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房屋買賣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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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借款協議甲方:,身份證號碼:;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精選14篇)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乙方和丙方即將結爲夫妻,現因購置房產,作爲共同債務人向甲方借款。甲方爲乙方的父親,願意借款給乙方和丙方,但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三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二、借款用途:購置房產;

三、借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收款賬戶:戶名開戶行銀行賬號

四、還款時間:甲方作爲乙方的父親,真心的希望乙方和丙方能夠婚姻美滿、家庭幸福、百年好合,因此暫不設置還款期限。但是,如果一旦乙方和丙方的婚姻發生變故,需處置上述房產之時,即爲清償本協議項下的債務之時;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證書(蕪湖市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出售房(是/否)已設抵押,甲方爲該房屋的產權狀況負全責。該房屋的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出售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出售房的合法性,並有權將該房上市交易。如情況不實,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自願在本合同第一條及第二條成立的前提下,購買甲方出售房的完全產權,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出售房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出售房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後,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必要材料並立即支付丙方佣金:甲方_______元,乙方_______元;及甲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乙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貸款手續費_________元。丙方實收佣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此外,乙方還須當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_________元。如發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無需銀行貸款  丙方將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後,乙方須當即向甲方付清房款餘額

3.銀行貸款

①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③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

2.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搬空並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如甲方拒不履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合同簽訂後,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如甲方違約,必須承擔雙倍定金返還給乙方的責任,同時也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應將違約金結清。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甲方須出售房的產權清楚,無糾紛,無債權、債務。出售後,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現狀同產權證記載相符。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物業交驗完畢後,房屋所產生各項費用:如電、水、煤氣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甲、乙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甲、乙雙方可委託丙方代辦該房屋所有權證。否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產權糾紛、債務與丙方無關。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九條 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合同。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須加蓋百家幸公章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致: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你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與我簽訂的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小區_____棟________房”的《________市二手房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因你至今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期限辦理相關買房手續,現鄭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達您的同時,即解除你與我簽訂的《________市二手房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不退定金。

二、我同時保留追究你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小區________棟________房業主: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4

一、本合同是泰興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泰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泰興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共同制定的示範文本,當事人可以約定採用,或參照示範文本訂立買賣合同。

二、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餘房地產買賣均可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後如實填寫;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雙方當事人應按自願協商、公平的原則訂立合同。房地產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共有人的權利。房地產權利登記分爲獨有和共有,共有指二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內的共有人應在合同內簽字蓋章。

原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應在合同附件五相關關係內表示同意出售,並簽字蓋章;因故無法在合同內簽字蓋章的,應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證明。

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將房地產出售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後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2、定金。買賣合同定金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可就定金數額、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協議內約定。

3、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出賣人將原購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開發公司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一併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享有“兩書”規定的權益。

4、房屋質量。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若繼續使用的,產權人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鑑定。

5、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買受人應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資料,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6、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後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7、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並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

8、房地產買賣後的土地使用權

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房地產權證註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在合同第三條第項如實填寫。

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出售時,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並選擇合同第三條第項。

非居住房屋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項,其中,房地產權證註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範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徵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範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範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

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泰興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並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餘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爲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範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託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託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籤字蓋章;其中:委託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爲投訴的依據;

六、爲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範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範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爲合同內容。

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範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項處理:

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註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註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

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並繼受該項權利,並同意辦理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條款範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於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願仲裁的,願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

八、本合同示範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醛

泰興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爲:;

房地產座落在泰興市【區】【縣】

【路】【弄】【新村】【支弄】號室。房屋類型:;結構:;

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爲

計元。:仟佰

拾萬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爲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泰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充條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範圍

附件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設備:

裝飾:

附件三

付款協議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於年月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幣元,作爲定金。待支付尾款時抵作房價款。

乙方於【年月日前】【後日】支付幣元:。

乙方於【年月日前】【後日】支付幣元:。

附件四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應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外,在【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未結算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權利轉移】【權利佔有】後,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2、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附件五

相關關係

已購公房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意見: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租賃情況:

抵押情況:

相鄰關係:

附件六

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

【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姓名: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聯繫電話:

居間介紹、代理內容:

【代理委託方:方】

甲方:

【身份】

證號:【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

【身份】

證號:

【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籤於:

乙方:

【身份】

證號:【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

證號:

【居磚【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籤於: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方(中介方):房地產置業服務處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裏 號

的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由

二00 年月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於二00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

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

權糾紛,由甲方責任。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誰蓋章後,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覈,

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委託丙方承辦此件代理服務。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章

乙方(簽字): 章

二00 年 月 日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號房屋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竈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爲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

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甲方): 配偶:

身份證號碼: 身份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認購房產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遷,甲方自願將其回遷的樓房 小區 單元西戶 X室轉讓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承擔交易總金額500%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圓整。乙方分____次付清,首付款_______,並預留尾款_____萬元,待房屋產權證下來過戶完畢後於___日內付清。

3、甲方在乙方付清首付款起即刻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所有權、使用權等權利同時轉讓。

4、因出賣的房屋現並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待到辦理茲相關證件時甲方應主動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事宜,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乙方全部房款,同時支付交易總房款的200%做爲補償金。

5、甲方應積極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名字,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爲違約,承擔交易總金額300%的賠償金,乙方保留追訴權。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6、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否則視爲違約。

7、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無故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的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認購款和利息及酬謝金外,還應當支付交易總金額300%的違約金。

8、本協議雙方應當共同執行,不得無故反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其它約定

10、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合肥市公證處一份。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夫妻: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市區號樓單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爲人民幣元整(¥元)(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整(¥元),剩餘房款元整(¥元)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立買賣房屋契約:

買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區___路___弄___號___室

建築面積共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元。

第二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契約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 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爲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XX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需求編號: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房屋在合同簽訂後的狀況和看房時狀況一致。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出證日期: 房型:

建築/計租面積: 樓層: 總層數: 使用性質: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元(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在權屬過戶時所產生的營業稅由 承擔。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丙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於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合同分類

* 承攬合同

* 買賣合同

* 勞動合同

* 租賃合同

* 服務合同

* 經營承包

* 保險合同

* 公司合同

* 借款合同

* 技術合同

* 代理合同

* 證券期貨

* 產權合同

* 招投標書

* 英文合同

* 運輸合同

* 貿易合同

* 金融合同

* 加工合同

* 文化合同

* 房產合同

* 其他合同

相關合同

* ·房屋買賣合同

* ·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 ·合作建房合同

* ·二手房買賣合同

* ·房屋中介合同

* ·商品房轉讓合同

* ·房屋出售居間合同

*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 ·商品房認購協議書

熱門合同

*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 ·合作協議

* ·房屋買賣合同

* ·店面轉讓合同

* ·房屋租賃協議

* ·租車協議

* ·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 ·企業承包合同

* ·勞動合同書

* ·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專題

* ·房屋買賣合同

* ·廠房租賃合同

* ·店鋪租賃合同

* ·勞動合同

* ·培訓合同

* ·用工合同

* ·地方性勞動合同彙編

* ·旅行社旅遊合同

* ·國營集體外資勞動合同

* ·採購合同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方:

出售信息掛牌登記表編號: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身份】【機構】證照類別:

證照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出生日期:

【身份】【機構】證照類別:

證照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政策法規之規定,出賣方通過,自願將以下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賣給買受方,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存量房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⒈坐落:蘇州市區。

地號:幢號:室號:。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⒋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平方米。

產權登記附記:閣樓;

汽車庫;

自行車庫。

⒌房屋用途:。

⒍建築結構:。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

⒈該房屋其它所有權證狀況爲下列第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有權證號爲,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有權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狀況爲下列第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⒊房屋租賃狀況爲下列第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爲下列第項。

【1】該房屋目前由負責物業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的價款爲人民幣元整。

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於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託管賬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准以後,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託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爲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於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方於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支付人民幣元整;

買受方於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支付人民幣元整;

買受方於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支付人民幣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過天,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

第六條:房屋交付。

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爲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天。

出賣方應當於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並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

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過天,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逾期超過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爲下列第款。

【1】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出賣方承擔。

〖2〗。

【2】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餘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

〖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餘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本合同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2】。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原有戶籍遷移的承諾。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落戶於該房屋的相關戶口。

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天內,將原先落戶於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戶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戶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戶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⒈屬於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過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⒉屬於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過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爲。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爲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出賣方承擔。

【2】。

第十四條:關於買賣稅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2】。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買賣雙方均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2】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3】。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後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

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准以後,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後,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決。

【1】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蘇州市區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

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後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註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爲)(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爲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爲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爲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爲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餘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爲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爲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爲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准爲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爲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爲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爲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於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餘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爲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爲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爲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爲免責依據:_________________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爲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爲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爲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爲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爲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爲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爲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爲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爲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爲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爲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爲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爲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爲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爲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爲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複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爲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爲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爲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_________________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鑑於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佈局、環境設置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置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爲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爲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爲,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爲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着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爲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爲及不作爲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範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瞭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並瞭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爲準,上述變化不作爲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爲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爲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爲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爲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爲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爲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爲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註銷、抵押登記註銷、預告登記註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四)、乙方瞭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爲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爲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爲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採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爲(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後視爲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繫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爲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爲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爲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爲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爲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爲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爲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爲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爲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爲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爲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爲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爲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爲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購銷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度假村組團內樓房______棟。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爲準。

二、商品房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10%爲定金)。待房屋建築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_____________(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暖氣保修一個採暖期)。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子女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地區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初步意向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協助乙方進行加盟專賣店地點勘察、市場調查、商圈評估等項工作。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爲乙方保留地區的特許加盟優先權。  

2、乙方責任: 配合提供甲方要求相關資料,接受甲方考查評估,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若在任何時間乙方提供之資料被查出有虛假情況,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而且乙方須配合甲方進行加盟專賣店選址事宜。  

二、 加盟意向金  

1、加盟意向金的定義:作爲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爲乙方保留的地區特許加盟優先權的費用,而且享受廣交會期間的優惠政策(見附件)。  

2、交付時間及金額:在簽署本協議當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民幣 元整)作爲加盟意向金(簽完正式《億合門窗銷售協議》後,交齊品牌保證金,此款項可作爲轉換成品牌保證金,該協議書則作廢)。  

3、若甲方經評估認爲乙方不符合甲方之加盟要求,或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雙方不能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簽定《億合門窗銷售協議》,加盟意向金款將無息退還乙方。  

三、 保密條款  雙方在協議書有效期間內不得將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向其他任何

第三方進行透露(包括雙方公司內部的與加盟事宜無關的其他人員),否則將賠償對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四、 生效條件  

1、乙方交付加盟意向金給甲方,雙方簽字確認生效。  

五、 協議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人: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____日期:月日日期:年月銷售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圖書銷售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  

第一條銷售範圍:  

1、乙方享有甲方全部合法出版物在_____地區內的發行銷售權。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供圖書是正式出版物,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  

2、甲方收到乙方要貨訂單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對於乙方急需訂購圖書,甲方應在當天給予答覆。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新書的電子書目、宣傳資料和其他出版信息。甲方應在新書入庫前一週通知乙方,並做好各項發行服務工作。  

4、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開展業務講座或其他宣傳推廣活動,做好營銷服務工作。  

5、甲方應以乙方報訂數方式發貨爲主,也可根據市場情況配發新書。  

6、甲方應與乙方每月進行一次業務覈對,覈實當月實發實收圖書的種類、數量是否相符。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將訂單傳真、郵寄(或其它方式)給甲方,訂單須乙方確認簽名同時加蓋公章方爲有效。如採用形式傳遞給給甲方,乙方應註明“憑此傳真件有效”;若電話報數應將訂單原件郵寄給甲方。  

2、訂貨、添貨業務由乙方授權專人負責,該負責人有義務提供甲方委託銷售圖書的市場銷售信息。  

3、乙方在向終端用戶銷售時,可在甲方發貨折扣的基礎上浮不低於5個百分點;乙方批銷折扣不得低於甲方發貨折扣,乙方不得竄貨和惡意競爭。  

4、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戶發佈甲方各種新書信息,並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5、乙方應保證甲方圖書不低於6個月的銷售週期,爭取最大銷售量,擴大市場佔有率。  

6、一般圖書甲方給予乙方3個月的帳期(重點圖書另行商定)。乙方應保證按時回款,達到或超額完成甲方規定的回款要求。  

7、乙方不得盜印或銷售盜印的甲方圖書,並與甲方聯合打擊盜版,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  

第四條結算折扣  

1、甲方給予乙方供貨折扣爲折,教材類圖書(中高職教材圖書、社會培訓教材、教學軟件類圖書),特殊圖書按特殊情況處理。  

第五條發貨及驗收  

1、發貨費用:甲方供貨給乙方的發運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站點後,正常的轉運、存儲、提貨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發貨依據:甲方根據乙方訂貨單以及新書出版情況和當地市場狀況採取供應與主發。  

3、發運方式:甲方一般爲汽運,也可根據乙方要求而定(在訂貨單上註明)。  

4、乙方收到貨物5個工作日內需向甲方反饋貨物信息,____日內無回告,我方視爲收貨無誤。  

5、圖書在運輸途中丟失或污損,應由運輸部門開具證明,以便甲方追究相關單位責任,同時補發圖書或調整帳目。  

第六條退貨  

1、乙方在年度內可退回甲方滯銷圖書,退貨率不得超過12%。  

2、若甲方對某種書進行清算,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一個月內將該書餘貨退回甲方,逾期視爲乙方該書已經銷售。  3、退貨方式:乙方有權選擇退貨運輸方式,並承擔正常的全部退貨費用。如甲方指定退貨運輸方式或調撥圖書,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  4、退貨規定;  (1)乙方退貨須向甲方傳真退書目錄清單,得到甲方確認後方可退貨。  (2)乙方退貨的圖書必須完好無損、無污漬,能正常銷售。  (3)甲方收到乙方退貨後,對圖書進行清點,並在10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確認退貨數量,殘損圖書由乙方負責。  (4)甲方的圖書如出現質量問題或出版內容問題,乙方有權退貨,由此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額支付。  

第七條帳款結算  1、甲乙雙方業務負責人每月必須覈對往來賬目一次(每月日至日,按協議規定進行結算。  2、乙方每月月底前向甲方結算一次叄個月前的貨款。  

第八條合同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明顯不能滿足經銷條件,不具備經銷能力,甲方可撤銷其經銷資格和銷售合同、並終止雙方責權。甲方在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乙方,在此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認爲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商定。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發生爭議,本着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有權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民事訴訟。  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5、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  6、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依然有效。  7、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8、本合同一式叄份,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省前程文化事業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____日期:___年_  _月__日日期:___年__月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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