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合同(精選3篇)
招工合同 篇1
招聘方(簡稱甲方)
受聘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無一定期限”
第二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技工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
除法定節假日(清明、五一、國慶),每天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每月最多請假兩天,若超過一天則按一天工資扣) (8:30~12:00 13:30~18:00)(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爲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要求
㈠乙方月薪爲__ ¥1800 __元.(第一個月押半個月的工資,至年底發) 若需增加,則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㈡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 持按時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㈢甲方爲乙方提供午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年底前擅自解除合同則抵消半個月的押金.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對其 實施管理及分配等本合同於 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指紋)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指紋)
__ 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國家相關法律、 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 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工期
1、從20xx年4月5日到20xx年5月5清空學校糞池;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 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 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爲的人員予以清退。
3.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設備、週轉材料。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 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 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 根據業主 或甲方的計劃要求 (包括調整後的計劃) 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 投入足夠的人力、 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
第七條:付款金額2200元。
第八條:付款方式,工程到期(也就是5月初)一次性付清
甲方: 蓋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招工合同 篇3
甲方(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以完成工作任務爲期限,自20xx 年 2 月 27 日起,至 靈山驕豐化工陸屋新廠 項目工作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聘用(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定、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
全衛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發生工傷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定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 (標準工時、綜合計時、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的形式和不得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並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制度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次月 20 日前。具體標準和辦法爲:實行計件工資制,每月工資不低於 1200 元,工資總額中已包含了與工資有關的一切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對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完成工作任務後3日內支付工資;對工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應按月支付工資。甲方應將支付工資的人員姓名、工資數額、支付項目等內容形成工資清單給乙方籤領,並登記造冊,以便備查。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出現雙方約定終止的情況應即行終止。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除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外。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 號)以及國家和地方規定執行。
1、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甲方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經濟上不再另行補償;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
2、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違規操作,擅自停工,嚴重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對甲方的利益造成損失的,或消極怠工,質量、進度完成不了甲方交付的任務的;
3、有賭博、吸毒、打架鬥毆、偷竊、聚衆鬧事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爲的;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執,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乙方按完成計件量取酬,甲方不保證乙方日工資水平;計件工資已包括了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如由甲方繳納,甲方有權從乙方計件工資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委託辦理人(蓋章):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