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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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精選17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爲促銷服務員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用職位

甲方聘請乙方爲甲方的促銷服務員。

第二條聘用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試用期。

第三條工作職責

1.負責按甲方企劃案進行促銷禮品、券等的認定、登記、發放工作。

2.負責解答顧客諮詢。

3.負責按甲方活動的要求組織和實施各種促銷活動。

4.負責協調處理在促銷服務檯發生的一些糾紛。

5.負責每日報表的填寫、彙總和帳目覈對工作。

6.負責突發事件和促銷服務檯各類問題的彙總和上報。

7.負責促銷禮品的領用、發放、登記、盤點等工作。

8.負責協助本部門其它活動的開展。

9.負責工作中所發生的各項事宜向上級主管彙報。

10.負責甲方各種活動、慶典、儀式的剪綵及禮儀服務。

11.參加甲方舉行的文藝表演活動和職工文化生活中的節目表演。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3.不得利用職權收取賄賂或者謀求其他非法報酬。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擅自公開或出讓。

5.乙方離開聘用單位____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祕密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6.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地點由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安排。

第六條工作時間

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安排。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第八條工作報酬

1.報酬的計算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報酬爲: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過後,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爲:________________;

2.報酬的發放

(1)薪金髮放時間爲:每月____日前發放上月薪金;

(2)薪金的發放方式: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的形式將乙方薪金轉入乙方帳戶內。

第九條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係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決定並簽署意見。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是實行計劃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工作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條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應在接到書面要求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覆,並對符合規定的乙方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9.乙方在被審查期間或因經濟問題未作結案處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10.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構成爲: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第8款的規定,不得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有關資料;

(3)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應向甲方賠償教育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____%的標準支付;

(4)乙方還應當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公司有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交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爲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爲: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爲,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務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覈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六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

乙方。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爲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5

尊敬的領導人:

你好!

自從作爲服務員進入酒店以來,我一直都很喜歡這份工作。我感謝領導人的信任,培養和寬容,以及同事們的幫助和關心。在過去的兩年中,利用酒店提供的良好學習時間,我學到了一些新知識來充實自己,並增加了一些知識和實踐經驗。我衷心感謝酒店兩年多的照顧!當然,我也認爲過去兩年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

我希望領導者能找到合適的人選,儘快接任我的工作。我將盡最大努力配合移交工作,以確保酒店的正常運營,並履行對酒店和領導者的最終責任。我要說謝謝您離開這家酒店!我還要感謝所有同事的精心照料,對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謝,也爲我的離開給您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我將盡我所能,像往常一樣在離開之前做我的工作。

祝酒店領導和同事前程似錦!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服務員工作,聘用期限爲  ,時間爲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爲。約定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 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甲方給予乙方每月 天例休,在不影響正常營業情況下,由甲方部門合理安排。

三、 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資。

(2)甲方負責乙方工作期間內的食宿。

(3)甲方保證爲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條件。

(5)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對工資做出合理的調整。

四、 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確保無任何傳染疾病。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上班期間必須保持服裝和個人形象整潔。

(4)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5)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 天通知甲方,給予甲方足夠的時間重新聘請替代人員,或由乙方推薦合適的替代人員,方可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發當月工資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 乙方有一系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違反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的。

(2)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法規的。

(3)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7

甲 方:_超市

乙 方:

爲確保甲乙雙方權利利益不受侵害,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聘用合同細則: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經營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

2、乙方經業務培訓,安全法制教育,考察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全日工作制(即:每天早上7:30點,晚上9:00點)。

四、工資待遇:工資爲每月 元,依據超市效益情況,可再增加工資。乙方過試用期後,任職滿一年的,超市免費給乙方購買一份人身意外保險。

五、乙方違反有以下規定時,無論任何一條,甲方有權限時辭退,並給予處罰。

(1)在甲方未知乙方未告,乙方負案在逃或有吸毒惡習參與惡勢力團伙及其它經濟糾紛遺留時,超市有權限時辭退。

(2)乙方在任聘期間,若不聽從安排指揮,破壞損壞超市物品,乙方除接受處罰外,甲方有權限時辭退.

(3)乙方在任職期內,泄露超市定價、進價機密,私自外借複印相關資料和超市證件、管理文案及利用超市名譽

盈私兼做其它業務時,經覈實,乙方除接受處罰外,甲方有權限時辭退。

(4)乙方在任聘期內,凡出現截留超市貨款、物品、貪污挪用貨款、私自哄擡降低價位,凡違反以上任何一項,經發現證實,除按超市受損金額雙倍處罰外,甲方有權立即辭退,情節嚴重追究擔保人責任及法律責任,並扣發本月工資。

六、乙方聘用期滿,依據甲乙雙方自願另行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寫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姓名:

簽訂合同日期:年月 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9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爲明確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基於誠實信用之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書面:指憑藉清晰而且長久之文字來表示意思之形式,包括書寫或印製於紙介質等。

1.2 推薦成功:指乙方推薦的勞動者與甲方或甲方關聯方簽訂勞動合同,並正式開始職位工作。

1.3 “商業祕密”: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專用技術、商業機會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第二條 委託代理內容

2.1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作爲人才尋訪諮詢服務提供商,根據甲方提供的職位需求向甲方推薦、提供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勞動者,並取得合同約定的服務費。

2.2 招聘人數及招聘要求以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爲準,甲方有權隨時調整書面職位需求,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2.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的職位需求後每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一批勞動者(每批推薦的勞動者數量應不少於 人)。如果乙方推薦的勞動者

的簡歷,甲方已從其他渠道獲取,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簡歷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超過3個工作日未書面通知乙方,則該勞動者爲乙方推薦。

2.4 乙方提供的勞動者的簡歷應包括勞動者的以下信息:

1) 姓名;

2) 身份證號碼:

3) 教育背景;

4) 工作經歷;

5) 薪資要求;

6) 婚姻狀況;

7) 健康狀況;

8) 其他甲方書面職位需求中要求的信息;

2.5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勞動者,自其推薦之日起 個月內,均被視爲“乙方推薦”,在此期限內,甲方或其關聯方與推薦的勞動者發生任何勞動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6 乙方負責對勞動者做背景調查的同時,甲方也有義務對勞動者的資格、身體狀況及相關能力進行調查並組織面試,以確認勞動者符合甲方的職位需求。

2.7 甲方或其關聯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正式入職工作後,甲方應及時將入職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的複印件轉交給乙方,以備留檔查看之用。

第三條 費用

3.1 乙方推薦成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爲 。

3.2 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結算方式爲月結,每月5日前,雙方書面確認上一個月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人數,並由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且覈對無誤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個月服務費。

3.3 本合同項下,乙方用於接收服務費的賬戶爲:

收款人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4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推薦勞動者不成功的,其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5 除前述約定的服務費外,乙方不得請求甲方或勞動者支付任何費用、經濟補償、賠償或其它類似性質之要求。

第四條 保證期

4.1 由乙方推薦成功的勞動者,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之內,如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乙方將不收取甲方的招聘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之日起 日至 日內發生因勞動者原因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50%收取服務費;自該勞動者正式開始職位超過 日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務費標準的100%收取服務費。

4.2 如有出現上述勞動關係終止且甲方已經全額支付代理招聘服務費的情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勞動關係終止書面證明材料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額收取的費用按照上述的約定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甲方。

第五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

5.1 乙方承諾對本合同履行中接觸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明確規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及合同終止後的2年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甲方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

5.2 任一方保證提供用於招聘的說明、設計等資料(包括不限於文字、圖片、商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否則,因此給對方帶來的任何損失,均應由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3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商標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複製甲方的商標、標誌、特有形象,且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活動。

第六條 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6.1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 提供虛假信息;

2) 隱瞞與訂立或履行甲方與勞動者間的勞動合同的重要事實;

3) 引誘、唆使勞動者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

6.2 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1) 無正當理由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三個月的;

6.3 任一方因另一方而違約遭受的實際損失,違約方應當予以足額賠償。因嚴重違約致使合同解除的,違約方另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當月服務費總額的貳倍。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

7.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8.1 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條款

9.1 本合同的名稱僅具提示作用,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各條款內容確定。

9.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

9.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簽章處)

甲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客戶):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務機構):

服務電話: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術語釋義

甲方(客戶):是指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勞務服務的購買者。

乙方(家政服務機構):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家政服務機構。

勞務費:乙方爲甲方提供家政服務後,甲方需要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報酬。 勞務費的構成:包括乙方的服務費和家政服務員工資。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爲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普通家務勞動;2.嬰、幼兒照護;3.嬰幼兒教育;4.產婦與新生兒護理;

5.老人照護;6.病人陪護;7.計時服務; 8.家庭餐製作;9.其他: 。

第三條 服務地址 。

第四條 服務對象

1.服務對象人數和內容: ;

2.護理依賴程度(無此項服務內容的不填): %;

3.特殊需求: 。

第五條 服務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間照料型 □計時服務型 □其它: 。(請在□內打√)

第六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條件

姓名: 籍貫: 性別: 年齡: 學歷: 技能級別: 是否接受過培訓:

第七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間照料型服務時間:每天 時至 時。

第八條 勞務費和保證金

1. 試用期收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在試用期間的勞務費 元/天,試用期 天。試用期滿後勞務費爲 元/月。在試用期內,符合雙方約定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後 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在合同期內免費調換超過 名家政服務員時,乙方每調換一次加收服務費 元/次;

2. 勞務費收取:甲方應於每月 日將上月的勞務費支付給乙方,如家政服務員實際服務時間不足一個月而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按實際服務天數收取服務費,多退少補;

3.保證金收取:甲方應支付 元給乙方作爲甲方的信譽保證金;合同終止後,甲方沒有欠費等違約行爲,保證金如數退還。

第九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家政服務員,在乙方服務員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狀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費用由甲方先行承擔;體檢合格的,體檢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規體檢項目,且家政服務員同意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爲的;

②家政服務員患有傳染病的;

③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讓第三人代爲提供服務的;

④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家庭成員行爲的;

⑤家政服務員因過錯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⑥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服務質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家政服務員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聯繫電話、居住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強度、工作時間、薪酬待遇和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員有上述病史,甲方應採取預防措施以保證家政服務員不會受傳染或是傷害,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不得給家政服務員隨意增加規定以外的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應與乙方協商,適當增加報酬;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甲方應保證家政服務員不與成年異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護的失能者除外),保證家政服務員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疾病或受傷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週 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用餐與甲方一般家庭成員相一致;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照常工作的,要給予加班補助,加班工資按照 元/天發放,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爲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務員財產、證件或採取搜身、恐嚇、毆打等侵犯家政服務員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行爲。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情況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實告知乙方,或未採取預防措施的;

③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支付服務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爲甲方委派身份真實、文化程度、培訓狀況和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以誠信爲本,如實介紹家政服務員的情況,指導家政服務員完成約定服務項目;

(3)乙方對安排的家政服務員應經過培訓、進行過程管理、服務指導和監督,接受甲方投訴並妥善處理;

(4)乙方爲家政服務員購買:□《家政職業責任險》□《家政服務員意外傷害加意外醫療險》□其他 (參見《商業保險保單》);

(5)出示必備有效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雙方無續簽意向,合同自動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現第九條1.(5)⑧情況,如甲方無其他違約情況,乙方應返還信譽保證金,收取發生月的相應服務費,不足一個月的按天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應與對方協商解決;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每超過1天按應付費用的1%支付違約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務員原因(突發疾病或發現不良行爲的)而不繼續使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乙方應在家政服務員離職之日起3天內重新提供家政服務員,否則,每逾期1天按月服務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爲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的責任和經濟賠償,乙方協助處理,屬於乙方管理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 甲方未盡審慎的注意義務,違反以下約定而導致的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1)甲方應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畫、珠寶、玉器、首飾等貴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紀念意義的物品,乙方對此類物品不負責清潔養護;

(2)對於各類家用電器,乙方不負責拆裝和清洗,只負責外部清潔;

(3)對於高檔衣物、皮具、飾品、鞋帽等,乙方不負責清洗、熨燙、保養;

(4)乙方不負責洗滌內褲,產婦、新生兒、嬰幼兒、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或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5)二層以上(含二層)住所的玻璃外側,乙方不負責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對價格昂貴的花卉果木或寵物進行照料,甲方須自行追加投保相關險種。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對上述花卉果木或寵物的丟失、傷害、死亡等免責;

3. 以上內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損失的,不在免責範圍內。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及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應另以書面形式補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內容有變更的,以“家政服務合同變更書”爲準,除變更條款外,其他條款不變。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食宿,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

(二)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以人民幣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大寫: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不得拖欠。

(三)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八條:甲方解除合同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九條:當事人雙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勞動者)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爲餐廳服務員,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甲方餐廳從事服務工作。

2、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對乙方的具體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間,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必須熱情、周到、主動,誠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東西,甲方有權開除乙方,並有權要求一定的賠償(包括本月工資和獎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100元的工資,到合同期限滿,甲方將全部支付給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權不退回所押工資。

四、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數額根據乙方平時工作的表現來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現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爲餐廳服務員,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餐廳從事服務工作。 2、工作地點: 三、甲方對乙方的具體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間,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必須熱情、周到、主動,誠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東西,甲方有權開除乙方,並有權要求一定的賠償(包括本月工資和獎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100元的工資,到合同期限滿,甲方將全部支付給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權不退回所押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數額根據乙方平時工作的表現來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4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服務員工作,聘用期限爲,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試用期爲。約定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給予乙方每月天例休,在不影響正常營業情況下,由甲方部門合理安排。

三、甲方權利與職責

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資。

甲方負責乙方工作期間內的食宿。

甲方保證爲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條件。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對工資做出合理的調整。

四、乙方權利與職責

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確保無任何傳染疾病。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上班期間必須保持服裝和個人形象整潔。

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天通知甲方,給予甲方足夠的時間重新聘請替代人員,或由乙方推薦合適的替代人員,方可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發當月工資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乙方有一系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違反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的。

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法規的。

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約定的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元,三個月試用期後,將享有提成和全勤工資;

2、甲方爲乙方實行包吃住的優惠條件。

3. 如乙方在當月工作表現優異的,甲方應考慮給乙方的工資做相應的調整。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交納保證金《半個月的工資額》。如中途乙方提出要離職,經甲方檢查沒有對甲方用品的損壞,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完後,保證金全部退還;如有損壞,則在保證金中扣出損壞用品的費用。

5、服務員每月工休兩天。

三、乙方工作責任及要求: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

2、未經許可乙方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食堂,不允許跟職工閒談與工作無關事宜;

3、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大廳設備設施,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如果設備有故障,要及時與甲方彙報、處理。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有設備,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損壞設備設施則根據情節承擔50%~100%。

4、乙方不能有偷竊行爲,否則一律送派出所處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情節較爲嚴重的;

3、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的;

4、食堂浪費大、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做得較差者;

5、佔小便宜、有偷竊行爲。

五、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必須15天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且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且無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必須執行工作交接責任,如違反則不退還保證金。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爲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 元,計件單價爲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爲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爲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爲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爲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促銷服務員聘用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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