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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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通用19篇)

根據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樑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

按下室佔地面積_______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

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標準:______________

2.2、適用法律:

3條:甲方工作

3.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爲止,

4.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2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爲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

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爲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

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工程的合同價款爲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爲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

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

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

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

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爲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

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

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

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

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爲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

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

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

樣板間作爲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乙方準備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

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

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

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

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

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

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

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

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

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爲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爲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甲方要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 保險。

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爲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爲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天數: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標準、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

20.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34.4 保脩金利息: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投標、議標、定標,________將其所屬的___________礦_____井交由__________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係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自治區、地、市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採拓工程。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設備、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對甲方項目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2)乙方對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不得進行轉包或變相轉包。

3)乙方必須直接負責實施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允許“以包代管”。

3.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採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採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即視爲認可,不得自行變更,並負有施工生產責任和安全責任。

4.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項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進行計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設備、材料、製作均含在表中單價內,不再單獨計算。

3)屬於安全檢查特別要求的安全整改支護工程,根據實際發生材料量,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由於乙方原因進行安全整改所發生的工程量,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_____的需採礦體和已採礦房的殘採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

5)地表設施、設備、建設等,包括堆礦場、擋牆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______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爲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計劃完成的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月計劃。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調度會後,及時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調整。乙方無權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_________,超標礦石不予計價。

3)採礦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採。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礦山管理人員進駐礦山,依照有關規定對礦山的採拓施工、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代表甲方行使權力、責任和義務。

2.負責編制單體採拓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並在乙方簽收後及時下達施工通知。

3.甲方在單體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採量、回採率、貧化率、出礦最低品位等各項技術指標。

4.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5.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並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6.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7.甲方對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章、違規作業和不符合有關規範和規定要求的質量、技術、安全等問題,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

8.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9.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後,3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責任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負責,不同質量礦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類堆放。礦渣分離,不得混堆。並對未拉運礦石的保管負責,不得發生丟失、污染、混雜。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負責井壁、想到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塌方、片幫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礦山的地測採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協助解決甲方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所需,期間所發生的使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大宗材料費(按市場價計),由甲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並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8.對甲方違章的通知書,乙方有拒絕的權利,並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在礦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雙方公司協調解決。

9.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並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緻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

3.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並付諸於行動。

4.乙方必須依照國家法規與下屬所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爲員工進行相應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傷殘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保險賠付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並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六、生產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在甲方財務結算日前(每月______日)由甲方組織並會同乙方人員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後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當月不予驗收,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後在次月一併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費或報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對甲方的工程安排、採礦計劃、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5.出礦量的驗收:以乙方出礦(含工程礦量)車數摺合噸量計算或以實地測量計算礦量進行驗收,作爲甲方月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和對乙方生產計劃完成與否的驗收,不作爲結算依據。

6.安全檢查執行“一票否決”制,凡安全檢查不合格,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後再行結算。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持一份,作爲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結算工程費用。

2.出礦量以當月礦石拉運到甲方選廠,按過磅實際量進行結算。

3.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將當月礦石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______給乙方進行預結算。由於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當月礦石不能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_____給乙方進行預結算。

4.附有安裝項目的未安裝完成的單項工程暫按掘進量的_____進行預驗收,待完工後一次性驗收。

5.月結算日爲當月______日—次月______日,結算當月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年結算日爲______月______日—次年1月20日,進行當年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的總決算。

6.當月工程施工費用結算額按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及時支付,剩餘______在年終結算後一次性給予支付。

7.結算額的支付乙方須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8.工程礦的結算:如果乙方承擔採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計算在乙方總出礦量中;如果甲方承擔採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則從乙方出礦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於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設備、設施作爲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問題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_______元。安監部門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將廢石倒入礦堆,按每噸_____元計算對乙方進行罰款,並由乙方負責將廢石挑出。

4.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採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5.在甲方設計的開採範圍中,在採礦時不能剔除的夾石中的蝕變岩石,甲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礦品位達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開採貧化率____以上,對所採出的礦石量不予結算。

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後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計劃生產任務,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後再行結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後,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採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如屬於乙方的井上設備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範疇。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單價表。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有效期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如因故未簽訂新合同,即仍延續本合同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從化市灌村中學西教學樓重建工程的施工任務交給乙方承擔。爲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的進度與質量要求,在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協商議妥本協議以下各條款,共同監督,嚴格遵守。

第一條: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負責自帶一切工程所需機械設備、架材、模板等。以規定的建築投影面積計算規則計算投影面積,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單價¥350元/㎡人工機械架材費用。

第二條:承包範圍:施工圖紙文件中所註明的建築主體土建部分的所有分部分項工程。

1、乙方負責施工中用的模板,支架,排山,鐵釘,扎線和

2、乙方負責主體的裝模,紮鐵、倒水泥、砌體、批蕩、貼

3、乙方負責本工程圖紙內的磚瓦工程,如有更改,增加項

第三條: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第四條: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定 於 年 月 日竣工。日曆工期 天。

第五條:人機費支付辦法:按照形象進度撥付。乙方進場後,基礎施工至正負零時,甲方預付人機費13萬元(拾叄萬元)給乙方;主體部分按210元/㎡,裝修部分爲140元/㎡的人機費計算標準,甲方按照完成每層樓工程量人機費的80%的進度款支付給乙方。工程完工並交工驗收合格之日甲方按總人機費的95%結算給乙方,其餘款項交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撥付至總人機費的100%。

每次付款,一切稅收與乙方無關,由乙方寫出書面報告和支付收據,經甲方技術人員按照合同要求覈對工程量及質量情況後簽署意見,審批後撥付。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照資金撥付辦法及時撥付人機費。

2、協調好開工前及施工中的水電供應,協調好施工道路 的暢通,達到三通一平,並承擔水電及道路三通一平所需的費用。

3、保證施工中所需材料和構件的及時供應,做好材料的取樣、送樣、配合比單、原材料的出廠合格證等工作。

4、負責組織隱蔽工程、驗槽、基礎及主體工程的驗收。

5、負責協調社會、主管部門及四鄰關係。

二、乙方責任

1、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2、必須聽從甲方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監理的指揮,配

3、認真組織施工,編制施工進度計劃,質量保證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技術節約措施、主要技術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等,嚴格執行措施條款,確保工程質量。

4、提供材料使用計劃,在各種材料使用前7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材料用量計劃。

5、編制現場文明施工措施,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保證道路暢通,並懸掛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圖片。負責每天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材料、架材堆放整齊,現場無長流水、無長明燈,場地無積水和生活垃圾,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6、嚴格安全施工管理,明確事故責任,確保安全施工,杜絕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7、提供所有所需的施工人員、機械架材及生產工具、支撐模板(包括支模用的鐵釘、鐵絲、穿線用的鋼絲、鋼筋綁紮用的扎絲等),腳手架杆、板、扣件等,測量設備及小型用具鋼尺、線繩、線墜等,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8、已竣工工程未交工前,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

9、乙方對分部、分項工程、隱蔽工程自檢合格後,經甲方監理、質檢站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10、如因乙方未按圖紙施工或未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施工不合格而返工等後果,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11、人爲造成材料半成品損壞的,按照實際價格從撥付人機

1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如轉包,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下餘人機費甲方拒付。

1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臨時用電所用的電料必須合格,接電後把閘刀蓋蓋好,確保用電安全。

第七條 工程變更

本項目承包範圍內無任何計時工,停水、停電、圖紙變更、機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工人的生活費、人工費及機械架材的停滯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如遇第三方要求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完成工程量的人機費結算,並在10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機費給乙方。如需要工人在工地等待的按30元/天/人的補助計算標準支付給乙方。補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天。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人機費撥付完畢之日失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5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就乙方配合甲方所屬項目施工事宜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天涯啊合同條款保證信守執行。

工程地點:

一、承包範圍: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茗陽天下三期327#.328#商住樓及地下車庫模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向乙方發包,並委託乙方負責施工,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組織適合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員 人進場施工。

第二條: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施工。

第三條:乙方承包施工項目的具體的工作內容及項目要求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 模板 工程。其工作內容:

1、本工程基礎及主體結構所有樑、板、柱、牆、樓梯等模板的制安、轉運、起吊。

2、二次結構部分構造柱、挑窗板、欄板、圈樑、陽臺線腳、門窗洞口過樑、煙道煙口、管道井口、二次封堵、樓梯欄杆線腳、牆壓頂等模板製作安裝。

3、所有設計要求預留洞口模板製作安裝。

4、模板拆除以及出場前的整理、歸類。(包括鋼管,扣件的分類歸堆,整體零散模板的分類歸零,模板上鋼釘的拔除、刷脫模劑、配模、模板拆除及歸類堆放等)

5、進場材料的下卸及歸類。

6、跑模、漲模、部分砼的修整,跑模嚴重,每平方處罰幣50-80元並自行修平。

7、圓釘、鐵絲、模板製作所需機械及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8、工期及質量標準:按甲方形象進度安排的工期目標執行。質量達到甲方制定標準,如乙方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返工的材料、人工損失費,甲方在結算中扣除,卡子、螺帽的損耗按5%,超出其損耗的按甲方在市場上的進行扣除。

二、施工項目的結算與支付

第四條:乙方施工的所有項目的結算,全部以包乾單價實行結算,具體計算爲:包乾單價(含所有包乾內容)乘以乙方完成的模板接觸面積(建築面積數量爲計量單位),作爲乙方結算金額的依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具體包乾單價及包乾單價中含的具體包乾內容如下:

1、乙方具體包乾單價定爲:

1)、乙方具體單價包乾,按完成的模板接觸面積:非標層及地下室 元,標準層 元,一次性包乾,不計其它任何費用。

2)、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工程量變更無論增加(或減少),在5000元以內,其費用不予調整,超出按合同定價結算。

第六條:乙方包乾單價結算時,乙方承包範圍內不得結算計時工,乙方未完成單價包乾內容而甲方委派其他人員完成所發生的計時工,在乙方結算總額中扣除。

第七條:正負零以下每月按進度的40%付款,正負零以上每月按照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 60 %預結,進度款項支付後,乙方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款,如因此出現的上級部門對項目的處罰及罰款,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結構完工付至總價的85%(由項目部配合發放工資,保證工資到工人手中);下餘部分作爲乙方工程保證金,待工程項目全部完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時一次性結算。

第八條:乙方辦理完結算後必須向甲方出據相關結算憑證,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按甲方在建設單位實際收到的資金比例向乙方付款。

三、甲、乙雙方責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說明,對施工圖中及施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指導與解釋。

2、開工前,甲方項目工程管理班子對工程進度、工藝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對乙方進行全面技術交底,並按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技術規範進行檢查。

3、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電通。

4、甲方爲乙方生活、住宿提供方便。

第九條:乙方責任

1、按期組織施工人員進場、落實現場負責人、隨時主動配合甲方工作,確保達到合同工期,質量要求,做到工完料淨場清。

2、負責乙方進入現場人員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負責人,做到遵紀守法,維護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配備質檢人員進行自檢,確保質量達到優質標準,若質量達不到施工驗收標準時應及時補救或返工。

4、乙方施工操作人工員做到各種證件齊全,爲甲方辦理有關手續提供方便。

5、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其中一項,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勸其自行退場,屬乙方原因自行退場,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蝗50%結帳,並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6、乙方承世人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各給甲方預付質量保證金3000元,此款在結構封頂時或工程竣工驗收,經監理和質檢站驗收其質量達到規範要求,退還保質金。

四、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第十條:爲加強對所祕史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與每個職工都要有安全交底並簽定安全合同。凡參加本工程的每個職工必須購買五十元以下人身安全保險。安全管理要落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現場,督促進場施工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年齡不滿十六週歲,身份來歷不明的人員、家屬、小孩以及身體有嚴重缺陷人員等,均不得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場,若乙方擅自將這些人員帶入現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必須執行安全生產“十五”不準及安全生產條例,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乙方現場領導和安全負責人每天早晨開工前和施工作業中必須對本隊當天施工作業區內的安全設施及安全隱患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不齊全的部位時,均不得強行施工,一定有要及時報告甲方現場負責人,待安全防護設施整改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使用公司機械設備,必須報甲方現場負責人同意,簽訂安全使用協議,須專業培訓持證止崗方可操作,否則,一律不準使用,違者發生發生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作業人員如偷盜扣件等,每發現一次對乙方將處500元罰款。

第十四條:乙方人員嚴禁擅自拆卸和解動現場內安全設施,嚴禁亂搭亂接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發,電線電路發生故障必須報告現場專業電工修理,嚴禁使用電爐,鋸條等非生活照明及電器(違者一次由甲方處罰200-300元)若因此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甲方不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屬於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對責任方追究其責任及經濟補償。督促責任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但具休善後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處理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五、獎罰規定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環節的需要另行協商簽訂的其他協議及獎罰規定屬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高度重視施工質量,嚴格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乙方每道工序完工後必須經甲方質檢員,檢查驗收簽字認可,認定確定達到優質標準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在正式開工前均必須按甲方技術交底先做好樣板,樣板驗收達到優質標準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造成質量返工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屬於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而造成工程返工或導致甲方發生二次補救的經濟損失,材料費及人工、機械全部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在其工程款結算中扣除。

第十九條: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打架鬧事等不良現象,由甲方對承包人處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條:乙方進場前,必須按信陽市有關規定到市建管部門、市工商部門、市社會勞動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事項,其各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十一條:乙方進入甲方現場的施工人員均必須保證來歷清楚(首先到甲方登記造冊)行爲可靠,證件不全不得留用,並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若因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經濟刑事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由於施工現場條件所限,臨時設施共量有限,因此凡乙方帶家屬的員工一律到外面租房居住。由於施工生活區電力供給不足,爲便於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在現場做飯,違者發現一次,罰款伍佰元整。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施工中基有亂鋸模板、木方,每次按200-500元進行罰款,在施工中確實有部分模板、木方需要鋸,必須通過現場管理人員的同意。

第二十四條:甲方技術部門通過檢查,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第二次檢查仍不合格(或不改正),每個問題罰款100元。

七、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保證信守執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並負法律責任。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簽定補充合同,本合同各條款履行完成後自行終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複印件: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爲甲方的建築工程進行施工,僅含___________。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範圍: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三、工程價格: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部分 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 面積按實際測量爲主等等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開工並連續施工至工___月___日。

四、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___%,尾款__年___月___日內結清。

五、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負責保證工程質量,並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六、甲方負責辦理——或提供些___________。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並___________。

八、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7

甲方: 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臨澤村委  乙方: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臺班  

8、勾機1800臺班。  9三輪車200元臺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爲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____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爲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

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爲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

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爲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爲基數進行計算。

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爲:,於每月____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

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在自己新地基上新建一幢磚混結構住宅樓,由乙方負責承包室內外裝飾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以下小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外牆貼磚、屋面蓋瓦、室內牆裙高1.5米及鋪設地板磚、樓梯踏步、衛生間貼磚,即水電和膩子粉刮白除外的一切內外裝飾工程。

二、承包形式

幹包,包工不包料。

1.整個工程甲方提供所需的建築材料,伙食、副食由乙方自行購買和加工。

2.整個工程所需的腳手架以及其它施工用具由乙方提供,並負責安裝、拆除和拖運。

3.整個工程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參與施工。

4.甲方需提供施工和生活所需的水、電。

三、承包價格

1.按實際施工建築面積240平方米計算,每平方米壹佰伍拾伍元,不含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屋面包乾價柒仟捌佰元,出檐蓋瓦每米捌拾元,六大角貼磚壹仟伍佰元。

四、付款方式

開工預付壹萬元,餘款在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結算付清。

五、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施程序施工,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操作,每道工序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經雙方認可,竣工驗收後半年內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爲甲方返工維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爲了順利地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建設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___雞舍搭建。

二、工程承包方式:實行包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和工用具、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質量要求:基礎預埋鐵件,由乙方負責;立柱用直徑100,壁厚1.5,圓管;檁條長4米,最小頭不小於60;頂板用30的隔熱板,0.37的彩鋼單瓦。牆板用50隔熱夾心板,窗子用鋁合金玻璃窗。

四、工程承包單價:185元㎡,以滴水面積收方準。

五、付款方式:屋架搭建完工後付工程總造價的50%,即萬元;總工程完工後付清全部工程款項。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爲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爲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爲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 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 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爲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

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爲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

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爲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爲基數進行計算。

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 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 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稅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稅。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爲:,於每月 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

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2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爲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 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計價方法:

(3)合同價款(大寫):

(4)結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 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 同志爲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覈,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爲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發包方執 ,承包方執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合同訂立日期:x年xx月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甲方決定將 承包給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內容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除電梯外,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項目。

四、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如達不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扣除

五、 合同價款:固定單價合同:磚混結構人民幣800元/m2(大寫:捌佰

六、 合同工期:總工期爲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七、 開工前水、電由甲方接到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使用,但所產生

八、 結算方式: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x實際工程量。

九、 主材進場:該工程項目所有的材料必須使用國標產品,如不合格的

十、 付款方式:開工前不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封頂後支付 %的工程款;

十一、 保修時間:從該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爲一年。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聯繫現場工程師,向乙方提供現有導線網點、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對乙方測量數據進行審覈。

2、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圖紙。

3、負責與現場工程師、上級單位等有關部門的聯繫。

4、對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務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境保護和現場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決權,並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處理、處罰措施。

5、在施工過程中,根據乙方的施工能力和進度有權調整乙方的工程範圍和工程數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繪製分項工程施工圖和上報開工報告,

2、根據甲方要求,確保組織相應的資金、人員、設備、材料、儀器進場,完成工程的施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雙方平等、自願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 武陽 麗園小區景觀 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平米等 工程(詳見施工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日曆天。開工日期以開始正式施工開始算起。

2、 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三、 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爲人民幣_190000.00元(十九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際發生結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對建築工程包工、包料、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對乙方所進場材料進行確認覈准制。乙方對其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材料,必須經雙方共同確認方可進行施工。

3、 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現場內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 工程付款辦法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時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B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四角亭C亭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廊架C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防腐木地板完工後,經業主、甲、乙三方驗收合格,付給該項工程款合同金額60%。

2、工程全部完工後,付單項工程總費用(工程總價)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後三個月內,付工程總費用(總價,包括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10%。

4、扣留工程總費用(含業主認可的簽證、變更費用)10%爲質保金,工程全部完工並已驗收合格爲時間節點計算,一年後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項含稅金(即稅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稅率爲3.41%)。

六、 工程質量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古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 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採用視頻資料)。

七、 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申請,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

八、 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500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九、 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築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質保期,質保期爲十二個月。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 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 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調整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 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4、 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繫。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 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名:(甲方) 簽名:(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5

甲方(業 主):  乙方(承包方): 柳州XX公司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裝飾工程施工地點:沙單XX402號室  施工內容: 按預算內容所列項目施工。 承包方式:全包(按預算所列包括)  合同總工期8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總價: 8257

9.6 元(詳見預算表)。  

二、 雙方工作  

1. 甲方工作  

1.1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裝飾方案及做法說明一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X等採取保護措施,並經乙方書面確認。  

1.2 辦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文等手續,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協調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2. 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圖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並進行現場交底,交甲方進行書面確認。  

2.2 乙方指派賈X爲乙方駐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3 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準隨意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2.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及環保規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三、 工期  

1. 工期延誤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⑴甲方不能按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⑵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變化。  ⑶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1.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設備閒置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0元。  

1.3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元違約金。  

四、工程價款支付  簽訂合同當天,甲方支付總款30%,金額爲2477

3.9 元;  總體驗收合格____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剩餘70%,計 5780

5.7 元。  

五、 材料供應  

1.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有材料設備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____日內,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則,乙方應按相應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有材料設備表,註明品牌、規格、等級、數量、單價和總價,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如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與材料設備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 工程變更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繫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七、 質量與驗收  

1. 工程質量  

1.1 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爲依據,以《____市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質量評定標準。  

1.2 乙方應認真按照約定技術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如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 竣工驗收與保修  

2.1 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單。甲方自接到工程驗收單____日內驗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驗收,超過____日的視爲竣工驗收已被確認。  

2.2 雙方約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水電 。  

2.3 雙方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期限爲:預算所列項目保修________年(水電兩年)。  

八、 安全和防火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 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 、確認,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或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或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均按照合同總價款的1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能彌補損失時,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物業管理處 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按以下第 1 中方式解決:  

1. 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其他約定 無 。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條款及合同附表;  

2. 施工圖紙、施工預算及做法說明;  

3. 雙方有關本工程洽商的其他書面協議;  

4. 補充規定。  十

四、其他  

1.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可根據需要確定合同副本的數量,雙方簽字後生效。  

2. 甲乙雙方遵照本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業主(簽名): 承包方(蓋章):  身份證號:  住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6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並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類型: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 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爲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爲兩年,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爲: 天。

7.工程質量:合格, 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範圍:全部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項目: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項目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配合專業分包工程項目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爲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項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並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後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後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審覈並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審覈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並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

3、剩餘工程結算款的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後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審覈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爲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信息》爲主,造價信息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設備、材料價格。採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週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項目按定額規定計算並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後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爲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稅收由分包方承擔。

4.採購價格的認定:採用造價信息價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價格爲調差依據,採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爲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爲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准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爲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範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於工程計劃(或變更)範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項目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籤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彙總編輯成冊作爲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後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籤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於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 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設備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採購,範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塗料、牆磚、花崗岩、隔牆板、鋼筋螺紋連接、散熱器、給排水採暖管材。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並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設備嚴把質量關,材料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設備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師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並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乙方委派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設備保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 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捲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後(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爲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爲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並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範圍內的實際工程量並執行河北省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建築有限公司

一、________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坐落於________縣新開鎮,佔地________平方米。工程計劃在________年動工,預計總造價________元。因乙方信譽度高、技術先進、工程質量較好,甲方決定將新建工程(1#廠房、3#廠房,倉庫)承包予乙方。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參與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項目施工雙方應做到以下幾點: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施工現場三通一平工作。

(2)、負責確認水準點、座標點,以及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4套(包括一套竣工圖紙),組織設計單位和乙方,管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

(4)、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有權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

(6)、甲方有權根據工程管理的實際工作情況,提出調整乙方項目部的管理人員構成和相關管理要求。

(7)、及時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8)、甲方負責承擔全部招標代理費用。

意向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8

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爲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鑑(公)證機關(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

合同範本二

發包方: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內容: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份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

7.工程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

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11.乙方主要義務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承包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工程施工項目協議書 篇19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承包條例》等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1—4轉化中心地面現澆水磨石裝飾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

2.5級,塑料介條)的形式承包給乙方,單價34元2。  

二、工程地址位於聊城____區 路東首,施工面積一期約150002,二期約300002,乙方自帶機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

2.5級普通水泥必須提供出廠合格證。  

三、按照甲方要求,現澆水磨石的施工厚度爲

1.5c,並用塑料介條介方,牆柱圍邊寬20c,爲暗紅色,粗磨,細磨各一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結合現澆水磨石的施工規範操作施工,如違規操作,甲方有權要求整改。  

四、工程質量要求達合格,甲方負責協調水電、樓面上料事宜,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漿排方,由甲方領導指定不遠於每個建築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於地下。  

五、工程造價:一期工程約12215;34元X元  

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進度進行付款,工程形象進度約50%時,撥付總造價的30%,工程形象進度約85%時,撥付總造價的60%。工程竣工後甲方3—_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付款至總造價的95%,並留餘款5%作爲保脩金,兩年內付清,如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剩餘款項。  

七、簽訂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納伍仟元的履約保證金,乙方履約,甲方無息退還。甲方負責督檢找平層的平整,以及找平層的空鼓現象,如乙方發現找平層不平整或有空鼓現象,申報甲方,甲方應責令找平層施工人員立即整改。儘量不影響乙方施工。  八:工期:一個轉化中心的找平層做完3天,確定平整度合理,無空鼓可以鋪設介條介方爲開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20元,在總造價款中扣除。確因颳風、下雨等自然災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經甲方領導簽證認可,可順延工期。(開工日期應明確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颳風、下雨不屬於不可抗力,不能順延工期)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如損壞甲方材料和責任事故,由乙方負經濟損失,並立即修復完畢,否則負法律責任。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款項付清合同止。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質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費;  

6、包輔材、工具;  

7、包主材運輸及裝卸;  

8、施工水電費;  

9、包垃圾清運費;  

10、包現場材料、設備保管;  1

1、包驗收。  選擇項:全部  

三、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爲 4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日到________年月____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電、自然災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技術標準  工程質量要求:  按照設計施工圖要求標準及《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等現行相關專業規範、標準的規定,質量等級合格以上;確保一次性通過有關標準驗收。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請人整改的所有費用(材料費、人工費),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後果。  

五、合同價款、支付條件和支付進度  

1.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爲元㎡(大寫:叄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牆幹掛麪積預估爲平方米,工程價款預計爲元(大寫: ),最終工程價款根據實際施工面積、變更及甲方簽證據實覈計、結算。  如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減少、變更工程設計和工程量而導致工程造價變更的,雙方可以對該工程總造價進行相應變更,否則工程總造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變更,此總造價將直接作爲工程決算款項金額的依據。  

2.合同價款包括所有主材運輸裝卸費、機械費、人工費、輔材費、損耗、設備材料保管費、檢測費、驗收費用、管理費、利潤、安全措施費、

第三者的工傷保險及施工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3.每次合同價款的支付條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經按合同約定正確履行合同義務;  

(2) 承包人沒有合同中的任何違約行爲,或者承包人有違約行爲但已按發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合同價款,直至以上支付條件得到全部滿足。  

4.合同價款支付的安排和進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並經發包人驗收合格,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經發包方相關人員確認合格的完整規範的工程檔案、竣工資料及工程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決算總價的餘款(質保金除外);  工程決算總價款的39;5 %做爲工程質保金,由發包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預留 貳________年,預留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發包人於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質保金。(工程質保金不計息)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文件、函件或例會紀要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圖紙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圖紙一式份。承包人應對發包人提交的圖紙和其它資料履行保密義務。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

第三人。工程質保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發包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八、現場指令和授權代表  發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權代表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授權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權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人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指令應予執行。發包人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發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承包人認爲發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發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發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發包人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發包人對工程完工後的總工程量的確認、工程價款變更通知的確認和竣工驗收合格的確認,應有發包人授權代表的簽字及發包人蓋有公司公章。  

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發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內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 協助乙方搭設腳手架、施工所需水、電等線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搭設腳手架外,其餘費用乙方自理),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4) 對承包人派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5) 應依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時間內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項。  

2.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  

(1) 承包方現場安裝損耗量大於實際安裝面積且數量超過總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小於 2%由發包方負責。  

(2) 根據發包人的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發包人確認後使用;  

(3) 向發包人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4) 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同時對,並負責安全保衛;  

(5)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7) 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 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 施工中需各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的報建和驗收等手續;  

(10) 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十、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

一、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以發包人書面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重大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並引起施工量的重大變化;  

(5) 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10小時;  

(6) 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計劃進場;  

(7) 不可抗力;  

(8) 雙方約定或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否則視爲承包人放棄要求工期順延的權利。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一天內予以書面確認。  十

二、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又不能在發包人規定期限內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單方終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20 %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還應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2.檢查和返工  

(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如承包人對重新施工的工程項目仍未達到質量要求,發包人有權免減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權利。  

(3) 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但檢查檢驗確認工程不合格時,雖然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相應順延工期。  十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無論發包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

四、安全規範施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發包  

2.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發包人、承包人和

第三人等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承包人應文明施工,不經發包人書面認可,不得損壞建築物結構及附屬設備,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4.由於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規範施工行爲造成的城管、建設、環保等政府部門的任何經濟、  

5.行政處罰,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若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6.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用電教育後方可上崗,並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禁止 腳手架上拋扔物品。乙方生產人員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傷事故,一切經濟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爲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進行,承包人在施工時,應遵守發包人有關部門關於人員及機械材料出入場的相關規定。  十

五、工程量的確認  

1.承包人於每月____日後三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後七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二十四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3.發包人計量後,承包人與發包人應共同對計量結果進行書面確認,否則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  十

六、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發包方根據覈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發包方相關代表簽字後7天,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發包人不承擔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費用。  十

七、材料供應  

1.發包方提供幹掛石材  發包方負責採購本工程所需的幹掛石材,並清點交接給承包方安排運輸到施工現場卸車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裝卸、運輸過程中或施工時造成發包方交接的石材發生損壞或丟失的由承包方負責。  

2.承包方提供除幹掛石材外的材料和設備  

(1) 承包人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設備時,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發包人清點和驗證。施工用的鋼型材、夾件、鋼板等必須爲熱鍍鋅的,掛件和螺栓必須爲標準的不鏽鋼材質。  

(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 發包人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人書面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十

八、工程變更  

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可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它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按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的約定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限不予順延。  對於任何變更、增加項目,承包人須於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變更文件或簽證確認爲由延遲施工。  十

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2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認爲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已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2天內不向發包人提出變更價款報告時或者發包人未以書面形式進行價款變更確認,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決算合同價款,在工程決算後按合同約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二

十、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日期和份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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