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工程施工推土機租賃合同(通用3篇)
廈門工程施工推土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
1、設備名稱、規格:山推TY220推土機一臺
2、質量狀況:良好
3、用途:公路工程土石方
第二條租賃期限:設備從出租方住地啓運開始,至設備從承租方工地退場爲止,租期約爲六個月,不足六個月,最低按五個月收取租金,超過六個月按實際時間計算租金。超過六個月時,根據工程需要,承租方有權提前退租,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出租方。
第三條使用地點:羅源縣可湖至碧裏公路項目工地。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付與結算
1、租金:按月結算,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壹萬陸千元整。
2、租金支付:承租方在設備進場前,須預付當月租金,月末支付下月租金,依此類推。若承租方不按時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調回設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3、結算:租金通過銀行結算,租金按時支付,否則每日按租金的3%收取滯納金。
第五條設備燃油、附屬油由承租方承擔,鏟石頭時剷刀鏟角損壞由承租方負責更換,剷土方正常使用,剷刀鏟角更換由出租方負責。
第六條設備運費:租期低於三個月,設備的進退場費用由承租方負責;租期超過三個月,運輸費用各承擔一半;運輸安全由承運方負責。
第七條司機工資:出租方配司機一名,工資按8元/小時標準由承租方發放,每月保底工資600元。
第八條租賃期間,設備每天使用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月合計不超過240小時,超出部分另行按月折算計費。設備每月累計維修超過三天,從第四天起出租方免收不能使用期間的日平均租金。
第九條在租賃期間,承租方需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允許的範圍內安排工作內容,並負責租用期間的安全(包括設備整機、零配件、工具及駕駛人員人身安全)。機械整機、零配件、工具等隨機物品如在承租方工地被盜、人爲損壞,概由承租方全額賠償。
第十條租賃期間,由承租方爲出租方司機提供住宿條件。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設備,不得隨意拆裝更換設備原部件。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租賃期滿結算完畢後失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 址:廈門市蓮花新村香連裏23號 地 址:廈門市湖裏區烏石埔2裏中港花園壹期71﹟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廈門工程施工推土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王牧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l、提供小松200-6挖機一臺,駕駛員壹名,確保挖機作業狀況正常,如因機械故障,月度內維修保養時間不得超除二天。
2、甲方自理挖機的維修配件開支,以及業務往返的差旅費用。
3、甲方應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_____生產。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l、乙方承擔挖機的柴油消耗和安排隨機配備工作人員的食宿,以及設備的保管。
2、乙方提供作業任務,對於岩石部分應作出相應的爆破,嚴禁硬性作業。
3、乙方負責挖機作業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計劃。
三、租賃期間作業時間規定:
月度租賃作業工時爲240小時,如因乙方原因或者是無作業任務等,乙方作業工時不足240小時,乙方的租賃費不變。計時方式爲挖機電腦計時。
四、進退場費用規定
甲方租賃乙方挖掘機期限不足2個月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支付,達到2個月的進出場費由甲乙雙方各付50%。
五、租金標準
合同宗旨爲月度租賃,即每月(三十天)挖機的基本租賃使用費爲(¥26000.00)元整,超出小時,以外的超時款另外計算(甲方方不提供稅票)。
六、租賃費用的支付
挖機自進場之日起每月租賃時間達到30天后一次性付清當月租金。
七、安全責任及設備保管
1、乙方必須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正確指揮施工,若工作難度太大,作業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再施工。如乙方強行施工,造成設備及人員傷亡,乙方承
擔全部賠償。
2、如出現甲乙雙方事先沒有預測的事故發生,造成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3、屬甲方方挖機駕駛員責任,造成設備損失和人員傷亡由甲方方承擔。
4、甲方挖機駕駛人員必須聽從安排,積極、主動配合乙方責任人員的指揮、調度,優質_____完成每天的工作,並遵守乙方的作業時間和規章制度。
5、挖機在租賃中如出現被盜或人爲破壞乙方負責賠償。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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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王牧承?租?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廈門工程施工推土機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就推土機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需共同遵守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租金:月租金爲人民幣二萬陸千元整(¥26000.00元),主油(柴油)由甲方負責,司機吃住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推土機其他費用。
二、安全條款:推土機操作手必須持有有效上崗工作證件,務必安全生產,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負責推土機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費用乙方自理。
三、推土機工作時間:月工作量不低於300小時。
四、乙方保證在報修後的24小時內推土機能正常工作,如果在24小時內不能正常工作,乙方需按工價(800元/天)補償甲方。
五、如在24小時內,屬於正常維修時間,甲方不予追究乙方任何責任。超出24小時,原正常維修時間24小時按兩天算,乙方需按工價(800元/天)補償甲方。
六、租賃期間,乙方操作手需遵從甲方的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隨意外出工地,如需外出,須經過管理人員同意,不能耽誤工地正常工作。
七、租賃日期:X年XX月號到X年XX月X
八、付款方式:機械進場付一萬伍仟元整,剩餘租賃費月底付清。
九、運輸費用:進場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退場費用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