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管施工工程安全協議(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5W

頂管施工工程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頂管施工工程安全協議(精選4篇)

乙方:

爲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鐵路交通安全,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項目及內容:

1、施工項目:洛陽鐵路地區10KV供電能力加強頂管工程

2、施工內容:洛陽客車整備所院內過股道2處頂管、隴海線K693+380- K693+600下行護網外1處、隴海線K692+700- K692+900處、K693+200- K693+400處、K693+900- K694+100處,洛陽站一站臺東西頭各1處,共計8處。

二、施工地段:洛陽地區。

三、施工期限:20__年5 月8日-20__年12月31日

四、安全防範內容:電力設備穩定及行車安全。

五、乙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乙方施工前應按營業線施工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報書面施工組織、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覈准後方可施工。

2、乙方人員應經安全培訓合格方準上崗。乙方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方可施工,甲方應在施工前兩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設備損壞或造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人身傷害,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頂管作業人員要嚴格勞保穿戴,統一穿着防護工作服。

6、在鐵路路基下進行頂進施工,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頂進情況進行不間斷監測,每頂進80cm~100cm對頂管作業附近地面進行觀測,發現異常情況要停止施工,並預防侵入鐵路限界。

7、頂管開挖的工作坑乙方應設立防坍塌支撐,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發生。 工作坑周圍必須樹立明顯的警示標牌,同時在坑周圍設置安全網,以免路人不慎掉入坑內。雨雪天氣,工作坑上面應搭雨蓬,避免工作坑進水,因乙方責任造成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因聽從甲方施工負責人指揮,嚴禁蠻幹。

六、甲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甲方要會同乙方及各設備管理單位對機械頂管附近地下管線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必要時組織人工開挖進行摸底。

2、甲方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現場監護人,全過程把控作業安全。發現乙方施工有安全或質量問題,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須立即糾正。危及交通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不得拒絕,否則造成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管線損壞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管線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搶修,並積極組織力量協助搶修工作。

4、施工完畢後,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作業區段進行全面的巡視,檢查清理現場,不得遺漏任何料具及物品,最終確認相關單位設備正常後才允許撤離現場。

5、甲方未履行安全協議、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

6、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每日檢查路外施工人員應統一着防護工作服及戴安全帽,具備進站作業條件;檢查施工人員橫穿股道時,必須“一站、二看、三通過”。有停留車時嚴禁鑽車、翻車,必須從車兩端5米外繞過。

七、結合部安全管理

1、凡屬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甲方責任。

2、乙方對甲方現場監護人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立即整改。否則甲方現場監護人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雙方現場人員要嚴格執行“自控、互控、他控”等保安措施,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及設備安全。

八、 本協議-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頂管施工工程安全協議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覈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爲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雙方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一、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員

爲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 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 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 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爲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爲,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六、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訂立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頂管施工工程安全協議 篇3

總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爲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並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僞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爲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爲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爲,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 。

四、違約責任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頂管施工工程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第 項目部 工地

乙方: 班組(個人)

建築施工系體力消耗大,高空危險作業行業,“安全第一、質量至上”宗旨,必須放在首位,時刻不能放鬆,人道是:隱患等於明火,防範就是救災。在公開合理,公正嚴明,實事求是的原則下,本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擬定,在施工中加強自身防護,夯實安全意識,劃清安全界限,明確經濟責任,經甲、乙雙方商榷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責任:

1、管理不善,強行安排,步驟紊亂,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2、所提供的機械設備陳舊,運作失常,造成安全事故的。

3、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4、未按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違章指揮。

二、乙方責任: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造成安全事故後果的。

2、嚴禁高空落物,墜落一件物品,沒有造成後果,每次罰款伍佰元,若因此落物傷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班組(或個人)承擔。

3、嚴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若如發現堆放一處,沒有造成後果,每次罰款貳佰元,若因堆材料傷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後果的由乙方班組(或個人)全部承擔。

4、砼工在澆築砼時,嚴禁電線亂拉亂掛,拖在砼內,電機下方應鋪設木板,如發現違章作業,每次罰款叄佰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5、外架料臺,每次只堆放一吊材料,如有不聽指揮、亂堆、多堆材料,因料臺堆放材料超載,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班組(或個人)承擔。

6、酒後上崗,每次罰款叄佰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7、攀爬腳手架、翻越防護欄杆,私自拆除防護欄杆,安全網等每處每次罰款叄佰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8、打架鬥毆者,每次每方先罰款20__.00元,然後根據所調查原因,對責任方進行重罰。

9、生活區及施工現場發現偷盜者,不管偷盜多少每次罰款500.00元,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工作時間以外外出,所引起的糾紛由乙方全部承擔。

11、生活區及施工現場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否則每次罰款100.00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12、在施工範圍內進行高空、外圍作業時,施工班組沒有按要求進行防護或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或個人負全部責任;在施工中由於自身原因(操作失誤、不聽勸告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事故責任人承擔一切費用;(其中:班組之間打羣架、電爐取暖、電熱快燒水、煤爐取暖、液化氣做飯、施工外發生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自已負責)。

1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附加條款:

甲方:鄭州豫商宏升建設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班組

第 項目部 工地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