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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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1

環境、健康、安全保護是每個公司進行生產活動與服務都必須考慮之問題,我們應認識到節約能/資源、保護環境以及員工健康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職責。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精選9篇)

因此,在積極推進公司技術與經濟許可範圍內之環境、健康、安全保護的同時,爲了加強與公司相關方在環境、健康、安全保護方面的合作,實現污染預防與環境、健康、安全行爲的持續改進,對原料供應商、廢物處理方等相關方提出以下要求:

1、配合本公司之環境方針:符合環保法規、加強污染預防、實施過程控制、實現持續發展;

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爲主、關注健康、以人爲本、遵守法規、持續改善。

2、供應商供應之原料應滿足(或設法滿足)國家、地方與行業之有關環境、健康、安全保護法律法規要求,在保證物料質量的前提下,減少包裝材料,降低污染。

3、在生產活動與服務中應優先考慮採用無污染或減少污染之生產工藝、生產設備與方法,嚴禁採用國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之生產工藝與生產設備等。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噪聲與廢棄物)應採取措施以達到國家或地方之排放標準,對污染物進行妥善處理。

4、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害危險物品,應採取防範措施,防止在儲物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對環境的污染以及員工健康安全的危害。

5、儲運過程中應保證運輸車輛狀況良好,車輛排放之廢氣、噪聲及車輛沖洗廢水等排放符合國家規定之排放標準。

6、爲了督促相關方之環境、健康、安全保護行爲,本公司對重點施加環境、健康、安全影響之相關方簽訂協議,保證遵守有關環境、健康、安全之法律法規,協助和配合本公司搞好環境、健康、安全管理。

7、對不符合要求之相關方,本公司將提出整改意見,對整改後仍不符合或拒絕整改之相關方,本公司將採取減少訂貨或更換供應商等措施施加影響。

8、爲了保護環境與員工健康安全、降低污染,營造一個美好的大家園,期待得到各相關方的支持與配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               日期: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署了一份《現場氣體供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由乙方向甲方銷售且甲方向乙方購買現場供應的氣體產品(詳見主合同下所述的“產品”),併爲此在甲方提供的場地上(詳見主合同所述“客戶場地”)安裝、擁有、運營和維護一個氣體生產設施。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等國家及地方有關交通、安全、環保等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明確雙方的安全、環境保護等責任,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應明確對乙方進行各項公司內製造、儲存、運輸液氮的安全要求,並提供相關資料告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作業行爲及車輛進行檢查,對依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及作業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遵照甲方制度給予相應處理,嚴重的予以清退出廠。

3、甲方有權檢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或規定,對不符合安全文明作業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清退出廠。

4、甲方負責爲乙方的氣體生產和/或儲存提供必要的場地安全條件,確保乙方能正常進行氣體供應。

5、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作業。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當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乙方設備區域,並且,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第三方操作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責任,乙方均不負責。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作爲液氮製造供應、運輸、液氮儲罐中心的承包單位,對其投資和所有的氣體設施的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對液氮製造、儲存、運輸過程中因乙方過錯引起和發生的人身傷害、車輛及財物損壞、泄漏事故等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所提供的液氮製造供應、運輸、液氮儲罐中心安裝使用等要求相關的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3、乙方對液氮製造、儲罐中心的所有設施、管道、附件進行管理,從事日常維護、保養、點檢及定期送檢等,確保符合國家法定要求及處於安全合格、有效狀態。

4、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等有關特種設備安全、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自覺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液氮製造、儲罐中心的所有設施、管道、附件應當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並有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安全技術檔案需提交甲方備案。

6、乙方液氮內製項目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前,應當對使用產品或可能受到產品影響的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告知相關的安全事項和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進入甲方場地作業人員的用工合法性。同時爲員工購買相應的保險和配備合格的勞保用品、安全護具等基本保障。

8、乙方的制氮設備、運輸車輛、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安全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制氮設備問題及使用車輛、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財物損壞的損失負責。

9、乙方所有進/出甲方廠區車輛必須在甲方門衛室用身份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並按指定路線行走和預定的時間進入公司,在規定的位置停放並充裝,隨車人員在臨時休息區等候,不得隨意在廠區內走動。

10、乙方日常點檢維護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甲方場所上崗作業。同時乙方還應每月組織全體運輸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將不定期抽查, 一經檢查發現未落實,將立即通告乙方的生產和商務經理並有權要求整改。乙方應視情況作出必要的整改處理,並提交處理結果給甲方,直至雙方滿意。未按時整改的,甲方雙方應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乙方日常點檢維護人員經考試合格後到甲方安全環境課辦理安全上崗證並佩證進入甲方廠區作業,安全上崗證嚴禁轉借他人,無上崗證人員嚴禁進入甲方廠區。

甲方收取安全上崗證工本費每證5元,若損壞、遺失補辦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有效使用期滿後5天內,乙方必須收齊“安全上崗證”交回甲方安全環境課。

11、乙方應經常對運輸車輛的各項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對於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經檢查發現,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時整改的,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嚴重者禁止進入甲方廠區。

12、乙方的運輸車輛及運輸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公安部、交通部的相關規定. 車輛進入廠區充裝液氮時,必須要拉好手剎,墊放三角木等車輪阻擋器具。在充裝或者停車等候超過5分鐘,必須關閉車輛發動機。違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時整改的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13、乙方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合法的駕駛執照和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安全謹慎駕駛。違者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14、全廠區禁菸,乙方進入甲方廠區的所有人員只能在專門的吸菸室(區)內吸菸,違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時整改的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附件2)協商處理。

15、乙方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尾氣排放標準要求。未達標的車輛不得進人廠區。在運輸及作業期間,必須注意保持環境衛生清潔。作業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作業。

16、乙方進入甲方廠區內各類機動車輛限速15公里/H,公司出入口車輛限速5公里/H,並按廠區內規定線路及指導路標行駛。車輛不能在甲方公司內逆道行駛或者長距離倒車,不得超速、超車行駛,嚴禁酒後駕車。如有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7、乙方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如乙方人員在廣州電裝有限公司範圍內發生治安案件(如內部打架、偷竊等),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8、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由甲乙雙方按《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協商處理。

19、乙方在製造、運輸、充裝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泄漏事故、車輛事故或危及運行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製造、運輸、充裝作業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重大泄漏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傳真、郵件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三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函件、傳真、郵件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函件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甲乙雙方的聯繫方式如下:

甲方: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地址:

乙方: 聯絡人: 電話:

傳真:020- 電子郵件:

地址: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財物損壞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按照主合同責任條款相關規定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導致主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主合同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各類違章行爲的,經乙方授權代表書面確認後,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承包商違章處理標準》執行,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扣分,款項在應付款中扣除。

4、甲方安全環境課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處理。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各類違章行爲及無證作業時,經乙方授權代表書面確認後,由甲方安全環境課開出《安全/環境違章違規處理通知書》,乙方應立即(24小時內)對不符合事項進行調查或糾正。所處違約金和扣分應與乙方代表協商確認。累計扣分達30分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因乙方過錯造成損壞的,應照市價賠償。

6、液氮製造及作業過程中因乙方過錯發生人身(重傷以上)傷亡、火災、重大泄漏、重大交通等事故情況有延遲報告及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和本協議相關內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合同簽訂前,乙方須按照《承包商安全/環境管理資料提供清單》(附件1)提交相關資料給甲方審查備案。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根據主合同第九條規定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並根據該仲裁委員會的規則和程序在[惠州]仲裁。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是對主合同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補充和完善,作爲主合同附件構成主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法律效力與主合同相等,主合同責任條款等各項規定完全適用於本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自主合同終止屆滿或終止時終止。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3

1 總則

1.1爲明確規範技術服務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在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護生產作業人員、周邊羣衆及企業財產安全和保護環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2 定義及解釋

2.1違法、違章、違規:指HSE管理合同當事人違反健康、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和標準的行爲。

2.2事故:指在HSE管理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由於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經濟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環境破壞事件。

2.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4 HSE作業方案:指承包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以及爲把危險、危害有效降低和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允許範圍內所採取措施的文本。

3 工程概況

詳見主合同。

4 合同期限

4.1該HSE管理合同期限與主合同期限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實際需要變更期限,HSE管理合同應隨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5 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5.1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削減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風險,以防止安全環保事故的發生。甲方鄭重告知乙方,在作業期間,可能存在但不限於以下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5.1.1作業過程中可能接觸 天然氣 等易燃、 壓力容器 易爆、焊接煙塵 等有毒物質,以及這些物質泄漏、爆炸、着火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

5.1.2作業過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HSE管理,例如存在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違章作業、作業現場吸菸、生產作業場所使用手機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發生。

5.1.3生產作業現場如果存在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缺乏安全警示標誌、有限空間作業通風不良、不良地質等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發生。

5.1.4承包人使用的車輛、機具、工具、儀器儀表、壓力容器 等設備和設施如果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可能造成安全環保事故。

5.1.5 承包人的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可能出現情緒低落、暴燥、扯皮、飲酒、打架等造成的人員傷害及社會治安問題。

6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6.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

6.2按照《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等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環保業績、資質、技術水平和安全、環保保證條件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HSE作業計劃、HSE措施方案、現場事故應急預案等進行審查並備案。

6.3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門組織工程所在單位對乙方進行現場工程技術交底,向乙方告知作業區存在的危險源、風險及安全環保要求。

6.4向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健康安全環保作業條件。

6.5對乙方的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環境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爲可責令其整改,若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6.6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設施、設備及器材等。

6.7在事故發生後,積極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6.8要求乙方通報安全生產及環境污染事故,可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可向乙方索取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資料。

6.9根據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解決作業中出現的問題,並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6.10向乙方通報其HSE管理業績、資質審查和監督檢查情況。

6.11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

7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

7.2乙方應遵守甲方《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程技術服務承包商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等安全、環保等規章制度,制定並落實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並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7.3乙方應承擔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應對危險源及從事活動的環境影響、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對風險和環境因素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和危害削減措施和方案。經乙方組織審批後,報甲方有關單位或部門備案。

7.4應根據設計、監理方案及應急預案等配備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環保設施、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並做好維護保養。

7.5作業過程中發現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時,應停止,並及時報告甲方,在得到書面設計變更或指令後,制定風險和危害削減措施,方可實施。

7.6在作業中,作業現場不具備安全環保作業條件,乙方應下令停止,並及時進行整改。若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7不得購買或使用違反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環保檢測儀器等。

7.8 乙方應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其生產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承擔其費用。

7.9 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

7.10作業過程中,應負責保護作業影響範圍內的宗教建築、文物古蹟、文物遺址、動植物、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態環境。

7.11按現場HSE管理規定組織安全、環保檢查,及時整改安全環保隱患,制止作業中的“三違”行爲。乙方在汛前應積極做好防汛工作。

7.12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甲方和乙方上級部門,做好善後事宜,並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7.13 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應盡義務。

8 違約責任及處理

8.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支付違約金、停工整頓、賠償損失、取消其在甲方的HSE准入資格等)。

8.2發生的事故應經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及雲南中成輸配氣有限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8.3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8.4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

8.5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按主合同約定處理。

8.6 發生本合同“9違章考覈處理”中的情況,按其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 違章考覈處理

9.1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按_______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1.1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進入施工作業現場時,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現場要求的勞保服裝和勞保防護器具。

9.1.2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在施工作業現場吸菸。

9.1.3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施工器材擺放不合理、不穩固,電源線佈置混亂,施工結束後廢舊棉紗、焊條頭等物料未及時清理。

9.1.4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用電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管理制度,配電箱熔斷器熔體更換時,用違反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9.1.5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用電電路、線路檢修時,切斷接入點處電源後,接入點處無專人值守或無相應保護措施。

9.1.6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辦法》對施工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

9.1.7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架空臨時用電線路未按規定架設的。

9.1.8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在易燃、易爆生產作業場所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工具、照明燈等。

9.1.9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未按照正確的送電和停電操作程序操作。

9.1.10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安裝室外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等沒有防雨、防潮措施。

9.1.11 其他類似的“三違”行爲。

9.2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按_______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2.1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用電設備未作保護接零或未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未設置漏電保護裝置(36V及以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境乾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9.2.2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配電箱內使用有破損的電器或者使用不合格電器等。

9.2.3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HSE程序文件中《環境保護管理程序》設備檢修時,未按操作規程斷水、電、汽(氣)、風來源處理;未按規定收集、排放廢水、廢氣、廢渣。

9.2.4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夜間車輛通行的施工場所,沒有安裝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

9.2.5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安全裝置或控制設備出現故障後未及時處理。

9.2.6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工作時有顆粒物飛濺,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9.2.7違反SY6444-_______《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定》設備運轉時,跨越或接觸運動部位的。

9.2.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_______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物品堆放間距違反標準或不按規定混裝。

9.2.9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未辦理特種作業票(動火作業票、有限空間作業票、高空作業票等)進行特種作業的。

9.2.10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動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動火、動土、高處、進入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前,未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未落實。

9.2.11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裝置運行或設備啓動前未按操作程序或操作規程進行安全檢查。

9.2.12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裝置存在故障時,未按規定排除故障強行運行。

9.2.13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按規定在作業現場設警示牌、警戒帶等未經許可,擅自拆除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安全附件或警示標誌。

9.2.14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任意拆除設備(設施)的安全照明、信號、儀噐、儀表、防火防爆裝置和各種警示裝置的。

9.2.15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HSE作業文件中《起吊作業管理規定》攀登吊運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

9.2.16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限空間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通風設備及照明的;未按規定配備監護人員或無有效內外聯繫方法的。

9.2.17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要求不符的。

9.2.18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高空作業在2米(含2米)以上,未戴保險帶、隨意拋擲物件、工具無防掉措施的。

9.2.19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危險作業未經審批的或審批後未設置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9.2.20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易有墜落物體下方作業時未戴安全帽的。

9.2.21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私自開動非本工種、本崗位設備的。

9.2.22 其他類似的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行爲。

9.3若發現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按_______元/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或應急安全通道。

9.3.2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易燃易爆禁火區域違章明火作業的。

9.3.3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種作業時,嚴重違反特種作業許可、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現場監護等制度進行作業。

9.3.4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或持超期證件操作的。

9.3.5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

9.3.6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強令冒險作業。

9.3.7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發現隱患不及時彙報、不及時制止或未採取相應處理措施、未排除情況下冒險作業的。

9.3.8 其他類似的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行爲。

9.4乙方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安全管理混亂、違章施工導致重大事故、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及不履行環境保護責任,造成重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同時給予吊銷“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HSE准入證”處罰。

9.5乙方違反《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職業病傷害等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事故不立即組織搶險救援,不承擔相應污染賠償責任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終身禁止進入雲南中城燃氣有限公司範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和施工作業。

10 HSE信息的報告

10.1乙方在向甲方通報工程動態、生產信息的同時,應一併向甲方通報HSE管理信息。

11 爭議的解決

11.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按甲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12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根據有關規定訂立補充協議或協商解決。

12.2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保存 二 份,乙方保存 二 份。

12.3其他: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______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物業服務公司

乙方爲甲方 生活污水排放,垃圾排放 廢品收購或收取方,雙方本着“綜合利用,變廢爲寶”的原則爲確保乙方收購(取)甲方廢品後,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以及影響職業健康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1.乙方在收購(取)甲方廢品後,必須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回收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地方、行業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2.乙方進入甲方區域,應自覺遵守甲方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3.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滿足如下要求:

3.1乙方應保證運輸車輛狀況良好,不因車輛跑、冒、滴、漏污染環境。

3.2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學廢品時,應事先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露等事故而污染環境,造成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事件。

3.3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採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罩;對液體廢物的運輸,應採取防泄露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泄露污染環境和影響職業健康安全。

3.4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泄露出來,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事件。

4.乙方在處理利用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

4.1乙方排放的廢水、廢氣、固廢、噪聲應達標排放。

4.2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後的殘留廢物應妥善處置,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以及影響職業健康安全。

5.甲方有權對乙方廢物的處置進行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或嚴重影響職業健康安全的,取消其收購(取)資格或報當地環保部門處置。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廢品收購(取)合同終止時終止。

甲方:______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物業服務公司

(蓋章)                                                     (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爲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局(股份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完成公司目標與指標,保證施工生產符合IS014000和OHSAS18000認證標準要求。經 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 工程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環境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環境與安全生產責任併合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同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環境與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廣東浩和建築有限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爲《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

第三條、 甲方的環境與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施工生產環境與安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

2、 定期對乙方進行環境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 嚴格按照浩和公司環境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和制定的各種管理辦法或措施要求及相關法規、規範,正確指導乙方進行施工。

4、 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呢技術交底。

5、 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6、 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爲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7、 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是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8、 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憑)施工機具、設備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接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9、 如果乙方存在重大環境影響、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時退場。

10、按照規定要求爲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按照分包工程合同額的0 . 5%向乙方收取安全生產保證金。

第四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 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 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與培訓,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瞭解公司環境 職業安全健康相關知識。

4、 施工作業過程中,要服從甲方指揮,確保各項活動符合公司環境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及相關法規、規範的要求。

5、 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噪音的不得影響人體健康、社區居民的正常休息;

6、 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作業、土方裝卸時要對土方進行 處理,保證土方在施工時不會造成現場灰塵飛揚,污染環境;

7、 土堆、砂堆在上方覆蓋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隱患;

8、 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的條件;

9、 施工垃圾清運、生活垃圾的清運等,要嚴禁道路遺灑;

10、 油漆、油、化學材料等化學危險品存放時,要注意化學危險品的揮發與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乾淨的水體;

11、 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時,所剩廢油不可隨處亂仍,以防污染土地和水體;

12、 施工剩餘材料要統一回收;

13、施工過程中,廢舊的無毒無害的材料也不可隨意處理,要劃分類別,分別處理;

14、生產用易揮發、有異味可傷害人體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亂仍亂放,要儘量減少揮發,減少對人體和大氣的污染與破壞;

15、生產、生活污水的排放,嚴禁污染干淨水源;

16、施工現場夜間照明不可以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作息;

17、在施工過程中,由於電動機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員傷害(若爲乙方自身責任)所涉及到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18、施工人員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繫牢安全帶;

19、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放穩、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墜落,扎傷人員;

20、施工現場要清除一切火災隱患,並備有滅火工具;

21、在施工現場和生活用電及電動工具的電源嚴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發生觸電事故,造成人身傷害;

22、必須按照規定隨時想甲方提供工人流動增減名單,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2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和取證,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瞭解本崗位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持證情況報甲方備案。

24、 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 要求的人員上崗。

2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2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2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採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28、爲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29、 不得使用(含租憑)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第五條、 事故調查處理

1、 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 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3、 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4、 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管理備案資料

1、 工程安全管理網絡圖(附件一)

2、 甲乙雙方所在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

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

3、 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工程施工隊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項目部辦公室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爲了落實甲方環境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維護甲方廠區安全及乙方作業安全,確保乙方在給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資源浪費及安全作業,甲方對所有爲提供產品或服務的乙方提出倡議,所有乙方應:

1. 乙方在生產產品或服務時,應滿足如下要求:

1.1乙方在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以及生產該產品的原材料必須滿足國際、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1.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1.3乙方在保證甲方要求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條件下,要求優先考慮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環保型工藝或設備。

1.4乙方在產品的包裝上,應優先採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裝材料,避免資源浪費。

1.5乙方對生產過程中的危險物品以及危險廢棄物堆放場地應設立明顯識別標誌。

1.6乙方應防止作業引起跑、冒、滴、漏等環境污染。

2. 乙方提供產品或服務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

2.1乙方提供產品或服務過程中給如需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險物品,乙方應採取防範措施,防止在儲運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造成對環境的污染。

2.2對乙方的工作人員,乙方應進行必要的環境保護及安全作業知識的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保證工作人員熟知在工作失誤將對環境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以及一旦污染或安全事故發生,如何採取應急措施,減少污染。

2.3乙方在儲運危險物品給甲方時,應在運輸車輛上設立明顯的危險品標誌。

2.4乙方對存放的危險品應專人管理,做好管理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

2.5乙方應嚴格執行各類操作規程,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

3.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注意節約水電等消耗,倡導節能降耗意識,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3.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排放的廢棄物、廢氣、噪聲、沖洗廢水等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達到國家或地方的排放標準。紙張、泔水、食物殘渣、危險廢棄物等需移交資質單位回收處理,同時確保甲方配備的環保設施在經營過程中能投入正常運行。

3.3乙方保證其駐廠並在甲方食堂長期就餐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身體檢查並取得健康證上崗。

3.4乙方應加強防火及安全工作,按照消防規定及制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並教育員工注意防火安全,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3.5乙方進廠進行臨時用電、動土、動火作業時,需經甲方批准,各類建築廢料由乙方負責回收處理,配合甲方消防管理

3.6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乙方需自覺遵守和執行環保法規,遵守甲方的環境管理規定。

4. 乙方作業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規程制度時,將被視爲乙方的違約行爲,乙方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見,對整改不符或拒絕整改,可能造成嚴重污染或已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承包合同終止時終止。

6.本環保協議簽訂後,如需修改,須經雙方商議同意後纔可修改。

甲方: 乙方:

經辦人: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爲促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雙方簽訂安全作業環境條件協議如下:

1、甲方應確保各項手續齊全,施工現場應達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應確保施工所需水、電、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現場,以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甲方應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4、甲方應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5、甲方應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古木的保護工作,承擔發生的有關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辦公、生活、臨設的場地,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7、乙方應按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乙方有義務保護好古樹古木,文物及保護建築物、構築物。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衛生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如達不到規定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10、乙方應確保施工場地內道路暢通、場地硬化,保證生活區與施工區隔離措施。費用含在總承包款內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包裝製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落實甲方建立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1: )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18001: )的要求,確保乙方爲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資源的浪費,確保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符合甲方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現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此協議書,以期實現甲方廠區良好地環境績效及乙方作業的職業健康安全。

一、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於原材料及有關物資的供應方、工程承包方、廢棄物收購商、回收處理商、物流公司、服務商及個體供應商人員和車輛。

二、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環境衛生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並可要求乙方負責人員對相關事宜作出解釋。

2.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資質和乙方特種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從事該特種工作的上崗證。

3.甲方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污染環境、違章作業、危險作業等違法生產行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施工設施、先進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國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生產與施工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採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聲污染,對現場的廢棄物妥善處置。

5.甲方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限期整改意見。

6.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甲方管理範圍內的訪問和交流等可能影響甲方生產環境和安全的活動行爲進行監督、管理。

三、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依法自主開展環境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到雙方的重大環境和安全生產問題。

3.乙方有權要求被告知甲方的重大環境因素和高風險危險源。

四、甲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爲乙方介紹項目的現場和周圍環境,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環境和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入廠教育。

4.有責任將重大環境因素和高風險危險源告知乙方。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環境管理方面的義務

1.相關方(施工單位)負責落實施工階段的環保要求及施工過程中環保措施,建立健全環境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污染時,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施工噪聲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必要時應在開工15天以前向當地環保部門申請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產生的環境噪聲污染防範措施情況。

(2)施工方案優先考慮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無危害或少危害的生產工藝、生產與施工設備、先進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國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與施工設備。

(3)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防止對自然環境造成不應有的破壞。

(4)防止粉塵、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生活居住區的污染和危害。

(5)合理處理建築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修整恢復在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

(6)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所屬工廠指定場所,以減輕對環境的影響,並根據規定將廢物合理處理。按照工作崗位的工作區域確定環境管理責任人,明確管理責任。

2.回收廢舊物資的部門,應按規定提供相應的資質,回收物品處理時,避免二次污染。

3.儲運過程中,應遵守交通運輸法規,保證運輸車輛狀況良好,車輛排放的廢氣、噪聲及車輛沖洗廢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擾亂廠區附近居民的生活。

4.所提供的產品及產品的原材料、生產過程、服務應滿足(或設法滿足)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確保安全與環境性能,並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義務

1.相關方(施工單位)負責落實施工階段的安全要求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項目施工方必須具備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能力及相關資質。

(2)項目施工時制定嚴格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教育自己的員工按照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並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甲方告知的制度及乙方自己的制度)。

(3)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具(乙方自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確保在指定地點作業。

2.進入廠區,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必須主動接受公司的安全、防火教育和交底。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現場,須有公司內業務負責人員陪同,並按照生產現場人行路線行走。

5.進入生產現場,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禁坦胸露背、穿涼鞋、拖鞋。

6.不能與同行人員打鬧,酒後不能進入作業場所。

7.不準隨意移動作業區內的各類設備及工具。

8.運輸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要具備運輸資質,採取一定的防護措施,避免運輸途中產生泄漏,在搬運、裝卸過程中注意輕拿輕放,避免野蠻裝卸。

9.經批准進入廠區的應注意觀看各類警示標識,遵守警示標識的指令。不準在吊物下通過或停留。

10.外來車輛進入廠區內減速慢行,車輛右行,並按公司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並行,不得高聲鳴笛。

11.廠區內禁止遊動吸菸,停車時或行駛中的各種車輛駕駛室內禁止吸菸。

12.廠區內臨時用電、動火必須經甲方批准。

(三)其他義務

1.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的相關檢查,並對甲方要求其解釋的事項作出口頭或書面解釋。

2.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改進方案和建議積極響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調,共同解決問題。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過程中應最大限度保護好環境,確保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滿足甲方對乙方提出改進的要求。

4.對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事故,乙方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建立處理事故的應急部門,並承擔因事故所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如果因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違反本協議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以上對甲方的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安全等相關要求由乙方的__________(具體負責人員)負責解釋協調,甲方可隨時與其溝通聯繫。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補充或調整。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應以附件或補充協議等書面形式體現。

甲方代表( 簽字 ): 乙方代表( 簽字 ):

日期: 日期:

公司環境健康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落實甲方建立環境管理體系(_____________)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確保乙方爲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資源的浪費,確保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符合甲方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現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此協議書,以期實現甲方廠區良好地環境績效及乙方作業的職業健康安全。

一、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於原材料及有關物資的供應方、工程承包方、廢棄物收購商、回收處理商、物流公司、服務商及個體供應商人員和車輛。

二、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環境衛生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並可要求乙方負責人員對相關事宜作出解釋。

2.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資質和乙方特種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從事該特種工作的上崗證。

3.甲方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污染環境、違章作業、危險作業等違法生產行爲,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施工設施、先進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國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生產與施工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採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聲污染,對現場的廢棄物妥善處置。

5.甲方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限期整改意見。

6.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甲方管理範圍內的訪問和交流等可能影響甲方生產環境和安全的活動行爲進行監督、管理。

三、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依法自主開展環境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到雙方的重大環境和安全生產問題。

3.乙方有權要求被告知甲方的重大環境因素和高風險危險源。

四、甲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爲乙方介紹項目的現場和周圍環境,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環境和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入廠教育。

4.有責任將重大環境因素和高風險危險源告知乙方。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環境管理方面的義務

1.相關方(施工單位)負責落實施工階段的環保要求及施工過程中環保措施,建立健全環境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污染時,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施工噪聲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必要時應在開工15天以前向當地環保部門申請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產生的環境噪聲污染防範措施情況。

(2)施工方案優先考慮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無危害或少危害的生產工藝、生產與施工設備、先進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國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與施工設備。

(3)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防止對自然環境造成不應有的破壞。

(4)防止粉塵、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生活居住區的污染和危害。

(5)合理處理建築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當修整恢復在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

(6)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所屬工廠指定場所,以減輕對環境的影響,並根據規定將廢物合理處理。按照工作崗位的工作區域確定環境管理責任人,明確管理責任。

2.回收廢舊物資的部門,應按規定提供相應的資質,回收物品處理時,避免二次污染。

3.儲運過程中,應遵守交通運輸法規,保證運輸車輛狀況良好,車輛排放的廢氣、噪聲及車輛沖洗廢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得擾亂廠區附近居民的生活。

4.所提供的產品及產品的原材料、生產過程、服務應滿足(或設法滿足)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確保安全與環境性能,並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義務

1.相關方(施工單位)負責落實施工階段的安全要求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項目施工方必須具備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能力及相關資質。

(2)項目施工時制定嚴格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教育自己的員工按照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並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甲方告知的制度及乙方自己的制度)。

(3)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具(乙方自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確保在指定地點作業。

2.進入廠區,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必須主動接受公司的安全、防火教育和交底。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現場,須有公司內業務負責人員陪同,並按照生產現場人行路線行走。

5.進入生產現場,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禁坦胸露背、穿涼鞋、拖鞋。

6.不能與同行人員打鬧,酒後不能進入作業場所。

7.不準隨意移動作業區內的各類設備及工具。

8.運輸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要具備運輸資質,採取一定的防護措施,避免運輸途中產生泄漏,在搬運、裝卸過程中注意輕拿輕放,避免野蠻裝卸。

9.經批准進入廠區的應注意觀看各類警示標識,遵守警示標識的指令。不準在吊物下通過或停留。

10.外來車輛進入廠區內減速慢行,車輛右行,並按公司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並行,不得高聲鳴笛。

11.廠區內禁止遊動吸菸,停車時或行駛中的各種車輛駕駛室內禁止吸菸。

12.廠區內臨時用電、動火必須經甲方批准。

(三)其他義務

1.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的相關檢查,並對甲方要求其解釋的事項作出口頭或書面解釋。

2.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改進方案和建議積極響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調,共同解決問題。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過程中應最大限度保護好環境,確保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滿足甲方對乙方提出改進的要求。

4.對項目過程中發生的事故,乙方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建立處理事故的應急部門,並承擔因事故所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如果因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違反本協議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以上對甲方的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安全等相關要求由乙方的__________(具體負責人員)負責解釋協調,甲方可隨時與其溝通聯繫。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補充或調整。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應以附件或補充協議等書面形式體現。

甲方代表( 簽字 ): 乙方代表(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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