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勞動聘用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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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職工勞動聘用合同(精選3篇)

乙方: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天,____小時,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爲每____月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____%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____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____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____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____乙方(籤):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聯繫電話: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戶籍地址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願意成爲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乙事業。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爲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向甲方承諾:

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僱傭關係,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信息資料均是真實的,並願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_________年

即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從事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六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爲:元/月(學歷、績效、職稱、社保另計)。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爲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日期:

職工勞動聘用合同 篇3

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職 工)

名稱: 姓名:

地址: 性別:

郵編: 年齡:

電話: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限爲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資待遇

第四條 甲方按照日薪制支付乙方工資,即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天,可以獲得一天的勞動報酬。試用期內 元/天,正式聘用後 元/天。

第五條 甲方延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聘用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法定程序,並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後,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解除乙方的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包括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以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 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2. 甲方被依法解散或撤銷的;

3. 乙方死亡。

第十六條 除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七、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 章)

項目負責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籤簽訂日期: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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