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2022(精選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5W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

委託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2022(精選15篇)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委託開發項目名稱爲:(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爲公衆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爲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爲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爲: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爲: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爲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設備、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乾。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餘時,結餘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餘時,乙方應將結餘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彙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爲:(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爲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爲;(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設備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項目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

7.2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委託開發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爲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爲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佈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爲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爲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爲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爲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爲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爲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爲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爲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爲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擁有的29架Do-328飛機(包括適航的和不適航的,後面簡稱飛機)及航材(包括髮動機,APU,其他航材,以後簡稱航材)欲按現狀整體轉讓。乙方經對飛機進行初步的實物檢查,願意協助甲方處置該飛機和航材資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關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爲便於雙方配合開展工作,保護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將飛機和所擁有航材按現狀整體打包,委託乙方代理甲方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服務,包括:飛機殘值檢查、研究和評估;處置方案研究、制定;飛機處置信息發佈;飛機整機隊轉讓,單機轉讓,主要部件修復或者拆零銷售中介服務,以及不限於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務方式等。

二、委託誠意金

爲確保乙方爲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機構,乙方需向甲方繳納10萬美元誠意金。委託期滿爲止甲方將無條件退還給乙方所繳納誠意金10萬美元。

三、委託期限

從本協議正式簽訂開始至20--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間,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甲方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乙方承諾在20--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飛機交付;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飛機交付;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飛機交付;到20--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飛機交付。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開據《授權委託書》(授權書中英文格式各一份,見附件)。乙方拿到授權書後,即可全面開展工作。

四、委託條件

乙方代理甲方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事宜,必須滿足甲方設定的如下條件:

4.1、飛機基本總價鎖定爲 ----萬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慮整機隊轉讓或者單機轉讓兩種處置方案,但優先前者。

4.3、只有在飛機出售款到甲方帳戶及三證變更或註銷後,才允許飛機飛行或拆分。

4.4、飛機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談判及簽署爲準。

4.5、飛機三證變更或註銷之日起,該兩架飛機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此期間飛機的毀損、滅失等其他非自然因素由乙方承擔。

4.6、在履行本事項過程中發生的食宿、交通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自理。

五、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保證擁有飛機的全部產權。如果甲方存在關於飛機的債權糾紛等與第三方的責任,由此導致的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1.2、負責根據處置進程提供所有飛機相關的原始文件,並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5.1.3、委派熟悉飛機狀況的技術專家協助乙方對飛機進行檢查。

5.1.4、對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着公開透明的原則,對於乙方的客戶私自與甲方接觸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並移交乙方處理。

5.2、乙方責任:

5.2.1、翻譯和製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過專門的飛機和航材信息系統發佈處置信息。

5.2.3、負責與潛在客戶的接觸與談判。

5.2.4、研究並制定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方案。

5.2.5、負責第三方客戶提出的飛機現狀以外的要求滿足,例如拆解飛機或對飛機進行大修或改裝;飛機特許飛行證辦理;飛機出口適航證辦理等。

5.2.6、協議簽署之後,每月至少應該提供一份通報文件,向甲方通報相關狀況,包括潛在最終客戶的名單和聯絡方式。

5.2.7、如果乙方未能在委託期限內實質性地完成飛機和航材資產處置任務,且雙方未能達成延期共識,則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相關信息資料。

六、代理費用

如果乙方能在20--年06月30日前實質性地完成代理任務(以飛機三證變更或者註銷爲標誌),且出售的總價值低於甲方的基本價值,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飛機出售總價3%的服務費,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飛機時從飛機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單獨支付;若乙方將飛機出售到更高的理想總價,高出甲方基本價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進行二次分配。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7.2、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如甲方要求繼續履行的,乙方除繼續履行外,逾期按每日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3、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導致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收到標的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收到終止通知後3周內將乙方付款額全部返還。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除繼續履行外,逾期按價格總額的日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8.1、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8.2、如依8.1條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附則

9.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法人印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9.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GALink Aviation Technology Co.,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4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與 案第 審人的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到 人民法院參加訴訟。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隱私或商業祕密。並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託,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代理權限:陳述案情、進行辯論、撤回起訴、變更、放棄部份請求、作出和解承諾以及 。(不委託代理的項目應該劃除)。

六、參照律師收費有關規定,並經雙方自願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代理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及辦案雜費。

(一)本案採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辦案雜費人民幣元。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即時付清上述費用。如甲方不能按約定交付律師費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二)本案採用風險代理。雙方約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再行協議。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 審終結(包括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5

甲方: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人員擔任甲方一審代理人,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 律師(以下稱承辦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一審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標的: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對承辦律師的授權爲 ---------------- 代理(詳見甲方的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甲方同意承辦律師指派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承辦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二)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勤勉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

(三)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真實情況,隱瞞、僞造證據,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承辦律師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不保管甲方證據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確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應將原件交乙方辦公室統一接收、保管;

(二)承辦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工作,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甲方對承辦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 爲與承辦律師聯繫的聯繫人,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及承辦律師;

(五)甲方委託事項的法律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費及工作費用

雙方約定的律師費爲:律師費萬元。除上述律師費外,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差旅費、食宿費;

3、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郵寄費等;

4、徵得甲方同意後代爲支付的其它費用。工作費用應由甲方預支,乙方及承辦律師不墊付工作費用。甲方先行支付辦案費用 ------ 元。如預支的工作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甲方應及時追加工作費用。承辦律師應合理使用工作費用。工作費用如有剩餘,應在合同終止後交還甲方。

第六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師費及預支工作費用:甲方在簽署本協議三天內支付律師費萬元。工作費用按實際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不應無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謂無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或減少費用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訴的;

4、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甲方與其他當事人自行和解或放棄委託事項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辦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堅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關部門合法要求繳納有關費用、提供有關擔保;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已收費用不予退還,依本協議應收而尚未收取的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承辦律師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律師法》,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還所收費用(不包括已發生的工作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歧義。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

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或 止。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師費上給予甲方優惠。本合同之簽署應經甲方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若甲方爲自然人,應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字),並經乙方加蓋公章和承辦律師簽字。如對本委託合同條款有增刪,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承辦律師執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6

__市__所(20_)民/經/行/非字第_號

(甲方)因__一案,現委託__市第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爲甲方第_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元,標的費__元。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__市__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7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爲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並於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爲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七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於售後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裏的數據,乙方對於文件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爲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後部門的費用,一般爲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後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bios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bios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後服務,升級bios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信息,否則導致的得不到售後服務,也不負責保修。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爲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說明是人爲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送達於售後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於壞點的保修規定。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8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1、代理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1)代辦稅務登記;(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3)建賬記賬;(4)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5)財務管理諮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檢(8)清理亂賬(需另行收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從事的經濟業務真實、合法,保證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票據真實、有效、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爲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原始憑證和票據。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及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3、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及時準確的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7、爲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8、爲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9、對於乙方審覈後退回的票據按照規定應當及時進行更正、補充。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各項稅收管理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爲甲方開展代理服務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覈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結算方式

1、經協商,乙方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 元,材料費(賬簿、憑證、申報表等) 元/年。

2、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產生的和甲方有關的費用由甲方實報實銷。

五、違約責任

1、合同最短委託期爲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記賬費的違約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相關方面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服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的致時乙方不能按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的,乙方對出現的任何會計賬務、稅務問題的,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本合同違約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覈算及其他相關業務,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雙方無異議可續簽合同,如雙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無異議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視爲自動延續一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9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後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爲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託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權限

1、代爲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爲答辯和辯論;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爲代爲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爲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爲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爲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託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託。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在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並在甲方認可後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4、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案信息資料。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爲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託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爲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一審判決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0

上海立隆微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爲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爲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1

代理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如果是法人單位的,則應寫明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如果是法人單位的,則應寫明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爲,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爲,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爲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爲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 (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 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爲: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爲取證,代爲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爲起訴、應訴、撤訴,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上訴,代爲簽署和解協議,代爲簽署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爲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爲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爲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爲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3

甲方:

身份證:聯繫電話:(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爲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爲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爲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爲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爲送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4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爲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委託代理合同2022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註冊海外公司法律事務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註冊 香港 地區的海外公司。擬註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爲:

1、 中文:

2、 中文:

3、 中文:

該公司註冊資金爲港幣 萬元;

股東爲:1、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繫地址爲:

2、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繫地址爲:

董事爲:1、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爲:

2、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爲: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免費爲甲方提供註冊地公司名稱預查服務。自乙方收到甲方簽署的全部相關文件且收到相應費用(所有轉賬、匯款、支票均以到帳爲準)起十五個 工作日之內完成香港公司的註冊服務。

三、註冊及代理費爲港幣 元,實際開支費港幣元。上述費用包括註冊地政府實收費用、文書製作費用、原子印章及鋼印費、郵寄費用,以及註冊後第一年的註冊地址、註冊祕書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本金超過壹萬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繳納千分之一的釐印稅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上述費用如用人民幣支付,則按照港幣:人民幣=1:1.08確定匯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

四、乙方應按期爲甲方辦完註冊公司業務,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註冊後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託,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本委託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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