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資擴股協議書(通用5篇)
企業增資擴股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本着“真誠、平等、互利、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戊方、己方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發起設立的_________進行增資擴股的各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2.乙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3.丙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4.丁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5.戊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6.己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股權。
7.標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
第二條 審批與認可
此次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對戊方、己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擴股的各項事宜,已經分別獲得投資各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
第三條 增資擴股的具體事項
戊方將人民幣_________元以現金的方式投入;己方將人民幣_________元以現金的方式投入。
第四條 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與股本設置
在完成上述增資擴股後,_________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元。
甲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丙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丁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戊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己方方持有_________%股權。
第五條 有關手續
爲保證_________________正常經營,投資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履行後,投資各方即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按政府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向戊方、己方方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確認戊方、己方各方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是________之合法股東,各方同意戊方、己方作爲________的新股東對_________增資擴股;
(2)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不存在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實上影響戊方、己方各方入股_________的情況或事實;
(3)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2.戊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確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戊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中國公民,並對此次增資擴股所投入的財產擁有合法的處分權及其它合法權利
(2)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實上影響戊方方向_________投資的情況或事實;
(3)戊方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戊方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戊方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戊方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3.己方方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確認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己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中國公民,並對此次增資擴股所投入的財產擁有合法的處分權及其它合法權利
(2)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不存在法律上及事實上影響己方方向_________投資的情況或事實;
(3)己方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己方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己方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己方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方有權在通知戊方、己方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戊方、己方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戊方、己方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戊方、己方各方有權在通知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此次增資擴股的投資。
(1)如果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任一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在任何一方根據本條1、2的規定終止本協議後,除本協議第十二、十三、十四條以及終止之前因本協議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協議中的權利,也不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第八條 保密
1.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各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下列各項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
但是,按本條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企業增資擴股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現持有合營公司名稱(以下簡稱“公司”)____%的股權。
2、乙方和丙方均爲位於______地點。
3、乙方和丙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甲方同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乙方和丙方作爲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同時,甲方進行同步增資。
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依審計報告結論爲準)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______萬元,認購價爲人民幣______萬元。
(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後的資產淨值作依據,其中______萬元作註冊資本,所餘部分爲資本公積金。)
2、公司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的股份。
3、出資時間
(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後,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增資後的股本結構
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____萬元增加到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_______________
出資形式:_______________
出資金額(萬元):_________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2、增資後丙方成爲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四條 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1、增資部分的交付時間:甲方以人民幣認繳出資,乙方和丙方以美元現匯認繳出資。
甲、乙、丙三方的認繳出資額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____個月內____次性繳齊。
2、驗資:甲、乙、丙三方出資後,由公司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對甲、乙、丙三方的出資進行驗證。
3、股權登記:甲、乙、丙三方出資經驗證後,由公司將乙方和丙方增資後持股數記載於甲方股東名冊。
第五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乙、丙三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乙、丙三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並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准及認可。
2、甲、乙、丙三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三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4、本協議生效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負責承繼。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協議各方在出資範圍內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新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
1、同原有股東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規定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七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1、股東會
(1)增資後,原股東與丙方平等成爲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股東會爲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1)增資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2)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丙方選派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名董事。
(3)增資後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4)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____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3、監事會
(1)增資後,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2)增資後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____方____名,原股東指派____名。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
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乙方和丙方有權在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和丙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乙方或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乙方或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時,經各方書面同意後可解除本協議:
(1)本次增資擴股事宜未能在本協議簽署後獲得中國有關監管機關的批准。
(2)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東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並且各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第九條 保密
1、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僱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2、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僱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 免責補償
由於一方違反其聲明、保證和承諾或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他義務,導致對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的起訴、索賠或權利請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提供合理補償,但是由於它方的故意或過失而引起之責任或造成的損失除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於本協議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條爭議解決
1、仲裁
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其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爲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爲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生效
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 其他
本協議約定的增資擴股事宜經中國有關監管機關批准後,本協議約定與經批准的合同有衝突的,以合同爲準。
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份,其餘份留甲方在申報時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增資擴股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股東(國內企業)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股東(國外企業)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股東(國外企業)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現持有合營公司名稱(以下簡稱公司)______%的股權。
乙方和丙方方均爲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
乙方和丙方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甲方同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乙方和丙方方作爲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同時,甲方進行同步增資。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公司名稱:住所:
第二條 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___(依審計報告結論爲準)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______萬元,認購價爲人民幣______萬元。(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後的資產淨值作依據,其中______萬元作註冊資本,所餘部分爲資本公積金。)
2、公司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XX公司______%的股份。
3、出資時間
丙方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後,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增資後的股本結構
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增資後丙方方成爲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四條 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增資部分的交付時間:甲方以人民幣認繳出資,乙方和丙方方以美元現匯認繳出資。甲、乙、丙方三方的認繳出資額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_____個月內_____次性繳齊。
驗資:甲、乙、丙方三方出資後,由公司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對甲、乙、丙方三方的出資進行驗證。
股權登記:甲、乙、丙方三方出資經驗證後,由公司將乙方和丙方方增資後持股數記載於甲方股東名冊。
第五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甲、乙、丙方三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甲、乙、丙方三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並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准及認可。
甲、乙、丙方三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甲、乙、丙方三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本協議生效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負責承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協議各方在出資範圍內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新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
同原有股東法律地位平等。
享有法律規定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七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股東會
增資後,原股東與丙方等成爲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股東會爲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增資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丙方方選派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名董事。
增資後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丙方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 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監事會:
增資後,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增資後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______方______名,原股東指派______名。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乙方和丙方方有權在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和丙方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乙方或丙方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乙方或丙方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時,經各方書面同意後可解除本協議:
(1)本次增資擴股事宜未能在本協議簽署後獲得中國有關監管機關的批准。
(2)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東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並且各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第九條 保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僱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僱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 免責補償由於一方違反其聲明、保證和承諾或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他義務,導致對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的起訴、索賠或權利請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提供合理補償,但是由於它方的故意或過失而引起之責任或造成的損失除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於本協議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條爭議解決
仲裁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其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本協議爲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爲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生效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 其他本協議約定的增資擴股事宜經中國有關監管機關批准後,本協議約定與經批准的合同有衝突的,以合同爲準。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甲、乙、丙方三方各執 份,其餘份留甲方在申報時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增資擴股協議書 篇4
甲方:原股東(國內企業)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乙方:新股東(國外企業)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丙方:新股東(國外企業)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風險提示一:
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
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
鑑於:
1、甲方現持有合營公司名稱(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
風險提示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由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違反上述條件和程序,將導致企業增資的無效或撤銷。
2、乙方和丙方均爲位於 地點。
3、乙方和丙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
甲方同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乙方和丙方作爲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
同時,甲方進行同步增資。
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公司名稱:
住所:
第二條 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 萬元增加到 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 (依審計報告結論爲準)萬元。
風險提示三:
爲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
驗資的目的是驗證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註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 萬元,認購價爲人民幣 萬元。
(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後的資產淨值作依據,其中 萬元作註冊資本,所餘部分爲資本。
)
2、公司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 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3、出資時間
(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
逾期 日後,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四: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
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公司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第三條 增資後的股本結構
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 萬元增加到 萬元。
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形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2、增資後丙方成爲公司股東,依照和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四條 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1、增資部分的交付時間:甲方以人民幣認繳出資,乙方和丙方以美元現匯認繳出資。
甲、乙、丙三方的認繳出資額自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一次性繳齊。
2、驗資:甲、乙、丙三方出資後,由公司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對甲、乙、丙三方的出資進行驗證。
3、股權登記:甲、乙、丙三方出資經驗證後,由公司將乙方和丙方增資後持股數記載於甲方股東名冊。
第五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乙、丙三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乙、丙三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並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准及認可;
2、甲、乙、丙三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三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4、本協議生效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負責承繼。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協議各方在出資範圍內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新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
1、同原有股東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規定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七條 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風險提示五:
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後,公司即應召開股東會,增選董事、監事,修改章程;然後召開新一屆董事會,對公司管理層進行改組。
爲公司的日常經營提供良好的規範制度,控制公司內部風險。
需注意,公司應根據股東會決議,對股東名冊進行相應修改、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1、股東會
(1)增資後,原股東與丙方平等成爲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股東會爲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1)增資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2)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丙方選派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名董事。
(3)增資後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4)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 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3、監事會
(1)增資後,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2)增資後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 方 名,原股東指派 名。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
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乙方和丙方有權在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和丙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乙方或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乙方或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時,經各方書面同意後可解除本協議:
(1)本次增資擴股事宜未能在本協議簽署後獲得中國有關監管機關的批准。
(2)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東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並且各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第九條 保密
1、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僱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2、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僱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 免責補償
由於一方違反其聲明、保證和承諾或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他義務,導致對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人的起訴、索賠或權利請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提供合理補償,但是由於它方的故意或過失而引起之責任或造成的損失除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於本協議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
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條爭議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六十(60)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仲裁委員會依據、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其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爲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爲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生效
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 其他
本協議約定的增資擴股事宜經中國有關監管機關批准後,本協議約定與經批准的合同有衝突的,以合同爲準。
協議文本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 份,其餘份留甲方在申報時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企業增資擴股協議書 篇5
第一章增資
第一條增資與認購
1.增資方式
投資人以溢價增資的方式,向公司投資人民幣**萬元(簡稱“投資款”),取得增資完成後公司%的股權。其中,人民幣**萬元記入公司的註冊資本,剩餘人民幣**萬元記入公司的資本公積。
2.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資完成前後,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變化如下表:
3.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公司全部現有股東特此放棄其對於本次增資所享有的優先認購權,無論該權利取得是基於法律規定、公司章程規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第二條增資時各方的義務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公司批准交易公司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建議時間5]個工作日內,做出股東會決議,批准本次增資並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公司股東會批准本協議後,本協議生效。
2、投資人付款本協議生效後,公司應開立驗資帳戶並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建議時間5]個工作日內,將投資款全部匯入公司指定賬戶。投資人支付投資款後,即取得股東權利。
3、公司工商變更登記在投資人支付投資款後[建議時間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並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工商登記事宜。
4、文件的交付公司及創始人應按照投資人的要求,將批准本次增資的股東會決議、經工商變更後的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等文件的複印件,提交給投資人。
第三條各方的陳述和保證
1.創始人與公司的陳述和保證:
(1)有效存續。公司是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必要授權。現有股東與公司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並具備充分的權限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一經簽署並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後,即對各方構成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文件。
(3)不衝突。公司與現有股東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其在本協議簽署前已與任何第三人簽署的有約束力的協議,也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4)股權結構。除已向投資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從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諾或實際發行過任何股權、債券、認股權、期權或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權益。現有股東持有的公司股權也不存在質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權益或任何其他權利負擔。
(5)關鍵員工勞動協議。關鍵員工與公司已簽署或保證簽署包括勞動關係、競業禁止、不勸誘、知識產權轉讓和保密義務等內容的勞動法律文件。
(6)債務及擔保。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重大負債或索賠;除向投資人披露的以外,公司並無任何以公司資產進行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7)公司資產無重大瑕疵。公司所有的資產包括財產和權利,無任何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重大權利瑕疵或限制。
(8)信息披露。公司及創始人已向投資人披露了商業計劃、關聯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決策的信息,並保證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在投資人要求的情況下,公司及創始人已提供相關文件。
(9)公司合法經營。除向投資人披露且取得投資人認可的以外,創始人及公司保證,公司在本協議生效時擁有其經營所必需的證照、批文、授權和許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導致政府機構中止、修改或撤銷前述證照、批文、授權和許可的情況。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經營,不存在違反或者可能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
(10)稅務。公司就稅款的支付、扣繳、免除及代扣代繳等方面遵守了相關法律的要求,不會發生重大不利影響;除向投資人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針對公司稅務事項的指控、調查、追索以及未執行完畢的處罰。
(11)知識產權。公司對其主營業務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擁有合法的權利,並已採取合理的手段來保護;公司已經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員工因職務發明或創作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權利或與之相沖突。
(12)訴訟與行政調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資人披露的,針對創始人或公司的未決訴訟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決或行政調查、處罰。
2.投資人的陳述和保證
(1)資格與能力。投資人具有相應的資格和民事行爲能力,並具備充分的權限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投資人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有關法律,亦不會與其簽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發生衝突。
(2)投資款的合法性。投資人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公司相應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
第二章股東權利
第四條股權的成熟
1、創始人同意,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4年成熟,每滿一年成熟25%。
2、在創始人的股權未成熟前,如發生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創始人將以1元人民幣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轉讓給投資人和創始人,投資人和創始人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受讓此股權:
(1)創始人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2)創始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3)創始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3、創始人未成熟的股權,在因前款所述情況而轉讓前,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
第五條股權轉讓限制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未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創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它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爲執行經公司有權機構批准的股權激勵計劃而轉讓股權的除外。
第六條優先購買權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並在不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創始人出售其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擬出售股權”)時,投資人有權以同等條件及價格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出售股權。
創始人承諾,就上述股權出售事宜應提前[建議時間15]個工作日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於[建議時間5]個工作日內回覆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投資人未於上述期限內回覆創始人,視爲放棄行使本次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共同出售權
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並在不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情況下,創始人出售其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時,投資人有權按照創始人擬出售股權佔該創始人持股總額的比例與創始人共同出售,否則創始人不得轉讓。
創始人承諾,就上述股權出售事宜應提前[建議時間15]個工作日通知投資人,投資人應於[建議時間5]個工作日內回覆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如投資人未於上述期限內回覆創始人,視爲放棄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權。
第八條優先認購權
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創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進行新的股權融資,需經投資人書面同意,投資人有權按其所持股權佔公司股權總額的比例,以同等條件及價格優先認購新增股權。如果公司其他擁有優先認購權的股東放棄其優先認購權,則投資人有權優先認購該股東放棄的部分。
第九條清算優先權
1.創始人及公司同意,在發生以下事項(統稱“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資人享有清算優先權:
(1)公司擬終止經營進行清算的;
(2)公司出售、轉讓全部或核心資產、業務或對其進行任何其他處置,並擬不再進行實質性經營活動的;
(3)因股權轉讓或增資導致公司50%以上的股權歸屬於創始人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清算優先權的行使方式爲:
清算事件發生後,在股東可分配財產或轉讓價款總額中,首先向投資人股東支付相當於其投資款[建議比例120]%的款項或等額資產,剩餘部分由全體股東(包括投資人股東)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紅利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實現投資人的清算優先權。
第十條遞延投資權
若公司發生清算事件且投資人未收回投資款,自清算事件發生之日起5年內創始人從事新項目的,在該新項目擬進行第一次及後續融資時,創始人應提前向投資人披露該新項目的相關信息。投資人有權優先於其他人對該新項目進行投資,且創始人有義務促成投資人對該新項目有優先投資權。
第十一條信息權
1、本協議簽署後,公司應將以下報表或文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投資人,同時建檔留存備查:
(1)每一個月結束後30日內,送交該月財務報表;
(2)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90日內,送交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該年度財務報表;
(3)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前30日內,送交下一年度綜合預算。
2、公司應就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義務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及時通知投資人。
3、投資人如對任何信息存有疑問,可在給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關財務資料,瞭解公司財務運營狀況。除公司年度審計外,投資人有權自行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二條董事會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投資人有權委派一名董事。未經投資人同意,公司股東會不得撤換投資人委派的董事。
第十三條保護性條款以下事項,須經投資人或投資人委派的董事書面同意方可實施:
(1)公司合併、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種形式終止經營業務;
(2)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3)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4)分配股利,制定、批准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以及任何清算優先權的設置或行使;
(5)聘任或解聘首席執行官及財務負責人,決定公司付給創始人的薪酬;
(6)聘請或更換進行年度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7)其它經投資人及創始人共同認可的任何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激勵股權
現有股東......承諾,在其持有的經工商登記的股權中,另行提取增資後公司股權總額%作爲公司激勵股權。公司若要向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必須由公司相關機構制定、批准股權激勵制度。
第十五條全職工作、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1、創始人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並結束其他勞動關係或工作關係。
2、創始人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建議時長十八(18)]個月內,非經投資人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投資於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建議比例5]%的除外)。3、創始人承諾,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之日起[建議時長十八(18)]個月內,非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創始人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爲。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若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或未能及時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就其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範圍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主張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七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均應就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關方承擔保密義務。在沒有得到本協議相關方的書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並不得將其用於本次增資以外的目的。本條款的規定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繼續有效。
雖有上述規定,在合理期限內提前通知相關方後,各方有權將本協議相關的保密信息:
(1)依照法律或業務程序要求,披露給政府機關或往來銀行;及
(2)在相對方承擔與本協議各方同等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披露給員工、律師、會計師及其他顧問。
第十八條變更或解除
1、本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
2、如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導致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相關方可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第十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2、如果本協議各方因本協議的簽訂或執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附則
1、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並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即生效。本協議用於替代此前各方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就本協議所包含的事項達成的所有協議、約定或備忘。
2、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本協議中的股東權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關內容,與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組織性文件的規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內容與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組織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該等文件明確約定具有高於本協議的效力外,均以本協議中的約定爲準。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東,均可隨時提議將本協議的相關內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變更公司章程),其他股東均應在相關股東會上對前述提議投贊成票。
5、任何一方未行使、遲延行使任何本協議下的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一條款的棄權不應被視爲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放棄。
6、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爲無效或不可執行,並不影響本協議中其他條款的效力;且該條款應在不違反本協議目的的基礎上進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後,繼續適用。
投資人簽字:
年月日
全體股東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