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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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通用14篇)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

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

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

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

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2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託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 發貨單作爲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於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量爲基數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簽收後的發貨單編制結算單,並提供給乙方,由乙方覈對 後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量 。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 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爲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由於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築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後車次實際用量並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場砼試塊製作和養護必須規範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築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範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後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範進行。對於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樑, 需在振搗和收面後,採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溼,防止混凝土發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範生產,根據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5、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爲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於施工在施工技術、養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鑑定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並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爲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甲方:乙方:日期: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3

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公司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爲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爲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爲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籤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築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築部位及澆築方式等。混凝土澆築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並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並在送貨單上註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並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後,聽從需方的指揮。由於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並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託第三方代爲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後,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築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築時間後,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築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築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後,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並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爲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後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爲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並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鑑定。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爲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製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並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爲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爲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後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後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鑑定後,供方硧認由於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於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爲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爲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4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爲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爲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爲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範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爲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爲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於m3時,以每月的25日爲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後的發貨單作爲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爲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爲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後作爲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採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爲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範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並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並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爲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築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築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後,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製作試塊並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後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後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後及時組織澆築。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後60分鐘內未能澆築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築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築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築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築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於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爲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爲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範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並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佔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並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後,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覈准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並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築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築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鑑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後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爲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爲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於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於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於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 。

3、工程名稱: 。

4、工程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 。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繫人:

電話:

傳真:

賣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繫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附件一: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附件編號: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澆築部位

項目

混凝土強度等級

計劃數量(立方米)

澆築方式

供貨時間

技術

質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

(元/m3)混凝土單價

(含運費 )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6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樂清市北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杭州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貨款49109.3元並賠償利息損失(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起訴日算至實際還款日)。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與被告素有業務往來,原告向被告出售接插組件、卡扣、端子等產品。20__年4月25日,原被告雙方對賬確認:_________________被告應付原告貨款99109.3元。後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5萬元,但餘款49109.3元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貨款,但是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託,拒絕付款。原告無奈,只得訴至法院。

綜上所述,被告拖欠原告貨款49109.3元,已構成違約。爲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出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7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託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 發貨單作爲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於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量爲基數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簽收後的發貨單編制結算單,並提供給乙方,由乙方覈對 後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量 。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 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爲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由於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築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後車次實際用量並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場砼試塊製作和養護必須規範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築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範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並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後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範進行。對於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樑, 需在振搗和收面後,採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溼,防止混凝土發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範生產,根據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5、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爲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於施工在施工技術、養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鑑定確認後,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並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爲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8

買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1、建設單位:。2、施工單位:。3、工程名稱:。4、工程地點:。5、運距:。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第五條雙方義務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4、。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賣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現場聯繫人:現場聯繫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9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bf--20__--01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10

需方:浙江華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蕭儲(20xx)36號地塊華成河庒第二標段

供方: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爲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爲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爲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籤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築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築部位及澆築方式等。混凝土澆築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並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並在送貨單上註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並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後,聽從需方的指揮。由於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並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託第三方代爲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後,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築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築時間後,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築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築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後,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並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爲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後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爲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並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鑑定 3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爲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製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並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爲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爲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後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後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鑑定後,供方硧認由於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於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爲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爲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金鼎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託代理: 委託代理: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11

訂貨單位:_________

供貨單位: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簽定本商品砼買賣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

總高度:_________

運距:_________

二、合同總數量及總金額

總數量:_________3

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細如下:金額單位

商品砼標號

合計

數量

商品砼單價

含泵費單價

不含泵費單價

金額合計

特殊商品砼外

加劑計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計算方法

混凝土結算量計算方法

其他

如遇國家經濟政策有重大調整,價格另議。

備註

三、對商品砼質量和技術要求標準及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乙方必須按合同的要求供應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經確認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2.當商品砼到達現場後,甲方必須按商品砼規範要求進行合理施工,經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現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澆注前的商品砼數量,坍落度等技術指標及乙方人員的服務態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如有異議可拒籤商品砼發貨單並立即與乙方協商解決,若無異議則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四、商品砼簽收要求

1.本合同約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對乙方提供的商品砼進行簽收,除此之外任何人無權進行簽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量累計達到_________3時,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對此數量的混凝土進行認證時,甲方必須給乙方出具數量認證憑證,同時收回認證數量部分的混凝土簽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損耗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五、對商品砼驗收標準

1.商品砼的驗收以商品砼生產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壓報告結果爲驗收標準,若無異議則視爲混凝土質量合格。取樣按爲準。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應時間、方式、地點及其他條件

1.商品砼的供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若超出此供應時間,則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在每次澆注前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標號、數量、施工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並按要求填寫商品砼委託單。如有變化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須平整好施工場地,保證施工現場車輛運行順暢,協調好同有關部門及周圍羣衆的關係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誤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的則乙方概不負責。

4.本合同約定:貨地點爲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規定預計總價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貨款結算,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必須按日萬分之五承擔滯納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則甲方必須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內將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結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數量範圍內,乙方已生產而甲方提出退貨時,此部分混凝土視甲方已購買,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後應據實提供給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實驗報告,若甲方出現違約情況則乙方在糾紛未解決前有權不提供商品砼試驗報告。

6.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採取第種方法解決。

1.大連仲裁委員會。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存檔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補充協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12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                                 。

3、工程名稱:                                 。

4、工程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覈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爲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覈實,經覈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覈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爲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  。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場聯繫人:                 現場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13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採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並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 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址:

2.3 建設單位:

2.4 結構形式:

2.5 建築面積:

2.6 總 高 度:

2.7 運 距:

第三條 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 商品混凝土單價:

以上商品混凝土單價爲施工現場入模價(不含稅,含稅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損耗、預拌加工、加工廠至施工現場的運輸、泵送機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價格爲15元/m3(如不採用泵送應扣減);還包括但不限於潤泵砂漿費、原材料檢驗試驗費、配合比試驗費、試塊製作費、養護費、檢驗試驗費、稅費等;

3.2 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 合同總數量暫定爲 m3;

3.2.2 合同總價款暫定爲 元。

3.3 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籤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爲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 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 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託書》爲依據。

4.4 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託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鑑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於42.5,初凝時間不小於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於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範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複試報告。

爲保證混凝土外觀顏色一致,乙方應保證使用同一種水泥和添加劑,確需變更時,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5.2 粗骨料採用粒徑爲5-25mm的連續級配碎(卵)石,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大於10%,含泥量不大於1%,泥塊含量不大於0.5%;

5.3 細骨料採用中砂,含泥量不大於3%,泥塊含量不大於1%,砂率應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應符合國家標準《用於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劑必須是經過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驗並附有檢驗合格證明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範》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採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並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 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2 混凝土的運輸必須使用攪拌車,至施工現場的時間應控制在1小時內卸料完畢,當氣溫高於30。C時或運輸距離較遠時應採取緩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築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後實施。

第七條 質量檢驗

7.1 預拌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爲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標準按國家規範要求執行;

7.2 乙方負責按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並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7.3 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4混凝土運輸至施工現場後,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實驗方法》(GBJ80-85)進行坍落度檢查,坍落度應在《預拌混凝土》(GB14902-20xx)規定的允許偏差範圍內,現場坍落度檢查記錄應以監理單位簽字爲準,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嚴禁在運輸途中和施工現場向混凝土內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後,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範做試塊並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並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爲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爲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簽收

8.1 乙方交貨應滿足工程需要,爲保證及時供應,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並在混凝土澆築12小時前(特殊情況爲4小時)向乙方發出《商品混凝土委託單》,委託單應載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施工部位、施工時間、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築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至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4 甲方應派專人 在施工現場對澆築前的商品混凝土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協調解決。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8.5 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鑑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並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請--項目部審覈進度和數量—工程部審覈數量—採購部辦理支付手續—財務部支付;

9.2 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 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後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後,每八層封頂,乙方出具收據後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體封頂並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收據後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後56日內結清餘款;

9.2.5 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 結算:

9.3.1 主體封頂後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 主體封頂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後,14日內審覈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 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1 應保證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

10.1.2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3 嚴格按國家標準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以確保工程質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1 供貨12小時前到施工現場瞭解相關情況,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託單》,以確保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10.2.2 混凝土攪拌車輛及隨車人員進入現場,應聽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10.2.3 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託單》將混凝土運送到施工現場,保證滿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誤給甲方帶來損失,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時,應提前8小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覺接受甲方、建設、監理單位的檢驗檢查和取樣,如有問題,應積極配合解決,並承擔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5 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協調,並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訂立後,甲方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履行數量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額爲止;

11.3 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築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時自行終止;

13.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託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表人: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協議書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外加劑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外加劑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

外加劑名稱

規格

粉/液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備註

總計

價款總計:佰拾萬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條外加劑應符合下列第項技術標準。

1.國家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附加技術要求。

第三條計量方法

1.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對於包裝標準,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於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包裝物的回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應提前______小時以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貨需求;交貨完畢雙方應簽字確認。

第六條驗收方法

1.甲方應在貨到48小時內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2.經驗收不合格的外加劑,甲方有權拒收並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價款的結算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磅單或簽字蓋章的對賬單。

2.價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價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貨過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乙方可中止供貨,但應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承擔。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現場聯繫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外加劑技術要求

品種

項目

控制指標

備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制定

二○○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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