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汽車買賣合同(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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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通用21篇)

買受人:___________

一、 汽車信息

汽車品牌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爲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____輛,車號爲____;產地:______;型號:_______;發動機號碼爲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顏色爲______;賣給乙方,價格爲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給乙方該車以及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甲方違反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住址:

聯繫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產號 。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大寫) (¥ 元),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大寫) (¥ 元)。

(2)餘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託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清潔,並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後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託運輸方代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並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託運輸方代爲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9.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託協議。

第六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爲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

(2)其他約定: 。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爲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維修,若乙方自行選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後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於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後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爲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盡到告知義務並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車號________________。車型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商如下:

1、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的合法性,如手續有任何問題,乙方有權退車,甲方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分起以前,此車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及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分以後,有關此車產生的任何費用有乙方承擔。

3、此車如需過戶,提檔,甲方必須提供所有手續,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4、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不盡事宜)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擔保人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爲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後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_______法律事務所

____年__月__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保證人:

住址:

身份證:

郵編:

電話: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之規定,甲、乙主保證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保證將質量合同、手續齊全的車輛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乙方所購車輛品牌、規格、數量、總價如下表:

第三條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額: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項總金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不低於總車價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額合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3、規定在180天內付清剩餘分期款20萬元,如有違約扣違約金1萬元。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三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_年_月_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8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9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賣方車輛的基本情況

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說明的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

具體瑕疵描述:

(一)底盤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車身外觀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發動機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電器設備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賣方當面查驗車輛及相關證明、憑證,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查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即支付剩餘車款。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的當日交付車輛、號牌及相關證明、憑證,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負擔。

相關證明、憑證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安檢合格標誌□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車輛保險單□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其他。

三、賣方的權利義務

(一)應保證對出賣的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二)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證明、憑證真實、合法、有效。

(三)因賣方的原因造成車輛不能過戶或轉籍,應接受買方退回的車輛,賣方已接受的車款及孽生的利息應全部退回,並向買方支付因此實際發生的費用。

(四)保證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賣方出售車輛存在未明示瑕疵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買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五)收取買方車款後,應給買方開具合法的收款憑證。

四、買方的權利義務

(一)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車及查驗相關證明、憑證,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二)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約定時間,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切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明、憑證的,應每日按已收取車款的________%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三)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每延遲________日按已收取車款的________%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四)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款或未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每延遲________日按未支付車款的________%標準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六、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約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二手車交易市場存檔________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________份,到車管所辦理過戶或轉籍手續時出示________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空格線內和空框號內填定的文字、數字、符號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買受人):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

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

注: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爲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爲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 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爲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 址:

聯繫電話:

2、 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爲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爲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爲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爲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爲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 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爲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爲、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部門: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爲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爲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爲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共 2 頁)

□ 附件二、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託書(共 3 頁)

□ 附件三、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共 2 頁)

□ 其他附件: (共 頁)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

乙方(出賣人):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曾簽訂 號買賣合同,現乙方按約把甲方購買的車輛交予甲方,並就有關車輛交接事項作如下確認:

1、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

顏色: 。甲方經過驗收,認爲上述車輛符合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已開具全部發票給甲方。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 ,沒提供的請打“×”):

(1) 發票 □ (2) 合格證 □ (3) 報關證明文件 □

(4) 商檢證 □ (5) 使用說明書 □ (6) 保修卡 □

(7)簡易操作手冊 □ (8)拓印紙 □

(9) □ 其他: 。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 ,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隨車飾物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 (19)收放機 (27)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 (29)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

補充說明:

5、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 。

7、 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後,買賣雙方應當場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後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乙方)轉移到買方(甲方)。

8、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經辦人:

(單位購車的,請憑委託書派經辦人接收車輛。)

乙方名稱:(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所屬部門:

交接日期:年月日時分

交接地點:

附件二

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託書

甲方(買受人):

乙方(出賣人):

甲方向乙方購買了車架號碼爲: ,發動機號碼

爲: 的車輛,雙方已辦理交接手續,現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該車輛的上牌及領取證照的相關事項: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辦銀行按揭 □

2、 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

3、代辦保險 □

4、代辦購置稅 □

5、代辦車船稅 □

6、代辦養路費 □

7、代辦年票 □

8、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元,大寫:。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2、代辦檢測、上牌的費用(已含行駛證等證件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費 元(請註明險種:,保險公司:);保險生效時間自年月日

時 分起生效。

4、養路費: 元。

5、車船稅: 元。

6、購置稅: 元。

7、註冊費: 元。

8、其他: 元,合計約 元。

9、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

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甲方結帳。

10、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甲方預付 元。

2、乙方墊付。

五、委託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特別聲明條款:

1、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甲方應自行或委託乙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建議甲方爭取在保險合同上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車輛保險,乙方應把保險的有關條款告知甲方。

2、如因車輛管理部門或相關牌證部門或廠家特殊原因導致延遲入戶的,不屬乙方違約,屆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在代辦牌證過程中,車輛仍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應採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自有財產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託的除乙方職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時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委託乙方職員代爲駕駛車輛,雙方先明確有關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義務督促職員遵守交通規則,如因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如非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代辦有關車輛上牌及有關證照的申領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應一同前往辦理有關的業務。

6、在代辦服務過程中發生車輛損毀、滅失的,甲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或侵權人索賠,賠付不足部分如屬乙方原因導致車輛損毀、滅失的,則由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

七、在代辦上述委託事項時,如有關部門要求車主本人親自到場的,甲方應配合,否則造成委託事項拖延辦理的,不屬乙方違約。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如甲方需乙方代爲保管車輛,則乙方應盡力採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車輛,如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傷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辦上牌證照的服務中途終止的,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委託業務無法進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應儘早通知對方,並採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對方的影響減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託事項後,與甲方辦理車輛及有關證照的交接手續。雙方另行簽定車輛交接書。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本委託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後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委託書具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會、工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佛山或 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 (蓋章)

經辦人:

電話:

乙方名稱: (蓋章);

負責人:

經辦人: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三

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

乙方(出賣人):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雙方簽定 號買賣合同,乙方已把車架號碼

爲: ,發動機號碼爲: ,

品牌及規格型號爲: 的車輛售賣給甲方。雙方已按合同的約定辦理了商品車交接確認手續。其後,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上述車輛的上牌辦證的有關手續,並簽定了有關委託書。乙方已辦妥甲方委託的上述車輛的牌證手續,現把有關車輛及文件交還甲方,雙方確認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車輛交付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碼: ;

顏色: ,車牌號碼: 。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憑證及收據移交甲方(請在有提供的項目打“√”,沒提供的項目打“×” ):

(1)發票 □ (2)合格證 □ (3)報關證明文件 □

(4)商檢證 □ (5)使用說明書 □ (6)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

(7)簡易操作手冊 □ (8)拓印紙 □ (9)行駛證 □

(10)車船稅證及收據 □ (11)車輛購置稅證及收據 □ (12)保險單 □

(13)保險發票□ (14)臨牌 □ (15)身份證 □

(16)暫住證 □ (17)戶口簿 □ (18)營業執照 □

(19)定編手續 □ (20)組織機構代碼證 □ (21)路橋費證及收據 □

(22)年票及收據 □ (23)行駛證的代理證 □

(24)其他:

三、乙方把如下的隨車附件移交給甲方(有的打“√”,沒有的打“×” ):

1、 車匙 套 □ (已含搖控器 □ ;不含搖控器 □)

2、 前後車牌號碼牌 □

3、 隨車工具 □(包括: )

4、 千斤頂 □

5、 點菸器 □

6、 警示牌 □

7、 內飾 □(包括: )

8、 其他: 。

四、雙方交接時,甲方檢查車輛的如下項目或性能,請在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項目打“√” ,反之打“×” 。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 隨車飾物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 (19)收放機 (27)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 (29)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

補充說明:

五、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項(有的請直接填寫,沒有的請打“×” ):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七、雙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當場驗收無誤,雙方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後視上述車輛交付完畢。

八、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經辦人:

(單位購車的,請憑委託書委託經辦人接收車輛)

乙方名稱:(蓋章)

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交車地點: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相關的合同範本·樓房買賣合同·軟件買賣合同·二手車輛買賣合同·車位車庫買賣合同·鋼材買賣合同·木材買賣合同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築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於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_____年_____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於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後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折抵剩餘車款,其建築材料價格不得高於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五條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3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爲: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電話號碼:

乙方(買受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或姓名:;

廠牌型號:;

車架號/VIN碼:。

2.車輛(是或否)因爲質量問題而進行過更換、退貨或主要零部件的維修、更換,原因是。

3.二手車技術狀況表見附件一。

4.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爲人民幣:元(大寫:元)。過戶手續費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車款;

合同簽訂之日,交付訂金元(大寫:元),

個工作日內付清餘款元(大寫: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車消費貸款等支付方式以補充合同形式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過戶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即元(大寫:元);甲方承擔%,即元(大寫:元)。

車輛過戶時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過戶手續辦理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過戶、轉籍手續。

甲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在(地點)向乙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甲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甲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屬地的車輛,乙方確認已經瞭解註冊地對於遷入機動車限制性規定,確認該車輛符合當地註冊登記標準。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當地註冊登記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五條車輛質量與質量保證

1.甲方爲法人的或通過法人機構委託銷售、拍賣的,應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車技術狀況表,作爲合同的一部分。

2.車輛完成交易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個月的質保,質保範圍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或甲方故意隱瞞相關車輛信息,包括三包記錄、維修記錄、改裝記錄等,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期限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乙方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本車價款的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相應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車輛並承擔相應損失。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委託第三方調解解

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

附件一:二手車技術狀況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甲方開戶銀行:乙方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戶名: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認可,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自願將一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出售給乙方。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價(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預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大小交通責任事故均由甲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8

簽約地點: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車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銷售給乙方。

第二條 因資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銀行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並請求甲方爲其貸款的擔保人。

第三條 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作爲乙方貸款擔保人,甲方接受銀行委託,對乙方進行貸款購車的資信審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詳實證明資料配合甲方工作,並在貸款未償清之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貸款銀行爲第一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場所對所購車輛進行交接驗收,並簽署《車輛驗收交接單》。

第五條 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爲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三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交甲方保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爲。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爲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爲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爲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爲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爲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爲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附件1:同意書

附件2:擔保書

供車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附件1:

同意書

致:__________企業

鑑於____(購車人)與貴單位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購車合同書》購買壹輛______型號汽車一事,本人做爲______(購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對春關係存續期間財產享有共同所有權,對債務亦共同承擔義務。爲此,特向貴單位確認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購車人)將所購汽車低押給貴單位,作爲先款購車所欠款的抵押擔保物。

二、本人願同購車人共同參與對銀行欠款的償環,直到對銀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償還完畢。

三、(若共同購車人與購車人系夫妻關係)倘若購車人與本人解除夫妻關係,除非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或經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協議書中專門註明該車輛所有權和債務的歸屬爲購車人,否則不解除本人還款義務。

四、本人已詳細閱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過公證後上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同意書一經本人簽字或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同意人(即購車人配偶)__________(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擔保書

________自願作爲汽車消費貸款購車人________的擔保人,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一、當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對由於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關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三、在購車人所簽署《購車合同書》終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擔保人地位,或解除擔保條款。

四、本人已詳細閱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擔保書一經本人簽字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20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一、 汽車金額:__________

二、交車方式: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__________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通用汽車買賣合同 篇21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舊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依法出售個人機動車,具體資料見附件。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舊機動車的價格爲(不含稅費)元,買受人已同出賣人在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方式支付出賣人全部車款。

買受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賣人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出賣人保證向買受人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

3、買受人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出賣人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買受人與出賣人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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