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6.74K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0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爲共同做好的招商工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進行招商銷售管理事務,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務

由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推介_____商品城,並進行獨立招商運營活動。全權負責出租、經營權出售。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招商租賃的_____商品城爲合法取得項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門各項批准手續,可以進行招商,並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第二條 委託項目

1.項目名稱:

2.地址:

3.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一樓 平方米,二樓 平方米,三樓 平方米,負一層 平方米。

4.招商方式爲:出租、經營權出售。可採用的出租期限設定爲:一至五年;經營權出售期限設定爲: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託期限內,乙方須完成的招商任務爲有效面積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積見附件《招商佈局平面圖》。

第三條 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爲兩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叄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就該項目再委託其他代理商。

第四條 委託招商價格

甲方確定租賃均價爲 元/㎡,銷售均價爲元/㎡。乙方有權根據出租、出售情況,靈活掌握、決定浮動價格,同時還可決定房源的調整。但低於均價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第五條 費用、佣金及支付

1.費用 1.1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產生的招商、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等)由甲方負責。

1.2合同簽定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萬元作爲後期招商籌備費用。該費用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叄日內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該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確認重新裝修招商部。乙方負責提供裝修方案並負責施工,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提交設計方案,甲方須在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後三日內向乙方撥付相關費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時間

2.1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向商戶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爲招商佣金,40%返給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爲招商佣金;50%返給甲方;

2.2出售經營權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戶收取購買經營權的款項。乙方按銷售金額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須按約將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部分款項及時轉交甲方;甲方也須及時與乙方結算並支付乙方佣金。

2.4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期限的應收款項,由甲方負責收取,但須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2.5價位提升的,超過均價的溢價部份雙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從出租方式中獲取前二年佣金的,則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銷售佣金及溢價分帳。

2.7商家直接購買經營權的,視爲先租二年,後購買剩餘年限的經營權。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條第2項之2.1及2.2的約定進行結算。

2.8佣金按月結算,每月月末之日爲當月的結算日,負有付款義務的一方須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幣的形式將應付款支付給對方;若拖延支付的,則每日向對方支付所欠金額的5%0(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資質證、有關本項目的所有招商資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其它費用的估算等),並承諾政策的正確性,如遇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1.2甲方應爲乙方配備工作所必要的設施、設備; 1.3甲方負責委託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負責委託期內的商業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託乙方爲本項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1.5所需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2.乙方責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商業活動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代理商業無關的經濟社會活動;

2.3乙方在招商活動中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5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6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招商計劃,安排時間表;

2.7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策劃;

2.8派送宣傳資料;

2.9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2.10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招商活動;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商戶作出任何承諾;

2.15委託期滿後將所有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的終止及變更

1.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或者乙方未將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視爲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尚未招商的面積,按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第五條第2.2項進行結算。

2.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承擔以下責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佔委託招商任務量的百分比承擔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之1.2、

1.3項的後期招商籌備費用及重新裝修費用;

2.2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後一個月份的佣金。

3.雙方違反合同其它約定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貳拾萬元整)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五頁,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項目進行招商(租賃/銷售)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合同如下,以資信守。

一、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作爲甲方住宅)項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該項目位於,租(售)面積共計平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三、費用負擔

(一)本項目的宣傳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告投放、戶外廣告投放、網絡媒體廣告投放、印刷宣傳材料、樓書等)由甲方自主支付;

(二)具體租售工作的開支及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銷售/租賃價格

(一)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平米至元/平米之間,物業費爲元/平米/月,乙方可視市場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賃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元/平米/月至元/平米/月之間(起租期1年),乙方可視市場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乙方代理佣金爲所售 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 %,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乙方按成交額的%提取,銷售代理由甲方以現金形式或支票形式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如果是租賃,乙方代理佣金爲所租 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第一個月的租金總額的 %提取,剩餘的%等代理期限結束後

一次性結清。

(二)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租售合同簽定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項目的代銷責任已經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甲方在首付房款後天內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佣金後應開具相應的發票等憑證。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戶所交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經甲方確認簽訂合同並收齊房款,甲方應不遲於天將房款代理佣金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屬分期付款的,經甲方確認後,每月一次將房款的佣金部分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四)因客戶對認購合同違約,所收的認購合同定金,應全部返還客戶,以避免影響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六、甲方的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相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

3、銷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預估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數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還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項目的正式委託書。

(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相應的便利,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單元不發生誤打;

(三)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七、乙方的責任

(一)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責任: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談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相應的宣傳和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的承諾。

(二)乙方在銷售/租賃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三)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四)乙方無權收取客戶所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項目可租售面積全部賣完的情況下,本招商服務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合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薦下權利義務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違約行爲而導致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認爲本合同無繼續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選擇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成交總額佣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爲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九、特別保密條款

(一)未經合同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薦下義務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導致合同對方遭受損失的,泄密方應按成交總額佣金的%向合同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對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對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三)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委託的招商服務工作,按招商計劃書約定按期進展,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無法近期進展的,乙方有權順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應按雙方約定期限與第三方簽定認購合同和銷售合同,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扣除 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交客戶意見反饋內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國家及集團的節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風雨等),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務代理佣金。意見反饋內容應如實反映廣告發布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意見反饋內容進行實地抽查,如出現隱瞞或作假事項,每確認一次除按廣告發布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廣告費用扣款外,甲方有權按次元標準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無故延遲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 個工作日,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服務,乙方有權按 元/日的標準計算並收取違約金,同時追索甲方所欠費用。

(五)乙方不得將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銷售策略等機密文件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需要公開聲明道歉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現第三方指控與招商服務合作相關的侵權事件,應由乙方負責消除影響並賠償全部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四)其他約定: 。

特別條款:在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洽商、談判、協議簽訂、協議執行的各個環節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當形式腐蝕甲方人員,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勤誠達新界”項目招商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甲方“勤誠達新界”項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在本

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該項目的代理事務。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2.2 項目位置:

2.3 委託代理內容:

2.4 技術參數:

1、建築結構:

2、建築佔地面積:

3、建築面積:

4、商業物業招商範圍:

合同附件一:《委託招商物業一覽表及平面圖》

三、委託代理事務及期限

3.1 代理事務:“勤誠達新界”項目的宣傳推廣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爲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經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商業招商進度總要求截止日爲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託項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務。招商率=(已招商面積÷商業物業招商範圍面積)×100%;特別約定:商業物業招商範圍面積爲《委託招商物業一覽表及平面圖》所示面積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保證“勤誠達新界”項目招商宣傳必需的資金供給。

4.2 在本合同生效後 3日內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全面的、合法的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文件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批准文件(均爲加蓋甲方公章的複印件,並與原件覈對無異。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根據相關手續、文件的辦理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該項目有關的材料(均爲加蓋甲方公章的複印件,並與原件覈對無異),並對因爲有關手續、文件的辦理而影響對該項目開發過程和進度的後果負責。

4.3按甲乙根據銷售或客戶需要商定的物業分隔方式組織施工,保證工期,保證按銷售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按時交房;保證項目工程質量符合房屋銷售合同所約定的質量標準。

4.4 負責配合乙方高效率地進行合同審查、用印、收取購房戶預交的預訂金或定金,收取租金,當日要完成的工作應當日結清。

4.5負擔現場銷售接待中心以及樣板房的修建及裝飾,售樓處內各種物件購買的費用。售樓中心以及樣板房的建設及裝修裝飾標準雙方另行約定。

4.6 負責銷售中心的水、電、電話(非移動通訊),財務、保安、保潔人員的派駐及工資發放,辦公所需物品的購買費用以及其他物業管理費用。

4.7甲方保證其各部門應爲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無條件協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方式、時間、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有關費用。

4.9 擁有項目策劃、推廣及營銷方案和實施的最終決定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 乙方從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開展項目招商、推廣的各種工作。

5.2 利用自身綜合優勢進行項目的整合、策劃,包裝、推廣,制定招商計劃,並完成相關工作。

5.3 負責組織招商團隊,並負擔其工資、獎金。

5.4 統一管理招商現場雙方所派駐的工作人員,並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使之有利於招商工作的推進。

5.5 對該項目的規劃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部分設計作出調整、建議,使得更具有市場價值,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5.6乙方所有參與本項目的人員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道德標準。若有人發生有損本項目或甲方形象與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除該人蔘與本項目,且乙方既定目標任務不變。

5.7 自本合同生效後,應分階段向甲方提供各項工作進程安排計劃。

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業務要求忠實地在委託權限內辦理委託事務,不得超出甲方委託的權限範圍開展工作。

七、關於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負責“勤誠達新界”項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廣費按預計實現租賃總額的 2%-3% 計算,該費用包括招商手冊(印刷、電子)、戶外、電視、廣播、報紙等廣告宣傳、銷售物料的有關費用,不包含售樓部建設、裝修裝飾設施、樣板房裝修,該費用由甲方審覈後由甲方承擔,乙方的推廣預算嚴格控制在該費用之內。

9.3 關於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沒能完成合同第三條第(四)款所述階段招商進度指標時(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約定的首年單月租金1.0倍月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條第(四)款所述各階段招商進度指標時(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約定的首年單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給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方式爲:甲方應在每月的後 2日內根據乙方當月招商合同的實際金額計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並按當月應提佣金總額的70%支付乙方,剩餘30% 作爲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招商任務後的10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計提條件爲:租賃客戶已簽定《商鋪租賃合同》並支付租賃定金款項爲準。

9.4 項目租賃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員嚴格按照甲方合同標準簽訂,甲方負責合同的終審,並由甲方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

十、關於服務費用:

從委託之日起計算,合同簽署2 日內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啓動費 五萬元整 (RMB:50000元),但須在日後的銷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詳細的《招商定位報告》、《招商執行報告》。

十一、甲方須保證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工程驗收合格,並願爲此承擔責任。

十二、乙方保證對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標準程序進行銷售,誠實經營,絕不搞欺矇拐騙,不

做任何損壞甲方企業形象的事,並願爲此承擔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3.1 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費及相關費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爲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3.3 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爲收取訂金、定金和房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累計扣留的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四、甲、乙雙方向對方發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應具備以下的形式爲有效。

14.1 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的,則爲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傳真文本。

十五、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爲有效交付:

15.1 可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簽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爲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爲 。

15.2 可通過合法的郵政系統向對方指定的地址郵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雙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郵寄地址發生變化,應在變化前的三個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營銷: ”等名義。

十七、雙方合作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重大政策調整,致使雙方無法正常履約,雙方另

行協商合作方式,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籤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

二十、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十一、合同終止:

22.1 本合同所約定的事項全部實現。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對方追究責任,要求賠償:

22.2.1 有欺騙行爲時;

22.2.2 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爲時;

22.2.3 因一方過錯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十二、特別約定: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0條規定所享

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權利,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應向守約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電子信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

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

法律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獨家招商代理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託物業概況

1.1 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1.2 項目地址: 。

1.3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招商本項目全部物業約 ㎡。

2、委託期限

獨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獨家招商範圍

商業建築面積:約 m2

(以上面積最終以房管部門覈准的預售招商面積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積爲準)。

4、承諾與確認

4.1 甲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2 甲方確認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開發權、處分權, 且已取得對

本項目招商無諸如查封、抵押等障礙的相應證明文件並保持這些文件的有效性。擬委託之項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使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法律或事實上的障礙和瑕疵,並願意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3 乙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4 乙方確認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工作內容的合法資質,並承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保持資質的有效性。

5、聯絡和溝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乙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1.2甲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說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1.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展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資料,並應乙方的請求就資料中相關內容作出解釋或說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甲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說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3 聯絡溝通渠道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爲雙方信息送達的有效途徑,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有義務確保該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的穩定性,除非事先書面通知對方,不得變更。一旦相關信息送達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則視接收方收到並知曉相關信息。

6、甲方職責

6.1甲方須在本合同書籤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及公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詳細的平面圖、面積表、全套建築設計方案、前期市場調查方案、相關土地、開發資料、開發進度等、公司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資料。

6.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託範圍內的單位。否則甲方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結果視作乙方的工作成果,並作爲乙方計提服務費的依據。

6.3 由於甲方房屋質量,售後服務,前期銷售/招商帶來的相關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和解決。

6.4 甲方應按時支付本委託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服務費。

6.5 甲方須在本項目所有宣傳資料及廣告上印有“獨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7、乙方責任

7.1 合同簽訂後,乙方須確定本項目招商經理參與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招商工作,根據招商的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後,開展必要的促銷和宣傳活動。

7.3 乙方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本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做任何不實的宣傳。

7.4 不得超越甲方書面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 對甲方提供的項目及客戶資料保密,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項目商業機密,甲方客戶私人資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項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7.7 在招商過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務,乙方需先通報甲方,在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8、特別約定

9.服務費

9.1 項目招商代理服務費及溢價獎勵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鋪位的月租金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點商戶:按雙方確定的合作商鋪月租金底價的 兩 倍計算代理傭

金;

純租金商戶:按租賃商鋪首年月租金之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賃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優惠期在內)。月租金底價在 本合同簽署 前協商設定;設定之依據爲甲乙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定的《項目最終招商商務條件》

9.2 項目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

9.2.1 甲方應在上月30號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項目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日常運營月費爲 大寫( )。

注:

“日常營運月費”指乙方在爲甲方進行本項目商業策劃及商業招商工作期

間所產生的執行團隊工資、日常辦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費用的總稱。

10、招商代理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方式

10.1招商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爲本月之內所有租出單位。結算日期爲下月的10日結清上月。以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收到首付款爲標準確認結算服務費單位。

10.2若客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悔約,如因客戶自身原因的,則沒收的客戶定金及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該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計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不收代理服務費或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務費結算表,甲方覈對後,應於下個月10日前將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11、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11.1 甲乙雙方明確,凡違反本合同第1條中有關承諾與確認的情形均屬對本合同的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2合同的變更、解除須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紙質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確。除非另有規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將向守約方承擔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足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3 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服務費,且必

須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單位的服務費,且乙方有權另行要求甲方承擔 萬元(大寫:萬元整)的違約金。甲方須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務費及違約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全部款項。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約,如未在合同期限前達成續約協議,乙方在結清服務費後10日內從銷售/招商現場接待中心撤離。

11.5若項目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報批手續、工程進度及推廣預算計劃等原因造成延誤,則甲方考覈乙方招商進度指標順延,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員入場後因此類原因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則甲方需按元/人.日承擔乙方工作人員成本費,直到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的障礙消除爲止。

11.6甲方應按時付給乙方每月的服務費,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的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1.1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的1.2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當月服務費的

1.3倍支付給乙方,且從第4個月起,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應付款項每日5%的延期支付違約金以及爲追索此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法院受理費及其他合理開支。

12、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委託

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深圳市智信企業策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世博通訊城”招商及項目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代理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

2) 招商面積: 6800平方米 ;

3) 招商內容:手機產品,MP3、MP4等數碼產品,安防產品及其它配套服務等 ;

4) 招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日止,爲招商時間 ;

5) 試業時間:20_年11月30日;開業時間:20_年01月05日;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招商佣金: 1個月租金 ;(每半個月提取一次招商佣金)

2) 招商運作費用: 人民幣壹拾萬元正(¥100,000) ;(支付方式:簽約後預付3萬啓動費,乙方進場開展招商策劃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10%;20_年 8月30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20%;20_年 9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完成招商面積30%。20_年10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1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剩餘招商面積。)

3、招商代理租金均價: 45元/平方米 物業管理費:20元/平方米 ;(乙方按代理租金均價與甲方做佣金結算,超出部分價格及其它所獲得利潤屬於乙方獎勵,乙方直接從簽訂合同中提取差額部分費用,甲方沒有異議。)

4、免租期限:自開業起3-6個月(由乙方自行控制)。

5、合同期:1-3年(由乙方自行控制)

6、使用率:58%

第三條 代理條件說明

1) 甲方需配合乙方招商工作實施,如期投入相應廣告宣傳。

a) 20_年8月15 日之前投入第一期招商廣告,籌備招商;

b) 20_年 8月 30日,投入第二期招商廣告,強勢招商;

c) 20_年 9 月 25 日,投入第三期商廣告,強勢招商;

d) 20_年 10 月 20 日,投入第四期商廣告,商場試業;

2) 甲方給乙方配備招商專用車輛一臺,接送客人;

3) 甲方給乙方提供員工宿舍住房二套;

4) 甲方如期給乙方支付招商運作費用;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進度及項目推進的速度、商戶檔次;

2) 甲方有權對招商規劃及招商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3) 甲方有權制訂招商條件與價格,監督乙方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4) 甲方對本合約項目的物業擁有完全租賃權及使用權,給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產權證明,合約項目之前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解決承擔,與乙方沒有關係;

5) 甲方將提供有關該項目招商資料及物業水電圖紙;

6)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招商辦公室及辦公設備;

7) 甲方物業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客戶的裝修服務等;

8) 甲方廣告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廣告的推廣與宣傳;

9) 甲方按招商要求投入一定費用作項目改建及製作廣告招牌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有權全面統籌策劃該項目,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意見;

2) 乙方有權在招商條件範圍內自行與客戶洽談招商方案及條件;

3) 乙方有權與客戶簽訂招商確定書及代簽租賃合同書;

4) 乙方有責任定期向甲方書面報告招商情況,定期召開項目招商研討會;

5)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及該策劃項目的形象與名譽;

6) 乙方有義務自行管理好招商團隊,協調甲、乙的合作關係及與客戶的友好關係;

7) 乙方擁有該項目經營管理第一優先權;

第六條 其他約定

如果因爲特殊原因(含政府原因)導致中途項目不能正常進行下去,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必須退回乙方客戶租賃押金及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業務提成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合約終止

1) 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如實結算招商費用;

2)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招商工作受阻,招商時間可以順延。乙方可以終止合同,有權與甲方結算招商費用。

3) 在乙方正常招商工作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4) 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利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 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2) 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釋、履行、爭議和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招商代理位於 的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 標的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代理“ ” 整個項目的商業策劃、招商代理。

乙方代理招商的整個項目面積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甲方委託乙方的實際可招商面積爲準(具體面積以店鋪劃分後的店內可租賃面積爲準,不含通道等不可做爲出租經營使用的公攤面積)。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商工作的具體總面積,及涉及區域,後續以項目推進過程中甲乙雙方最終書面約定爲準。

二、地點 招商面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商的物業地點: 共招商面積 。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止。即:

乙方商業諮詢顧問、招商階段期限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商業招商完成率達 之日止。(招商完成率達 70 %後,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約。

四、報酬標準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包括招商啓動費、招商代理費。招商費係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時招商啓動階段、招商階段應取得的報酬。

1、招商啓動費含商業顧問諮詢費:人民幣 。結付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相關規定履行。

2、招商代理費:結付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相關規定履行。

五、費用結付

1、招商策劃費用的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前期策劃招商啓動費用爲:

2、招商代理費的支付:

1)對於乙方介紹促成簽約的商家,甲方將按該租戶第一年月租金的 倍支付給乙方,作爲招商代理費。

2)支付方式如下:在乙方和商家簽訂店鋪協議後,甲方按約定,支付乙方現階段所招面積代理費的,同時扣除前期支付給乙方的招商啓動費。(若代理費用不夠抵扣的情況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簽訂租賃合同後付款時,在乙方完成所約定的招面積後支付全部代理費尾款。

3)如租戶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或聯營合同之後悔約,已收取的租賃定金或違約金被甲方沒收的,乙方有權獲得該違約金的 作爲招商代理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條2、1)”約定的招商代理費。

六、招商成果的界定

1、根據甲方需求及具體市場變化情況,以甲方利益最大化爲目的,在招商階段,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階段性招商計劃書》作爲甲方對乙方的招商工作的審覈,《階段性招商計劃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簽字蓋章作爲本合同附件三存檔。具體考覈標準以《商家確認書》所確認的比例爲準。

2、在委託期內,甲方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或店鋪協議並根據合同約定支付首期合同約定費用。在委託期間,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紹,由乙方完成租賃合同簽約的也視爲乙方招商成果。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應協助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並保證乙方對此項目的獨家招商代理權,並按時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費用。

2、甲方應保證履行並承擔意向協議及租賃合同中的出租方職責。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負責本合同的策劃和招商工作。乙方應當與甲方及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的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當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代表以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召開的會議,對乙方提供的項目報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管理全部租金的賬務工作,負責全部租金款的收取並有效使用,同時負責對外開具發票。

6、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招商接待場所,並提供招商接待場所日常辦公設備(桌、椅、電話及供招商專用的兩組以上電話線路、傳真機、複印機、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並承擔售樓處的日常管理維護、保安、保潔、水、電、電話費、飲用水、紙張、文具等含VI系列易耗品的所有費用。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在銷售現場需遵守辦公用品使用和維護守則,如有非正常損耗則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7、《商鋪租賃合同》的內容必須經甲方許可後印制,由甲方複覈認定,並由乙方協助甲方與承租者簽訂。如乙方在招商過程中須對有關條款進行改動,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8、審覈並確認該項目招商所必需的廣告宣傳資料,負責實施廣告投放,承擔該項目的廣告投放費(廣告投放費包含電視報紙廣播網絡戶外廣告牌宣傳單售樓處廣告包裝現場推廣活動費用)和禮儀及招商推廣等活動費用。

9、甲方須在營銷中心交付使用時提供招商接待場所,以保證項目客戶積累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需提供書面意見並監督指導各合作方完成招商場所及招商相關配備等具體工作。

10、委派專人配合、協調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順利完成全部的代理招商工作。

11、乙方對本案項目的參與人員必須報甲方審覈,對服務不滿意者,甲方可以書面要求乙方更換工作人員,並在甲方同意下更換工作人員,新的工作人員須在一週內到崗。

12、甲方有權在發生重大違約事故時,追究乙方適當的經濟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該合同。

13、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入夥。如因工期延誤,則乙方可按延誤時間順延招商計劃和任務;如因工期延誤過長,導致乙方招商工作不能順利進行,雙方以協商爲前提,但乙方已發生的相關費用須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提高效率,對乙方書面提交的各項工作計劃和建議按照合理時間要求及時答覆,否則,造成工作延誤等問題由甲方負責。

15、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八、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認真履行和組織好項目的策劃、招商服務,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完成全部合同義務,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負責代理招商範圍內的營銷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項目商業相關建議進行提出,包括招商策略的實施及招商人員的培訓、商業諮詢、信息反饋、接待、帶客戶到現場看商鋪等事宜;

3、乙方不得擅自降低租金,但因實際招商需要而進行修改租金的應報甲方書面批准方可實施;

4、乙方應適時根據招商進度對已完成的策劃及招商方案進行修改,提交應變招商方案,防止由於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而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招商開始後乙方須把真實的資料及客戶檔案以週報表、月報表的形式提交甲方(包括電子文本);乙方須每週向甲方指定人員做工作彙報,反饋存在的問題、工作實施效果、競爭樓盤等信息,並提交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5、乙方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工傷、事故等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招商工作過程所進行的監督、檢查和審覈;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項目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不得在本項目現場擺放其它項目招商資料;

9、乙方協助籌備有關該項目的展銷會需經甲方同意後執行,並協助監督相關設計公司或禮儀公司安排展銷場地內各種佈置及擺設;

10、若乙方在服務期屆滿前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任務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11、乙方工作成果均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乙方提交的所有報告均需附帶電子文本;

12、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認定的工作進度計劃開展工作,確保階段性委託工作內容及招商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並提供甲方隨時檢查;

13、合作期內,乙方應保證所提供各項方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14、乙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經手客戶交納的租金款項,所有的租金款項必須由甲方指派的財務人員收取,並由甲方出具收據或者正式的物業租賃專用發票。若有違反乙方除應承擔相應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客戶資料,若有違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6、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有權視乙方的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程度,扣除部分應向乙方支付的招商啓動費用。

3、合同有效期間,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

4、在合同期內,若因政府出臺對房地產行業有重大影響的政策,或因甲方工期拖延、甲方對項目的

開發和招商不具備合法、完備的手續等原因致使項目招商受影響,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權不歸還甲方前期招商啓動費。

5、乙方不得擅自就本項目相關事宜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包括承租者)簽訂任何合同或做出虛假

承諾,否則由此引起損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有權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房源重複租賃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及第三方(包括承租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合同與附件

1、本合同作爲甲乙雙方針對本項目合作事項的主合同。在招商過程中,若因引進商家而需要相關證照,甲方需配合提供。

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一: 《商家確認書》;合同附件二:《階段性招商計劃書》

十一、其他條款

1、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不得聘用對方工作人員,如有違約,則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修改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牴觸之處則以補充協議爲準。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約定由該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結束,如未能按時結付,該協議繼續生效,結付清楚後協議自動終止。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立即着手進行合同約定的工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名下的__x項目提供招商代理(租賃代理和銷售代理)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項目

1、項目名稱:__(以下簡稱“標的項目“);

2、項目概況:標的項目座落於於路號,規劃設計用途爲 。

第二條 委託內容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爲標的項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務(具體的招商區域以附件中的“項目招商圖示” 爲準)。

第三條、招商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12個月.

第四條、招商代理工作的內容及要求

1、向甲方提供與標的項目租賃和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諮詢;

2、在合同期內,積極對標的項目如實進行對外宣傳,並開展多渠道的招商工作,廣告宣傳費用由 方承擔;

3、依據標的項目的定位爲甲方尋找目標客戶;

4、帶領目標客戶考察標的項目及周邊經營環境;

5、負責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聯絡工作、參與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租賃或銷售洽談;

6、協助並撮合甲方與目標客戶簽訂房屋租賃/買賣意向書或合同;

7、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銷售有關的備案、登記等手續;

8、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標的項目分區圖示”,對標的項目各個區域均勻進行招商,不得偏重對標的項目的某一或某些區域進行招商;

9、乙方承諾並保證在合同期內,標的項目每月的租(售)面積不低於 ㎡;

10、其他。

第五條、基礎價格

1、租賃基礎價格(標的項目主力店各層樓面、各區位的平均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爲 元/㎡/天至元/㎡/天之間(起租期爲一年),乙方在確定某一樓層某一區域的具體租賃價格前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2、銷售基礎價格由甲方根據具體的市場情況確定。

第六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在標的項目成功出租(售)之前,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提供的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意向書的,在目標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並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起日內,甲方以轉帳支票或現金匯款的方式,按如下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代理佣金:

1、租賃期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佣金額爲一個月的租金;

2、租賃期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佣金額爲兩個月的租金;

3、租賃期五年以上的,佣金額爲三個月的租金。

(三)房屋銷售的佣金及支付方式、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自代理佣金到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

(五)如乙方所推薦的客戶與甲方採取“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品牌輸出或委託管理等模式時,乙方按照甲方與承租方約定的租賃基礎價的 %,即個月的租金(免租期及優惠期除外)向甲方收取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六)乙方所推薦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意向(包含但不僅限於簽訂租賃合同、協議等)並支付定金後,若客戶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

甲方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標的項目與招商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2、向乙方出具委託其作爲標的項目招商代理的授權委託書;

3、爲乙方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佣金;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代理工作,要求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代理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提供相應的招商代理服務,積極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工作內容;

2、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標的項目的特點和狀況向客戶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3、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基礎價格進行招商,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給目標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4、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形下,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代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委託;

6、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發票。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1、合同期內標的項目可租售面積全部銷售完畢的;

2、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代理合同的;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而終止的;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封鎖、禁運、戒嚴、暴動、颱風、洪水或其他任何協議各方人爲控制之外的原因;

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款約定的標準進行招商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若乙方連續 個月未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款約定的最低招商面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沒有免責事由或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而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甲方須以應支付的佣金爲基數,按 ‰/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甲方支付完畢爲止。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出具上述發票的,乙方須以應出具之發票記載的數額爲基數,按‰/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爲止。

4、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與承租方增減經甲方審定的租賃合同及相關文件的任何條款,擅自以口頭、書面等任何形式向承租/購買方做出承諾和解釋的,乙方首先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甲方可以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要求乙方停止違約行爲、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5、本合同任意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轉讓一方應向本合同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合同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獨家委託乙方爲標的項目進行招商,甲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通過其他方式、包括通過其他任何第三方與乙方所介紹之上述客戶私下達成交易,若交易達成,甲方仍須依照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上述應得之代理佣金。

若上述客戶在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服務期內進入到實際談判階段卻未完成交易,但已取得實質性成果,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乙方代理服務期可順延至交易完成,甲方仍依照本合同中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電子郵件通知時,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應以擬發生變更之日爲基準日提前天(不含變更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凡按各方最後地址送達的通知或其他有關文件均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附: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3、項目招商圖示;

4、標的項目分區圖示;

5、租賃價目表;

6、其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時間:20_年 月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時間:20_年月 日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協議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進口項目事宜, 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 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 甲方義務:

1. 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 □免稅證明, □進口許可證, □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 。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爲 。

4. 甲方須在貨到港前 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爲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 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 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爲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 6.所進商品爲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 乙方義務:

1. 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 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 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爲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 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 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 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 [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 %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 %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0.0-%)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0731—88275888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

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爲收訖。任何私

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

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

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雙方

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自本項目

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承辦律師: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仲裁)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爲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與訴訟(仲裁)業務委託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委託單位: (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 (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

二、委託方式:全權委託

三、收費金額:

四、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後甲方支付官網查詢到安全生產許可證審覈合格後付清剩餘

五、甲方按照省建設廳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向乙方相關文件資料,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如未按時提供資料造成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泄。

七、協議期限:乙方於年在之前完成委託。未按該協議時間完成,乙方將退還甲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和文件資料。(特殊情況除外)

八、在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協作,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已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 甲方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現決定租賃乙方介紹的 室房屋。

2.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政策及法律諮詢。

2. 尋找交易對象。

3. 撮合成交。

4. 協助交易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5. 負責協調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發生的矛盾。

6. 爲交易雙方提供後續服務。

3. 代理服務費的收取:

乙方爲甲方尋找到交易對象,簽訂租賃合同並完成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物業交驗結束並收到乙方發票後7個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費用:

4. 乙方責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務,須甲方需求的委託內容進行,若有變動,須經甲方認可。

2. 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解答相關問題。

5. 本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之業主私下成交,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需雙倍支付乙方中介費,即月租金的兩倍。

2. 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向客戶公司申請從房租金中扣除。

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吳文兵

住 所:

電 話:

甲方因與 發生的 糾紛一案(金額爲 ),委託乙方律師代爲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 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爲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爲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爲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爲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 乙方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後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戶。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開始工作。乙方銀行賬戶爲: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爲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 %(百分之 )。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爲乙方工作成果。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爲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乾差旅費¥ 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 元,出差後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爲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徵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事宜。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 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鑑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 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敘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並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爲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進程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並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託人提供任何採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並辦理委託手續。

第十六條 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廣邦律代字(20--)第號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廣東邦罡律師事務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與金田路交匯處卓越世紀中心三號樓2317-2319

甲方因與一案,現委託乙方作爲代理人,由乙方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糾紛的協商、訴訟及執行工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糾紛的代理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糾紛的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託後,指派本所律師爲承辦律師參加甲方上述糾紛案件的代理。甲方保證就上述糾紛案件的處理在委託乙方時沒有委託其他代理人,或已與其他代理人解除了代理關係。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對承辦律師的授權爲代理(詳見甲方的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甲方同意承辦律師指派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承辦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二)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勤勉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

(三)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真實情況,隱瞞、僞造證據,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承辦律師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不保管甲方證據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確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應將原件交乙方辦公室統一接收、保管;

(三)承辦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工作,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甲方對承辦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四)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五)甲方委託事項的法律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律師代理費

根據廣東省律師法律服務收費標準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本案律師代理費採取 收取,即 。前期基礎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

乙方賬戶,戶名: ,開戶銀行: ,帳號: 。

除上述律師費外,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差旅費、食宿費;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郵寄費等;徵得甲方同意後代爲支付的其他費用。

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預支,乙方及承辦律師不墊付工作費用。甲方先行支付工作費元。如預支的工作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甲方應及時追加工作費用。承辦律師應合理使用工作費用、工作費用如有剩餘,應在合同終止後交還甲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開始本案工作。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

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甲方與對方當事人調解、和解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案件完結,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足額收取律師費,甲方無權據此拒絕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還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

甲方不得因委託案件程序和實體上存在的風險,而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和辦案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不應無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謂“無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或減少費用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訴的;

4、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甲方與其他當事人自行和解或放棄委託事項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辦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堅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關部門合法要求交納有關費用、提供有關擔保;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已收費用不予退還,依本協議應收而尚未收取的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承辦律師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律師法》,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部分退還

所收費用(不包括已發生的工作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歧義。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乙方代理完成後自動終止。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師費上給予甲方優惠。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和承辦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對本委託合同條款有增刪,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並加蓋公章。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承辦律師執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承辦律師(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爲省市(縣)的區域性的獨家總代理,代理"卓康"離子水瓶系列產品的銷售、廣告宣傳和售後服務,包括今後開發的系列新產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區域銷售該產品,也不允許其他人在上述地區銷售該產品。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權在上述區域內設立分代理和分經銷商,有權組織業務活動,並承擔業務所需的旅差費、會展費、區域廣告費。甲方對分代理和分經銷商不承擔責任,不干涉其業務。

2、甲方供貨出廠價爲:2型(超聲波清洗)元/個,2型(內鍍鈦金)元/個;3型元/個。甲方開具發票並承擔運費,乙方若需發汽車快運、鐵路快件包裹或集裝箱運輸則另付運費。

3、乙方保證在以上區域內的年銷售總數:2型離子水瓶個,3型離子水瓶個;首批進2型(超聲波清洗)產品個,2型(內鍍鈦金)產品個,首批進3型產品個。乙方除向甲方匯付首批進貨的貨款(和運費)元以外,並匯付年銷售與首批進貨數之差額的1/10貨款(元),作爲取得總代理權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乙方一年內能完成總代理的年銷售總數,該總代理權定金充抵每年最後一批進貨款計算,並優先取得次年的總代理權。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條文一般照舊。

5、甲方將上述地區的獨家總代理證書頒發給乙方(需鍍鈦證書者另交工本費),並向乙方無償按比例配給電視和報刊的廣告策劃,提供廣告錄相帶、光碟,隨貨按比例配給彩印廣告海報標貼廣告和資料,以及產品使用說明書、零售信譽卡,同時配給已發表的文章。當乙方要求增多配給的數量時,所需工本費由乙方負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可以在區域內製版印刷分發,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貨時進行運輸保險,途中如有配件損壞,乙方在收貨後10天內寄回給甲方掉換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給維修使用時,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有權確定給分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價格。零售價可適當優惠。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實行信譽銷售法,認真爲用戶辦"零售信譽卡",承諾使用180天內無效退貨。乙方應要求分銷商對初期的用戶作書面記錄,定期跟蹤調查其飲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實例,爲擴大區域性銷售打好基礎,同時爲品牌建設和產品信譽作出貢獻。

8、乙方在市場上發現仿造侵權的產品後,應迅速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採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期滿前一個月內乙方可聲明總代理權定金不充抵貨款,同時要求續訂次年的總代理合同,並匯付次年的首批進貨款,甲方纔能將次年的總代理權再次授給乙方。

10、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後,乙方按合同第3條匯付的資金到位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卡

卡號:

交通銀行太平洋卡

卡號:

乙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年-月到20--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

(c)財務管理諮詢;

(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f)清理亂賬;

(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

(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爲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不同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爲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湖南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覈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元 ,季付¥元,年付¥元。

(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託期爲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週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繫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覈算,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協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成爲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銷活動委託銷售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原則

1.甲方授權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銷活動中的委託銷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託銷售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3.在促銷活動中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動促銷信息,確保產品不會出現滯銷現象。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及修改權。

2.甲方承擔此次活動產生的所有費用,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並在一定時間內考覈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進度和市場行爲,並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委託代理資格。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部分宣傳支持,幫助乙方做好宣傳、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

5.甲方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創新,保證其產品的花色多樣化,並提供給乙方。

6.乙方提供的關於產品價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後將對產品進行更改,並第一時間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託乙方銷售管理期間,按照店櫃每月實際營業總額的_________%爲乙方管理之費用,結算期爲商場與甲方結款後一週內。每月超額部分按_________%提取。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遵守有關的商業祕密,並以書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書面或電子信件彙報當月的銷貨明細和當地的`市場動態及其行銷計劃和策略,日銷售額須當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貨後,發現差錯或其它問題, 當日內應轉告甲方,否則乙方承擔所有損失。對於每月補充的貨物,乙方應協助促銷人員做好盤點,發現差錯或其它問題,當日內應轉告甲方,否則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3.產品的最終銷售價,乙方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售價。

4.乙方負責督促商場的回款工作,匯款手續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產品版權和知識產權,在本協議執行期內不得銷售本產品的仿冒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6.乙方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譽受到損害,甲方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保證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_元(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

2.乙方在委託銷售管理期限內,如未有違反相關規定,保證金及利息(按銀行利息率算)在本協議終止後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中途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協議期限

乙方的委託銷售代理期限爲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複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元/20’(約25噸/20’)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稅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______有限公司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爲委託方加工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爲_____產品之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第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__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爲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第三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__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爲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