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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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私立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書(精選3篇)

地址: 法人(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 _____ 年,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期間每月工資報酬。工資爲 _____ 元/月。保險補助 元,遵守考勤制度並且當月工作日滿22天者可獲得全勤獎 元每月,並於每月 _____ 日支付給乙方。年終獎和年終一次性保險補助在工作期間每月合計爲250元(大寫貳佰伍拾圓)(工作月中未滿30天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合同簽訂日起工作未滿一年的工作人員不得領取,一年內工作日請假十次或十次以上者不得領取。) 以上獎金項皆按本園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相關工作服工作牌筆記資料等押金爲乙方第一個月工資40% )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在本園離任後未滿一年在本縣城 其他幼教機構從事幼教工作的。

3、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4、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商業祕密的。

5、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6、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7、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8、不假不到曠工行爲的。

9 、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的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工作期間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一次性賠償給對方違約金6000元(陸千元整)。

2、乙方在本園試用或實習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情況安排乙方在本園或培訓機構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並提供試用或實習期間的相關就餐。實習,試用或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而辭職離園的,乙方須全額退還就餐費用及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和違約的費用。

培訓費用及需要工作的年限(從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甲方對乙方進行的崗前培訓報銷的總費用培訓後必須工作的年限以及違背合約應賠償的費用如下:

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培訓價格在1000元或以上,如果乙方工作未滿1年乙方需賠付培訓費及違約費合計20__元。此項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

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培訓價格在20__元或以上,如果乙方工作未滿2年乙方需賠付培訓費及違約費4000元。此項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

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培訓價格在3000元或以上,如果乙方工作未滿3年乙方需賠付培訓費及違約費6000元。此項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

八、本合同按雙方協商一致而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其它事宜

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幼兒園相關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爲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不能和同事或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先前所簽訂合同自動作廢,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私立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書 篇2

聘用單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類別(合同續簽口, 新聘合同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爲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等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確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三、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覈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二)對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在幼兒園周邊的家教服務點任課或者協助其招生。

(九)認真做好教學工作。面向全體、全面提高學科的教學質量,續簽合同時同時考慮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後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爲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爲: ,其中基本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適當調整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帶薪休假。乙方在甲方處正常工作滿一學期並在合同期內或續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資,不滿一學期的或雙方解處聘用關係的不享受假期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處理辦法: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幼兒園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及不真實證件或在原單位存有編制人員等對幼兒園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合同期內,泄露幼兒園機密,導致幼兒園產生損失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八)款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因乙方重大違紀被甲方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含試用期)十日以內(含十日)離職(含自行離職或甲方解聘)的,視爲乙方自動放棄享受期間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爲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的將通過仲裁部門予以解決補償。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爲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願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六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符合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工作一學年,甲方每月從乙方月薪中提取 元作爲協議服務期保證金;工作期滿,甲方根據乙方服務期內綜合考評,予以返還。如乙方終止合同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該保證金不予返還。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除死亡、重傷(病)(需由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材料)外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歸還合同期內甲方爲其繳納的全部保險金額。

第三十條 除被主管部門裁定破產以外,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否則應給予乙方5000元經濟補償;乙方在合同期內除死亡、重傷(病)(需由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材料)外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應給予甲方3000元經濟補償且不享受終止合同的當月

工資。

七、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立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書 篇3

一、聘方(甲方): 法人代表(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二、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___年)

三、聘請待遇: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後工資爲 基本工資加提成約合計左右元/月。並於每月日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四、乙方嚴格履行幼兒園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及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制度。

五、聘任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與本園教師不能和睦相處,挑撥是非,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教育質量嚴重下滑。

(7)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後果的。

(8)私下將生源先容到其他單位,故意泄露本單位工作祕密的。

(9)、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未按規定私自離崗者扣下欠乙方的工資。

七: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元。

2、乙方的各種技能,合同期間,甲方可能會根據情況出資派乙方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培訓、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而辭職離園的,須全額退還報銷的學習培訓費及餐旅住宿等費用。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自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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