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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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爲。

北京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

今天本站小編將與大家分享:北京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大家參考。

北京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賣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 住 址:

乙方(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郵編: 住 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產權物業:

1、 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權證號爲:

2、結構: 建築面積:

3、乙方購房用途:

4、房屋所有權人:

二、價格及付款方式

買賣產權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

付款方式:

三、責任與權利

甲方:

1、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本合同簽訂後,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在辦理過戶期間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產權證明及相關法律文件;

4、在辦理過戶期間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

5、保證上述房產無債權與債務糾紛。

6、保證在立契之前把物業管理費 、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結清。

乙方:

1、須提供過戶所用之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2、 及時支付購房款及相關稅、費。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經產權過戶並交接完畢後,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災害除外。

六、調解和仲裁

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調;協商不成時,可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並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局辦理撤件手續。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部門一份,中介機構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爲準。

十、其他應說明的有關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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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一、確認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合同簽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據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託書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件中的房屋地址嚴格填寫,不得隨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證或房產證中所屬地址纔是法律唯一承認的房產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門口的門牌號或習慣稱呼的小區名稱填寫。

房屋面積要按照房地證或房產證上註明的面積填寫。這個面積是國家經過專業機構測量的面積,也就是法律上承認該房屋的權利面積。因爲,有部分房屋附有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這部分的面積可能不含在房地證或房產證的面積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條款"中註明,該房屋交易附帶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

房屋權屬要明確註明。私產房要填寫產權人和共有權人姓名,企業產要填寫產權單位名稱,公產房要填寫所屬房管站名稱。如爲繼承、贈與、法院判決等情況,須賣方出具相關證明。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的約定。

有關金額約定時應頂格大寫,字跡清晰。如有小寫,須注意前後一致。明確付款金額和具體時間,保證總金額一致,前後時間不衝突。過戶貸款具體事項以銀行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爲準。在簽署合同時買方應支付定金,賣方出具收款票據或收條,交付定金時應由正規中介經紀人或律師見證。

三、附屬設施可依據"三要三不要"的原則。

煤氣、暖氣和一戶一表要註明,並約定日期交接相關證件或變更證件。因爲電話、有線電視、網絡等歷史欠費問題不好解決,並且電話還涉及賣方的隱私,所以建議在合同中約定這些附屬設施由賣方申請關閉,然後買方自行開通。如果有傢俱或電器等等留給買方,需要在合同中註明。並且約定附屬設施相關證件及費用繳清憑證的交接日期。

四、簽字及聯繫方式。

合同需要買賣雙方本人簽字,並儘量多留存電話,留存住址或可以郵寄到的聯繫地址,以保證買賣雙方的正常聯繫。

五、合同簽署中不要留白和隨意塗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雙方須全部在修改處簽章確認。

注意事項

房屋作爲一種特殊的商品。依據法律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的、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格式合同,該房屋買賣合同作爲產權轉讓登記的重要憑證,是買受人取得房屋產權,即標的物(標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物權轉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合同規定了標的物的質量、面積、單價、總價、履行合同的期限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房屋買賣合同具有以下區別與其他交易合同的特殊性:

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買受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取得了該房佔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屬國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權買賣的,但可以支付一定價款後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樣,房屋纔有賴以“立足”的地方。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同時取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前,因轉讓房屋所有權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規定,轉讓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或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事宜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有關證件,經審查符合房屋買賣條件,辦理過戶手續(或產權證)後,房屋所有權纔算轉移,即出賣人才算將標的物交付。未經過戶登記(或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交付了合同約定的費用,仍沒有佔有該標的物,這一點是與一般買賣合同的明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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