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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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8篇)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4、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裝修內容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爲依據;

工程造價爲:¥______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爲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爲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爲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爲一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50%,即人民幣____元。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即人民幣____元。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20%,即人民幣____元。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工程變更單(增減項單)”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爲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爲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手續和其它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15日共計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連雲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附則

1、本合同共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爲: 歷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驗收標準及保修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2.本工程保修期 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工程保修期滿壹年後,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諾後,退還其工程質量保脩金)。

五、合同價款

(中標價)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組成合同的文件(優先順序排列)包括:

(1)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 中標通知書

(3) 招標文件(含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4) 投標書及其附件(含工程報價單)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2.上述文件應互爲補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後發文件爲準。

3.經甲方確認,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專人作爲甲方現場監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現場管理監督工作,並負責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派 爲本工程項目經理。乙方具體履行和承擔施工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確保本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標順利實現。

(2)乙方負責辦理消防許可證等相關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甲方的總體安排組織進場施工。

(4)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6)乙方採購用於項目的所有材料均應符合招標文件和設計要求,且交甲方確認,並提供材質合格證書和檢驗合格證等後才能用於工程中。

(7)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元(其中:基本履約保證金 元,差額履約保證金 / 元)。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合格後5天內,由甲方以轉帳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8)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完工記錄、竣工圖紙、維護保養手冊、質量擔保證明書等完整竣工資料。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並將施工過程中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計劃和進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簽訂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爲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個工程總量的 %,並提供發票後7日內,甲方須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大寫: ,作爲二期工程款。

3、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及結算資料。甲方審覈完畢後,乙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7日內按審定結算價格的 %,並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如有),作爲三期工程款。

4、工程結算款的 %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結束並完成保修工程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

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賬戶:

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賬戶信息若有變更,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甲方無法按期付款的損失。

九、工程竣工結算

1.本合同價款結算方式: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另有規定除外),工程量按實計算。

2.清單中漏項、錯項、新增項目單價的確定按以下規定進行:

(1)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價格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類似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指工程量清單項目中除主要材料價格不相同外,其餘工作內容、項目特徵及其涉及的人工費、機械費及其它材料費均相

(3)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組成綜合單價後(材料價格除外)總價下浮10%計取。

(4)對變更後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換或增減材料品種、檔次、數量等變更。下同),在發生時,甲方書面確認,其變更籤證價款,均在竣工結算時一併結算。

4.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費用,應客觀真實、簽字齊全,否則在工程結算中不予確認。

5. 材料價格在投標報價時已有的,按投標時材料單價計價,不作調整;投標報價時沒有的材料,按招標人認質認價。

6.措施費包乾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除外),結算時不作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臨時設施費的計取按川建發【20xx】10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7.規費按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標準》中核定標準計取。

8.風險包乾係數爲3%(風險包乾係數的含義詳招標文件商務評分表備註第2條)。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預付款和竣工結算,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款,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工程質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圖紙或質量驗收規範,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應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反文明施工管理、衛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對裝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責任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如發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機具的相關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由乙方承擔,報入總價。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質量:

1.7 合同價款:

1.8 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准等手續。

2.2 擬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聯繫電話: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驗收。

5.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6.1 合同總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程範圍,暫定爲 元。協商以外的增減工程量,以投標單價乘以工程量進行結算;報價中未含的項目,雙方進行協商,以進行調整。

6.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及防火規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人員傷害等,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規定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9.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用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4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綿市部龍門鎮中脊村、實有面積按租賃合同實測爲準。

2、工程造價:約 仟萬、按09省建定領取費,按一級企業取費標準計費,結合地材調差(最終以實際結算審計爲準)。

3、工程承包方式:議標、雙方商定由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和設備。

4、有效工期六個月。

開工日期:由雙方具體商定,以甲方書面通知入場爲準計算工期。

5、項目內容:藝術品博物館:中國詩歌節陳列館,川劇臉譜服裝陳列館、書畫展廳、影樓、茶莊、客棧、傢俱、小商品、遊樂園、餐飲娛樂服務業等。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報價單需註明品質、單價以現場監理簽字爲準,詳見付附表(註明品牌、規格、質量)。

2、乙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項目的裝飾,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和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方委託設計。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用戶叫甲方提出設計修改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共同確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保管好施工日誌。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擔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雙方即時配合職能部門處理。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設計圖紙(方案圖)光盤,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作好水電起止記錄。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現場負責人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增減工程量以用戶意見爲準。

(4)甲方應指派兩人爲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作好記錄簽字。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相關問題。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在入場前,編制好施工方案,提交績信標書、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

(2)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六、關於工程款價款結算及裝修項目履約金的交納與退還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起動資金20%作爲材料款。甲方按乙方每月已完工程量計價後,下月五號前支付80%的工程款,如到時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並結算所有工程款後,立即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面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付清乙方所欠工程餘款(留保脩金5%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退還)。

(2)保證金交納與退還方式:

簽約時乙方按總造價的3%支付該項目履約金。

該履約金在工程量完成50%時,甲方退還乙方全額履約金。 注:

1、如工程施工發生項目或單價變更,各階段工程款應進行相應調整。

2、工程保修期一年,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五),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前掌之日起算。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按當地無誤工標準補償乙方入場後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必須在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場施工。如違約方7日內不能進場施工,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

4、若甲方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若履約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綿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認可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結清費用。

十、其他約定

1、合同不得轉包、分包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實施時補充完善。

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進行合同鑑證。

甲方單位:負責人:電 話:鑑證單位:

乙方單位: 負責人: 電 話: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6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璺、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中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肉容: 家庭裝修 裝飾裝修工程。

一、工期要求:乙方施工工期爲 天,即從 年 月 日開工,到日完工,施工期間,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水電等施工條件。

二、工程預算造價:經雙方協商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及時間:

1、工程預付款:甲方在合同簽訂後總價的作爲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40%款項。

3、工程尾款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除扣留壹仟元質量保證金外,其餘款一次付清,質量保證金爲三個月。

四、結算方式;按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 總包乾。

五、材料供應和材料價格;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採購工程質需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保證不合格材料不用在工程上。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質量、進度檢查和監督:有權對工程進度款進行審覈;對乙方款履行本合同條款,合用不合格材料,偷工減料,無故拖延期及違反有關文件規定的行爲,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七、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負責本合同所有工程內容及質量,並接受甲方以及監理的監督檢查,保證經有關部門驗收達到工程的質量合格。

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環保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八、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

九、若出現爭議,由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通過甲乙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代表):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代表):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人:

承包單位:

承包人(施工負責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棟 室業主

1.2工程內容及做法(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天,開工日期:年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大寫)(小寫 。(詳見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表)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發包單位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部分造型和細部結構委託承包人設計,但要由發包人認可;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設計費(大寫)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

3.1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2負責協調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3.3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竣工驗收;

3.4裝修前負責處理與物業之間的一切事務。

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

4.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裝修報價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除裝修報價表列出的發包人自購的材料以外的),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他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7.3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質量標準

8.1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標準:8.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揚州市質量檢驗監督站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九條 安全

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施工結束,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含防水);

(2)瓦工完工,對地磚、牆磚等項目的施工質量檢查驗收;

(3)木工完工,對傢俱、門窗套、儲櫃等項目進行質量驗收。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4: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10.2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4: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詳見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10.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爲工程保修單(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顯)。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①合同簽訂後,開工前三日支付工程款的40%,計工開工後支付工程款的40%,計 元;③油漆開工支付工程款的17%,計 元④工程尾款3%驗收後付清,計 元。

11.2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5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十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

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 元(此費用含在工程價款內)。

14.2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裝修鑰匙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地程竣工驗收後,交還給發包人。

14.3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爲:上午點分至點分;下午 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由承包人採購的主要材料,發包人按報價表約定的品牌、承包人預算的採購數量進行逐項驗收。實際使用數量超過預算數量,由承包人承擔,低於預算數量誤差超過5%,結餘材料費按實際扣減工程款。

第十六條 附則

1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6.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 份。

16.4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蓋章):

身份證號碼: 公司註冊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述

1、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期限 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總造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結算方式如下:

第一次: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付總造價的65%;

第二次:____________,瓦工結束後付總造價的35%-500;

第三次:____500___,安裝結束;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開工前,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有關單位部門之間的關係。

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護好現場的傢俱和陳設,保證現場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工程變更及贈、減項

1、工程項目及做法如需變更、雙方必須協商一致,同時調整相關費用。

2、增項按實際價格計算,減項在1000元已內。按最後價格折率計算,減項在1000元以上,按此項工程總造價的70%覈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工程總價款的0.3%)。

2、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3、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程總價款的0.3%)。

4、雙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應按工程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七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條 附 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和義務,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條款。

一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期限

1、經雙方協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_天,自20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驗收。

2、乙方在開工的前一天以電話或書面的形式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3、在施工期間,如遇如下列情況,工期相應延長

(1)甲方不能提供場地,水電,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的。

(2)遇雨天不能做工的要按實際天數順延。

(3)不在承包範圍內臨時增加的項目,或者較大的設計變更而影響施工進度的.要相應的延長天數。

(4)在施工中如停電,停水四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四小時以上,影響施工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內支付進度款,影響施工進度的。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施工的。(如甲方未能確定圖紙或有關部門協商不好的情況下)

三、 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有關建築裝修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和物業管理部們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或成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並根據合同約定和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施工,進場需甲方簽字方可使用。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總造價的30%備料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水電進場支付總造價的6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木工進場支付總造價的80%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油漆進場支付總造價的95%款,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5%餘款驗收後全部付清。

2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五、 雙方約定事項

(1)工程的設計方案及圖紙由乙方供,(除全國加盟店、連鎖店、及客戶已有圖紙外)待甲方簽字後方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變更設計內容、所發生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甲方簽字確定方能生效),若沒有增加的費用則以實數結清。

(2)甲方負責提供水、電等到位,乙方方可施工。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與施工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如城管、

消防等),在施工過程中,如有物業部門或相關部門要求辦理的相關施工證件或者押金之類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辦理。(屬乙方範圍的乙方自理)。

(4)工程驗收交付使用後,因甲方未能按照消防,用電等規範使用而發生意外事故,不屬於乙方責任及保修範圍。

(5)保修期限一年,在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或是人爲損壞的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6)工程竣工經雙方驗收簽字後,甲方方可使用。

(7)工程結算是按照合同簽定的單價和工程實際發生的數量(包括增加的項目)結算。(預算表上的數量只作爲參考數)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使用不合格材料、達不到環保要求,造成返工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要服從甲方監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符合環保要求。

(3)乙方在工程完工後的第一天需通知甲方驗收,並附帶驗收單一份。

(4)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五,0.005%每天收取)

2、 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的用電,水及材料的存放場所。

(2)甲方在乙方送達材料驗收單一天後未簽字,視爲材料合格。

(3)甲方在乙方工程驗收通知單送達三天後不進行驗收的,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4)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5)甲方如在工程施工中需要變更圖紙、和增加項目、價格的變動,甲方需要在變更圖紙和增加項目表上,和價格表上簽字,否則乙方視爲甲方同意。

(6)甲方在中途未能按照合同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停工如造成有關損失,責任有甲方承擔並要求賠償損失。

(7)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需在七天內支付剩下餘款,如未能按時支付,造成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8)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支付的,甲方需簽寫字條(所欠金額、付款時間)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內(規定時間爲10天)如過期未付,造成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額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附件

1、本合同一式兩份,(附件兩份)雙方各執一分。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即生效:在工程移交、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條款期滿後,即本條款自動終止。

3、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定補充合同,其補充合同內容,同等生效。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依據國家工商局和國家建設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標準合同(乙種本)訂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4、工程範圍及內容:泰爾國際1#、2#、3#、4#、5#、6#樓按圖紙設計要求與甲方指定材質購料施工,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5、承建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質量:合格

7、合同價款:約壹仟萬元整(實際金額以最後決算爲準)

8、甲方現場代表:

9、乙方現場代表:

10、本工程包括項目(按提供幕牆施工圖):1#、2#、3#、4#、5#、6#號樓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二、預算施工面積:塑鋼窗、百葉窗、幕牆(約計)11500m2,欄杆、樓梯扶手約3000m。

三、合同承包單價:

塑鋼窗: 元/m2;百葉窗: 元/m2;幕牆: 元/m2;欄杆、樓梯扶手 元/m(具體所用材質按乙方所提供材料報表作附件;如實際施工所用材質與報表不同,單價另行計算)。

四、工程結算依據

國家有關建築安裝及裝飾工程的計算規則以及該工程竣工圖爲結算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的擔保金爲柒拾萬元整(小寫:70萬元整)不計息。

六、材料供應

由乙方按照設計要求供應。先提供樣品按樣品驗收、檢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法:3#、4#、5#、6#樓盤每一幢做完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付80%,1#、2#樓盤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餘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總工程款17%,留3%作爲保脩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八、履約保證金返還:竣工驗收合格,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九、現場簽證

本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項目及工程數量增減,工程結構、工程設計變更及材料變更等,均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提出工程變更通知等,以作爲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質量與檢驗

1、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竣工規範和技術操作規程,按照設計單位及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隱藏工程雙方應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單項合格工程標準。取得四川省遂寧市相關法定驗收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國際、部標的不合格產品,或乙方未按照設計要求或國標部標相關安裝規範的要求進行安裝,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過而免除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付款。若甲方未及時付款,按1‰/天計算利息。

2、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及現場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及時糾正。並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收到乙方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請款報告,甲方須在三日內將工程款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十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安裝完成本工程,未按時將經檢驗合格的工程交付給甲方,應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滯納金100元每天。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或未使用約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順延。如乙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過(7)天,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過3次拒絕或超期整改,乙方應除依約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總量結算後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進場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及施工總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違者甲方及總包方有權按照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乙方爲僱傭關係,施工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勞動安全等有勞動法調整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與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無任何勞動法律關係。

十三、質量驗收以《建築幕牆工程及室內裝飾標準及技術規範》(JGJ102-20xx)(JG3035-96)。

十四、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提交技術資料、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報告,取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報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來的全套報建、驗收資料及竣工報告7天內不組織驗收,應視爲工程驗收合格以及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甲乙雙方即可辦理結算。

十五、結算方式

1、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結算通知書。

2、本合同結算辦法按實際已完合格施工內容照實結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內不辦理結算手續視爲該結算文件批准認可。

十六、工程質保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進場施工時,嚴格按國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組織施工,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並在施工中嚴格監督實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由乙方完全承擔一切損失費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先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費用,後由乙方向責任方追償,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甲方對第二方的賠償、甲方間接損失、調查取證費、律師費等)。

十八、施工條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現場障礙,前道工序的完工驗收等,甲方應提前解決。施工用電、現場臨設(腳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費工作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提供解決。

十九、報建報審

外牆工程如需立項報建報審,報建報審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報建報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項目製作加工及施工工期: 天。

2、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3、如因甲方不依約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從而造成工期順延。如因工程變化和設計變更,停電、降雨(超過8小時)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勞務人員食宿場地。

二十二、其他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擔保金柒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上後,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因合同發生爭議,可要求索賠、調解或直接向當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三、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本合同雙方全部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詳見工程清單一覽表中內容)。

1.4、本工程裝飾裝修面積共計 ㎡。 第2條 工程造價

2.1、本工程採取(清工承包)。

2.2、承包工程範圍;(詳見工程清單內容)(增項另計費用以增項單爲準)單項全部工程。

2.3、總工程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 第3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 20xx 年___月___日開工, 20xx 年_ 月_ 日竣工,工期爲 ____天。

第4條 工程款結算

4.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4. 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供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 天內,結清尾款。 第5條 甲方工作

5. 1、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5.2、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5.3、如涉及拆改主體、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委託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

6.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6 .2、指派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6.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7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7.l、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7.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廷。

7.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作,工期不順延。 7.4、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8 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8.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JBJ300—88)、《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50222—95)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約定按合同價款的 %計付 元。

8.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8.4、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5、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應費用。

第9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10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10.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中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11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1.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11.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爲獎勵。

11.3、甲方末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的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1.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2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一切爭議時:

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時a、雙方同意由 裁委員會仲裁。 b、雙方同意到 民法院起訴。 (a、b只能選擇一個)

第13條 保修

本工程乙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無義務維修,在本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後,如有需要維修的,甲方可以有償金額的形式給乙方工人付工資,在接到甲方的電話通知時,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之日,水、電、暖在24小時內,其他在5日內派人維修。

第14條 其他約定

第15條 附則

14.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程部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履行完成並支付本工程尾款後自動終止。

14.3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由甲方提供給乙方)

(2)工程項目清單(由乙方提供給甲方)

(3) 甲方提供貨物清單(由乙方提供給甲方)

甲方(發包方):(蓋章) 乙方(承包方):(蓋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地址: 電話: 傳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地址: 電話: 傳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全國室內裝飾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管理規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xx)、《全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執行標準(QB1838-93)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施工圖紙、預算報價(詳見預算明細表)

第二條 施工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2.1 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

2.2 竣工日期爲: 年 月 日

2.3 總施工日期爲 天。開工日期如有變化以甲方簽字認可的開工日期爲準,但總日曆工期不變。若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包括停電、停水、設計變更等),工期順延。

第三條 承包方式 資質證書號:

3.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2 工程主要材料乙方自購。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1 包乾價萬元,按圖紙施工內容施工,超出圖紙範圍據實結算。

第五條 支付工程款的比例、金額、時間:

5.1 簽定合同時付款元,封頂付款 元,竣工結算付款 元。

第六條 工期順延

對以下原因造成開工、竣工日期的延誤,經事實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6.1 因變更設計施工圖紙、材料材質而不能施工;

6.2 因甲方原因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

6.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並實際影響乙方施工時間(一週內累計計算);

6.4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

6.5 因甲方資金撥付的原因;

6.6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情況。

第七條 工程管理及質量驗收

7.1 工程質量評定仲裁部門:武漢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

7.2 人工管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裝飾工程驗收標準及規範施工。主要施工人員須具有較高裝飾工程施工技術。主要工種必須具備專業操作資格證。

7.3 材料管理:

(1)乙方進場的材料必須與甲方認可的材料品種、規格、品牌一致、不得以劣充優。如經甲方管理人員檢查發現不一致,乙方應無條件將材料退出場地。

(2)主材價格簽證:乙方需提前填寫主材價格申報表給甲方,甲方對材料報驗審批時間爲48小時,48小時內甲方未簽字確認或未拿出審批意見,乙方將視同甲方已認可主材價格申報以表中內容(即:材料採購數量、損耗、單價)。乙方在甲方簽字確認主材價格申報表的當月,即組織訂貨。如乙方無法接受甲方確定的主材單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由甲方自行購買或由甲方提供採購渠道。

(3)甲方承擔逾期審批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等責任。

7.4 現場其它簽證:乙方在施工前按實際情況填寫工程量簽證單,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量簽證單48小時內到現場覈實情況,48小時內甲方未簽字確認或未提出異議,乙方將視同甲方已認可工程量簽證單的數量、價格。乙方可進行繼續施工或有權停工待甲方代表在工程量簽證單上補籤確認,其停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7.5 質量驗收:除工序質量按以上要求控制外,主要部分工程質量須按照裝飾工程驗收標準及規範進行驗收,最後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7.6 施工期間,甲方有權隨時抽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配合。

第八條 甲方責任義務

8.1 甲方任命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方案、材料報驗,工期順延,工程變更等的審批及簽證,負責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整體工程的驗收及簽證等,甲方代表在其職責範圍內的任何簽證甲方均予認可。

8.2 提供施工所需的電源、水源、施工現場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負責辦理正常的施工手續,包括裝飾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城建環衛、消防市政等有關手續,按國家規定標準雙方各自承擔相應費用。如工程確需拆改原建築物結構、設備管線、消防設施等,則由甲方負責到相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8.3 負責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認可進場的材料,爲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提供條件。

第九條 乙方職責

9.1 乙方指派爲駐施工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內容精心組織施工。乙方若確須更換現場代表,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得藉故變更。

9.2 負責按施工及驗收規範操作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及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9.3 報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要求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報告及有關驗收必須的工程資料。工程竣工後,負責按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資料給甲方。

9.4 材料進場前向甲方提交工程所需材料設備的詳細清單。主要材料提交樣品及合格證、檢驗報告以便檢查驗收。

9.5 負責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的住宿、及有關對外協調的費用(包括暫住證、外來勞動管理費等),負責辦理工程正常施工的有關手續,費用規定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 工程設計變更處理

甲乙雙方應按審定認可的設計施工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設計方案。如需變更設計按以下原則辦理:

10.1 乙方若對裝飾設計進變更,須經甲方同意,由甲方按規定程序審批。

10.2 甲方對乙方所作的裝飾設計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進行變更,由甲方按規定程序批准後,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沒有變更通知的,乙方有權拒絕變更施工。

10.3乙方已經或正在施工的工程,甲方若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由於甲方原因發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甲方予以確認,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中,甲、乙雙方可協商或調解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甲、乙 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否則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如需解除或終止全部合同,雙方認同後方可書面簽訂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其他事項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協商後的意見辦理。

13.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保修期內有關保修條款生效,其餘條款終止,保修期滿後全部條款終止。

13.3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4 本合同文件包括以下附件:圖紙、預算報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方式:

4、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開工,於月

5、 工程質量:

6、 合同價款:

7、 施工內容:

第二條:甲方工作

1、 開工前三天全部騰空、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手續。

4、 指派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1、指派

2、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4、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5、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1、 甲方要求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期採取措施的費用。

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3、 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4、 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5、 由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順延。

6、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採用固定價格。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 元;

第二次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 元;

第三次 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 元。

工程竣工後,留有5%的合同價款作工程質保金,在一年內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結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2、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3、乙方原因過期竣工,每過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程成品如果造成,應照價賠償。

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動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3、 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其它約定

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山東省建設工程合同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竣工。

1.6 工程質量: 合格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預算清單作爲合同附件)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3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2 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 乙方工作

3.2 指派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電話 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

4.2 非因甲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隱蔽工程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驗收條件前,乙方需自檢合格並於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包括隱蔽驗收的相關資料)通知公司簽字確認。

(2)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若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後48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爲合格。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剝露,並在驗收後重新隱蔽或修護後隱蔽。若檢查不合格,按公司制度執行處罰。

(4)因隱蔽驗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均由乙方承擔。

5.3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4 工程竣工後,乙方書面報告申請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報告5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驗收合可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

(1)暫定價格: (見預算)

(2)竣工結算:按預算單價,如清單中沒有的,甲乙雙方協商定價,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3),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材料進場)付款 %,中期付款分批支付,每 天付款一次,支付總工程量的 %,工程完工付至 %,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 %,質保期爲一年,一年期滿後 一次性結清。

6.2 工程完工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結清工程款。

第7條 有關質保期內的維修約定

7.1、保修範圍: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範圍內各部位、部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7.2 保修期限:從交付之日起計算,裝飾工程保修期限爲貳年。防水工程保修期爲伍年。

7.3保修費用:工程中已含保修費用,乙方收到通知後在約定時間24小時內給人修理,否則甲方有權通知其他單位進行修理。其發生費用從乙方保修費中扣除,並按甲方的工程制度進行相應處罰。

7.4材料採購與檢驗:

a甲方採購的材料或設備到場,乙方派人與甲方代表一起驗收,驗收合格後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賠款。

B 乙方採購的材料到場,乙方需將材料檢驗報告、合格證、環保證明文件(一份原件三份複印件)等書面報批甲方代表,同時派人與甲方代表共同對到場材料進行驗收。對不符合設計、規範及封樣材料要求的材料,不予進場。乙方應重新採購並報驗,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2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如遇上述情況發生,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負責賠償。

8.3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第10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有關約定事項,未經本合同確認的,一律無效。

10.2 本合同簽訂後,有關合同條款的變更應訂書面補充協議,並報原審查、鑑證單位備案後生效。

10.3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1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2條 其它約定

因現有施工圖部分節點及材質不明確, 故所有工程量以清單單價爲準,本工程燈具只包含筒燈、射燈、燈帶。工程量按實結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爲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爲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爲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爲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 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爲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爲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爲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爲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爲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爲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答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依據國家工商局和國家建設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標準合同(乙種本)訂立,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項目: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4、工程範圍及內容:泰爾國際1#、2#、3#、4#、5#、6#樓按圖紙設計要求與甲方指定材質購料施工,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5、承建方式:雙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質量:合格

7、合同價款:約壹仟萬元整(實際金額以最後決算爲準)

8、甲方現場代表:

9、乙方現場代表:

10、本工程包括項目(按提供幕牆施工圖):1#、2#、3#、4#、5#、6#號樓所有塑鋼窗、百葉窗、幕牆、欄杆、樓梯扶手

二、預算施工面積:塑鋼窗、百葉窗、幕牆(約計)11500m2,欄杆、樓梯扶手約3000m。

三、合同承包單價:

塑鋼窗: 元/m2;百葉窗: 元/m2;幕牆: 元/m2;欄杆、樓梯扶手 元/m(具體所用材質按乙方所提供材料報表作附件;如實際施工所用材質與報表不同,單價另行計算)。

四、工程結算依據

國家有關建築安裝及裝飾工程的計算規則以及該工程竣工圖爲結算

依據。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的擔保金爲柒拾萬元整(小寫:70萬元整)不計息。

六、材料供應

由乙方按照設計要求供應。先提供樣品按樣品驗收、檢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法:3#、4#、5#、6#樓盤每一幢做完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付80%,1#、2#樓盤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餘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總工程款17%,留3%作爲保脩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八、履約保證金返還:竣工驗收合格,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九、現場簽證

本工程施工中如發生工程項目及工程數量增減,工程結構、工程設計變更及材料變更等,均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提出工程變更通知等,以作爲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質量與檢驗

1、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竣工規範和技術操作規程,按照設計單位及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隱藏工程雙方應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單項合格工程標準。取得四川省遂寧市相關法定驗收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國際、部標的不合格產品,或乙方未按照設計要求或國標部標相關安裝規範的要求進行安裝,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過而免除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付款。若甲方未及時付款,按1‰/天計算利息。

2、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及現場材料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合同規定的施工及時糾正。並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罰。

3、甲方收到乙方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請款報告,甲方須在三日內將工程款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十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安裝完成本工程,未按時將經檢驗合格的工程交付給甲方,應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滯納金100元每天。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或未使用約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順延。如乙方拒絕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過(7)天,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過3次拒絕或超期整改,乙方應除依約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總量結算後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進場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及施工總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違者甲方及總包方有權按照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乙方爲僱傭關係,施工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勞動安全等有勞動法調整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與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無任何勞動法律關係。

十三、質量驗收以《建築幕牆工程及室內裝飾標準及技術規範》(JGJ102-20xx)(JG3035-96)。

十四、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提交技術資料、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報告,取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報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來的全套報建、驗收資料及竣工報告7天內不組織驗收,應視爲工程驗收合格以及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甲乙雙方即可辦理結算。

十五、結算方式

1、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結算通知書。

2、本合同結算辦法按實際已完合格施工內容照實結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內不辦理結算手續視爲該結算文件批准認可。

十六、工程質保

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押金3%。保修期內如出現乙方施工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整修。保脩金應一年期滿返還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維修完畢,如乙方未按時維修完畢、未維修或者無法修復,甲方可請第三方修復,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無需退還乙方保修押金。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進場施工時,嚴格按國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組織施工,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並在施工中嚴格監督實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由乙方完全承擔一切損失費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先由乙方負責處理,承擔費用,後由乙方向責任方追償,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甲方對第二方的賠償、甲方間接損失、調查取證費、律師費等)。

十八、施工條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現場障礙,前道工序的完工驗收等,甲方應提前解決。施工用電、現場臨設(腳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費工作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提供解決。

十九、報建報審

外牆工程如需立項報建報審,報建報審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報建報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項目製作加工及施工工期: 天。

2、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3、如因甲方不依約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從而造成工期順延。如因工程變化和設計變更,停電、降雨(超過8小時)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勞務人員食宿場地。

二十二、其他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約擔保金柒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上後,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因合同發生爭議,可要求索賠、調解或直接向當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三、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本合同雙方全部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建築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項目:

電話: 電話: 工程地址:

一、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總造價(大字)

三、質量標準:依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驗收技術規範辦理,施工中雙方應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竣工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質量要求而發生返工費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負責,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四、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到場,並由乙方認可,由甲方支付材料總價,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好各項施工準備手續,做到施工現場路通、電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應有有關部門批准。並由甲方簽發變更通知書。變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設計、預算如有增列項目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審合修正,竣工結算時以工程決算爲準。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訂蓋章生效,至工程驗收合格、款項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附言: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

施工單位(乙方)蓋章:

年月日:

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和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家庭居室裝飾管理現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l、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甲方工作

2.l、開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爲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問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 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88)

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現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__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l、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種:

(1) 固定價格。

(2) 固定價格加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____________內容。

(3) 以可調價格:按照深圳市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____天內, 結清尾款。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l、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

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村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l、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額的____%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爲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爲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裝修的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l、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其它約定

第12條 附則

12.1、本工程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爲一年。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3、附件

(1) 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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