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開發合同範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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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委託開發合同範本【三篇】

鑑於: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徵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3.根據乙方與-------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委託事項

1。1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委託費用

2。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委託時間

3。1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爲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爲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付款時間

4。1-------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覈、及時支付。

第5條委託溢價

5。1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違約責任

6。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爲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爲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爭議的解決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其他

8。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開發方(乙方):

住所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該項目屬計劃)的委託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委託開發內容及技術指標

1。1委託開發內容:;

1。2委託開發要求及標準:;

1。3委託開發方式:。

2。履行期限、地點、進度安排

2。1履行期限:;

2。2履行地點:;

2。3進度安排:;

3。開發費用及支付

3。1開發費用:

(大寫人民幣)元;

(小寫人民幣):元;

費用構成包括:;

3。2費用支付方式:

3。2。1開發費用採用下列第款支付方式:

3。2。1。1一次性支付:項目最終驗收合格後日內支付;

3。2。1。2分期支付:

3。2。1。2。1合同生效後日內,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

3。2。1。2。2(按照進度支付):;

3。2。1。2。3項目最終驗收合格後日內,支付至開發費用總額的%,其餘%作爲保證金,於項目保證期結束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日內支付。

3。2。1。3其它方式:;

3。3本合同的開發費用爲(含稅價/不含稅價)______。

3。4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戶行:

賬號:

4。利用開發費用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歸屬

4。1乙方利用開發費用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所有權歸方所有。

5。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及協作事項

5。1甲方於(時間)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及協作事項:;

5。2乙方於(時間)前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及協作事項:。

6。開發成果的提交及歸屬

6。1。乙方提交開發成果方式:;

6。2開發成果歸屬:

6。2。1合同履行過程中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按下列第款確定:6。2。1。1方享有,另一方無償使用;

6。2。1。2雙方共有,甲方佔%,乙方佔%。一方申請專利的,應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轉讓其權利的,應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6。2。2合同履行過程中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利益,按下列第款確定:6。2。2。1方享有,另一方無償使用;

6。2。2。2雙方共有,甲方佔%,乙方佔%。一方轉讓其權利的,應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7。驗收標準及方式

7。1甲方在(時間)在(地點)驗收,驗收方式採用;

7。2驗收標準:;

7。3開發項目的保證期爲月,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內如發現質量缺陷,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8。開發風險承擔

8。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風險責任承擔按下列第款確定:8。1。1方全部承擔;

8。1。2雙方共擔,即甲方承擔已發生費用的%,乙方承擔已發生費用的%;

8。2一方發現可能致使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擴大損失。

9。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和義務

9。1。1監督檢查乙方工作進度;

9。1。2要求乙方按約定完成並交付開發成果;

9。1。3要求乙方合理使用開發費用,監督乙方使用開發費用的情況,隨時要求乙方提供費用使用的相關記錄和材料。發現乙方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的,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開發費用用於開發工作;

9。1。4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及培訓;

9。1。5乙方未按進度完成階段工作的,有權中止支付開發費用;

9。1。6按約定期限支付開發費用;

9。1。7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及協作事項;

9。1。8及時進行階段驗收和總驗收,接受技術開發成果;

9。1。9其它約定:。

9。2乙方權利和義務

9。2。1甲方逾期提供5。1條所列內容時有權順延交付開發成果;

9。2。2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開發費用;

9。2。3全面履行合同內容,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9。2。4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書面材料:;

9。2。5合理使用開發費用,承擔因不合理使用開發費用造成的費用損失;

9。2。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開發工作擅自轉委託;

9。2。7不得在向甲方交付開發成果之前,將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9。2。8交付開發成果後,爲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並承擔相應的費用,使其掌握並熟練使用合同項下技術;

9。2。9項目完成後,及時將甲方提供的原始資料退回,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複製或以任何方式留存;

9。2。10定期書面向甲方提供開發費使用情況及開發進展情況;

9。2。11其它約定:。

10。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一方從另一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信息及在開發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與合同有關的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它圖紙、報告等技術文件以及等雙方認定的屬於保密內容的材料或信息,不論其是以紙介質或是以硬盤、U盤以及光盤等數據存儲介質予以存儲。

11。權利瑕疵擔保

因執行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序工藝、軟件及其它知識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侵權給合同相對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恐怖活動等社會事件。

12。2雙方或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3。違約責任

13。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有重大缺陷,導致開發工作停滯、延遲、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但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甲方更正或補充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3。2甲方未按期支付開發費用超過日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費用%的違約金;

13。3乙方逾期交付開發成果超過日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經催告日仍未交付的,除按上述標準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應原數返還已收取的開發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4乙方除合同第8條和12條規定情形外,不能交付開發成果或交付的開發成果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應返還已收取的開發費用,並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5乙方將開發工作擅自轉委託的,應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且應立即終止轉委託,因此造成第三方包括接受轉委託方瞭解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按照13。8條承擔違約責任;

13。6乙方在交付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乙方應同時原數返還已收取的開發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7乙方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造成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後,逾期月未退還開發費用用於開發工作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8一方未履行保密義務,向對方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3。9對於共有的技術成果,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單方申請專利或轉讓的,應停止侵權行爲,向對方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10一方不履行其它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對方損失。

14。合同變更、解除

14。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4。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並不影響各方依法應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14。2。1乙方將開發工作擅自轉委託的;

14。2。2乙方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經甲方催告後未退還開發費用用於開發工作或乙方又再次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的;

14。2。3乙方逾期交付開發成果經催告仍不交付的;

14。2。4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開發費用,致使開發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的;

14。2。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14。3其它約定:。

15。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決:15。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雙方都應執行。

15。2向人民法院起訴。

16。通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三】

委託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委託開發項目名稱爲:(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爲公衆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爲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爲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爲: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爲: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爲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設備、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乾。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餘時,結餘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餘時,乙方應將結餘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彙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爲:(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爲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爲;(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設備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項目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

7.2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委託開發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爲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佈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爲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爲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爲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爲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爲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爲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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