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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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項目名稱: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通用6篇)

工程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 區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及租賃物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施工建築物總高度爲米,共計層;

1.5租賃設備安裝總高度爲米。每籠最大承載重量千克。

2、租賃期限

預計租賃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租日爲乙方將租賃設備安裝完畢,雙方驗收合格並將驗收單交付甲方之次日;停止租賃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爲準。自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退租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沒有合理理由,未到指定地點清退租賃物,視爲租賃物已經清退,租賃物的風險自清退之日轉由乙方承擔。

3、 租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3.2租賃設備進出場費

3.3租賃設備材料費、維修費、運輸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4租賃期限內因氣候變化、停電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連續停機時間少於 天的,月租金不變;連續停機時間超過 天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停機期間的停機費,不再收取停機期間的租金。

3.5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將租賃設備運送進場,在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完畢後,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裝調試完畢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在將驗收單交付甲方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租期。甲方應在驗收合格後 日支付租賃設備的進出場費 元。

3.6租金按月支付,結算的程序爲:先由乙方根據租賃設備的數量及單價計算月租金,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度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後於10天內審查完畢並在結算報告上籤署意見。甲方簽署同意結算報告的意見後10天內向乙方支付結算款的 %,餘款在最終結算時一併支付。在乙方未向甲方遞交結算報告並經甲方同意之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租賃關係終止後1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於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後 天內審查完畢,並於審查同意後的 天內付清全部租金餘額。如乙方與甲方對結算報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委託相關部門進行審計,審計期間停止計算租金及利息。審計費由主張與審計結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擔,雙方的主張均與審計結果不一致的,審計費由雙方平均負擔。

3.7因合同解除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的,租期不滿一個月的,租金按甲方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8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租金不予調整。

4、甲方權利與義務

4.1甲方應爲乙方對租賃設備在施工現場內的運送及安裝提供便利,包括按乙方要求平整或拆除運送中的障礙物,保證租賃設備進出場及拆裝順利進行,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放空車或影響租賃設備運轉,甲方應付放空費及臺班費,計算標準爲:________。甲方並應按乙方提供的基礎圖做好基礎、排水溝及接地線,提供充足的電源。

4.2甲方應合理使用租賃設備,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載、不得運送超長超大物資,維護設備安全運轉,如甲方違章指揮,乙方委派的司機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甲方強令執行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負責。

4.3甲方有權對乙方司機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如乙方司機的工作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更換該等司機,乙方應於收到該等通知後_3__日內對其予以更換。

4.4租賃期間,甲方對租賃設備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

4.5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繳納租金。

4.6對於租賃設備的接高、錨固、啓用、報停,甲方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5、乙方權利與義務

5.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租賃資質、企業拆裝資質、建委頒發的租賃編號及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相關文件的複印件。

5.2乙方應於交付租賃設備時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的權屬證明文件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乙方須保證租賃設備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即便租賃設備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亦不可因此免責。

5.3乙方應勘察施工現場並對租賃設備基礎施工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包括但不限於向甲方提供租賃設備安裝及運行方面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等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基礎圖。

5.4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委派升降機司機___名赴甲方處工作,具體工作時間爲______________,乙方委派的司機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司機的工資、保險及福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5乙方須保證其委派的全部工作人員具備相應資格,勤勉盡責,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包括提供租賃設備的拆、裝、運、錨固及機械操作、維修、保養等工作。

5.6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設備負有免費維修的義務。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_4_小時之內,派專業維修人員到達現場,24小時不間斷修理,並應在_2_日內修復,乙方負責設備在場期間的維修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

5.7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甲方的要求對租賃設備進行安裝,安裝完畢後,須與甲方工作人員共同辦理驗收手續,並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

5.8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確保升降機及時進場及升節、錨固。

6、違約責任

6.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拖欠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的累計數額不能超過本合同結算價款的1% 。

6.2如由於乙方提供的租賃設備存在質量問題或乙方的安裝存在缺陷,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因此遭受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6.3乙方逾期提供全套租賃設備,或未能及時完成升降機的拆、裝、運、升節、錨固等工作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全部租賃物一個月(30日)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含)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雙方據實結算租金,因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賠償。同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租賃設備的拆除出場工作。

6.4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租賃設備無法使用的,甲方無需支付停用期間的租金,乙方每天應向甲方支付無法使用設備的月(30日)租金5%的違約金。停用時間超過(含)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雙方據實結算租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結算價5%的違約金,並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租賃設備的拆除出場工作。

6.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4.3款及時更換不合格司機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200__元。

6.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5.6款的約定按時履行維修義務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6.7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乙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甲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結算價10%的違約金。

6.8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租賃費中直接扣除。

6.9由於甲方不正確使用租賃物,造成其損害的,應按照市場價格賠償乙方。賠償金應在最終結算時列出明細,並隨最終結算款支付給乙方。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壹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關於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如果今後就本條款關於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修改的,就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簽訂的修改協議所加蓋的甲方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完全一致,方爲有效。

9、其他條款

9.1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租賃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租賃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9.2 因不可歸咎於雙方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甲方有權相應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9.3租賃期間,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結算價1%的違約金,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對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9.4升降機驗收合格後,憑啓、停用通知單計費,甲方每月保證有半天維修保養時間,因工作緊張無時間保養,應衝抵其故障時間。

9.5升降機與牆體連接異型附着件,由甲方負責解決。

9.6升降機退場時應清理好現場,保證出場方便。

10、補充條款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行

賬號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篇2

(簡稱甲方)因施工生產的需要與 (簡稱乙方)建立租賃關係,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施工地址:

三、租賃內容:

四、租賃期限:按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有關部門驗收認可正常使用之日起,至甲方報停之日止。

五、結算方式:月租費 元,從使用之日算起,每滿一月後,在當月25日結算本月月租賃費,次月25日前支付本月租賃費 %,最後一個月的租賃費,待施工升降機退場後甲方一次性付清最後一個月和前期剩餘的租賃費。

六、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施工升降機進出場時的道路通暢,負責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電源設置、維護。

2、施工升降機如發生故障,乙方必須迅速派人維修,如果停機超過4小時後,甲方從停機時起按每小時100扣款,扣款從租賃費中每月結算時扣出,出現機械故障,由乙方全權承擔責任和事故經濟損失。

3、甲方爲乙方所派司機及維修人員提供食宿,費用自理,住宿人員每人每天收取0.5元管理費。

4、乙方所派人員如中途不服從現場管理,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如乙方更換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施工升降機技術資料要求跟隨甲方施工進度及時負責設備基礎及付臂安裝質量、安全、技術指導、驗收工作。

2、①向甲方提供基礎圖紙等有關技術資料,提出有關地基處理方案及要求,並進行書面交底,對設備進場的道路提出要求。

②負責升降機安裝與就位完畢,調試運轉正常,報有關部門驗收認可。

③在現場配備司機四名,隨時配合甲方施工。

④負責升降機的維護、保養和故障排除、使機械正常運轉(保養和維護時,應避免影響正常施工)。

3、升降機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地勞動紀律,乙方應做到全天24小時升降機內有司機上班,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凡工作不負責任,擅離崗位或不聽從現場負責指揮,態度差者,甲方將責令其停止開機,向乙方提出更換司機(在此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機械發生故障,無論白天、黑夜必須組織人力搶修,保證甲方對升降機的正常使用。如排除故障不及時,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機械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按一個臺班扣除租費,不足4小時按半個臺班扣除租費。

5、乙方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專門培訓,無特種作業上崗證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違章操作及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事故的經濟損失。

6、乙方委派司機:

①必須服從項目部一切管理制度。

②在現場其間委派司機牀單、服裝、安全帽、袖章等按項目部要求統一,費用自理。

七、其他事項: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各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定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訓。

2、嚴格執行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努力提高生產效率。應對操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並有資料記錄。

3、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損壞甲方財務照價賠償。

4、服從甲方務工管理,對違紀違章操作人員,應果斷處理,勒令其退場。

5、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該租賃合同時,乙方應主動配合,在接到通知後二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九、其它:

1、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營業執照(未經年檢或過期的執照無效)

2、乙方租(借)用甲方工器具,如有損壞或遺失按價賠償。

3、乙方委派 等四名同志爲施工升降機司機,負責配合甲方施工正常進行,乙方升降機司機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

十、爭議和糾紛處理程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按以下程序處理:

1、由項目部組織乙方協商解決;

2、由甲方主控部門和法律事務部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增訂條款:

1、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能服從項目部管理,項目部有權責令其退場,並處以1000-5000元罰款,該罰款在租賃費中扣除。

2、乙方應加大管理力度,確保目標實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因單方原因中途退場。

3、乙方升降機司機必須常駐現場。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叄份,乙方兩份,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費結清後自行終止,本合同未盡適宜,雙方可以協議形式增補條款,作爲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承租方(乙方):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南寧分公司 地址:南寧市秀廂大道東段17號

電話: 0771-3938372 傳真: 0771-3938372 郵編:5300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施工升降機的概況

1、施工升降機型號: 公司生產的SC200/200 型施工升降機 臺 ,整機機件齊全,機況良好。

2、施工升降機結構型式: 預埋地腳螺栓固定式

3、施工升降機安裝總高度:

4、使用工地名稱:

5、工地地址: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甲方安裝驗收合格書面交付乙方使用經乙方確認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施工升降機租金(月):施工升降機租金採用月包乾形式,安裝總高度以內的每月每臺租金爲 元/月·臺(¥ 元/月·臺)。施工升降機每一個自然月最後一天,結算一次。付款方法:銀行轉賬。

2、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報酬(月):(1)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報酬採用月包乾形式[每臺每月 元正(¥ 元/月·臺)];。甲方負責聘用並配備持建設主管部門頒發有效上崗證的施工升降機司機三名,提供24小時全天候優質服務。(注:機組人員的報酬包含: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工資、節假日和法定假日加班費、獎金、勞保、社保、生活費等各種福利待遇)。每一個自然月最後一天結算一次,甲方提供工資表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給乙方存檔,乙方於次月10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付款方法:銀行轉賬。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時,租金不計。

第四條:設備進退場及結算付款方式

1、進退場安裝拆除費:(費用總包乾: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安裝總高度以內的安裝和拆卸、頂升、附牆杆件安裝、附牆杆件和地腳螺栓材料費、施工升降機檢測費及施工升降機吊裝、運輸等安裝拆除一切費用)¥ 元/臺。合同簽訂施工升降機進場安裝完畢,甲方書面交付乙方使用後5天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開具等額合法的升降機進退場費稅務發票給乙方。付款方法:銀行轉賬。

2、施工升降機從進場安裝檢驗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乙方確認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爲計算租金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天數計收,每天按 元/臺(¥ 臺·天)計算。

3、每一個自然月最後一天甲乙雙方對帳確認當月(從本月1日到當月最後一天)的租賃時間,並填寫書面結算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爲結算的依據。

4、結算單和甲方按應付金額開具等額合法的升降機租賃稅務發票送達乙方後,乙方以轉賬形式付清結算期內的租金。延遲付款則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加收滯納金,但最高不得超過所欠款總額的10%滯納金。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必須保證乙方現場施工升降機的正常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場,否則承擔一切違約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但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移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託第三方)不得對施工升降機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施工升降機質量標準及性能良好的合同約定的施工升降機。向乙方移交施工升降機技術資料,並對合同履行期間產品質量負責,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2、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的基礎資料和圖紙,並在乙方的協助下預埋地腳螺栓,並向乙方提供合格證及相關資料。對乙方澆築的施工升降機基礎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後方能進行施工升降機安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設備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審覈。

4、根據乙方提供的建設資料分別編寫施工升降機安裝方案和拆卸方案,甲方編制的方案須經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行安裝、拆卸工作。

5、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施工升降機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裝拆施工升降機,每次進行附牆安裝或頂升前需提供此次安裝人員證件對應的操作證件複印件及安裝人員安全技術交底,頂升完畢後出具安裝驗收合格單給乙方備案。承擔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頂升及附牆拉桿裝拆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施工升降機的安裝質量負責。

6、負責施工升降機的維修保養,並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人工和配件等全部費用。施工升降機在使用中出現故障,在2小時內派人到位修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維修或拒修。承擔由於施工升降機機械故障和易損件磨損未及時更換所造成的全部安全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7、負責向當地建築管理處建築安全監督站申報施工升降機的安裝、使用及拆卸;施工升降機安裝好後,負責向有資質的檢測機構申請檢測(乙方配合相關工作),並支付其各種費用,同時把所有資料交給乙方備案(包括司機操作上崗證複印件)。

8、負責聘用持有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施工升降機司機,並進行政治、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承擔由施工升降機司機操作原因而引起的安全責任及造成的經濟損失。

9、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應有相應的銘牌,如使用超過一年應當有相關部門出自的檢驗合格證。防墜安全器裝機使用時,應按吊籠額定重量進行墜落試驗。以後至少每3個月進行1次額定載重量墜落試驗。並將相關記錄資料供乙方備案。

10、對以上劃分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

11、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正常運行所需的通信聯絡對講設備和相關信號設備。

12、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並把檢查保養記錄交乙方備案。如甲方未按規定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安全檢查與維護保養,連續多次故障、安全事故,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經濟處罰並終止合同,責令立即退場,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施工升降機司機按施工升降機操作準則有權拒絕違章的運行,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施工升降機的正常安排使用。

14、每月每臺因故障累計不超過2個工日,超過部分乙方按每臺每工日 元(¥ 元/臺·工日)扣減相應的臺班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甲方及所租施工升降機還必須遵守國家行業地方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同時遵守乙方現場文明施工及保護員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築資料、地質資料報告、施工升降機的佈置圖,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資料,負責施工升降機的基礎定位、施工及其費用,並提供基礎的試塊報告。

2、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條件及道路不通暢或因建築物阻礙致使施工升降機不能進行拆除作業的,乙方繼續支付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使用的電源線,按施工升降機用電要求,施工升降機電壓要求在380±20V,把開關裝好在施工升降機附近3米以內,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施工升降機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施工升降機進入施工現場後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按當時市場價賠償,配合甲方的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施工升降機作業範圍內非施工升降機作業人員的進入。

5、負責代甲方支付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的報酬並安排住所。

6、在施工升降機使用過程中,提供每月2個工作日的時間給甲方檢修施工升降機。

7、負責架設施工升降機安裝附牆杆件的安全護欄、過道。

8、對甲方機組人員如不能很好配合施工現場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組人員;如給乙方造成了窩工和怠工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時支付施工升降機的租金和進退場費,逾期二十天未付款,甲方有權停機,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負責。在停機期間,甲方照收租金。停機超過一個月,乙方拒絕繼續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拆除施工升降機,並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

2、施工升降機進入現場後,因乙方停工、停電等造成的停工待工與甲方無關,乙方照常支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除外。

3、該施工升降機每月檢修時間不超過2天,檢修時間由雙方現場商定。施工升降機正常的頂升、安裝附牆杆的停機,不能視爲甲方造成的停機時間。

4、施工升降機安裝好後,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驗收工作或填報各種資料,並從驗收合格日起雙方協商啓用時間(不超過3天),並填好書面的起租確認單。

5、施工升降機報停,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雙方做好租金的結算支付工作,按期退場。甲方不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內拆卸或退場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場地佔用費300.00元,同時並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乙方未支付完結算款,乙方應繼續履行第四條第4款的義務。

6、承租期間,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本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7、合同簽訂後,非乙方原因引起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8、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不能視爲違約。

3、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升降機不能按時進場安裝使用的,視爲甲方違約。乙方不能保證施工升降機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爲不能視爲違約。

4、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支付對方違約金貳萬元(¥20xx0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有限期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設備全部拆卸退場完畢,款項付清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協商確認,所有字體均爲打印字體(除簽字和日期外),其他書體及塗改均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無(以下空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杭州萬良機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 工程建設需要,向甲方租用井架式施工升降機,爲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在 地址簽訂本合同。

一:升降機費用協議:

1:暫定升降機高度臺。

2:升降機月租費爲每臺

3:進出場費爲每臺

4:升降機每臺押金爲

5:升降機起租時間爲個月,不足個月計算,超出按以上價格實際結算。

6:升降機調試完工之日爲起租日期,設備租賃所有費用,應在設備拆卸前付清。

7:設備原值爲每臺元。

以上(2、3、4)爲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備註:

二:租用期間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根據乙方項目工程施工需要,及時提供基礎圖等相關資料,及時安排升降機的安裝與拆卸。 2:編制升降機安拆專項施工方案,併到質檢站對相關資料進行備案。

3:承擔進出場、安裝、拆卸、調試及檢測費用。

4:甲方在設備安裝、拆卸時,應嚴格遵守安全紀律、嚴禁酒後上崗,確保安全作業。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按照工程的地質情況,製作升降機基礎及附牆預埋件(預埋件由甲方提供)。

2:安裝期間提供六平方四線電纜連接至操作箱及捲揚機,提供附牆用鋼管和夾頭(纜風繩由甲方提供)。

3:做好升降機安裝、拆卸時道路通暢工作,確保甲方設備安全順利安裝。使用期間,做好對升降機的日常保養工作(保養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押、變賣,如出現此現象,乙方應按原值實際賠償甲方。

三: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如單方面違反本合同,按本合同總價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15天,甲方可作設備停機使用。

四: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設備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五:如果因使用不當造成如坍頂、吊籠及井架變形、捲揚機拔起等現象,乙方應按實賠償。 六:設備如果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雙方即簽訂日生效。

注:在使用過程中,如果井架出現情況,無法使用。甲方要在三個小時內立即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超過時間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章)杭州萬良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篇5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租用乙方施工升降機 肆臺,用於廣州 市風凰城工地施工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相關規定如下:

一、施工升降機基本情況:

施工升降機型號:SC200/200,每籠2噸。根據工程各實際需要安裝使用,安裝高度滿足甲方使用需要。

二、租期:

1、起租日:從施工升降機安裝調試正常運轉,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工地整體工程完工後,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施工升降機之日止。

3個月按實際時間計算,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的1/30):

4、租期結束,如果因甲方租金未結清或工程障礙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

5、租期和月租金不受甲方工地停工、停電、停水及法定節假日的影響,在此期間租金照計。

三、租賃費用:

月租金爲新機每臺每月12500.00元(壹萬貳仟伍元整)、舊機每臺每月120xx.00元(壹萬貳仟元整)。月租金包含施工升降機使用、維修保養費,不含操作人員人工費用。進退場費每臺220xx.00元(貳萬貳仟元整),進退場費包含運輸、安裝(含基礎預埋地腳螺栓)、加高、拆卸及驗收費等費用,以上費用不含稅費。

四、租金支付方式:

1、進場退費:設備進場兩天內,甲方全額支付乙方該臺施工升降機進場費。否則不予安裝。

2、租金:在每臺設備使用滿一個月後10天內,甲方即向乙方付一個月租金;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工地場地、電源等因素符合安裝條件,如甲方不具備報裝資料,在此期間如發生的政府行政干預所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負責。

2、基礎及預埋件

①. 甲方負責製作施工升降機基礎,對基礎預埋隱蔽施工部分做出詳細書面記錄。

②. 甲方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基礎圖的技術要求製作基礎,乙方提供相應的技術配合。由甲方製作混凝土基礎並承擔費用,並保證施工升降機基礎無積水、無淤泥;由於基礎製作及甲方因素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負責機械設備以外的附屬設施,如防護棚、樓層安全門、通道等等。

4、進退場及安裝、拆卸

①. 甲方施工升降機基礎達到保養期後,憑甲方通知3天內進場; ②. 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進退場裝卸車時安排停放場地;

③. 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進場前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負責將電源送進乙方施工升降機外籠電源廂。

④.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進行設備安裝、頂升和拆卸及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及負責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和電費,甲方無償提供焊割設備及委派2-3人相關工種的配合;

⑤.施工升降機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吊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設備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進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驗收

甲方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必要資料,配合乙方施工升降機在當地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6、費用

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每月拖欠租金超過20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付。

7、司機

甲方負責租期內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工資和在工地的食宿。

8、安全責任及其他

①. 甲方負責安全吊裝及設備安全管理,人爲損壞由甲方負責賠償; ②.甲方須保證施工升降機的安全供電,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因甲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及甲方其它原因導致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雙方安全責任界定如有爭議,以當地安監部門責任鑑定報告爲準。

③. 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擁有施工升降機的使用權,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抵押、扣押及處置所租用的施工升降機。

(二)、乙方責任:

1、基礎及預埋件

乙方負責提供基礎預埋件、廠方基礎圖和甲方製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提供地腳螺絲或基礎預埋件的安裝。

2、進退場及安裝、拆卸

①.乙方負責進場、安裝、拆卸、退場等事項。

②.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安全完整,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生產許可證、合格證等相關資料;

3、驗收

①.乙方負責向省有關部門申報驗收,並負責向有關部門領取設備使用準用證,承擔其驗收、發證費用及施工升降機租用期內的年檢費;

②.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後的調試及試運行,由乙方派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接線,調試及技術鑑定工作。

4、操作、維修、保養、使用

①.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②.施工升降機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派人進行搶修,設備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意見,協商安排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③.乙方負責施工升降機使用的期內維修保養、配件更換等,乙方在維修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否則按每天租金賠償給甲方,預升加節及附牆時間不計入維修時間內。

5、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安裝、拆卸、項升加高作業造成的安全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單價以現在政府政策所定,如因政策變動所產生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期滿且費用結算、款項付清後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爲原則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的品名、規格

1、 租賃物的品名:施工升降機

2、 租賃物的規格:SC200/200

第二條:承租方工程名稱、工程地址

1、 承租方工程名稱:

2、 承租方工程地址:

第三條:每臺設備的進出場費 元(含運費、安拆、辦理使用手續)。

第四條:每臺設備的月租費元(含人工工資)。

第五條:租賃物的用途:租賃物用於現場垂直運輸。

第六條:租賃日期最低三個月。

第七條:租賃物的安全責任。

1、 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租賃物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甲方)承擔責任。

2、 乙方負責按設備地基圖紙要求設計技術澆築基礎,若因處理不當發生基礎下沉、滑坡等造成機械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由此造成的停機每天按正常租賃費計算。

3、 承租方對出租方的設備和操作人員負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承租方承擔設備在每天工作前,必須安排工地人員或指揮人員對設備的各個安排裝置進行檢查測試,經測試靈敏可靠合格後方可工作。設備在運行中因違章指揮、錯誤指揮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如果出現其他事故,責任明確後由責任方負責。

第八條:租賃期限:由設備進場至工程施工完畢出租方退場之日止。

第九條: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租賃費的計算方式及標準:該設備的月租金爲 元/月臺,如不夠整月,每日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一結算。

2、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月租金從設備使用日起開始算起,每

2個月的到期日支付租金,如承租方不按期交納租金,出租方有權停機,租金照計算,工程完工,設備拆除前,租金一次付清,並配合拆除卸場地和通道。

3、 如施工期間非出租方設備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應照常支付租金。

4、 春節放假期間設備報停30天不計租費。

第十條:租賃物進退場時間、地點

1、 合同簽訂後,合同生效。然後,出租方將設備基礎圖、地角絲(費用由承租方支付)等部件按承租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

2、 退租退場,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後,通知出租方退租,出租方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作。

第十一條:租賃物的保管與維修

1、 進入現場至甲方設備退場運走後,在此期間乙方負責保衛工作。若發生機械零件、電纜及電器元件的人爲損壞、丟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2、 出租方設備與工地其他機械或工程方面無任何關係,承租方無權將租賃物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無權變賣抵押品。

第十二條:出租方違約責任

1、 出租方發生一般事故,修復時間(小故障)不超過24小時,每個月維修時間三天,一般情況下,保養不佔用施工時間。

2、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要求維修保養機械和設備,不得刁難承租方,服從指揮人員的正確指揮,虛心接受各安全部門的檢查,否則,承租方有權要求換掉操作手。

第十三條:承租方違約責任

1、 不按時交納租金的,每日應向出租方償付逾期拖欠總金額的千分之十違約金。

2、 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期限如數收回租賃物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同期租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3、 承租方負責準備設備以外吊索具,按照國家規定配備獨立電源,一機一閘一保護,並負責設備的用電費用;負責指揮作業。

4、 如果設備進入現場後,並未將該工程施工完畢承租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除使用期間的正常計算費用外,另要給予出租方三個月的經濟補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設備進場前單方終止合同方承擔該合同中設備進出場費50%的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如出現租賃糾紛,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由遷安市人民法院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方 份,承租方 份。

第十七條:雙方協商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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