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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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

合同編號:125069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精選27篇)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鎮尹兆場村楊家社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自願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賣給乙方畝林木,小地名,樹種爲雜木、。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元整,乙方先付元作爲定金,剩餘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採伐手續。

4、乙方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⑴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⑵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

2、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 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願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

3、甲方爲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 日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產品買賣合同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3

合同編號:

貨物買賣

合 同 書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格式如下:

注:供貨一覽表需附相關服務承諾均作爲本合同附件。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二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

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爲(大寫)_________人民幣。

1、在簽訂此合同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貨物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驗收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清。

2、乙方需在簽訂此合同並交貨完畢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完畢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財務處撥付款項:

(1)由國家稅務機關監製的正式發票,包括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和定額發票;

(2)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3)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或區縣簽收單。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4、本合同總價款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5、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6、付款採取以下第

(1)現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應當滿足以下質量要求質量要求,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爲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3、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標準規定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如無相關標準的,雙方約定的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

乙方承擔。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包裝材料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5、雙方約定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爲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貨物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第六條 驗收

1、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2、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配件(含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隨機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爲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4、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合同約定的尾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啓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啓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約同定期內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3、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換貨、修理後仍不能滿足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金額, 4、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9、其它:_______________。

10、乙方在承擔上述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轉讓

1、對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合同一方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2、任何對合同條款的變更或修改均須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係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法規的變更和修改等。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立即將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實書面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15 天內提供有關相關政府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雙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執行時間可根據中止的時間相應順延,免除雙方因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責任,但是,雙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並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雙方應就合同的履行及後續問題進行協商,按照該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

4、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3、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除非仲裁部分與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存在時間上的先後關係。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計生委財務處存檔。

甲方(購買人): 乙方(供應商):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4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爲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幹雜調味品等。

二、商品的質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三、商品的價格及定貨明細表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確認的定貨清單爲準。(見下表)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商品上漲後產生的超定單貨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商品的包裝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甲方自合同簽訂日起向乙方供貨。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5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定貨單交貨。

3、供貨的地點爲8888各店配貨中心(庫房)。

4、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嚴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時段,在8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5、甲方交貨時,送貨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爲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3、甲方同意爲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作已退貨處理,在超定單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如沒有超定單貨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貨單中扣除。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於甲方開始送貨起30日內付清本次定貨單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

3、若無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情況下,乙方要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貨清單的貨物,雙方協商補貨,補貨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定貨單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僞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甲方爲單位時,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爲自然人時,自然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傳真:傳真:戶名:戶名: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採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合同簽訂後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於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後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6

____年__月__日[填寫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填寫簽約地點]

(注:如合同內容少,可不附此頁。)

(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標有“★”的爲必須具備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刪除的語句,如果確需更改或刪除,應請示本單位法律部門同意後方可更改或刪除;標有的爲法律規定條款或合同通常必備條款;標有的爲合同各方協商確定的條款;標有的爲合同選擇性條款。

斜體文字僅供在簽訂合同時作爲提示之用,最終版本的合同文本應當將斜體文字刪除。

本合同是通用格式文本,在具體合同簽署前必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審覈,以審覈後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營業執照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營業執照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爲準)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填寫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和[填寫乙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賣方代辦運輸的,運輸途中允許有%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允許有%的正負尾差,結算時以實際交貨數量爲準。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爲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3、預付貨款:(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符合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爲、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它任何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者無法控制的客觀情況。(注:雙方可以增加列舉)

2、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爲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爲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其作出解釋。(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刪除本條款。)

(在以下兩種方式中擇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填寫仲裁委員會名稱]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填寫仲裁地](選貿仲時可約定仲裁的地點)仲裁解決,其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注:可選的仲裁機構主要有下列幾類:一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該會有北京總會、華南分會和上海分會。具體仲裁地點可選擇總分會所在地,也可根據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環境和資源,選擇合適己方的地點仲裁,貿仲認可異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轄市及部分設區的市設立的仲裁委員會;三是其它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

2、訴訟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或鐵路法院)起訴。

(1)各地鐵路法院受理範圍有所差別,但鐵路法院對我公司最有利;

(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注:當事人在選擇爭議解決方式時,應選擇比較瞭解、熟悉,能依法、客觀、公正處理糾紛的機構。特別是可以選擇與合同有關的鐵路法院進行爭議處理。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二者都選,將導致仲裁條款無效。對於仲裁機構的名稱應準確,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導致仲裁條款無效。)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選其一:

(1)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終止;

(2)在本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3)至固定期限日/後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爲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簽約地點:____________[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簽約地點關係到發生爭議情況下,何地法院有管轄權的問題,因此簽約地點應儘量填寫對我方有利的地點,無論是否真實、客觀。建議將合同簽約地點確定爲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7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執行。

本合同共____頁第____頁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號

買受人

代表人

出賣人

代表人

訂貨單位

郵政編碼

供貨單位

郵政編碼

結算單位

電話

結算單位

電話

通訊地址

傳真

通訊地址

傳真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方式

結算期限

稅登記號

代簽合同單位代表

質量標準:

到站

整車

記事

驗收方式及期限:

收貨單位

零擔

通訊地址

交貨方式

出賣人

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

買受人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交貨時間

運雜費何方承負: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包裝要求及費用:

金額總計

違約責任

出賣人不能交貨,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貨款總值%的違約金買受人中途退貨,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其餘違約責任,雙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鑑證意見:經辦人:

鑑證機關

年月日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另附,本合同附件____份

此合同一式份,出賣人份,買受人份,鑑證機關份。

地質機構儀器產品買賣合同附表

地質

本合同共____頁第____頁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出賣人合同編號:______號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或圖號

單位

數量

交貨期

單位

金額

備註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季度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8

甲方(供方):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的標的

1、產品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

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爲甲方自產的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附件1)或甲方發貨清單爲準。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3、產品的包裝均以甲方出廠標準,包裝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計價。

4、本合同確定的計量單位爲件,規格見包裝上的提示或報價表標註。

第二條交貨、驗收方式

1、甲方實行含稅出廠價。

2、乙方收到產品後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爲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後,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爲________萬元,每月最低________萬元。乙方在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如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或全年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無論是乙方放棄還是甲方取締其經銷權,乙方應無條件保證甲方產品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場的交接工作。

3、乙方在甲方產品到達乙方倉庫1月內在建立完善的甲方產品銷售體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持的權利。

5、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60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6、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7、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並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第五條銷售要求及銷售政策

1、爲保證甲、乙雙方經營利益和有效銷售甲方的產品,甲方提供元人民幣作爲誠信鋪底金,合同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必須將誠信鋪底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2、乙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銷售系列產品________萬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甲方按銷售額的返利給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銷售額的________返利給乙方。

6、合同有效期內銷售額在________萬元以下則無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合同期滿且貨款結清後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第六條價格與結算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的附件1爲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爲準。

2、結算方式:先款後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5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將現金交與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之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議。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爲之;

3、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範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頁,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5、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7、補充條款。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9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_____________ 元整,次級品每組_____________ 元整,合計_____________ 元整。

三、 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 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 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 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 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0

買賣合同(七)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

2.交貨地點:____

3.交貨日期:____

4.運輸費: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 作爲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 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 (蓋章)         乙方: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 (蓋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1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

四、貨物所有權與風險的轉移

五、貨物買賣合同違約及救濟

六、國際貨物分批裝運與違約

七、國際海上貨物提單運輸

八、國際貨物集裝箱多式聯運

九、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十、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支付

十一、國際貿易商檢

十二、國際貿易索賠

十三、國際貿易訴訟

十四、國際貿易仲裁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1、案情介紹

1988年北京某貿易公司與日本某商事株式會社訂立了一份國際貨物買賣 合同,約定由北京某公司(賣方)向日商出售700噸銀杏,買方須於1988年6月15日前開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即期信用證, 賣方收到信用證後6個月內分批供貨。合同簽訂後,北京某貿易公司與江蘇某貿易中心訂立了委託出口協議。協議約定某貿易中心委託北京某貿易公司出口銀杏 700噸,交貨期爲1988年底。 協議簽訂後,某貿易中心即着手銀杏的收購工作,共收購銀杏430多噸。江蘇某貿易中心多次催促北京貿易公司按協議辦理出口,同年11月日商到中國看了某貿 易中心入庫的銀杏,認爲質量符合要求。 但履行期屆滿時北京某貿易公司未能按委託協議的規定履行出口任務,原因是日方不要貨,只在1989年1月出口了100噸,餘下的300噸沒能出口,給某貿 易中心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由於雙方協商不成,某貿易中心遂於1989年5月向江蘇某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貿易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並賠 償經濟損失。

2、 審理結果

江蘇省中、高級法院兩審判決北京某貿易公司敗訴,並賠償江蘇省某貿易中心的經濟損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理由是:

1) 委託出口協議明確規定,江蘇某貿易中心委託北京某貿易公司出口銀杏700噸,受託方北京某貿易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即佔合同總金額的3%,外匯留成雙方按比例進行分配。按國家當時進口的政策,符合委託出口的規定。

2) 北京某貿易公司未按照委託出口協議出口,已構成違約,當日商違反與該貿易公司所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又拒不向外索賠,以致於超過了索賠期限。

3、 基本理論

代理人(agent)是國際貿易活動中的重要當事人之一。一般來說,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本人的合法授權,就認爲締結合同的主體不具備法定資格,所訂合同因 此無效。1983年2月15日,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制定通過《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該公約是調整國際商事代理關係的一項重要的國際公約,對代理權的確定 和範圍、代理行爲的法律效力、代理權的終止等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外貿代理制是調整我國對外貿易活動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產物,有關立法是1991年8月29日對外經貿部頒發的《關於對 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該暫行規定把我國的外貿代理分爲兩大類,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來調整。對於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代理另一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業 務,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則適用《民法通則》中有關代理制度的規定加以調整;如果代理人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則適用暫行規定加以調 整。對於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業務,也須適用暫行規定加以調整。

4、 案例分析

江蘇某貿易中心、北京某貿易公司和日本某商事株式會社是本案的3個當事人。其中,江蘇某貿易中心不具有 外貿經營權,委託有外貿經營權的北京某貿易公司辦理進出口業務,二者之間具有外貿代理關係, 應適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作爲受託人的北京某貿易公司應承擔的義務之一即:及時按進出口合同及委託協議的有關規定向外商提起索賠或採取其 他補救措施。但在本案中,北京某貿易公司違反了該項基本義務,在對外索賠的過程中不及時向日方索賠,以致於超過了索賠期限。因此,北京某貿易公司應江蘇某 貿易中心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紹

我國某公司應荷蘭某商人請求,報出某初 級產品200公噸,每公噸cif鹿特丹人民幣1950元,即期裝運的實盤,對方接到我方報盤後,沒有表示承諾,而再三請求我方增加數量,降低價格,並延長 有效期,我方曾將數量增至300公噸,價格每公噸cif鹿特丹減至人民幣1900元,有效期兩次延長,最後延至7月25日,荷商於7月22日來電接受該 盤,但附加了包裝條件爲“需提供良好適合海洋運輸的'袋裝”,我方在接到對方承諾電報時覆電稱:“由於世界市場的變化,貨物在接到承諾電報前已售出。”但對 方不同意這一說法,認爲承諾在要約有效期內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堅持要求我方按要約的條件履行合同。最終我方以承認合同已成立而告結束,從而使我方損失 23萬元。

2、基本理論

與其它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樣,雙方當事人的簽約意志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的實質要件。一項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是雙方當事人經過要約、承諾,或反要約的反覆磋商而最後達成的結果。

要約對受要約人沒有拘束力,受要約人只有承諾的權利,沒有承諾的義務。但要約對於要約人來說,則是具有拘束力的,要約人不得隨意撤銷要約。要約 原則上可以撤回,但須附一定條件。要約邀請是容易與要約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願意交易的意向,邀請對方提出具體條件。在國際貿易實務中 常使用的實盤概念是指確定的要約,對發盤人具有約束力,而虛盤則只是一種要約邀請,對發盤一方不具有約束力。

反要約和承諾是國際貿易實踐中經常發生混淆的又一對概念,區它們的標準視對要約是否作了實質性修改。對要約中所提出的有關貨物價 格、付款、貨物數量和質量、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以及賠償責任範圍或解決爭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視爲對要約的實質變更,構成反要約。反之,凡未對要約做出實 質性修改而做出的承諾,是有效承諾。

3、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於荷蘭方面對我方公司的實盤附加了包裝條件,中方應已外方對承諾附加了實質性修改條件爲 由,否認承諾的有效性,主張反要約的構成。而中方對該反要約又未予以承諾,合同因此不能成立。中方由此可解除一切責任,合法地解除合同。但在該案中,由於 中方人員缺乏外貿業務的法律知識,未能抓住要害和關鍵點。以市場價格變動爲由撤回要約的理由缺乏說服力,自然就顯得牽強乏力,以致於坐失良機,在爭議中完 全處於被動地位,使財產遭受損失。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

1、案情介紹

美國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條件向 英國龐德公司購買300噸葡萄牙松節油,而實際上該批貨物由葡萄牙供貨人供貨,並規定由該供貨人取得出口許可證。但當作爲買方的美國船隻到達里斯本港口 時,葡萄牙政府拒絕簽發貨物發往東德的出口許可證,賣方船隻由此未能裝船。美方向英國上議院提起上訴。

2、判決結果英國上議院判決,根據fob合同規則,英國公司須承擔未能裝船的全部責任。英國龐德公司敗訴。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應遵循全面履行原則,即合同當事人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質量、數量、價款、期限、地點、方式履行合同項下之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則構成違約。

價格術語是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的國際慣例,是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的。常見的fob、cfr、cif三種價格術語都屬 於象徵性交貨方式。其中,fob價格術語是最重要的國際貿易價格術語之一。按照fob價格術語的一般解釋及《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有關規 定,fob價格條件下賣方承擔的主要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辦理報關、商檢等出口手續;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完畢通知,並提交單據等。

4、案例分析

賣方與供貨方之間的約定不影響他在fob價格條件下對買方應承擔的義務。本案中,賣方英國公司與供貨方葡萄牙商雖不在同一國家,但並不影響其承擔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許可證的義務。 賣方因未申請到出口許可證致使貨物無法裝船,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英國上議院的判決於法有據。

四、貨物所有權與風險的轉移

1、案情介紹

出口商甲向進口商乙出售小麥1000公噸,cfr價格條件。但在裝運港裝船的小麥都是混裝的,共3000公噸,賣方準備當貨物運抵目的港後再分撥1000噸給買方。但小麥在路途因高溫天氣發生變質,共損失1200公噸, 其餘1800噸得以安全運抵目的港。賣方向買方聲明其出售的1000噸小麥已在途中全部損失,且認爲根據cfr合同,風險從貨物越過船舷時已轉移給買方,故賣方對以上損失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買方則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 雙方遂提起仲裁。

2、判決結果

仲裁庭認爲,賣方應承擔貨物在途中滅失的一切風險,其不能推卸責任,應向買方交付1000噸小麥。

3、基本理論

風險的轉移問題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同樣十分重要,它涉及買賣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關係到由何方承擔風險和損失。但《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並不涉 及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問題,實踐中一般由受理國際貨物買賣爭議的法院或仲裁庭依據有關國際慣例或以國際私法衝突規範指引的國內法來解決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問 題。例如,在國際貿易慣例中,《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明確規定了cif合同中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貨物所有權既不在訂立合同時移轉,也不在交貨時移轉,而是在賣方把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交付給買方時移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把貨物的所有權 轉移與風險的轉移區分開來,原則上以交貨時間來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本案涉及到風險轉移的一種特殊原則,即在貨物未劃撥到合同項下之前,風險也不發生轉 移。所謂“劃撥”,又稱爲“特定化”,是指對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包裝,加上標記,或以裝運單據, 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註明貨物已歸於

合同項下。 經過劃撥的貨物,賣方不得任意處置。

4、案例分析

本案使用的是cfr價格條件,按照國際慣例的規定,此條件下當事人的風險劃分是以裝運港船舷爲界。該案中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風險損失,貨物損失看似應由買方承擔, 但實際上賣方在裝船時是將3000公噸小麥混裝的,在貨物抵運目的港後,再將其中1000公噸分撥給買方。根據以上理論分析中所闡述的有關“劃撥” 情況下風險轉移的一種特殊原則,在貨物海運途中, 合同項下屬於買方的1000公噸貨物尚未從賣方的其它貨物中劃撥出來,因此不具備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即使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仍不發生風險的轉移,有關風險損失仍應由賣方承擔。本案因賣方未對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劃撥,因此不具備風險轉移的前提。

五、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違約及其救濟方法

1、案情介紹

中國臺灣某出口商與斯里蘭卡某進 口商在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中約定以cif colambo價格條件銷售潑紋綢,合同價款共計514.50美元。但在產品接受出口檢驗時被發現其中混有不合格產品,約佔貨物全部39.4%,且賣方未 予清理。因賣方在合同與信用證上均未標明在貨物中混有不合格產品的比例,故當買方發現貨物存在瑕疵後拒絕支付貨款,並要求賣方減價賠償損失。

2、案件結果

本案經雙方協商後,賣方準備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貨物減價的方式,承擔交貨不符的法律責任,買方也同意按照匯票金額付款。賣方因此在另一批准備向買方裝運出口的玩具製品中扣除價金總額中的150美元向買方供貨。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無正當合法理由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爲。合同違約分爲實際 違約和先期違約。實際違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傳真:郵編: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傳真: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生產商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爲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爲上海市路號

運輸方式爲: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籤: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籤商定爲: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爲:

支付方式爲: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爲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並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註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繫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合法締約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一)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有效期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爲準。

(二)乙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價格

(一)除屬於國家定價的商品外,乙方對所供貨商品自行定價,乙方報給甲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乙方應以書面送達方式向甲方報價。

(二)經甲方書面確認之乙方《購銷商品確認單》將作爲本協議之附件。雙方約定:報價單中商品的價格作爲商品到達甲方指定收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的實際成交價格,包裝、運輸、裝卸等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變更商品單價時,必須提前三天將該類商品的新報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變價。

(四)甲方訂單不另標明交易價格,以保障雙方交易價格之機密性,雙方成交價格應以本條第(二)項所述之報價單爲準。

四、商品質量

(一)乙方供應的商品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B、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產品產地、生產廠名及廠址。

C、有產品說明書(包含對規格、等級、所含成份的名稱及數量的說明)。

D、有使用期限說明書(包含: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限、失效期限的說明)。

對於上述資料,如果商品包裝物上已有印刷,或者貼在商品上的商標(標誌)上已具備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二)乙方應在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同時自付費用承擔提供商品質量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僞劣商品,所提供的商品,其剩餘保質期時間必須在原有保質期的2/3以上。

(四)乙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六)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經乙方確認後,甲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可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七)爲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提供的商品每年度進行4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分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檢驗費則由乙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乙方結算。

五、交貨及驗收

(一)交貨實行送貨制,即:乙方應按訂單所規定的時間(以開出日起四天內)將商品運至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地點交予甲方。

(二)乙方交貨時,貨到現場時商品從卸貨到進入甲方倉庫中所發生的搬運工作一律由乙方負責,貨到現場時甲方收貨人員僅點收箱數量或件數,以後甲方開箱時如發現商品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則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按訂單一次性交完商品,不可多交或少交、分批交貨。遇到特殊情況,可同甲方相關人員協商。

(四)乙方交貨時,應提供甲方訂單複印峻或傳真件,乙方根據甲方訂單複印峻或傳真件開具送貨單,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甲方根據訂單和送貨單驗收,點收完畢後,雙方交接人員簽字。

六、退、換貨

(一)乙方貨品進入甲方超市,如出現質量上問題或滯銷,乙方應對供應的貨品實行二包:包退、包換。但在退換滯銷貨品時該貨品的剩餘保質期時間應不少於原有保質期1/3,單件外觀無破損且未使用。

(二)對出現滯銷或問題商品,乙方應儘快安排退換貨。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退換貨類別,如五天內乙方仍未安排貨品的退換,所涉及到需退換貨品的保質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按退貨通知確定數量直接從應付貨款中扣減。

(三)甲方收貨後在實際銷售時開箱發現商品有殘損或短缺,乙方應組織退換或補貨。

(四)甲方收貨後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存在隱蔽瑕疵或其他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組織退換。

七、質量保證金

乙方貨物進入甲方場地銷售前應向甲方繳納爲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屆滿或驗收交接日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返還質量保證金。

八、對帳

(一)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爲:每月一次,對帳日期爲每月3日至10日,對帳期限爲8天。

(二)甲方更改訂單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實現。如乙方在收到該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爲乙方同意按該更改訂單交易,且交易單價不變。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訂單的書面通知後二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則甲方的更改無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條件地更改訂單的,則乙方應同甲方相關人員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予以處理。

(四)乙方應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並附送貨單結算聯。

九、結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乙方開戶行:

帳號:

稅號: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帳期30天

十、合同的終止

(一)乙方不能按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如果要求推遲履行、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後仍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終止合同。

(四)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義務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終止。

(五)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中有關允許一方終止合同的情況時,也可以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違反本合同“商品質量”條款的,甲方從乙方交納的質量保證金里扣除損失的10倍作爲違約金並終止合同。

(二)乙方供給甲方的商品價格如高於乙方供給其它同類客戶的價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該訂單商品金額的5倍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配送率累計3次達不到9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交貨義務且逾期2天以上,則按未交貨物的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須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合同期滿前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達訂單且乙方接受的,視爲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它

(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爲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三)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或收據。

(四)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需繳納作爲新品促銷服務費。

(八)年終返利

年配送額0-50(含)萬元返%;

年配送額50-100(含)萬元返%,以此類推。

酷算方式:乙方於年月日前將年終返利轉賬至甲方,甲方提供相關票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4

一般貨物買賣合同範本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5

合同號: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 ――――――――――――――――――――――――――――――――――――――――――――――――――――――――――――――――――――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計――――。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爲――――。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賣方。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6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7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鑑於甲方具備打印設備及耗材、電腦設備及耗材,以及其他辦公用品的供貨能力,且能提供優質的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時給乙方供貨或者提供相關的服務幫助,乙方支付相應的貨款或者服務費作爲甲方的報酬。

第二條: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商業電報、傳真、電郵等)向甲方提出訂貨要求。雙方用以通訊之傳真號碼和電郵地址需要經雙方事先確認。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通知後,將約定產品的價格通知乙方。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之間就約定產品的買賣,應在本協議書的一般條款基礎上,簽訂具體的買賣合同(銷售供貨單據),買賣合同上應標註有產品價格、交付時間和地點及運費承擔等。簽訂的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所供貨物之後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乙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償還應付但未付貨款能力時(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出現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財產被法院查封或喪失商業信譽的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貨款支付提供甲方認爲滿意的擔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擔保,所有未付貨款視爲到期應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貨款。

第六條:對交付約定產品品種、型號、規格提出異議的,乙方應在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後兩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交付約定產品的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於實際收到約定產品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即視爲甲方交付約定產品符合本協議書和買賣合同約定。

第七條: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約定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後予以退換有質量問題部分的產品,並承擔相應的換貨運輸費用。甲方對約定產品質量所應承擔的責任,應以給乙方更換同等數量和型號的約定產品和承擔相應換貨運輸費用,或者退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約定產品相應的貨款爲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從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雙方可根據情況,協商延長本協議書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條:本協議書期滿或終止時,即產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項視爲到期,乙方必須立即償還該等款項;

(2)本協議書的期滿或終止並不妨礙甲方追究乙方違反本協議書項下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條: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均受本協議書條款的約束,即使該買賣合同的實際履行是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屆滿之後。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署及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予以補充或修訂。

(4)與本協議書相關的爭議或雙方依本協議簽約的買賣合同產生的糾紛,若雙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決,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轄。

甲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8

甲方:(浙江)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傳真:郵編: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傳真: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生產商?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爲;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爲上海市路號;

運輸方式爲: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籤: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籤商定爲: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爲:

支付方式爲: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爲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並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甲方:(浙江)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19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委託內容

第一條 乙方從甲方處購買________ 壓路機壹臺,總價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後甲方負責調試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剩餘貨款_______元整付清後方可提車,如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 此車屬二手車,無三包服務,甲方可提供技術諮詢。

第三條 甲方提供的_______壓路機配置爲_______發動機,發動機號:_______,出廠編號: 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清全部購車款後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二、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製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0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時間爲條件)

第八條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1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計 .該信用證在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發給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給,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爲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爲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2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二)

合同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賣方有權在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

5.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爲憑。

賣方                          買方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

買受人違約責任: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4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數量、價格

品名及規格:________

數 量:________

單 價:________

總 價: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險:由買方按發票金額 年 月 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5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三)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分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爲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啓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爲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爲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爲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爲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______%,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樹木貨物買賣合同正規 篇27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c&f或cif條款)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

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覈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        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爲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啓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        )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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