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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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精選17篇)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爲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爲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爲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爲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

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代 理 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乙方(簽章): 經 辦 人: 訂立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內蒙古久暉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巨海商廈403室。電話:0471-6371609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委託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衝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並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信息,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爲與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整)。支付方式爲: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負擔,支付方式爲:

3、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及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方式爲: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應予退還。

2.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或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賠付。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誤甲方委託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乙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五日內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成功時視爲送達。

3、下列情形視爲委託事項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調解、案外和解;(2)委託人作爲原告或者申請人時及撤銷訴訟或者不提起訴訟,作爲被告或被申請人時,對方撤訴或撤回申請。(3)乙方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外的方式並經甲方同意,糾紛消滅或終止代理,爲甲方實現主要委託目的。

4、委託律師須知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應在詳細閱讀並理解後簽署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該代理事項爲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上海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第一條 訂立委託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託。甲方承諾本委託期間不委託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   委託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上海市___區_______路__弄__支弄__號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託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築面積: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委託售價人民幣: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抵押情況: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託時已徵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託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並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託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  佣金支付

1、 佣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 支付時間:甲方佣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託中委託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乙方

1、 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託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 甲方違反本委託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託的;

3、 甲方在委託期內或在終止委託後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 甲方委託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託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執 照 號 碼:31010520xx836

聯 系電話: 聯 系 電 話:

代理人/代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4

甲方: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 :

鑑於:

1、乙方具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報驗方面的資質及豐富操作經驗;及

2、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爲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爲甲方的代理人代爲辦理海運進口貨物報關報驗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1.2.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1.2.2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

1.2.3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具體的服務範圍和代理權限詳見報關報驗委託單(附件

一)。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爲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

2.1.2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2.1.3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爲準。如不一致,對委託內容與報關 單不一致產生的損失,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4甲方應在船抵港 天前,將報關報驗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報驗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覈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有關批文及海關、商檢認爲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乙方沒有義務爲甲方代墊有關稅費,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

2.1.7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

2.1.8由於海關衛檢、動植檢審覈、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1.9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作爲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

2.2.2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2.2.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2.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報關報驗的情況。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和代理報驗費分別爲:

代報關費:

代報驗費:

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當根據乙方預估的上述稅費金額連同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代理報驗費在乙方報關前匯至乙方賬戶,多退少補。

3.3甲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爲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爲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爲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衆、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4.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爲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爲公衆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4.3.3爲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4.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4.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其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4.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4.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爲期 年。

第五條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

5.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對於因此造成的報關報驗延誤而導致的貨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6.1.2違反本合同第2.1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報關報驗、被扣押、被罰沒,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七條 一般性條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7.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7.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爲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爲,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產品______地區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乙方授權甲方爲乙方產品在地區內獨 家排他代理,並保障甲方在銷售區域內長期利益。具體區域指:

2、代理期限爲______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結束後,雙方可續約。

二、雙方責任、權利:

1、乙方保證不在甲方區域內授權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證甲方產品供應,並提供相關證書文件及其他產品宣傳資料;

3、乙方應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培訓、指導;

4、乙方應當提供設備維護和售後服務技術支持。

5、甲方保證按時支付貨款。

6、甲方保證不向代理區域外銷售。若需銷售需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7、雙方互有爲對方保守商業和技術機密之義務。

8、產品中工業和知識產權均爲乙方所有。一旦發現侵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維權措施。

三、經銷條件:

1、甲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七日內,首批進貨______元以上。

2、協議簽定3個月內爲產品推廣期,不計銷售任務;之後每個月需完成______元以上銷售額。若是甲方未完成規定銷售額,乙方有權變更合同條件。

四、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產品及配件質量,對直接用戶產品及配件______月保換、______年保修。

2、乙方產品及配件技術和售後服務標準以產品說明書和保修卡所列條款爲準。

3、乙方產品售後服務工作委託甲方具體實施,甲方在發現自身無法解決技術問題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後小時內派員解決。

五、價格:

1、所有單價均爲人民幣不含稅價格,若市場價格變化,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另行商定進行調整。

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獲得價格爲其銷售,甲方如發現其他代理商低於其獲得銷售價時,甲方有權利按照此執行,甲方並有權要求返還之前價差。

乙方如需調整售價,需在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乙方漲價則甲方繼續執行原來價格。

2、結算方式:

六、交貨方式、地點:

1、交貨地點______。貨物數量規格由甲方提前日書面向乙方下訂單。

2、如果批量訂貨總金額小於______元,乙方不承擔運輸費用。

3、貨物風險實際交付時轉移。

七、售後服務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於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可以免責。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須儘快將事件發生狀況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日起15日內將有關機構出具不可抗力事件證明寄交對方。

3、違約金具體計算方式:

九、通知

1、甲方確認爲其送達地址,乙方確認爲其送達地址。

2、任何一方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應提前日以方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對方向原地址送達任何文件視爲其已經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本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仲裁)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爲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與訴訟(仲裁)業務委託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經雙方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條 房屋位置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代理。

第二條 代理期

1.代理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爲________(天),代理期滿乙方可再續租_______月。

2.代理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簽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 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繳納。

3.甲方收取租金,可選擇(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領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點,c.乙方匯入甲方指定賬戶,d.或其他方式)

第四條 其它費用

1.在租賃期內,如房屋所在地進行公共設施改造如:小區建設,電力增容,寬帶入戶等所需交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房屋內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收視及電話費由乙方客戶承擔,物業及供暖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委託方和代理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甲方提供:①產權證明②戶口本③業主身份證(如代辦需有代辦人身份證)④其它必備相關證明;乙方出示:①經紀機構資質證書②營業執照。

3.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實,而導致客戶無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並有權終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時,有義務對房內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保證電器正常使用,乙方積極配合。

5.在代理期間,乙方應及時安排客戶看房,保證客戶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間,房屋租戶如有更換,乙方負責房內各項費用結算及清點檢查修繕屋內傢俱電器等設施,並免費爲甲方尋找下撥客戶

7.代理期間,房屋因自然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繕。

8.代理期滿,乙方交房時,結清房內各項費用及清點傢俱電器等設施。

9.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則視爲違約,如違約應賠償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10.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戶,並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爲賠償。

第六條 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預想之因素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補充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8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在 區域內,全權負責按甲方要求的 人員,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雙方遞交資質資料:

1、雙方簽約時互相遞交公司簡介、招聘簡章、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地國稅務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複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代理招聘委託書。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員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員要求:職位、性別、年齡、專業、身高、待遇、崗位描述等要求。(詳見招聘簡章)

四、招聘服務費用及預付定金:

雙方約定代理招聘服務費爲:每人次 元。共 人 計 元。在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定金 元給乙方。

五、招聘費用支付方式:

1、按實際錄用人數一次性結算支付給乙方。(扣除預付定金)

2、錄用人員車費由 承擔。

3、雙方面試和護送人員的差旅費用各自自行承擔。

六、人員面試和錄用變動處理方式:

1、由 方進行了面試,面試合格後,由 負責接送人員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員在甲方公司就業未滿一個月正常離職或辭職的差額人數由乙方在約定時間內給予補聘。非正常離職或辭職由甲方自行負責。

七、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隨時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員就業花名冊及人員變動情況說明,並出示經本人簽字和甲方領導簽字的離職或辭職證明材料。

2、甲方在錄用時,應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3、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招聘簡章所承諾的相關事項合法用工,若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員任何費用。

八、乙方權力和義務:

1、在收到甲方預付定金後,及時開展招聘工作,並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甲方招聘簡章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招聘、篩選、初試工作。

2、乙方在招聘過程中遇到與本協議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沒有涉及的事宜,應及時與甲方協調處理。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移作它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生效日期: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時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電 話: 開戶行:

傳 真: 帳 號:

傳 真: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後,甲方按剩餘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爲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後再採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爲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範圍內辦案費(包乾)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依授權委託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託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託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0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合同如下:

二、工藝要求:按雙方共同確認的文字、圖案、材質及尺寸進行製作。(供方收到需方預付貨款後10日內提供產品小樣5-10個,經需方確認後,按供方提供的樣品進行製作)

三、質量標準、技術要求及驗收:按照國家輕工行業QB/T3562-19x玻璃酒瓶)標準執行,料色以樣品爲準。

四、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 ,費用由 需方 承擔。

五、包裝標準: 紙箱包裝 ,費用由 供方 承擔。

六、交貨時間: 預付款到帳,打樣確認合格後30天內交貨。

七、交貨地址: 供方倉庫 。

八、交貨數量:按生產實際數量交貨。

九、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完畢,需方預付總貨款的50%,供方組織生產。生產完畢,發貨前付清餘款。供方因需方玻璃酒瓶訂購數量較少,供方不能開稅票給需方,供方只能開本單位收據(並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作爲發票提供給需方。

十、質量異議及處理方式:需方在收貨後應及時對產品進行檢驗。貨到7日內,需方未向製作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則視爲合格。

十一、 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可申請仲裁或提出訴訟。或由供方所在地符合級別管轄的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 合同執行期間,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紙或傳真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 雙方經傳真件簽字蓋章認可的合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甲方指定 爲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繫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爲: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爲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爲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爲調解、參與和解;

3、代爲提起反訴;

4、代爲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爲: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執照號: 甲方負責人: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執照號:

乙方負責人:

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 商業樓盤招商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內容:出租

1. 物業名稱及地址: 。

2. 委託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 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託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代理服務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託協議支付代理服務費給乙方。

3. 乙方介紹客戶後,甲方應簽字蓋章確認後備案並全力配合乙方爲客戶服務,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戶不得再承認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 乙方應陪同客戶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信息,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並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戶在乙方代理服務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託書支付代理服務費。

四、報酬支付

1、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甲方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視爲乙方完成居間服務,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的 100 %作爲樓盤代理服務費。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證金)後三日內。

2、乙方指定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五、特殊約定:

六、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七、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爲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爲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爲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5

代理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如果是法人單位的,則應寫明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如果是法人單位的,則應寫明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爲,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爲,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爲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爲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 (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6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鑑於甲方欲在中國國內外尋找投資項目,進行投資,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爲全權代表,授權乙方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尋找投資項目,與項目融資方洽談投資事宜。

第二條代理

2。1甲方與乙方協商後,乙方作爲甲方的全權代理並代表甲方與項目融資方洽談項目投資的相關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2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爲其代理人洽談該項目投資的一切相關事宜。

2。3根據協議乙方作爲甲方委託的全權代理,代表甲方引進開發項目。經乙方聯繫,項目方與甲方簽定項目合作協議,甲方應予以承認乙方的代理行爲並支付佣金。

第三條甲方的職責

3。1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於乙方與項目方洽商有關事宜。

3。2甲方投資意向有所變動,或有其它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詳細資料。

3。3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資金的信息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四條乙方的職責

4。1本協議期內乙方必須努力與項目方洽談,向項目方取得的開發項目及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甲方及時準備投資工作。

(1)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爲甲方引進開發項目並促成甲方與項目方簽訂投資合作協議。

(2)盡全力爲甲方的投資提供質的服務。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爲甲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甲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甲方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爲引進項目,服務於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條佣金

5。1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引進項目投資總額的__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資協議簽署之日_________日內以_________支付。

5。2甲乙雙方同意項目方與甲方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條款時,甲方應根據約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時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收取佣金,屆時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六條協議期間

6。1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期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條終止協議

7。1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乙方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按協議規定,乙方促成了項目方與甲方的投資談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與項目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將視乙方代理責任完成。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第九條附則

9。1凡有關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爲準,可採用電子郵件、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住房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爲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爲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爲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爲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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