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委託合同(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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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委託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精選24篇)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合同各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標的基本情況

1.1委託標的名稱 。

1.2委託標的轉讓底價爲人民幣(小寫) ______萬元【即人民幣(大寫______) 元】。

委託標的受讓底價爲人民幣(小寫) ______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受讓價格高於底價的,由甲方決定。

第二條 委託事項

2.1甲方委託乙方通過 ______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託業務 。

2.2甲方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______ 。

第三條 委託期限

委託的期限 。

第四條 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4.1服務費包括諮詢服務費以及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規定收取的交易手續費。

4.2諮詢服務費

4.2.1乙方本次服務收取的諮詢服務費爲人民幣(小寫) ______元【即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2.2如本次產權交易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應支付已發生的諮詢服務費。

4.3交易手續費

4.3.1如本次產權交易以協議轉讓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計人民幣(小寫)______元【即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

4.3.2如本次產權交易以網絡競價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實際轉讓價格,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

4.3.3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拍賣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______%支付交易手續費。

4.3.4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招標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______%支付交易手續費。

4.4若本次交易不成立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應在條件成就之日起 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服務費用。

4.5產權交易涉及的權證變更費用由 ______方承擔。

4.6產權交易手續費在 ______產權交易所統一結算。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__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手續費支付至______ 產權交易所的指定銀行賬戶(賬戶名稱______ ,賬號 ______)。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覈資、審計、評估、盡職調查等相關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諮詢服務費和交易手續費。

5.2甲方保證提供的交易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場交易規則從事委託代理行爲。

5.3甲方在 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5.4乙方應當恪盡職守,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

5.5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內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如在 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按委託轉讓產權底價的 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若逾期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並賠償甲方損失。

6.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的,經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7.2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解除本合同的,應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因解除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8.1本合同及產權交易中的行爲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向______ 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 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 份, 產權交易所留存壹份用於備案。

甲方(轉讓方或受讓方):______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______

(蓋章或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蓋章或簽字) (蓋章或簽字)

住 所:______ 住 所: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 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爲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爲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爲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爲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爲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爲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採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爲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爲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爲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覈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爲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爲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爲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爲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爲乙方支付罰款;

(五)爲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爲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爲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客戶聲明

客戶應當如實聲明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履行如實聲明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附件二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相牴觸。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_____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戶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戶須知》,經客戶閱讀理解並簽字。

第四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戶說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並向客戶提示其所負的說明義務。客戶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後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六條?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戶如實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應包括客戶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個人客戶開戶時應當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單位客戶開戶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文件,並保證開戶行爲和代表單位開戶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戶的任何利益衝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戶開戶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戶應當採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戶應當採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序和方式,並與客戶約定採用的具體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戶並報告中國_____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發佈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本,並與客戶簽署。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

附件三

客戶須知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爲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交易委託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湖北省、贛州市產權交易的有關規定,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一)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以下代理業務:(應具體約定)

(二)委託的權限和期限

1.委託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標的的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託出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_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____萬元)。(此款適用出讓委託)

委託受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最高不能超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此款適用受讓委託)

5.委託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提交的文件(應具體約定)

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如爲複印件,委託方須加蓋公章。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合同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贛州市關於產權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覈資、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3)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實地考察、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4)受託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委託方的委託事項、權限要求和期限進行交易業務活動。

(5)雙方均負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承諾及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材料提供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2)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得與出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3)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出讓委託合同;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掛牌期間和摘牌後90日內不得發生場外交易行爲,否則,受託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繳金額爲委託出讓產權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在委託期限內不得與任何一個受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4)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書面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委託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受託方承擔。

(5)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和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項目

(1)佣金:受託方爲委託方提供代理服務而向委託方收取的報酬。

(2)基本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開支的必要費用。

(3)代繳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向贛州市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繳納的產權交易手續費、交易掛牌費和信息費。

2.收費標準:

(按照贛州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收費,佣金也可由雙方約定)

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基本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代繳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時,委託方應先期支付上述合計費用的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萬元),作爲預付定金;在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後__________內,委託方應將餘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付清。

對低於(高於)委託方委託受讓(出讓)價格部分的差額,按差額的____ %給予受託方獎勵或按以下方式給予獎勵:_____

(2)合同簽訂後,在委託期限內若交易不成或委託方要求解除委託時,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支付成本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3)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合同進行變更。

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委託關係,應提前__________日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對方同意並結清帳目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向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申請調解;也可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合同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雙方可選擇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具體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執二份。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報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4

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制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和湖北省、贛州市產權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適用於出讓、受讓委託。本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爲更好地維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擬訂具體條款時,需約定的必須填寫,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表示。

三、當事人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向其他當事人披露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保證合同條款真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對合同簽訂、履行的法律後果承擔完全責任。

四、“代理業務”內容一般包括:

(適用出讓委託時選擇)(適用受讓委託時選擇)

1.製作交易申請書;1.尋找交易目標;製作收購意向申請書;

2.尋找受讓方;2.根據交易目標製作投資分析;

3.制訂談判方案並參與談判;3.制訂談判方案並參與談判;

4.製作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並參與合同簽訂;4.製作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並參與合同簽訂;

5.辦理交易市場合同審覈的有關手續;5.辦理交易市場合同審覈的有關手續;

6.參與財產的交割;6.參與財產的交割;

7.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7.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8.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8.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9.其他。9.其他。

五、委託標的,可以是專利和非專利技術,_____權,非上市國有、集體全資企業整體或部分產權,非上市國有、集體控股或參股企業國有及集體產權,上市公司控股或參股企業國有及集體產權,科技成果和以科技成果、風險投資所形成的產權,合法的其他類型所有制企業產權,以及依法可轉讓的其他各類產權。

六、委託標的的交易方式,可以是競價拍賣,招標轉讓,協議轉讓,招募法,有償兼併,融資租賃,以及其他合法方式等。

七、提交的文件,出讓方應當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資格證明、稅務登記證、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准予轉讓產權的有效決議或代行出資人權利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資料;受讓方應當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資格證明、稅務登記證、同意受讓產權的有效決議或主管部門批文、資信證明等資料。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應支付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權證變更費用。

九、合同涉及的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請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湖北省、贛州市產權交易的有關規定,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一)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以下代理業務:(應具體約定)

(二)委託的權限和期限

1.委託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標的的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託出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_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____萬元)。(此款適用出讓委託)

委託受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最高不能超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此款適用受讓委託)

5.委託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應具體約定)

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如爲複印件,委託方須加蓋公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合同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贛州市關於產權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覈資、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3)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實地考察、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4)受託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委託方的委託事項、權限要求和期限進行交易業務活動。

(5)雙方均負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承諾及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材料提供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2)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得與出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3)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出讓委託合同;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掛牌期間和摘牌後90日內不得發生場外交易行爲,否則,受託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繳金額爲委託出讓產權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在委託期限內不得與任何一個受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4)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書面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委託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受託方承擔。

(5)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和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_____項目、_____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項目

(1)佣金:受託方爲委託方提供代理服務而向委託方收取的報酬。

(2)基本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開支的必要費用。

(3)代繳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向贛州市XX公司繳納的產權交易手續費、交易掛牌費和信息費。

2._____標準:

(按照贛州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_____,佣金也可由雙方約定)

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基本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代繳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3.支付方式:

對低於(高於)委託方委託受讓(出讓)價格部分的差額,按差額的____?%給予受託方獎勵或按以下方式給予獎勵:_____

(2)合同簽訂後,在委託期限內若交易不成或委託方要求解除委託時,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支付成本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3)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合同進行變更。

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委託關係,應提前__________日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對方同意並結清帳目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處理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向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申請調解;也可明確約定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合同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雙方可選擇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具體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執二份。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報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合同各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標的基本情況

1.1委託標的名稱 。

1.2委託標的轉讓底價爲人民幣(小寫) 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

委託標的受讓底價爲人民幣(小寫) 萬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受讓價格高於底價的,由甲方決定。

第二條 委託事項

2.1甲方委託乙方通過 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託業務 。

2.2甲方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 。

第三條 委託期限

委託的期限 。

第四條 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4.1服務費包括諮詢服務費以及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規定收取的交易手續費。

4.2諮詢服務費

4.2.1乙方本次服務收取的諮詢服務費爲人民幣(小寫) 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2.2如本次產權交易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應支付已發生的諮詢服務費。

4.3交易手續費

4.3.1如本次產權交易以協議轉讓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計人民幣(小寫) 元【即人民幣(大寫) 元】。

4.3.2如本次產權交易以網絡競價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實際轉讓價格,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詳見附件)支付交易手續費。

4.3.3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拍賣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支付交易手續費。

4.3.4如本次產權交易以招標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據上海產權交易市場的有關規定,按照轉讓價格的 %支付交易手續費。

4.4若本次交易不成立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應在條件成就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服務費用。

4.5產權交易涉及的權證變更費用由 方承擔。

4.6產權交易手續費在 產權交易所統一結算。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手續費支付至 產權交易所的指定銀行賬戶(賬戶名稱 ,賬號 )。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覈資、審計、評估、盡職調查等相關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諮詢服務費和交易手續費。

5.2甲方保證提供的交易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場交易規則從事委託代理行爲。

5.3甲方在 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5.4乙方應當恪盡職守,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

5.5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內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如在 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按委託轉讓產權底價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若逾期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並賠償甲方損失。

6.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的,經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7.2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解除本合同的,應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因解除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8.1本合同及產權交易中的行爲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向 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產權交易所留存壹份用於備案。

甲方(轉讓方或受讓方): 乙方(產權經紀機構):

(蓋章或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蓋章或簽字) (蓋章或簽字)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住/地址

郵編號碼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年月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7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委託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簽署此協議書時,須認真閱讀下列證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

1.因《風險揭示書》中所提原因,使投資者面臨可能得不到投資決策時所預期的收益,甚至虧損的風險。

2.因投資者對交易操作不熟練或對證券交易有關規則不甚瞭解、甚至誤解而導致的風險。

3.因投資者個人操作密碼泄密、有效證件遺失,被他人非法使用並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

4.投資者須承擔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電、通訊線路故障、電腦故障、衛星傳輸中斷等意外事件導致投資者委託交易指令無法執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雙方就委託、代理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的所有證券交易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證券管理部門及乙方有關規定。網上委託的證券爲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

2.甲方在乙方申請開立網上委託時,須當面提出申請,並提供其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安全數字證書及資金賬戶,不得委託他人代理辦理。甲方願對其向乙方所提供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同一性,承擔全部法律、經濟責任。

3.甲方在辦理網上委託的同時,乙方爲其開通電話委託,做爲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開戶時自行設置和掌握操作密碼,並負有保密責任,承擔使用密碼進行交易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通過internet向甲方提供證券市場行情信息,提供與交易有關的信息資料,並註明信息來源的發佈時間,甲方通過電話等其他方式對行情信其他信息進行查證、覈實。

6.甲方證券交易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委託須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和證券漲跌幅限額內進行,否則視爲無效委託。參加集合競價未能成交的委託將自動轉入當日的連續競價。

7.成交確認以交易所收市後的最終回報數據爲準,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時回報僅作參考之用。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對帳單。甲方如有異議,可電話或當面到乙方查證。

8.甲方買入委託須有足額交易結算資金;賣出委託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憑其身份證及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卡 到乙方資金櫃臺辦理甲方資金賬戶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證件遺失造成甲方賬戶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不提供網上或電話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得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11.甲方在進行網上委託時。單筆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單日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12.除經甲方同意;或應司法機關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戶資料。

13.對在證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訊、供電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14.在委託代理期間,如遇有關證券法規、管理辦法及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更改後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及各項委託系統使用說明擁有解釋權,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協議由乙方授權營業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的證券交易委託合同範本只寫出了委託同應包含的基本內容,具體合同的擬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以事實爲依據來擬定。如果您需要律師代擬定或審查合同,可以直接撥打服務熱線。

交易委託合同 篇8

北京產權交易所制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爲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_____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並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3.乙方爲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註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爲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託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_____》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爲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第二條 具體服務內容

2.1 甲方委託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 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諮詢服務;

② 代爲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③ 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爲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⑥ 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⑦ 代爲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① 尋找、推薦轉讓標的,並參與相關談判;

② 根據標的企業情況製作投資分析;

③ 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④ 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 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 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後果。

3.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基於甲方利益考慮,認爲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6 雙方均應就委託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_____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雙方的承諾

4.1 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證其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託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第五條產權交易服務費、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 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 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佣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 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並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託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或:除非該項目撤牌或變更交易場所,甲方應繼續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託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或委託方因受託方解除合同導致委託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管轄與爭議處理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_____委員會提起_____。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提起_____。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報北交所備案後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採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並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並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賬戶委託日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爲期______個月(周),客戶如自己操作失誤等自身原因造成中途停配或退配,不足一月(周)仍按月(周)收取管理費。

一、甲方提供帳戶(_______________證券賬號),委託乙方進行交易和操作。

二、帳戶交易贏利部分全部屬於乙方所有,同樣,乙方承擔全部交易風險,甲方不承擔交易風險。乙方交易如果產生虧損,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里扣除。

三、爲了確保甲方的帳戶資金安全,控制風險,乙方須交一定比例的風險保證金本帳戶原始資金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其中甲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乙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乙方須支付甲方所提供的配比資金_________(大寫)管理費給甲方,分別按周____扣除。因停牌甲方照常收取管理費。如停牌時間超過配資協議期限,乙方須支付延期管理費,按周收取,不足一週算一週。

四、乙方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60%時必須是半倉以下操作,注意主動止損或者甲方出一部分資金,75%的時候甲方有權強行平倉,如果乙方產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甲方有對乙方資金的追溯權。

五、如果交易中乙方資金風險達到警戒線以下,乙方應該主動平倉或者及時追加保證金後方可繼續交易,如果甲方強行平倉後乙方在沒有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再行繼續開倉 ,贏利部分將全部扣除(該筆交易),虧損自行負責。

六、由於網絡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預測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甲方可根據乙方的交易具體情況,如乙方個人方面原因不能如期或不能履行本協議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合作關係;終止合作時甲方應扣除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管理費後及時退還乙方此時所剩有的風險保證金和贏利。如乙方出現違約的行爲,所餘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甲方提供帳戶的密碼乙方無權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碼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地收回帳戶,所餘保證金不退,停止合作。

九、交易費,其它費用如印花稅等,由證券公司標準收取,乙方自已承擔。

十、客戶不得進行以下操作,否則視違約行爲如:

1、當日跌幅超過8%或跌停板不可進倉。

2、有連續跌停的股第一次打開不可進倉,或盤中跌停的如果再打開也不可進倉。

3、流通市值小於人民幣15億元的股不可進倉。

4、______不可進倉。權證不可持倉過夜。

5、持倉過夜的資金額不可超過乙方自已現餘保證資金的5倍。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爲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託下單。並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瞭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儘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諮詢信息。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並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信息。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託,視爲甲方的有效委託,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於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甲方銷戶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11

北京產權交易所制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爲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並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2.甲方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擬向北交所提出上述產權或股權收購意向。

3.乙方爲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註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爲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託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爲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1.2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指定其駐北交所辦理經紀業務的經紀人______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收購上述產權或股權的產權交易事項。

第二條 具體服務內容

2.1 甲方委託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 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諮詢服務;

② 代爲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③ 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爲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⑥ 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⑦ 代爲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2.2 除上述第二條一款約定的經紀業務外,甲方委託乙方同時代爲提供下列服務和/或代爲辦理下列事項(將未選定事項刪除):

① 尋找、推薦轉讓標的,並參與相關談判;

② 根據標的企業情況製作投資分析;

③ 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④ 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 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 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後果。

3.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基於甲方利益考慮,認爲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6 雙方均應就委託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 雙方的承諾

4.1 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證其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託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4 乙方保證其具備從事甲方委託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其受託辦理上述事項均已獲得乙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第五條 產權交易服務費、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 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 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佣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 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並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託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或:除非該項目撤牌或變更交易場所,甲方應繼續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託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或委託方因受託方解除合同導致委託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管轄與爭議處理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報北交所備案後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採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並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並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1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委託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託業務:

(1)特別委託業務(委託內容應當具體約定)。

(2)概括委託業務(委託內容應當具體載明)。

2.甲方委託的期限:

(1)委託標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轉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3.甲方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爲複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甲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清產覈資、審計、評估等相關費用。

3.甲方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_____日內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

5.甲、乙雙方均具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第四條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別委託業務的佣金,參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涉及代爲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的佣金,按照成交價格×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如按標準計算低於_________元的(單向收費),則按最低佣金_________元收

(2)概括委託業務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按總資產額或按淨資產額×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

2.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別委託業務:甲方應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作爲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委託業務內容確定佣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2)概括委託業務:甲方應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作爲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受讓標的價格確定佣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因委託業務而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4.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_日內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產權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甲方如未按本委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_________日,應按佣金總價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若違反《上海市產權交易規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和本委託合同約定的,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終止委託關係,應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可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或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申請調解;可依法採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承諾

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轉讓產權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屬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並存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一份。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爲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爲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爲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爲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爲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爲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採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爲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爲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爲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覈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爲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爲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爲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爲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爲乙方支付罰款;

(五)爲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爲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爲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1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

委託方(甲方)與受託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辦理產權交易項目,並由乙方提供產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項目包括:

(一)委託交易的內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審覈本項交易並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鑑證報告》;

2.代表委託方選擇並聘請中介機構;

3.爲委託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諮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文件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爲十二個月。

本協議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費用

1.甲方根據《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託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諮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託協議時,應按委託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託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託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餘款項在委託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人)(委託人)

________年___ ___月_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15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爲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並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2.甲方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擬向北交所提出上述產權或股權收購意向。

3.乙方爲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註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爲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託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爲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1.2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指定其駐北交所辦理經紀業務的經紀人______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收購上述產權或股權的產權交易事項。

第二條具體服務內容

2.1甲方委託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諮詢服務;

②代爲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③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代爲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⑥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⑦代爲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2.2除上述第二條一款約定的經紀業務外,甲方委託乙方同時代爲提供下列服務和/或代爲辦理下列事項(將未選定事項刪除):

①尋找、推薦轉讓標的,並參與相關談判;

②根據標的企業情況製作投資分析;

③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④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後果。

3.4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基於甲方利益考慮,認爲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6雙方均應就委託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雙方的承諾

4.1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甲方保證其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託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4.3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4乙方保證其具備從事甲方委託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其受託辦理上述事項均已獲得乙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第五條產權交易服務費、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1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佣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並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合同的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託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或:除非該項目撤牌或變更交易場所,甲方應繼續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託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或委託方因受託方解除合同導致委託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管轄與爭議處理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報北交所備案後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採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並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並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16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委託方(甲方)與受託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辦理產權交易項目,並由乙方提供產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項目包括:

(一)委託交易的內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審覈本項交易並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鑑證報告》;

2.代表委託方選擇並聘請中介機構;

3.爲委託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諮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文件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爲十二個月。

本協議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費用

1.甲方根據《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託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諮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託協議時,應按委託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託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託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餘款項在委託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主體資格證號:_________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主體資格證號或身份證號:_________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根據《_____》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_________(注,此處具體填寫轉讓標的:資產所有權或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爲:_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標的企業")的_________,具體爲_________(詳見清單)(以下簡稱"轉讓標的")。

第二條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

第三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爲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爲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4、轉讓標的沒有任何第三人權益,也沒有違反對轉讓方具有約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簽署的合同、協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5、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和變更;

6、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受讓方受讓轉讓標的沒有違反對受讓方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協議等所有法律文件;

4、_________。

第五條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爲:(下列任選一條)

1、乙方負責安置轉讓標的企業的_________(在職/離退休)職工。

2、乙方不負責安置轉讓標的企業的_________(在職/離退休)職工。

3、甲方負責安置轉讓標的企業的_________(在職/離退休)職工。

4、_________

第六條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甲方在轉讓前對於轉讓標的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方式爲:(下列任選一條)

1、甲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

2、由乙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

3、_________

第七條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爲:(下列任選一條)

(1)協議轉讓方式

(2)拍賣方式

(3)招投標方式

2、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

3、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爲:(下列任選一條)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匯入浙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乙方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中的_________%(不低於30%)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匯入浙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剩餘價款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以下簡稱"剩餘價款")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籤後_________(不超過1年)由乙方匯入浙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對於剩餘價款應以_________的方式提供擔保。

第八條轉讓標的的交割事項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資產清單、經濟法律文書、文祕人事檔案、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由乙方覈驗查收並簽字蓋章。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或批件的過戶或主體變更手續。轉讓標的自過戶或主體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轉移至乙方。

4、_________。

第九條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的費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應該承擔以下費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浙江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任選一條)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對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按有關同期銀行貸款滯納金的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按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_________。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適用和解釋均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送浙江產權交易所備案。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或其經紀機構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浙江產權交易所留存_________份用於備案,其餘_________份報相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_____權交易各方當事人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按照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二、爲更好地維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對於不涉及本合同條款所述情形的事項,用"本處空白"表示。

三、轉讓方:指能夠依法出讓產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四、受讓方:指有權以有償方式受讓產權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受讓方爲外國及我國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_____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該產權交易行爲應當符合_____公佈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五、經濟性質:對應轉讓方、受讓方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類型填寫。

六、轉讓標的':本合同所稱產權交易指資產所有權及/或股權的有償轉讓行爲,其轉讓標的包括非公司制企業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資權益,有限責任公司、XX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以及依法能夠進行交易其他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的所有權。

七、本合同第四、第五條是對第一條的具體約定,如有關交易不涉及其內容的,請在相關條款中註明"本處空白"。

八、轉讓價格:爲當事方按照浙江產權交易所規則依法確定的交易價格。國有產權的轉讓,應依法委託具有合格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國有資產評估,轉讓價格應以該評估值爲依據確定。

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經產權交易雙方及/或代理其進行產權交易的各自的經紀機構簽字或蓋章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

十、浙江產權交易所鄭重聲明:本合同僅供在本交易所進行產權交易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其實際情況選擇使用。本交易所不承擔因製作並提供本合同而被要求承擔的任何保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本條款內容完備、保證交易雙方簽約目的的真實、保證交易雙方的簽約主體資格適格、保證交易雙方爲簽訂本合同而做出的聲明及承諾以及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準確等一切保證責任。

十一、本合本如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臺的規定發生衝突,以相應的規定爲準。本示將隨規定的改變而作相應的修改。

交易委託合同 篇18

期貨交易委託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爲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爲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爲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爲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爲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 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爲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帳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採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 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爲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 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爲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爲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 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爲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交易委託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湖北省、贛州市產權交易的有關規定,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一)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以下代理業務:(應具體約定)

(二)委託的權限和期限

1.委託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標的的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託出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_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____萬元)。(此款適用出讓委託)

委託受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最高不能超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此款適用受讓委託)

5.委託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應具體約定)

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如爲複印件,委託方須加蓋公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合同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贛州市關於產權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覈資、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3)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實地考察、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4)受託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委託方的委託事項、權限要求和期限進行交易業務活動。

(5)雙方均負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承諾及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材料提供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2)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得與出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3)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出讓委託合同;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掛牌期間和摘牌後90日內不得發生場外交易行爲,否則,受託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繳金額爲委託出讓產權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在委託期限內不得與任何一個受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4)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書面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委託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受託方承擔。

(5)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和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項目

(1)佣金:受託方爲委託方提供代理服務而向委託方收取的報酬。

(2)基本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開支的必要費用。

(3)代繳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向贛州市產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繳納的產權交易手續費、交易掛牌費和信息費。

2.收費標準:

(按照贛州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收費,佣金也可由雙方約定)

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基本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代繳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時,委託方應先期支付上述合計費用的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萬元),作爲預付定金;在產權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後__________內,委託方應將餘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付清。

對低於(高於)委託方委託受讓(出讓)價格部分的差額,按差額的____ %給予受託方獎勵或按以下方式給予獎勵:_____

(2)合同簽訂後,在委託期限內若交易不成或委託方要求解除委託時,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支付成本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3)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合同進行變更。

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委託關係,應提前__________日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對方同意並結清帳目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處理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向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申請調解;也可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合同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雙方可選擇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具體約定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執二份。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報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20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

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

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爲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爲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並按乙方

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爲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爲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爲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爲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因他人僞造,變造資金賬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資金賬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賬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賬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爲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交易委託合同 篇21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覈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爲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爲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覈算,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覈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爲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爲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爲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爲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交易委託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構成本合同示範文本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適用條款。條款所列內容,包括括號中所列內容,均由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爲更好地維護合同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如委託人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住所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帳號等。

四、“出讓委託業務”一般包括:

1.提供有關產權交易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等;

2.提供產權交易的信息;

3.提供策劃、推介服務;

4.制訂轉讓方案;

5.製作推介書;

6.辦理上市掛牌手續;

7.尋找受讓人;

8.參與轉讓洽談;

9.參與合同簽約;

10.參與轉讓標的的交割;

11.代爲辦理產權交易手續(製作產權交易合同文本、辦理合同審覈的`有關手續);

12.辦理有關權證變更的手續;

13.其他。

五、特別委託,是指委託人將上述一項或數項委託業務交由受託人處理。

六、概括委託,是指委託人概括地將上述委託業務全部交由受託人處理。

七、委託標的名稱:可以是整體產權、部分產(股)權,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設備、車輛、技術項目、商標權、專利權等。

八、委託標的的轉讓方式:可以是協議轉讓、競價拍賣、招標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應當提供資格證明(包括資信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產權登記證或自然人的有效證明)、轉讓決議、有批准權限的批准文件等資料及複印件。

十、佣金:乙方爲甲方提供委託業務,向甲方收取的報酬。

十一、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權證變更費用。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除協商和調解方式外,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但選擇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約定其他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

交易委託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託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之規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託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爲;並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賬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爲此爰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並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中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爲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後,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 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營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等均爲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後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 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賬戶(以下稱期貨交易賬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託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爲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並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 委託交易之方式及聯繫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賬戶不得自行委託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託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代爲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託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覈准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託,委託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託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賬戶之代號分別爲之,不得將不同賬戶之交易合併於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託事項,但以原委託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爲限。

丙方之代理委託交易,因可歸責於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託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授權範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爲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繫,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爲之。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 執行委託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託交易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之規定,將委託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後續結算交割事宜。乙方應於每日完成期貨交易賬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行期貨交易之委託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對於受託事務,有嚴守祕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不得泄漏於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 期貨交易賬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賬戶移轉於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賬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賬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怠於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 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爲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賬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丙方應於交易前或交易後製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後始接受丙方代理委託交易。乙方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並經保管機構審覈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則、業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 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於乙方。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 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代理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並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 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後,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於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爲有必要爲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爲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於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後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 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爲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爲盤後通知,丙方最遲應於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第十二條 違約

保管機構未能代理甲方辦理與乙方間受託契約所約定之保證金與權利金追繳及結算交割事項,或甲方部位經乙方依約沖銷後,其賬戶權益總值爲負數,經乙方通知,保管機構未於三個營業日內爲適當處理者,乙方應視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履行責任所致者,依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期貨商申報委託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三條 交易佣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執行期貨交易所需之佣金、手續費、取消改單費、結算款項及費用、各類依法徵收之稅捐、規費等必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費用及款項,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並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於保管機構所設之期貨交易保管專戶。

乙方受託交易應收之手續費、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

第十四條 財務狀況之徵信及徵信範圍

甲方茲授權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對甲方之財務信用狀況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必要之調查或查證。

乙方對於依本條規定所取得之甲方資料,除依法令所爲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第十五條 基本資料之提供及異動申報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同意於開戶時應向乙方具實提供姓名、年齡、職業、住所及通訊處所、電話號碼、身份證字號(法人應提供名稱、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資產之狀況、投資經驗、開戶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項之資料,乙方對於甲方提供之資料,除依法令所爲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有所變動時,應儘速通知乙方變更,並應由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親赴乙方處,憑相關證明、文件或印鑑辦理。

第十六條 應行通知及公告事項

乙方應於每日將甲方前一交易日之買賣報告書,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於每月五日前將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對帳單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

前項買賣報告書及月對帳單之送達應以郵遞或當面交付之方式爲之。買賣報告書並應以傳真或其它約定方式於當日先傳送予丙方及保管機構。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機構應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資料有所改變。

二、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可能影響甲方從事期貨契約交易或其它應盡義務等應申報情事。

三、其它依期貨交易相關法規甲丙方應通知乙方的事項。

乙方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乙方除應於公告欄內公告,並應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務之範圍

乙方應於營業場所提供甲、丙方各類期貨交易契約市場行情、實時信息、主管機關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項信息之提供,僅作爲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之參考,並不代表乙方勸誘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於一般認爲可資信賴之來源,惟乙方並不保證此等信息之正確與完整。

第十八條 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關於本契約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僱人有故意過失者,乙方應與自己之故意、過失負同一之責任。

如因可歸責於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者,該可歸責之一方當事人應對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

乙方對於因法令或交易規則之變更、通訊或傳送設備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變更、天災、不可抗力等乙方無法控制之事由或無法歸責於乙方者,致委託傳達遲延、錯誤、時差或匯率變動所造成之損害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 代理權限制之對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於接獲書面通知時,受託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待結算交割之款項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爲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待結算交割款項之部分予以留置並代爲辦理結算交割。

第二十條 委託交易之停止

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交易、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託交易。

第二十一條 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爲之。

第二十二條 契約之終止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終止本合約;甲方欲終止本合約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並會同丙方,通知乙方終止。

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爲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託,或進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沖銷原有契約部位之交易委託效力仍及於甲方,甲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代理甲方,立即與乙方結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之債務或義務並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二十三條 通知對象

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依第四條第七項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當事人爲之。

第二十四條 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應先依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有關紛爭調解處理之規定辦理。調處不成立時,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機構(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甲方授權保管機構(代理人)爲期貨交易賬戶開立、契約簽訂及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之授權書。

2.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爲之授權書。

交易委託合同 篇24

贛州市產權交易委託合同

合同編號:00-_________-w000

贛州市產權交易委託合同

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制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和湖北省、贛州市產權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適用於出讓、受讓委託。本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條款,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爲更好地維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擬訂具體條款時,需約定的必須填寫,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表示。

三、當事人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向其他當事人披露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保證合同條款真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對合同簽訂、履行的法律後果承擔完全責任。

四、“代理業務”內容一般包括:

(適用出讓委託時選擇)(適用受讓委託時選擇)

1.?製作交易申請書;1.?尋找交易目標;製作收購意向申請書;

2.?尋找受讓方;2.?根據交易目標製作投資分析;

3.?制訂談判方案並參與談判;3.?制訂談判方案並參與談判;

4.?製作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4.?製作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

並參與合同簽訂;並參與合同簽訂;

5.?辦理交易市場合同審覈的有關?5.?辦理交易市場合同審覈的有關

手續;手續

6.?參與財產的交割;6.?參與財產的交割;

7.?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7.?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8.?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8.?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9.?其他。9.?其他。

五、委託標的,可以是專利和非專利技術,_____權,非上市國有、集體全資企業整體或部分產權,非上市國有、集體控股或參股企業國有及集體產權,上市公司控股或參股企業國有及集體產權,科技成果和以科技成果、風險投資所形成的產權,合法的其他類型所有制企業產權,以及依法可轉讓的其他各類產權。

六、委託標的的交易方式,可以是競價拍賣,招標轉讓,協議轉讓,招募法,有償兼併,融資租賃,以及其他合法方式等。

七、提交的文件,出讓方應當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資格證明、稅務登記證、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准予轉讓產權的有效決議或代行出資人權利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資料;受讓方應當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資格證明、稅務登記證、同意受讓產權的有效決議或主管部門批文、資信證明等資料。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應支付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權證變更費用。

九、合同涉及的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請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受託方:?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湖北省、贛州市產權交易的有關規定,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一)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以下代理業務:(應具體約定)

(二)委託的權限和期限

1.委託標的。

2.委託標的的交易方式。

3.委託期限。

4.委託出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此款適用出讓委託)

委託受讓標的的價格爲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最高不能超過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此款適用受讓委託)

5.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應具體約定)

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如爲複印件,委託方須加蓋公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合同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贛州市關於產權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清產覈資、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3)委託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的實地考察、評估等相關費用。

(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4)受託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委託方的委託事項、權限要求和期限進行交易業務活動。

(5)雙方均負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承諾及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如有不實,材料提供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

(2)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得與出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受讓委託)。

(3)委託方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出讓委託合同;在贛州市產權交易中掛牌期間和摘牌後90日內不得發生場外交易行爲,否則,受託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繳金額爲委託出讓產權總價款%的違約金;在委託期限內不得與任何一個受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擔(此款適用於出讓委託)。

(4)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書面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委託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受託方承擔。

(5)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和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_____項目、_____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項目

(1)佣金:受託方爲委託方提供代理服務而向委託方收取的報酬。

(2)基本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開支的必要費用。

(3)代繳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代爲向贛州市XX公司繳納的產權交易手續費、交易掛牌費和信息費。

2._____標準:

(按照贛州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_____,佣金也可由雙方約定)

佣金: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

基本費用: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

代繳費用: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

3.支付方式:

對低於(高於)委託方委託受讓(出讓)價格部分的差額,按差額的%給予受託方獎勵或按以下方式給予獎勵:?(2)合同簽訂後,在委託期限內若交易不成或委託方要求解除委託時,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支付成本費人民幣(大寫)萬元(¥萬元)。

(3)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對合同進行變更。

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委託關係,應提前日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對方同意並結清帳目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處理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向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申請調解;也可明確約定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合同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雙方可選擇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具體約定爲)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執二份。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報贛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附件(略)

委託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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