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休學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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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休學協議書 篇1

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中學生休學協議書(精選3篇)

學生(以下簡稱乙方):性別:,籍貫,現系班學生,

現因身體的原因,家長要求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康復後才能回校學習。爲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休學期間,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外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法律法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交公安機關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外期間按時學習,學生在校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在家休學期間,私自在外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檯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休學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休學期限爲-學年度第一學期。但要求期末回到校考試。

9、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後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班主任簽名:

乙方(簽名):

班學生姓名家長簽名:

年月日

中學生休學協議書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其用途爲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一九年 月 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元,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 萬仟佰拾 元角整)。4-2、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遞增%。

4-3、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經本合同甲方簽署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按規定經XX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XX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合同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身份證號:

中學生休學協議書 篇3

甲方:___

乙方: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着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對於公曆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事件,在經過______醫院治療(乙方已支付住院費、交通費、生活費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痊癒的基礎上,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醫療費由甲方報銷受益。本協議簽訂後 x 日內,乙方同意一次性再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的`主張。

二、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

四、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五、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 乙方(簽字)::___

證明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村級以上)村民調解委員會(公章): 調解委員簽字:

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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