方後買方無需負責該房的產權糾紛。如賣方違反以上保證的,視爲賣方違約。

(六)如該房屋地址已落有戶口,賣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落在該房屋地址的所有人員戶口全部遷出。

(七)如因買方或賣方現有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房改房等,導致本合同房屋無法辦理產權過戶,則視爲該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八)買賣雙方應依約或按經紀方通知要求提供與該房屋交易有關的文件、資料,積極配合經紀方簽署相關文件和辦理相關手續,繳納該房屋交易應支付的各項費用,直至本合同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九)買賣雙方接到經紀方通知(經紀方以書面、電話、短信、微信、QQ、電子郵件或口頭等任一方式)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應配合辦理該房屋交易的相關手續,不配合的一方或雙方視爲違約。如非本合同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本次房屋交易未能按期完成的,三方均同意交易日期相應順延。如本合同對履行期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買賣雙方同意買方該房屋的新產權證由經紀方代領或由經紀方陪同買方領取,領取後即交由經紀方保管,直至賣方收到房屋餘款之日止。

(十一)買方有權指定記載於新產權證上的所有權人,但其應在申請按揭貸款前(如不申請按揭貸款的,在繳稅前)書面通知賣方、經紀方,並保證此人按買方的履行期限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由買方承擔違約責任。賣方對本條款內容已清楚、理解,並予以同意。

(十二)本合同記載的各方地址爲通知、文件、資料等的送達地址,前述材料寄出三日視爲送達成功。如地址有變,變更方應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否則前述材料按原址送達的,仍視爲送達成功,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變更方承擔。

第八條 經紀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基於買賣雙方的信任,經紀方作爲居間人爲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務,且經紀方在雙方買賣該房屋前已爲雙方提供了訂立合同的機會和媒介服務,並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已完成主要義務。買賣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各向經紀方支付成交價百分之一點五(1.5%)的服務佣金(如簽訂《佣金確認書》則以《佣金確認書》確定的數額爲準)。簽訂本合同後,除因經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服務佣金不退。如逾期支付服務佣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一(1%)向經紀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之日止。

(二)經紀方協助買賣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查檔、貸款、還款、抵押(註銷)登記、繳稅、過戶、交房等相關手續(但買方或賣方自行辦理相關手續的除外)。

(三)如因賣方或買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視爲該方違約,經紀方已收服務佣金不退,由違約方直接賠償守約方的服務佣金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買方或賣方如不配合提供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資料或逾期辦理查檔、按揭貸款、還款、抵押(註銷)登記、繳稅、過戶、遷移戶口等任何相關手續或逾期交房、支付房款、佣金或違反合同其它約定的,應按如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一)逾期未超過二十天的,違約方應按每日以總成交價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超過二十天仍未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雙倍返還定金或沒收定金),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應向經紀方支付的佣金損失和其它損失。如守約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每日以總成交價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其它約定:

(一)經紀方已如實告知買賣雙方經紀方所掌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該房屋的信息、最新的房屋買賣政策、法律法規、經紀方服務內容及辦事流程、政府部門稅費標準(參考)、按揭貸款流程、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交易風險等內容,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作了詳盡解釋,買賣雙方均已充分理解上述信息和合同條款並無異議。

(二)國家如對房屋買賣有新的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的,三方應按新的規定執行,按新規定執行的一方或幾方均不負違約責任,但由於一方逾期履行合同義務導致新規對守約方不利的,逾期方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各方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即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四)本合同之前的磋商、承諾、洽談等內容,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叄份,買方、賣方及經紀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買賣雙方身份證明、該房屋產權證複印件均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補充約定(如補充約定與上述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約定爲準):

(以下無合同正文)

賣 方: 買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紀方:

經辦人: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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