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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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木傢俱是明清以來對稀有硬木優質傢俱的統稱。那麼簽訂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你又有多少了解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格式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範文一

甲方(賣方): 浙江東陽市萬興紅木傢俱廠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範文二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 □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2 %(不得超過20%) ¥20xx0 元的定金,餘款¥ 1300000元應在 傢俱交送到交貨地點 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 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買方自提 / □賣方送貨;交貨時間: 20xx年12月15日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三包: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賣方或主辦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 0.3 %/ □ % 的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遲延除外;遲延超過 15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三) 。

第七條 在展銷會或市場內簽訂的合同,賣方應先交主辦單位簽章後再交買方保存。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訴。/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 住所:

經辦人:

聯繫電話: 主辦單位(簽章): 住所: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移動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售後服務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範文三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計¥元的定金,餘款¥ 元應在 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 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三包: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賣方或主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價款的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三) 。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賣 方 買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名: 開戶名:

卡 號: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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