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傢俱售賣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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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精選1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產品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同意嚴格遵守該合同條款。

一、產品明細:

二、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在1日內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50%作爲此合同訂金,計人民幣元,大寫:。乙方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甲方當日內一次性付清餘款。計元,大寫:。貨款未付清前產品所有權歸乙方。

三、交貨時間:年月日。交貨地點:。

四、在南充市三區內乙方提供免費送貨服務,超出此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

五、乙方對出售的產品提供1年的保修服務,產品正常使用情況下,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免費保修,如因使用不當或不可抗拒因素以及保修期滿後需維修服務的,乙方只收維修材料費,不收人工維修費。

六、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對違約方收取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三十日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附件頁,與正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材質、單位等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2.尾款共計人民幣捌拾萬元整,¥2240000元,乙方在提取貨物或驗收貨物合格後60個工作日內,將尾款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以下賬戶。

賬 戶: 北京盛潤弘商貿有限公司 賬 號: 9120xx 開戶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電子城支行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戶名:戶名:

帳號:帳號: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簽訂時間: ——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乙方於60日內付清全額貨款,甲方將於收到貨款3天內發貨。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

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月日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自願的原則進行協商後,對紅木傢俱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產品詳情:

1、產品名稱:

2、材質:

3、產地:

4、數量:

5、價格:

6、簡介: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紅木傢俱總計人民幣:(元)。

三、包裝及運輸:

乙方必須採用在運輸過程種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並承擔其包裝費用,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紅木傢俱的有關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則按廠家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爲手工製作,所提供貨物難免由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以實際到場貨物爲準。

五、貨款的支付:

貨物收到且驗收合格後10天內結清所有款項。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甲乙雙方約定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乙方車運送貨。

3、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後60天內交貨。

4、運輸費:乙方承擔。

七、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甲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徵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後方可變更,否則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乙方應進行更換;乙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於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

4、甲方應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時支付款項的,乙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至付款後第一天算起。

5、標的物到現場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如因甲方原因更換標的物,增加更換部分貨款並將更換部分物品的交貨期順延30天。

6、本合同所訂條款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需要修改的,變更方必須與利益相關方簽訂補充協議,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衝突的條款以協商條款爲準。

十、合同份數、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及款項付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開戶行:開戶行:

戶名:戶名:

帳號:帳號: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本合同單價爲固定單價,已包含人工費、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利潤及保修售後服務等所有費用,且已綜合考慮人工、材料、機械、關稅、匯率漲價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調整等風險因素(包括油費上漲),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結算時不再調整。

第一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外觀特徵符合甲方所在現場看到的實物,甲方保證所有傢俱爲全紅木傢俱,均用紅酸枝製作……

第二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定金人民幣叄拾貳萬捌仟元整(¥328,000.00)元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轉賬支付,甲方收款賬號爲:

戶名:謝玉蓮開戶行:招商銀行深圳市分行。

第三條交貨時間期限於20__年11月30日前。

第四條交付方式:甲方送貨,乙方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驗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並協助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之戀承諾書》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雙方簽字;若驗收不合格或乙方對產品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異議,或發現貨物發生毀損的,甲方應在乙方限定時間內無償補齊或更換。本條款所致“驗收”僅指非專業人員通過外觀觀察及清點數量所能發現的數量短缺及損壞,不包括內在質量問題。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就貨物的日常維護和注意事項盡到說明義務,因甲方未盡到相關義務導致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貨物損毀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30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真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後,對紅木傢俱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 產品詳情:

1、產品名稱:

2、材 質:

3、產 地:

4、數 量:

5、價 格:

7、簡 介: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紅木傢俱總計人民幣: (¥ 元)。

三、 包裝及運輸:

乙方必須採用在運輸過程中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並承擔其包裝費,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紅木傢俱的有關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則按廠家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爲手工製作,世紀所供貨物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爲準。

五、貨款的支付:

貨物送到後,驗收合格後10天內結清所有還款。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甲乙雙方約定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乙方車運送貨。

3、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後60天內交貨。

4、運輸費:乙方承擔。

七、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甲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徵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後方可比變更,否則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乙方應進行更換;乙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於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

4、甲方應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時支付款項的,乙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至付款後第一天算起。

5、標的物到現場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如因甲方原因更換標的物,增加更換部分貨款並將更換部分物品的交貨期順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訂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變更方必須與利益相關方簽訂補充協議,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衝突的條款以協議條款爲準。

十、合同份數、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壹拾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及款項付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開戶行: 開戶行: 戶名: 戶名: 賬號: 賬號: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______%(不得超過______%)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前付清。

預付款___________餘款____________

第三條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甲方送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質量、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15天內派專人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三年內包修,人爲損壞除外。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10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了長期的經濟利益和長期的合作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供給乙方一批紅木傢俱,總供貨價格爲人民幣壹佰叄拾玖萬元整(¥1390000.00元)。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以轉帳方式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負責紅木傢俱的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紅木傢俱的質量,在運輸過程中如有損壞,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五、甲、乙雙方在協議簽定後必須信守承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時,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開戶行:信用社 開戶行:信用社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1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傢俱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按照紅木傢俱的有關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則按廠家標準驗收),因本合同中的紅木傢俱爲手工製作,所供貨物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爲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計

¥元的定金,餘款¥元應

在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

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

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元的預付款,餘

款¥元應在時付清。

第五條交貨及驗收:_________________□買方自提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傢俱名稱樹種名稱樹種產地規格型號商標輔材/

五金邊材

狀況油漆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

說明

□驗收合格□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買方送貨時間

送貨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主辦單位(簽章):

監製部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紅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並就紅木傢俱買賣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二、定金(可選項)

甲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貨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作爲定金(不超過20%)。

三、付款方式

甲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__________元,相關費用__________元。

甲方應在簽約時支付貨款__________元,相關費用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相關費用__________元。

注:相關費用包括:□運輸費__________元, □安裝費__________元。

四、貨物的交付

買方自提;自提時間:__________。

賣方送貨;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

五、售後服務

紅木傢俱產品三包期限爲 年(不得低於2年)。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費者(甲方):__________ 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紅木傢俱售賣合同 篇14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15%(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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