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4W

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 篇1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精選5篇)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爲,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爲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覈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爲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覈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覈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註明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繫並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覈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覈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爲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覈,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元人民幣內),爲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覈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爲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爲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覈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爲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爲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爲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爲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摯合作的原則,就甲方推廣和銷售乙方的產品,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1、合作方式

1.1 乙方負責產品的研發、生產、以及營銷制度制定工作。

1.2 甲方由乙方授權,負責範圍內產品的銷售、宣傳以及庫存管理工作。

1.3 在範圍內的所有客戶與潛在客戶(包含燈具城客戶、外貿公司、裝飾公司等客戶)開發權歸甲方所有。

如果範圍內有客戶與乙方洽談合作,乙方須轉介於甲方,由甲方進行跟進。

如果客戶堅持直接與乙方商談合作,乙方須先在甲方處備案,形成的銷售業績歸於甲方。如果乙方違背此條款,須一次性給甲方補償10萬元人民幣。

1.4 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在無錫範圍內代理產品的同時,不得代理銷售其他公司的同類產品。如果甲方違背此條例,需要一次性給乙方補償10萬元人民幣。

2、產品價格

2.1 乙方負責制定產品供應價格。

2.2 供應價格爲不含稅價,含稅在原基礎上增加8%。

2.3 甲方自行制定系列產品銷售價格,確保x地區經銷店的價格統一。乙方給予指導建議。

2.4 乙方如果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產品

系列

4、產品供應、庫存管理

4.1 對於產品實行訂單發貨制度,甲方填寫《訂貨合同》(大額商品須預付30%訂金)並傳至乙方,乙方回覆交期,並根據訂貨合同進行生產,交貨。

4.3 甲方在接受乙方貨物之前必須檢查外包裝是否破損或拆封。如發現產質量問題,及時與乙方聯繫以便及時處理(不得超過7日),否則由此產生問題由甲方承擔。

5、單據以及結算方式

5.1 對於訂單發貨產品,乙方採取訂金(30%定金)+70%出貨前結算制度。

5.2 對於鋪貨產品,甲方每月月尾對上個月鋪貨商品進行結算,前提是銷售額達10萬人民幣以上。

5.3 甲方在接收乙方貨物時須在送貨單據上面簽收(現款結算則籤付清,鋪貨則籤未付款)。

5.4 具體付款方式由甲、乙雙方財務另行協商。

6、宣傳獎勵政策

6.1 甲方年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時,乙方以銷售額爲基數,對甲方進行1%的宣傳獎勵,以支持甲方在x地區開發市場。

6.2 甲方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時,乙方以銷售額爲基數,對甲方進行2%的宣傳獎勵,以支持甲方在無錫地區開發市場。

6.3 銷售額以乙方回收貨款爲依據,獎勵於年底結算。

7、其他支持方式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簡介、產品目錄和宣傳資料等營銷材料支持。

8、售後服務

8.1 主要產品及電器的保質期:

8.2 甲方向客戶承諾保質期時應根據上述規定執行。

8.3 甲方對於特定工程所供應的,可以單獨簽訂其他售後服務特約協議,並將書面提交乙方,經審批後執行。未經乙方審批的特約協議無效。

8.4 有以下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不予保修:

8.5 產品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由於用戶操作不當而造成的人身傷害和損失,本公司

9、其他

9.1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在全國同等級代理商範圍內價格統一;乙方必須按協議提供甲方銷售支持以及實現甲方的銷售返點獎勵;

9.2 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企業信譽、企業形象和合法權益,遵守保守甲方的無形資產、產品技術、產品價格和經營理念等商業祕密的承諾;不得仿冒、仿造系列產品;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產有“”“”“”字樣商標的產品或製作其它廣告投向市場,否則甲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乙方方的經濟損失。

9.3 甲方須遵從乙方有關項目申報的相關規定。

9.4 甲方在進行經營權轉讓前必須事先通知乙方,並告知債務轉移方式,如無通知,則債務默認仍由乙方承擔。

9.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合作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5年。

9.6 本協議的更改需經雙方書面同意,口頭承諾均無效。本協議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9.7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制定。

10、協議有效期

10.1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效期至201 年 月 日終止。

10.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爲_________軟件的開發者和版權所有者。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以oem方式成爲甲方的銷售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oem產品爲甲方開發的_________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支付oem預付款項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預付款項後十天內提供含乙方標誌的軟件產品(軟件光盤)(以下簡稱oem產品)給乙方,由乙方銷售該oem產品。該產品的外包裝及用戶手冊等相關文檔可由乙方更改。

乙方推銷成功後向甲方按代理價支付軟件費用後,由甲方提供註冊碼給乙方對直接用戶軟件進行註冊。

乙方需支付的貨款可從預支貨款中扣除,當需支付的貨款超出預支貨款時,需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款項。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所代理的軟件光盤和使用手冊;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戶的互聯網技術支持和電話技術支持;

3.甲方對軟件進行不斷的升級,保證軟件的先進適用性,並提供給乙方及其客戶;

4.甲方對軟件屬於編程上的錯誤或缺陷,無償進行更改並提供改好軟件給乙方及其客戶;

5.對於乙方提供的軟件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後對軟件進行升級,無償進行更改並提供升級軟件給乙方及其客戶;

6.對於乙方要求甲方對軟件進行更改或功能擴充,雙方進行協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件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7.對於乙方要求甲方對軟件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定製,雙方進行協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件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8.乙方按代理價支付軟件款項後,甲方提供註冊碼給乙方對軟件進行註冊;

9.甲方若對軟件代理價進行更改,須在半個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該oem產品的唯一代理銷售權;

2.乙方可獲得甲方的互聯網在線技術支持和電話技術支持;

4.乙方只可直銷,不得設置下一級代理銷售商;

5.乙方可自行設定oem產品的直接用戶價;

6.乙方可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上門技術支持和服務,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盡力推廣oem產品,並及時支付款項;

8.乙方單位已不存在或變動,必須儘快告知甲方;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軟件或對軟件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

第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在_________年之後,如果雙方認爲本協議有必要延長,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後延長,也可另籤新協議。

第四條 協議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乙方沒有按時付款、乙方單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軟件或對軟件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所支付的款項。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

交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六條 附則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項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口代理合作協議範本 篇5

編號: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 系 人:

網 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第一條 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資訊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20xx0101》(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_____資訊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爲_____資訊____________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覈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資訊)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資訊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所有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資訊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爲準)。

第二條 《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xx0101》作爲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資訊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覈、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爲。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資訊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爲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範的行爲,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十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範的行爲,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資訊授權______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爲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爲,使他人誤以爲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_____資訊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 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 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爲將被視爲甲方的行爲,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爲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爲上限。

3-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20xx0101》和《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xx0101》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4-1 依據規範和《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 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 甲方成爲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覈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爲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爲,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爲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 、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爲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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