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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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法。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歡迎借鑑參考。

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

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一)

賣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於 的一幅工業用地,土地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證》號: ;

地號: ;

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其他信息詳見《土地使用證》 )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並辦有 《房地產權證》

1.2 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於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二條 【轉讓標的概況】

2.1 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稅款的情形。

2.2 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三條 【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爲人民幣 。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四條 【交易定金】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雙方應於定金支付完成後日內共同至 開立資金監管賬戶。賬戶開立完成後日內,買方應當將 支付至上述資金監管賬戶。

5.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後5日內,雙方應共同至銀行、持新的登記證書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辦理監管資金解付手續,即由銀行將監管資金支付至賣方指定賬戶。

5.3 剩餘 作爲交房保證金(其中 爲房產稅清繳保證金),在下述文件齊備的前提下,賣方應當在10日內將交房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5.3.1本合同第九條所述之交接確認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稅的清繳憑證。(根據 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稅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稅費並非交易稅種,爲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戶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稅已經足額繳納的文件/證明。)

5.4 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稅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餘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六條 【賣方指定代理人】

6.1 賣方指定 作爲本次交易賣方的全權委託代理人,代理權限爲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權利、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義務,即包括而不限於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代爲收取轉讓價款、辦理交接手續,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6.3 本合同第三、四、五條的全部轉讓價款應當支付(或由銀行解付)至以下賬戶之一,即買方支付至任何一個賬戶即視爲已完成了付款義務。具體按照銀行及土地、稅務等部門的要求辦理。

賬戶一: 開戶銀行: 賬號: 賬戶二: 開戶銀行: 賬號: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賬戶,則其與賣方之間的賬務結算支付與買方無關。

第七條 【過戶】

7.1 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7.2 賣方收到定金後,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於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以 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爲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7.3 過戶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於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戶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戶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4 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後,由買方負責新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的領取。

第八條 【稅費承擔】

8.1 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除(公司)所得稅外,由買方承擔,即: 8.1.1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稅種、稅率依照國家規定。 (公司)所得稅由賣方自行承擔。

8.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戶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稅由賣方承擔。 8.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稅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第九條 【交接】

9.1雙方應於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後3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9.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戶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9.3 在根據9.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戶手續。

9.4 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9.5 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會、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併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並支付完成。

9.6 上述過戶、清點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結算事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爲交接完成,買賣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完成確認文件。

第十條 【合同解除及變更】

10.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戶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爲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爲銀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後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戶,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銀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戶。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10.2 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並在期限屆滿前通知銀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1.2若賣方怠於履行過戶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11.3 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戶是由於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監管資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爲違約金。

11.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數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 買方:(簽字/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讓方):______鄉鎮______村______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未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__轉包____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______。

三、土地流轉時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及費用

每畝每年租金爲_________,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爲限,付款時間爲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支付。以後每年春節前支付______萬,直至付清尾款。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

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八、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九、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若不繼續流轉,乙方對土地附屬物享有處理的權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牴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村組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三)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

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於 ,位於 , 土地權屬性質爲集體,用途爲工業,土地面積約爲 平方米,

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爲屬 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 。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築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築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元整(金額大寫 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築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稅及相關費用由 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 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金額大寫 元),餘款待

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要

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款數額的

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

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八、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授權代理人: ,聯繫電話: ,郵編: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工商註冊號(本人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 (項目名稱)廠房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的基本情況

1、甲方開發的 (項目名稱)坐落在 ,土地甲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 。

2、乙方購買 (項目名稱)標準化廠房 號第 層A區,廠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廠房建築面積(含公攤面積)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測繪報告爲準。

3、甲方所提供廠房按照不超過30W/M2用電負荷標準和正常工業用水等配置,不提供天然氣,能保證入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該廠房屬 框架 結構,設計的防火等級爲 丙 類,荷載標準爲 300KG/M2 。如乙方未按此標準合理使用房屋給甲方園區的其他業主造成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解除買賣合同,房屋另售、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不計息)。

如乙方因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涉及水電氣增容事項須提出書面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相關增容費用和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須是一般納稅人的前提下,並工商註冊在園區所在地,甲方纔可爲乙方開具用水、用電增值稅發票。

4、對所購買的廠房,乙方應積極妥善維護,服從園區統一物業管理,並按時繳納相關費用,不得自行拆除重建,不得違章搭建相關簡易棚或附屬房屋。。

二、廠房的價格及其它費用

1、按建築面積計算,廠房價格每平方米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小寫);總購房款爲人民幣 元 (大寫),¥ 元(小寫)。廠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以政府相關部門實測面積據實結算。產權登記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契稅、登記費、交易費和印花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土地使用稅費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3、乙方須在所屬地辦理生產(經營性)企業工商註冊(變更),產業須符合國家、省、市、縣(區)規定的環保要求,同時遵守甲方園區內的統一物業管理和服務,按期按標準繳納物業管理費。

4、乙方承諾:全部正常達產後,形成年產值 120 萬元(銷售收入 / 萬元),年稅收 10萬元。同時,乙方須在廠房交付使用後 三個 月內正式投產,投產後初步形成年度產值稅收達到乙方承諾標準的 80 %以上(須符合所在縣區、開發區管委會關於產值稅收的規定,即年產值不低於3000 元/M2,年稅收不低於 200 元/M2標準,根據項目所在地實際政策要求填寫),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解除本合同,返還乙方已支付購房款(不計息)。但乙方需按照 15 元/M2/月的租金繳納廠房使用期間的租賃費用(該款從乙方已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其裝修和附屬設施由乙方無償拆除並恢復原有使用功能。

5、電梯的使用。甲方交付廠房後,電梯年檢、維保和安全管理等事項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所在的廠房、共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此費用單獨繳納或分攤到物業費中繳納,具體繳納形式以物業服務企業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協議》爲準。

三、付款方式及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下列第 2 種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購買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2、銀行按揭付款。

(1)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購買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須支付至總房款的 50 %。

(2)剩餘的房款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辦理相關的銀行按揭手續。若因客觀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按照銀行要求及時提供完整手續、乙方自身資信狀況不佳或因國家政策調整要求提高首付比例)造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銀行無法辦理按揭手續的,乙方應自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3、分期付款

(二)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5(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補充上述1(2):甲方依據該條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後30日內前往甲方處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之後由甲方從乙方的已付款中扣除總房款的10%作爲違約金,剩餘款項無息返還給乙方;乙方逾期不與甲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的,應另支付違約金2萬元;如甲方起訴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承擔以上兩部分違約金外,還需承擔甲方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並賠償甲方的其他全部損失。

四、廠房交付期限及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一)廠房交付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付清全部應付款項的,甲方應當在20xx年10 月31 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具體交房時間以甲乙雙方和物業公司簽署的交接表爲準)。乙方未付清任一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且不承擔遲延交付的責任。

2、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乙方的;

(2)政府部門所通知的重大設計變更;

(3)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建設延期導致不能按期交房的;

(4)因有關政策、法規的變動或政府部門有關機構的行爲導致逾期交房的。

(二)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2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90日,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5(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乙方依據上述1(2)條款解除合同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期限爲自乙方的解除權發生之日起15日內,逾期則視爲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五、廠房交接

廠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須簽署廠房交接表。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或報紙公告之日起10日內(入住通知書另行指定交接期限的,應在該期限內辦理)至甲方指定地點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2、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及物業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保修期也從該日起計算。

六、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並且乙方在甲方園區正常經營納稅滿1年且產值(或銷售收入)、稅收等經濟指標達到所在縣區、開發區管委會設定的最低標準後,甲方予以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目前標準爲年產值不低於 4000 元/M2 ,年稅收不低於 200 元/M2 ,具體以辦理當時的標準爲準)。如因乙方原因未達到政府部門工業廠房不動產權證辦理條件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責任條款

1、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規定,在購買廠房內依法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恪守國家、省、市、縣法律法規和園區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期交付各項費用。

2、乙方應做好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等方面工作。

3、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原購買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原合同條款。

4、乙方不得私自將該廠房轉租(售)給第三人,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乙方須按時繳納購房款(房租)、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相關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甲方有權免費使用乙方所購(租)廠房屋頂建設太陽能光伏、空中綠地等節能環保設施,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維護,服從園區統一管理。

7、交付廠房的同時,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乙方在裝飾、裝修,以及在該廠房生產經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區(縣)各項安全生產規定,依法執行。在此期間所有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購買的廠房,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中各條款在執行過程中以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及到的地方相關行政法規爲準,如有牴觸,按照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和涉及到的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簽訂同時,乙方須與(項目名稱)物業管理單位同時簽訂《物業服務協議》。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3、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十三、通知事項

1、聯繫信息以合同首部約定爲準。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本合同項下各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應使用中文,通過專人送達、掛號信函、快遞、電傳、傳真、或電報送達。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爲到達日:

(1)專人送達: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簽收單所示日;

(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後第5日;

(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1個工作日。

(4)快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發送憑證上郵戳日起第4日。

採取上述方式發送,若被通知方拒收,或因被通知方更改通訊方式但未按照本合同約定通知其他方導致通知無法送達的,則通知發出之日視爲到達日。

2、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違反前述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如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文件送達仍可適用上述規則。

3、各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約定的各方的通訊地址及聯繫方式(含根據本合同約定變更的地址及聯繫信息,下同)適用於爭議解決階段(包括但不限於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階段),作爲人民法院法律文書及其他文件、信息的有效送達地址及接收方式。且爲避免爭議,各方確認:

(1)人民法院有權以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進行送達,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地址或聯繫方式變更後未及時根據本合同約定告知對方,或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人民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或相關文件未能實際接收的,則以郵寄方式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以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2)各方確認對於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送達地址,法院進行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即使當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郵寄送達的文書,由於其在本合同中的約定,也應當視爲送達;

(3)如一方在進入爭議解決程序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的送達地址確認文件中確認的地址、聯繫信息與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聯繫信息不一致的,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確認的送達地址及聯繫信息爲準;在訴訟時,各方地址變更的,應當向法院履行送達地址變更通知義務,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不利後果。

(4)各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訊(以本合同約定的傳真、電子郵件信息、聯繫人移動通訊信息爲準)等便捷的方式送達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外的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5篇有關廠房的買賣合同範文(五)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於 ,位於 , 土地權屬性質爲集體,用途爲工業,土地面積約爲 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爲屬 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 。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築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築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元整(金額大寫 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築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稅及相關費用由 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 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金額大寫 元),餘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八、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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