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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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爲:

型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複印峻□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爲:。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僞,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複印峻。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2

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型號: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3

企業車輛質押合同

甲方(質權人):___

乙方(質押人):___

鑑於:甲方已於___年___月___日與借款人___簽訂編號爲___《借款合同》,乙方自願提供車輛合格證爲甲方於___年___月___日與借款人___簽訂編號爲___《借款合同》提供質押,爲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車輛合格證質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自願將車輛合格證交予甲方質押保管。借款人___全部償還借款後,甲方將車輛合格證返還給乙方。在質押期間內,車輛合格證所對應車輛由乙方代保管,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的真實性,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是真實存在的。

3、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的沒有權利瑕疵,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沒有以任何形式對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進行出售、出租、抵押、質押、擔保等,保證沒有第三人對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的車輛主張權利。

4、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對車輛合格證。

5、在質押期間內,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所得款項必須優先用於償還對甲方的借款。不因單個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的釋放而影響剩餘批次車輛合格證繼續質押的效力。

6、在質押期間內,甲方不承擔乙方車輛合格證質押或可導致所對應車輛不能出售、出租的風險。在借款人___未償還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車輛合格證的要求。

7、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合格證質押效力及於所對應的車輛,出現提前還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後,借款未能清償的,甲方有權對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進行處臵,甲方有權自行到乙方處提取車輛並轉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權以任何形式處臵車輛,所得款項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借款。

8、質押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___全部償還借款。質押範圍及於借款本金、利息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9、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乙方應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合同約訂履行地點: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典當合同:

一、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臺。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典當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典當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當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典當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典當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爲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3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爲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典當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爲本合同的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6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覈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爲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爲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爲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爲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質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質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質押物的保管

1。質押物由乙方保管,並於合同簽訂後日內到車管所辦理質押登記。

2。甲方必須連同與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質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質押物的處置

1。質押期間,甲方對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質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質押車輛。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質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

乙方(質權人): 身份證號:

爲確保乙方與借款人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以其車輛作質押,爲該筆借款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元整,(小寫: ¥ )。

第二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實際發放爲準。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期間: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權得以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物、質押物的保管及費用

1、質押物的名稱:車輛,車輛牌號: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質押物以及相關權屬證明等交付乙方佔用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 元。該保管費爲主合同履行期間之保管費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應繼續向乙方交納保管費,標準按每月 元執行。

3、質物的估價金額爲人民幣 元,質押人確認該質押物的實際價值與上述估價相符。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質押擔保的範圍爲主債權、利息、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以及爲實現質權和債權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在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後,乙方必須將質押物及相關資料交還給甲方。

第一條 根據合同,雙方確認被擔保主債權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2、質押期間,質押物有損害或者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影響乙方權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替換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擔保。

3、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行質押(抵押)質押物或以其它足以影響到質權行使的方式處分質押物。

4、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處分質押物的,其處分質押物所得價款應提存,如乙方代償,該筆價款優先用於清償甲方的擔保債權。

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資料並將車輛及時交給乙方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不能有任何隱瞞事實之處。

6、質押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和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保險期滿未及時辦理續保手續的,乙方有權代爲辦理續保手續,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視爲已經徵得了甲方的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債務履行期滿乙方未受甲方清償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質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行使質押權

1、借款人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消、被宣告破產的。

2、借款人死亡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

3、借款合同被借款人單方毀約的。

4、甲方向乙方隱瞞質押物共有等權屬重複質押、出資(合資)、轉讓以及虛假登記等嚴重危害質權實現的事項的。

5、借款人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或刑事案件導致重大信用危機的。

6、借款人違反了與出借人、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

7、質押期間,甲方不能保證質押物價值足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經乙方催告後甲方仍不採取補足或其他擔保措施的。

8、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明示違約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違約的;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經出借人及乙方同意的延長期間內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延期向乙方交納質押物保管費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每月應交納金額的10%計算。

2、質押期間,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價值相當的質押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擔保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擅自處分質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質押物原狀或提供相應的補充擔保,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4、質押期間,甲方不能保證質押物價值足額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數額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等權屬爭議、被查封、扣押或已經設定過質押權等權利瑕疵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質押物總額的 10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各方對合同的解釋存在爭議時,以保證乙方利益爲原則處理糾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加指模) :

乙方(簽名加指模) :

年 月 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9

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借款本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

2、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不予辦理展期。乙方到期償還甲方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本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費用。雙方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其他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月利息爲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車輛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置抵押車輛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放款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車輛二次抵押合同中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車輛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10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爲:

型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複印件□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爲:。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僞,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年月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11

質押人: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質押權利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車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爲質押物在乙方處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日息‰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 日綜合費用共計 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償還本金,且未支付相應利息則乙方將終止合同並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交由乙方暫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押物及暫管物品掛失、轉讓或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押物必須交由乙方暫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押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乙方將會處置質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

乙方處置質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按合同處置,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

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12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爲:

型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複印峻□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爲:。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爲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爲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僞,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爲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件。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複印峻。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年月日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年月日

車輛質押合同協議書 篇13

車輛質押合同

合同編號: 車質第( )號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 年 月 日當戶(借款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 )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爲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物

1.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品牌爲 ,車輛號牌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的車輛(以下簡稱該車輛)作爲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爲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1.2 “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擔保的債權範圍

2.1 當金(¥: )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期限

質權的存續期間爲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爲止。

第四條 質押登記內容來自dedecms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條 質物的佔管

5.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5.2 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條保險

6.1 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爲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爲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6.2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爲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6.3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上,作爲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第七條 質權的行使

7.1 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7.2 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置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3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 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9.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9.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9.3當金本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通訊

10.1甲方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10.2乙方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織夢內容管理系統

10.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

12.2

12.3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3.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十四條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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